发布时间:2023-10-08 17:40:1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可行性研究,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中心,以城镇建设上水平为抓手,把生活垃圾处理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内容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技术等手段,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处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全省生活垃圾处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设区市达到95%;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将和两个设区城市建成全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各设区市开展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工作,至少建成1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6个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其中市建成全国餐厨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处置示范市;和两个设区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5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达到30%以上;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加快村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50个县(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处理”体系;建立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制机制。到2030年,全省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镇、乡、村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密闭化收集运输和无害化处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三、方法途径
(一)通过减量化减少垃圾形成。通过政策引导,在生产和生活中强力推行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倡导节约和低碳的消费模式,禁止过度包装,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狠抓源头减量,减少生活垃圾形成。
(二)通过资源化促进垃圾利用。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中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材料的回收利用率。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积极推广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方法、生物质能利用技术和以生活垃圾为生产原料的各类新产品、新技术,提高生活垃圾中有机成分、热能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三)通过无害化提升垃圾处理水平。采用科学合理、先进适用的处理技术,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规范项目建设全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国家生活垃圾处理污染控制标准,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过程监管,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种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切实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和能力。
四、重点工作
(一)编制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设施共享,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快编制(修订)《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推进“市、县、镇、乡、村”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统筹安排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布局、用地和规模,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严格控制设施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各设区市于2012年6月底前、各县(市)于2012年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大力宣传和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制定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在生产领域、流通环节和消费使用等全过程开展垃圾减量工作。商务部门要研究制定限制过度包装的相关政策,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农业、商务和市场管理部门要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中央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的基础上,扩大省级对城市及县城周边农村地区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建设的范围,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有计划地推进燃料结构调整,在城市、县城、镇及乡村推广使用天然气、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减少灰渣产生。在宾馆、餐饮等服务性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三)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办法,明确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广泛动员社区及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和两市于2012年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确保“十二五”末建成全省示范城市。其他各设区市要加快开展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单独收运和处理工作;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
(四)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立与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新建居民小区要在开发过程中,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配备不同用途的垃圾箱;已建成的居民小区,由当地政府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工作情况,逐步配备用途各异的垃圾箱,确保分类收集需要。加快老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补建步伐,新区开发同步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每个乡(镇)建设一个以上垃圾中转站(场),每个村庄因地制宜建若干个垃圾池。按照生活垃圾收运需要,配足配全收运车辆,做到城市、乡(镇)、中心村生活垃圾收集全覆盖。对现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淘汰敞开式收运方式,大力推广使用密闭、环保、高效的压缩式生活垃圾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脏、臭、噪声和遗洒等二次污染问题。
(五)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根据本地生活垃圾成分构成及变化趋势,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完善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焚烧、堆肥及综合处理工艺的,要配建应急生活垃圾填埋场,提高应急处理能力;采用填埋处理工艺尚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尽快补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确保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在科学合理的运输距离内,县(市)要建设覆盖全部镇、乡和村庄的第二、第三垃圾处理场。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效用。认真谋划、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立项、可行性研究、建设用地、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审批速度,尽早开工建设。强化建设项目管理,落实项目法人、招投标、质量监督、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六)健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落实《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征收措施,落实征收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加大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制定实行财政代扣、地税部门代征、燃气等公用事业代缴与环卫部门直接征收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统扣统缴政策,增强缴费意识,降低收费成本。生活垃圾处理费须全部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挪用。各设区市政府要根据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变化情况,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尽快对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进行调整。由于收费政策不到位,造成征收的垃圾处理费不能满足设施正常运行的设区市、县(市),要将不足部分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
(七)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安全、高质量运行。填埋设施运营单位要制定作业计划和方案,实行分区逐层填埋作业,缩小作业面,根据季节和天气情况适时进行消杀除臭灭蝇,控制设施周边的垃圾异味,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实行渗滤液处理在线监测措施,防止渗滤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禁止渗滤液处理设施闲置不用或不达标排放。焚烧设施运营单位要足量使用石灰、活性炭等辅助材料,去除烟气中的酸性物质、重金属离子、二口恶英等污染物,保证达标排放。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容环卫)、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研究制定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程验收和污染防治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处理效果评价标准体系。依法制定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对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的管理。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系统,实现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状况定期上报、汇总和分析。建设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污染物检测设施开关状态、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监控。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运营单位失信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为生活垃圾处理监管提供基础保障。
(九)强化生活垃圾处理监管。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巡视督察制度,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监测工作,常规污染物排放情况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二口恶英排放情况每年至少监测1次,必要时加密监测,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要按照国家信息公开制度的有关要求向社会公示。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达到设计服务年限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实施改造或封场治理;重点做好高温除臭、沼气导排、雨污分流、预防溃坝等关键环节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确保设施安全、规范、稳定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切实负起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责任,牵头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制定和完善垃圾处理收费等综合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的支持。财政部门要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研究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的政策,落实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建立资金使用监管和保障制度。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定污染控制措施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处理处置。科技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装备自主化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农业部门负责生活垃圾肥料资源化处理利用标准制定和肥料登记工作。商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 F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ses ZhenCun system planning and county county urban system planning of the main points higher than content, combined with ChongZuoShi county in guangxi FuSuiXian ZhenCun system planning of practice, this as county ZhenCun system planning methods exploration.
Keywords: county ZhenCun system, planning, prepare, was up
1 前言
随着200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明确指出了城乡规划是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一个规划体系,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根据《城乡规划法》以及《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2006),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2011年颁布了《广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确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范围内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县、自治县、县级市,需要组织编制县域镇村体系规划, 以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取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并将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做为广西第一个编制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的试点县份。
本文通过分析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相比增加的内容要点,结合扶绥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的实践,以此作为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的探讨。
2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增加的内容要点
2.1法律依据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要点》(试行)(建村[2000]74号)
(以下简称《编制要点》)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暂行办法》(建规[2006]183号)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广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
(以下简称《技术导则》)
2.2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新增加的内容
2.1.1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新要求增加“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的内容,这在之前的《编制要点》中是没有提到的。
2.1.2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新要求增加“县域空间管制规划”内容,正式提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概念,充分体现了规划管制思想;而之前的《编制要点》中仅要求“划分用地功能类型,标示各类用地空间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限制性与引导性措施”,这仍是一个功能布局引导的概念,没有深入到规划管制的层面。
2.1.3镇村体系概念
新要求提出“镇村体系”概念,建议按照“县城一中心镇一一般镇一中心村”明确县域村镇层次等级;而在之前的《编制要点》中是提“城乡居民点规划”,其概念内涵没有“村镇体系规划”那么广。
2.1.4重点城镇与重点区域的发展策略
新要求增加“制定重点城镇与重点区域的发展策略”内容,之前的《编制要点》中没有明确要求。
2.1.5村庄布局基本原则和分类管理策略
新要求增加“村庄布局基本原则和分类管理策略”内容,具体要求明确中心村建设标准及选定原则,选定重点建设的中心村,提出村庄整治与建设的分类管理策略;而之前的《编制要点》中仅要求“有条件的提出中心村和其他村庄布局的指导原则”。
2.1.7近期发展规划
新要求对近期发展规划的要求更为实际、合理、切实可行。如《暂行办法》中只要求提出近期建设项目的建设时序和选址,而在《编制要点》中还要求“进行投资估算、建设用地预测,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立项的重要依据”,这显然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2.1.8规划重点内容
对规划重点内容有所增加。之前的《编制要点》中重点内容有三项:选定中心镇、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基本农田与生态环境保护;而新的出六大重点:城乡统筹发展战略、产业规划、村镇体系结构规划、资源保护与空间管制规划、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村庄整治与建设的分类管理策略。
3 扶绥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案例实践
3.1规划技术路线
根据县域镇村体系与县域城镇体系相关法律依据的对比研究,提出扶绥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的整体技术路线:
3.2案例实践
3.2.1现状概述
《广西扶绥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2010-2030)》规划范围为扶绥县行政管理辖区范围,总面积为2836平方公里,全县辖3镇8乡,共128个行政村、13个居委会,2009年末全县总人口444332人。
扶绥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南部,为崇左市所辖。西邻崇左市江洲区,南接防城市上思县,北靠南宁市隆安县,西南与崇左市宁明县交界。
扶绥县地理位置为东经107°31′~108°6′,北纬22°17′~22°57′,全境处在北回归线以南。县境东西最大横距55公里,南北最大横距78公里。
3.2.2基于多重机遇条件的规划背景
首先是政策环境的变化为扶绥县的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其次是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化为扶绥县提供了发展平台,再有是大南宁都市圈的建立也为扶绥县提供了发展空间, 最后是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的启动,极大的推动了扶绥县的快速发展。
3.2.3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一、发展目标
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规范城乡土地利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实施“迁村并点、村庄整治”工程,优化村庄空间布局,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协调、互动发展的新格局,提前实现全面小康社会。
二、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
规划未来产业空间发展采取“中心集聚,轴带拓展,极点增长”的布局模式,构建“一区两园两轴”的总体布局结构,通过构建“产业增长点―产业集聚区―产业带”的产业空间发展格局,带动地区经济增长。
1、第一产业――“五大类型区、类基地”。
2、第二产业――“一区两园,五乡镇,多个产业集群”
3、第三产业――“一个中心,两大科教文化区,三大物流园基地,四大旅游片区,若干服务网点”
三、城镇化战略
总体发展战略为“坚持三个集中,实施三个战略化”。
1、三个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2、三个战略化:城乡村镇体系布局网络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民化
3.2.4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根据扶绥县的发展机遇及现状情况进行预测分析后,规划到2015 年扶绥县域总人口65万人,2020 年76万人,2030 年100万人。
2015年,县域城镇人口34.5万人,城镇化水平53%。2020年,县域城镇人口45万人,城镇化水平59%。2030年,县域城镇人口68万人,城镇化水平68%。
3.2.5县域镇村体系结构
一、职能等级结构
规划县域村镇体系形成“县城 ― 中心镇 ― 一般镇 ― 中心村 ― 基层村”五级职能等级结构。
二、规模等级结构
等级 城镇分级
规模(人) 城镇
特大型 >50000 新宁镇、渠黎镇
大型 30001~50000 东罗镇
中型 10001~30000 东门镇、中东镇
小型 ≤10000 渠旧镇、山圩镇、柳桥镇、昌平镇
在扶绥县县域各镇村的现状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县域各镇村未来人口变动影响,判断未来人口变化趋势,采用综合比较分析法对县域村镇等级规模结构进行预测,在规划期内,引导人口和产业向中心城镇集聚,提高人口规模,使县域镇村规模等级结构逐渐趋于合理。
3.2.6县域村庄布局规划
一、村庄职能等级结构
按照镇村职能等级结构所确定的村庄等级结构,规划将村庄分为中心村――基层村二个等级,取代现状的行政村――自然村。
1、中心村职能
为从事农业、传统手工业和三产的农民提供聚居地,在片区中承担农业服务、生活、教育、娱乐等职能。
2、基层村职能
为从事农业和传统手工业的农民提供聚居地,同时为附近的村民提供简单的生活服务设施。
二、迁村并点的原则与标准
规划中平原地区的行政村宜保留1一2个左右自然村,台地地区行政村宜保留2一4个左右自然村,山区行政村宜保留3一5个左右自然村,实行相对聚集发展并适当改造居住环境.
三、村庄数量预测
根据人口与城镇化水平的预测,到2030年,扶绥县县域总人口为9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数为30万人。
现状行政村的平均规模为1193人/村,基层村平均规模为449人/村,规划到2030年,中心村的平均规模约为1600人/村左右,基层村的平均规模约为800人/村左右,所有村庄的平均规模按1200人/村来算。则共有约250个村庄。规划按中心村与基层村l:2.5的比例来设置,将比现状行政村和自然村1比4.75的比例更加紧凑,这样设置的村庄体系将更有利于村庄的聚集发展,便于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的合理设置。因此,中心村的数量约为71个,基层村约为179个。
3.2.7基础设施规划
加快县域内交通路网建设,以国道、省道、为主骨架,以县乡公路为补充,形成干支相连、放射性的路网体系。
针对扶绥县域市政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基于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的规划思路,提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包括给水规划、排水规划、电力电讯规划、环卫设施规划等都依照城乡一体化,服务均等化原则进行了系统的布局。
3.2.8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从引导与控制功能出发,对县域内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进行空间利用的引导,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基础设施建设做出相关的规定。从建设的引导和环境的控制的角度提出管治的要求,将整个区域划成禁止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强调综合性的管理分区,优化决策机制与实施效果,探求适合扶绥县域发展的地域空间体系,从更深的层次建构空间资源优化配置的机制。
4 结语
由于县域镇村体系规划是一项全新的规划种类,相关规划成果较少,而扶绥县域镇村体系规划作为广西首例镇村体系规划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点,可作为广西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的参考,具体如下一些方面:
(1)总结出规划内容的技术路线图,提出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编制的内容主要包括现状分析、战略研究、具体规划方案三大部分组成。
(2)提出了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规划的编制内容,并对每一部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论述。
(3)通过对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相关法规文件的分析,系统总结出县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及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指引的内容框架,其中,县域镇村体系结构规划要沿袭传统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思路,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根据《技术导则》的要求提出中心村与基层村2个结构等级,制定迁村并点的原则和标准,并对中心村进行了详细的布局规划。
参考文献
[ 1 ]《广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技术导则_试行)》
一、开设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课程的必要性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对区域规划、部门性规划、产业规划等的实施所可能引起的环境影响和后果进行预测评价,并在不利情况下提出改进意见或替代方案的过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形成初期就参与其中,并贯穿始终,作为政府部门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战略层次上重点论证规划中未来开发活动的布局、结构以及资源配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提出对环境影响最小的整体优化方案和综合防治对策,并从总量控制的角度提出规划中的可行项目和限制项目。
1.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与实施促进了环境影响评价与城市规划专业的结合。2003年9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城市建设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编制规划应当注意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城市规划实践及教学中的现实需求。对城市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各个层次的城市发展规划中前瞻性地考虑环境影响,避免或降低不利的环境影响,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化进程带来的环境问题,不仅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城市规划实践的现实所趋。虽然城市规划专业人才不需要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师,但是在城市规划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识和知识,可以增强城市环境教学内容对城市规划实践的指导作用,有助于提高规划工作者的综合规划能力和规划成果的质量,以及规划成果的成功审批。
3.城市规划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完成,归根到底,还是要为人民创造良好的、健康的、有文化的居住环境。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工作者在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和社会准则的基础上,能够合理地保护与利用自然资源,维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平衡。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与建立城市生态环境两方面着眼,合理选择适于开展城市建设的自然生态环境(包括地质、地貌、水文、气候等物理环境与植被、动物等生态环境);同时,着力营造城市内部的人工生态环境,通过绿化、环境污染防治、建筑物合理布局、减灾措施等手段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通过合理的城市规划,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做到对外尽量降低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内实现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有机融合,最终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城市乡村关系和城市体系。
二、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课程教学重点――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例
城市总体规划主要研究城市发展中的宏观性、方向性和全局性问题,比如城市性质与职能、城市发展的空间结构与功能的空间布局、城市土地利用规模等,并对城市发展中的重点专项或部门性问题提出引导性、控制性的框架,以指导部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这些内容一般是通过土地利用政策影响供求关系,对开发活动在整体上起到引导作用。城市总体规划与城市环境关系密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的教学重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针对规划内容中的(1)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并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2)提出规划区内城市人口公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教学过程中应强调这两方面规划内容的环境影响具有长期性、宏观性和规划性,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应依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突出强调这两方面不仅应对于整个城市,而且应对于区域性,甚至全球性社会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2.规划内容中的(3)确定主要交通设施的位置,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走向,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城市地铁、轻轨走向及车站位置;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位置、容量;(4)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信、燃气、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这两个方面主要涉及城市交通等市政公用设施,这些规划内容的实施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与居民生活质量关系最为密切,也是目前城市环境问题表现最为突出的两个方面。在教学中,加强在城市总体规划层次的环境影响评价知识和意识,是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这两方面问题的解决也可为下一步开展具体市政工程项目提供有力指导和技术支持。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实施评价的重点应放在交通、能源、水务(供水与排水)、环卫规划方面。
3.规划内容中的(5)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6)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7)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及防治污染措施;(8)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风貌保护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专门保护规划。这四个方面涉及城市生态、环境、景观等保护与建设,是提高城市整体环境质量的有力保证。此方面的教学重点应放在规划目标的可实现程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相容性,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以及公众对此规划目标的支持力度。
4.针对规划内容中的(9)确定城市防灾要求、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在教学中应着重分析规划的不确定性及环境风险,并强调从规划层次采取降低环境影响的不确定性及环境风险的措施和预案。
5.规划内容中的(10)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11)综合协调市区与郊区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这两方面关系到规划区内不同地区之间、规划区内外不同地区之间发展机会的公平。在教学中应着重注意可能的社会影响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