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7:15:56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土地总体规划,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前言
科学合理的进行城镇规划,对于中国的城镇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仔细的统筹研究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问题,可以更好的促进二者的关系,从而进一步的不断提升城镇的基础建设以及发展。
二、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1.两个规划的空间和地位具有从属性。具体来说,就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全面而且覆盖广泛的,它要科学合理的进行安排协调行政区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土地的使用结构及其布局。然而城镇规划则仅仅只是局部性的规划工作,它只是更着眼于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建设用地的利用及相关的布局安排。因此,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者之间只是点与面,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因此,相对来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全局性的规划,对各项用地规划具有监督引导作用;而城镇规划只是从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个特项规划,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深入补充。
2.均以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为核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根本上来说,其实就是科学合理的规划和部署相关建设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主要目的就是通过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和方式,来达到科学合理的使用建设用地、节约建设用地和保护建设土地的最终目标。
3.理论依据和分析方法基本相似。两个规划,不管是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说,还是对于城镇规划来说,都必须依循一定的自然规律来适应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所以,同样是自然经济社会综合体的土地和城镇两个规划,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时就应该要遵照一些相同的定律和理论依据。同时,二者在分析方法上也一般都使用系统分析法、静态与动态以及宏观与微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城镇总体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
1.规划起点低,布局不合理
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城市化的发展作为一个经济的发展过程,一个由量的增长到质的改变的过程,这样一个特点并没有被发现和重视,从而使得城镇的建设出现了毫无目的、不考虑后果的进行扩张,导致了自然资源的不断持续浪费,同时也加大了土地建设的投资成本。甚至有些地方对于城市建设土地的规划缺乏应有的前瞻性和科学合理性,导致城镇的规划功能定位不够明确,相关布局也变得散乱不堪。
2.基础设施不配套,经济聚集效益低
在进行城镇规划编制的过程中,有很多城镇只是单方面的重视发展社会经济,从而不考虑后果的大量扩大工业用地的面积,这就造成了忽视了供电、供水、供气以及交通等相关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的必然结果。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产业发展严重不协调,就会忽略了与相关第二、三产业的配置,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使得城镇的经济聚集效益难以得到最大化的发挥。
3.规划的制定和管理相对滞后
在城镇的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其中村镇的规划管理是相对薄弱的,散乱的村庄建设不仅浪费了有效的土地资源,同时也破坏了居住环境。有些村庄甚至根本没有规划,而另外部分村镇规划则盲目的去模仿城市建设规划,根本没有体现农村规划应有的特色和特殊性,无法科学有效的实施。
4.忽视环境保护,对城镇景观重视不足
在城镇规划建设的过程中,有地方甚至只着眼于眼前的利用,目光短浅的只看到短期内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而完全不顾及有些企业的生产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来换取经济的畸形发展,这样盲目的城镇规划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同时也会阻碍城镇经济建设的发展。有相当一部分城镇的环境品质还有待提高,城镇居住环境的综合质量差,有一定污染,没有足够的且集中的公共绿地;尤其是城镇景观总体效果很差,建筑布局结构散乱。因此,在城镇的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应该懂得着眼于整个城镇的长远发展,最大限度的利用周围的有效资源,科学合理的规划,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的发展。
四、目前城镇规划面临的主要问题
1.城镇的经济发展水平普遍低下,市场观念狭窄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城镇仍然还停留在最原始的为周边农村提品交换和物资集散的阶段。农村经济型城镇在数量上还是占据绝大多数,经济发展仍然是以农业为主,产业结构还在一、二、三或者一、三、二的阶段。
2.城镇规划工作滞后于城镇发展,规划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
城市体系结构因为经济全球一体化和信息社会的出现而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有的城镇(市)体系结构被打破,部分地区在进行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完全不顾及区域城镇经济发展阶段的目标,只是片面的寻求区域城镇体系的完整,而忽略了城镇体系规划的根本和规划编制的意义。
3.城镇规划的难度大大增加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背景下,城镇区域之间的相互沟通联系更为密切、竞争也愈加激烈,人口技术等相关要素的流动性不断增加,造成城镇的发展规模在区域中的位置难以明确,这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城镇规划的难度。另外,由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大量涌人,流动性大大增强,对城镇人口的预测难度就加大了。
五、如何做到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协调
1.尊重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一,在城镇规划的过程中,应当从实际发展出发,坚持务实的理念。城镇规划的用地规模必须要结合城镇的实际人口和经济发展建设两方面,同时要重视对农业用地的保护。很多地方在进行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往往会忽略了对农业用地的保护,城镇的建设是不能以牺牲耕地为代价的。城镇的发展和建设必须要合理明确城镇建设用地布局,进行可持续发展。
第二,城镇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平衡发展。城镇规划建设不仅要顺应城市建设的发展趋势,同时也要确保农民的收入来源不被占据,从而科学合理的保障社会经济的均衡与协调发展。
第三,发展城镇建设要做到因地制宜。每个地方都会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所以,城镇建设要建立在充分利用其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因此这就需要规划人员在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上,科学合理的协调规划的内容、步骤以及方案。
2.统筹发展的规划方法
为了避免不合法的土地开发商任意占用土地资源,这就要求土地规划建设的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批土地的使用,同时在审批后还要实行有效的监察作用,对于不合法的建设用地和建设案子必须进行严肃处理。想要科学合理的进行城镇土地规划建设,就必须建立正确的保护土地资源的观念,科学合理且详尽的进行土地资源的规划以及布局安排,最大限度的利用到城镇空间存在的废弃用地,懂得做到“变废为宝”。尽量选择建设高层建筑,保证足够的高度和体积,以便减少土地的资源被无效占用。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老旧城区的改造工作,提高废弃土地的使用率。
六、结束语
通过本文对于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协调的相关探讨和研究,我们从而得知,如果想要合理的处理好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就必须要遵循其关键性的原则,采取各种科学合理的方法,统筹规划,研究制定最为先进优化的方式来协调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者之间的关系。
参考文献:
[1] 王万茂,韩桐魁.土地利用规划探究[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12(10):10-15.
[2] 袁庆娟.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关系研究[J].2010(26):36-37.
前言
在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我国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特别是耕地面积迅速减少,土地利用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日趋突出的问题,为增强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先后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和开展了两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尤其是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编制体系、用地分类和审批权限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别。而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的核心是做到建设用地规模和用地布局两方面衔接。假设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在布局上不能做到充分衔接,在实施中也必然会导致频繁调整两个规划的结果。两个规划关联度高,那么就需要做到有效的衔接和协调,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进行正确认识。为实施各自规划打下良好的基础。本文将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衔接进行深入讨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的形式
在1986 年我国就系统性地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形式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与当地自然,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条件,以此对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确保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综合利用所作的统筹安排和长远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是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并且在全面研究区域经济的基础上,能够根据城镇的历史和自然条件,同时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在全面研究区域经济的基础上,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并且能够合理利用城乡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以及具体安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等方面。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存在的不同点。一是规划目标存在不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是规划期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保有量,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和占用耕地数量。土地开发、复垦和控制规模,土地利用布局要求和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主要目标等方面。而且城市规划的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拟定分期建设的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二 是规划思想存在不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土地资源供给出发,“以供给定需求”,采用自上而下,指标控制与分区控制相结合的方法.以上级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前提,是按计划编制规划,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量不能超过上级规划分解下达的控制指标,并且需要补充耕地量,耕地净增量不得低于上级规划分解下达的控制指标。所以说指导思想主要在控制。城市规划往往是从社会、经济、历史、产业政策、人文等方面的多种因素综合分析,并且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社会需求编制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从需要和方便生活出发,关键在于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衔接的原则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衔接上一定要做好几方面的原则,一是整体性原则。从全局的高度出发,全面考虑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用地部门之间、不同产业之间的用地需求,以提高土地利用的总体效益为基础,对各区域、各部门、各产业的用地矛盾进行协调作用。二是保护和保障并重的原则。强化对我国基本农田的保护,并且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向数量、质量与生态建设全面协调的转变过程,控制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增大土地整理力度,创新耕地保护激励制度,才能有效的使耕地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三是可持续利用原则。在规划建设上,应要求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理和保护相结合,并且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做到合理的安排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才能对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协调统一,真正实现实现土地生产力的持续稳定增长,保护土地资源潜力,促进区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衔接方式
1、目标规划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共同目标是为了切实做到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并且节约用地,达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结果,所以需要不同的城镇各有自己的现状和特点,其规划编制都是根据规划目标,并且结合各自城镇特点来完成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在两项规划时应注意它们各自所采用的地类面积,人口,规划指标等方面的一致性,使它们的基础数据能够统一起来,这往往是两项规划对比及相互协调的基础条件。同时规划有远期与近期。这就使得在两项规划编制的不同步性,并且规划的基期很可能不一致。就需要成立统一的规划协调管理机构。能够在规划行政体系方面,国土,建设等等方面规划行政机构,做到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规划管理体系。如果是远期,需要寻求相关规划管理机构的合并,建议成立统一的规划管理机构,而且要对城乡规划和不同类型的规划实行统一的管理,负责各种规划的编制和协调工作有利于矛盾的解决把矛盾消除在基层.这样就保证两项规划在近期,远期时限上的一致性,是实现它们 相互协调的重要条件。
2、建立融区域规划。真正的城市规划必须是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等方面是多项规划于一体的规划体系,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结果修订城市总体规划。并且在两项规划都已完成的地区,可以成立联合协调课题组,在统一规划目标, 统一基础资料, 统一规划期限的基础上进行协调,以此达成协调方案,然后分别修订两项规划的结果,这样才能达到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衔接。
参考文献:
[1]顾京涛,尹强. 大都市周边小城镇规划的实践与思考――以南海市南庄镇城乡协调发展规划为例[J]城市规划, 2004,(03) .
[2] 张晓洪. 城市规划管理与规划编制问题初探[J]. 规划师, 2004, (1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各项建设项目的土地需求量日益增加,尤其是耕地面积的迅速减少,使土地利用的供需矛盾与结构性矛盾显得更加突出。为了加强对新经济形势下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科学、可行的修编,土地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先后部署并开展了两轮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特别是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土地规划在用地分类、编制体系及审批权限几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别,两者衔接的核心工作是做到用地布局与建设用地规模两方面的衔接。如果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的布局不能做到充分的衔接,则规划实施中必然要对两个规划进行频繁调整。可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有着很高的关联度,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来正确看待两者的关系,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到对两者有效的协调与衔接,为两个规划各自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差异
1、指导思想的差异
自1986年至今,我国先后开展了两轮关于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土地资源供给为出发点,依照上级所下达的对建设用地的控制指标为限制,按计划进行的土地规划编制,其指导思想是制约供给和引导需求,重点在于对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镇规划是对社会发展、经济状况、产业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依据市场经济下城镇的客观发展规律与社会需求进行编制的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满足需求和方便生活为出发点,重在发展。
规划目标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规划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农用地的保有量、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数量及控制规模、土地的开发,整理及复垦规模、总体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的提高等方面为主要目标。城镇规划则主要目标则是在城镇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确立的条件下,对城镇的规划区范围及拟定分期建设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进行确定。
规划部门的差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分别由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和土地规划建设部门来编制实施。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的土地资源也从过去的无偿使用发展为有偿使用,这同时就客观造成了国家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与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间的矛盾。
规划时间、层次及人口统计口径差异造成的矛盾
土地利用规划有一个重要原则,即“一保吃饭、二保建设、三保环境”,而事实上很多城镇却是先有城市规划后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种现象导致总体规划反而服从城镇规划的结果。城镇人口的统计途径和统计范围方面也存在着差异,有些按行政区域进行统计,有些则按非农业人口数量确定人口规模。这种“以地定人”的城镇规划和“以人圈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是导致不同矛盾的根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衔接的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衔接应遵从以下原则:第一,从全局出发的整体性原则,要求以提高土地的总体利用效益为基础,对不同区域、用地部门及产业之间用地的需求进行全面考虑,协调好各区域、部门及产业间的用地矛盾。第二,保护与保障并行原则,在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基础上,推进耕地保护从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及生态建设的全面平衡转变。加强对土地的整理力度,控制建设用地占地规模,建立保护耕地的激励机制,才能使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和谐发展。第三,可持续的土地利用原则,在规划建设中要将土地的开发、整理、利用及保护结合起来,重视环境的保护与改善,对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进行合理安排,使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统一协调,实现对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转贴于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方式
1、强化土地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间的协作
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建设规划部门都要对城市用地进行统一的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土地规划、征地、开发、建设的统一管理。同时要强化实施两个规划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违法用地和建设的案件要严肃查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衔接的重点是城镇建设用地的范围和界限,而建设用地区的土地利用则按照城镇建设规划进行。
城镇规划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
城镇规划制定的发展用地的规模及控制范围不可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控制指标。同时,城镇建设用地要严格符合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要求及土地用途的管制要求,努力提高耕地的质量。对于不合理的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的具体要求进行局部调整,做到科学、合理地用地。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与个人的建设用地都不得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
走集约型的城镇建设道路
城镇建设规划应从过去的粗放式建设方式转变为充分发挥城镇可利用空间的集约型建设方式。城镇规划要树立建设用地紧张的观念,对土地进行更加科学、精密、详尽的安排规划,对城镇空间充分利用,适当提高建筑的密度、高度及容积率。当前许多城镇建筑的密度与容积率都比较低,有着很大的开发改造潜力。同时也可通过加强旧城改造,提高旧城用地在布局、结构及功能方面的紧促性与合理性来提高旧城土地的利用效率。另外还可以土地置换的方式,压缩农村的居民点及村镇企业用地,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标。
参考文献:
[1]丁祥伟.浅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衔接[J].城市建设,2011(13).
[2]王开杨.大型复杂桥梁施工监控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