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03:4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6-0032-1
1 提高思想认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土地的资源和资产属性更加显现,人们普遍关注县城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从而淡化了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忽视了农民土地权利的保护,加之征地拆迁中的补偿安置不到位。因此,我们有义务更有责任把农村土地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做好,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权利。
2 妥善处理好权属主体
根据东明县实际,集体土地主要确定给以下几个主体:一是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要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乡(镇)政府代为行使。二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已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要依法确认给村内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内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代为行使。三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要依法确认到每个土地使用权人。四是对于已经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合村并居等工作的区域,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和权属关系妥善做好确权登记王作,确保不出现新的矛盾和纠纷。
3 开展试点,以点带面稳妥推进
在每个乡镇(办事处、开发区)选取1-3个经济基础较好、班子较强的行政村或居委会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试点村,总结工作经验,研究相应的土地确权登记政策。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推进工作中诸多难点问题,积极开动脑筋,创造性地研究和实践,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奠定良好的开端和基础。按照“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逐一确定集体土地产权归属主体。一是全面调查,分类登记。在选点的基础上,对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全面调查摸底、测绘,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做到乡镇(办事处、开发区)不漏村,村不漏户。二是在试点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尽快确定专业队伍,采取超常规方式开展工作,以最快的速度高质量完成测量任务。三是及时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
4 充分利用好已有的成果资料
多年来,土地登记和地籍调查,尤其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积累了大量丰富详实的地籍管理资料,要充分利用好。对于在以往工作中形成的调查登记资料,在甄别其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基础上,可作为本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依据。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图件资料,可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点现场标定和测量依据,对原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及调查成果不能满足此次所有权总登记发证要求,需增设界址点的,可按原《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的界线和走向由各方法定代表现场指认和设置界标,并作为原协议书的补充,用于此次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已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国有农场和其他国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为依据,确认相邻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界线。
5 严格标准,保证质量
一是严把土地登记标准关。土地登记发证必须符合“申请主体合法、权属材料齐全、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面积准确”等基本条件,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五不登记”和“十二不登记”的标准。二是严把土地登记程序关。严格按照“政府通告—地籍调查—权利人申请—初审公告—政府审批—注册登记—发放证书”的总登记程序办理土地登记手续。三是严把调查成果质量关。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基础,调查成果质量关乎登记结果的公信度、权威性和准确性。要选好作业队伍,做到资料填写准确、齐全、规范。四是严把土地登记审核关。要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的规定,加强对调查和申请资料真实性的审核,实事求是填写审查意见,确保土地登记内容合法有效。
6 切实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各乡镇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方便广大农民群众的土地登记申请工作。县局可设立专门的土地调查登记机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也可在乡(镇)国土资源所或一定区域设置登记窗口,统一受理权利人的土地登记申请,要及时将有关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进行公告,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要及时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有效化解各类矛盾,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保证确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对短期内无法调处的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和纠纷,可将争议地单独划出统计造册,暂不确权发证。
近年来,舟山市始终把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的重要举措,按照“五化”要求,不断完善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了“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较好地维护了广大渔农民的合法权益。
1全市渔农村集体“三资”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底,全市渔农村集体“三资”总量为:村级集体总资产达66.20亿元,村均231.15万元,其中村级集体货币资金达到23.76亿元,村均836.62万元,村级集体农用地总面积99.38万亩。目前,已实现省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县全覆盖,岱山县和定海区分别于2014年和2016年获评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2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有效做法
2.1健全管理体系,强化法人治理。2.1.1完善组织机构。全市各县(区)都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三资”管理工作,全市36个乡镇(街道)均已设立“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监管服务职能,配备工作人员87人。2.1.2健全法人治理。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依法确立村经社为农村集体“三资”的法人主体,全市已构建起由社员大会、社管会和社监会组成的法人治理机构,共建立社管会326个、社监会326个。2.1.3形成制度体系。市级层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渔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及财务管理若干制度》、《渔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权力清单和行为规范管理办法(试行)》、《村级财务支出管理办法》等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货币资金管理、经费开支审批、财务公开等方面的要求。县(区)和乡镇(街道)层面,结合各地实际制订了工程招投标、招待费、差旅费、干部工资、支出报销入账等方面制度。2.2加强日常监督,提升监督实效。2.2.1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清账理财,并出具相关理财结果。加强财务公开,坚持村(社)财务按季(月)公开制度,对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社)财务收支要求按月公开,公开内容要做到逐笔逐项流水账式,方便群众看懂。2.2.2强化会计监督。规范“村账乡管”,充分发挥乡镇会计委托机构的“管账”功能,开展村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和使用村务卡试点工作,理顺资金审核审批环节,将会计监管功能前置,实现资金先审核后支付。2.2.3强化审计监督。实施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较多的村(社)由县(区)级部门进行直接审计,对一般村(社)采取乡镇交叉审计、乡镇自审、第三方审计等方式,2019年,全市共审计村(社)182个,审计金额7.78亿元。2.2.4强化网络监督。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四级“三资”网络监管平台,实现四级农村财务数据的实时传递、查询与监控,使各渔农村集体“三资”从事后监督转变为实时、直接、全程监管。2.3坚持财务公开,促进阳光透明2.3.1完善公开网络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以数字化传播路径把村集体“三资”情况适时向村社员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3.2规范公开标准。将财务账目数据、原始凭证照片、资产资源实物取证、民主决策过程等全方位、多层次公开,为群众进行相关查询提供方便,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3.3提升公开效益。借助渔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将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和转让纳入规范化管理,防范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确保集体资产资源收益最大化。2.4实现保值增值,发展集体经济。2.4.1规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管理科学、流转顺畅、运营高效”的要求,完善政策制度,规范运行机制。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核心,建立健全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机制,引导有条件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探索股权激励机制,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建立完善股权证信息化管理体系,规范股权收益分配及管理,确保渔农民权益落到实处。2.4.2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引导实施“一村一策”,探索集体经济发展多元路径,通过盘活乡村资源、发展物业经济、开展土地整理、发展有偿服务等方式,着力推进渔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2019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6.48亿元,村(社)均25.13万元,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社)245个,占总村(社)数的85.07%。2.4.3积极推进渔农村产权交易。坚持将集体资产的租赁、转让等纳入渔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统一管理,分级交易”。完善渔农村产权交易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受理、信息、交易签约、档案管理等日常运行行为,切实做到交易过程公开公正,交易服务便捷高效,确保交易活动规范有序运作。截止到2019年底,全市通过产权交易平台累计交易501笔,交易金额1.25亿元。
3当前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制度执行不严格。一些村对于村集体“三资”制度和规定,仅仅是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停留在文件上,实际工作中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有些现象受社会风气和习惯的影响,一些制度不足以全面细微地应对复杂多变的基层管理环境。3.2监管功能不到位虽然实行了“村账乡管”,但有的乡镇对村(社)只是实行了帐目的代管,“三资”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只注重村级财务收支核算和审批程序管理,财务事项的事前、事中的监督管理弱化[1]。有的村干部对财务政策和规定不了解,存在不合规开支,但成了既成事实,乡(镇)会计也只能被动记帐。3.3村务公开不到位。目前村务公开情况不容乐观,一些村村务公开走过场,村务公开仍然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个别村只单纯强调财务公开,而不注重资产资源处置上的公开,对集体发包事项、农村建设项目、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公开还不全面。3.4“三资”管理力量薄弱。多数经管人员身兼数项工作,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上。在会计方面,主要是人手不足,流动性大,一些乡镇(街道)因工作部署安排等原因,时有轮岗转岗。在村(社)报账员方面,主要是业务能力偏差,难以胜任工作。大部分村报账员身兼出纳、文书、内勤、统计等多项工作,但待遇不高,对其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
4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4.1进一步理顺农村“三资”管理职责。要进一步明确乡镇农经人员岗位和职责,调动积极性,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定期开展村级财务审计,重点审计村集体财务收支的合理性,重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及集体资产、资源出售、承包、转让的合法性。4.2进一步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体系。指导县(区)、乡镇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制定完善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收入管理、现金管理、支出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票证管理、会计报表、财务档案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承包合同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项制度,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财务预决算管理、定期清查和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4.3进一步完善“三资”信息监管平台。积极推广应用省级农村集体经济数字管理系统,实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全方位、立体化、全过程的信息化运行和实时监管[2],最大程度实现资产信息公开,让村民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移动设备等形式,了解工程项目招投标、资产资源交易等环节;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4.4进一步稳定“三资”管理队伍建设。督促各地配齐配强农经干部,落实专职专人。提高会计人员的收入,脱离村级制约,将会计人员的报酬待遇纳入县、乡镇财政保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对会计人员的激励制度,将会计人员的收入与工作业绩相挂钩,形成考核机制,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性。4.5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业务培训。一方面加强对村干部的意识教育,宣传中央、省市的“禁行令止”、廉洁奉公等规定,提高他们的守纪意识;另一方面加强对财务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组织对乡镇经管人员、会计、出纳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等开展培训,使他们充分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和相关要求,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3]。
参考文献:
[1]李志明,雷震,洪曙光.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制度的一些思考[J].营销界,2020(52):96-97.
(一)土地确权“回头看”工作。柯城区应开展土地确权村行政数有150个,应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49406本。一方面督促各乡镇街道抓紧权证发放工作,应发尽发。截止目前,发证率95%以上的行政村有140个,占比93.33%;发证率90%以上的行政村有143个,占比95.33%;实际颁发了47496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占比96.07%,部分村未发到农户手中的也在陆续颁发中。另一方面抓紧组织开展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数字化工作。
(二)消薄工作。一是制订《柯城区2019年“消薄攻坚作战图”》、《120个省定薄弱村消薄攻坚表》。二是积极配合省委巡视组和市扶贫领域交叉审计有关要求,积极提供村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表等相关消薄资料,并对消薄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一一核对,提出修改意见。三是搜集整理消薄台账资料,迎接省厅关于开展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调研检查。四是完成151个薄弱村2019年光伏强村收益的划拨到村工作。截止目前,柯城区171个村总收入10万元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有167个,占比97.66%;其中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有126个,占比73.68%。120个省定薄弱村中总收入1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数117个,完成率97.5%。
(三)村级财务管理。一是召开全区农村集体“三资”培训会。积极响应省厅有关财务规范化年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和农村集体“三资”培训工作,组织了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农经员、中心会计、村报账员等共270余人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此次培训专门邀请了省、市有关方面专家授课。二是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赋码工作。截止目前,柯城区已完成9个乡镇(街道)89个行政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赋码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结合农村“三资”管理检查,对减轻农民负担开展明察暗访,未发现有农民负担反弹现象。
(四)农民专业规范提升工作。根据省厅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精神,我们一方面积极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联系,组织开展“空壳社”清理工作,目前为止已清理“空壳社”198家。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工作,今年上级对柯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任务为21家。完成了省级和国家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与监测工作。组织开展2019年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补助申报工作,今年共有11名大学生申报。
(五)农村改革。一是农村土地集中流转。拟定了《柯城区关于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的草稿。积极组织各乡镇、村开展土地流转示范村等创建工作。二是九华乡宅基地和农房活权试点村。九华乡为全市率先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试点区块之一,以“三权分置”改革将非法“一户多宅”转换成村集体的合法资产。目前为止,借助中介机构开展家底排摸工作,已完成坞口村、妙源村、茶铺村共1120户农房测绘,完成这三个村房地资料收集共726户。妙源村409栋房屋的房屋外业测绘和丈量图制作;与159户农户签订了房屋回收协议。同时加班加点开展农房确权工作,进行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公示、发证等工作。截止10月21日,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42本。三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前,柯城区已经初步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平台搭建,出台《柯城区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在柯城区农村资源交易平台已录入农村产权103个,资产总额达476万元。下步将依托农村集体产权平台,积极试点开展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同时还将以石梁镇张西村为试点,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运营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多种股份合作模式。四是农村股份制改革试点。已确定石梁镇为我区农村股份制改革试点乡镇。目前,石梁镇张西村村级运维公司已成立,一期整合项目资金1500万元,推行“公司运营+集体自营+农户植入”的“张西模式”,组建由村集体控股的股份制运营公司,以公司化的模式进行管理,运营团队由入股的专业团队担纲,员工由当地村民为主。五是乡贤回归落户试点。确立七里乡为乡贤回归落户试点乡镇。目前七里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乡贤回乡资格认定体系,同步开展乡贤资格认定相关条件调研工作。
二、下步计划。
(1)继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村做好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工作,继续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完成剩余4个乡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