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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培训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12 15:40:52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创业投资培训,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创业投资培训

篇1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3)09-0076-01

一、我国创业教育与创业投资发展的主要政策分析

1.对高校创业教育与创业投资的优惠政策分析

1.1人社部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中提出3年引领45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并规定:大学生创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注册资金优惠、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开办网店从事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创业辅导和便利条件。建立一批大学生创业园,为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指导相结合,细化、规范服务流程,建立不同阶段大学生创业的全方位、阶梯型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制定大学生创业园区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政策等。

1.2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精神极大的促进了大学生创业活动,将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实践、创业训练、创业投资等创业活动推向新的阶段。

1.3我国《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从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税收政策扶持、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等三大方面对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扶持措施,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特别法律保护。

2.对创业投资的模式研究成果分析

2.1“中国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探讨” 的研究提出5种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可以采取不同的运作模式:①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创业企业的模式;②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参股方式支持设立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再投资于创业企业的模式;③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委托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机构管理的模式;④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通过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提高资金运作能力的模式;⑤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通过为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提供风险补偿,间接提高商业性创业投资基金的收益率的模式等。上述前4种模式可以采取有偿方式进行,并能够实现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的自我循环;而第5种模式则只能采取无偿方式进行,无法实现自我循环,目前已经较少使用。

2.2“天津创业投资模式、问题与对策的思考研究” 综合国内研究提出主要观点为:在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现阶段,政府应该以“官助民办”、“引导、支持,而不包办”作为目标,以政府资金和民间资本相结合的形式作为直接手段,逐步引导与培育多元化的民间投资主体进入我国的风险投资市场,最终形成以商业性风险投资为主体的市场主导型风险投资运行模式。

2.3“加强常州市创业投资发展的对策研究” 中就下一步如何加快发展创业投资提出建议:①加强理念引导;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③壮大资本规模;④加强专业合作;⑤健全市场体系;⑥鼓励创投企业积极进行项目投资;⑦完善退出机制等,这些建议值得参考。

3.对创业投资政策研究成果分析

3.1“基于创新导向的创业投资领域公共政策” 的研究是从公共政策、创业投资和创新之间的关系入手,从创新的需求和供给角度建立模型,研究了创新产品市场和创业投资市场,并采用均衡分析方法研究了整个市场的均衡状态,根据社会效用最大化目标,分析了政府最优公共政策组合及其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3.2“发展创业投资促进企业创新产业升级转型的对策研究” 总结了上海、江苏在发展创业投资方面主要经验:①及时落实和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政府分担一定风险和实行税收优惠等;②建立政府引导基金(母基金),实现创业投资资金的快速放大和社会资源的充分整合;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按市场化规律运作的创业投资委托管理模式;④借鉴国外“风险投资+孵化器”经验,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早期项目培育的成功率;⑤让创业投资企业参与当地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的部分管理工作等。并提出促进企业创新产业升级转型建议:①尽快完善和落实创业投资的扶持政策;②将建设创业投资基地作为发展创业投资的抓手;③加快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④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⑤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建立有限合伙制,促进私募基金的发展;⑥促进创业投资与相关领域的互动;⑦加快集聚和培养创业投资专业人才等。

3.3“创业投资理论与应用” 的研究专著系统论述了:我国多层次的风险资本市场的培育和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有利于我国民间权益资本的发展;我国风险资本可供选择的运营组织和激励约束机制、创业投资的投资工具和财务结构等方面的投资管理创新、风险项目的选择评估与风险识别和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实证分析了我国不同创业投资机构的监管、干预程度及其和投资效益的关系;我国创业投资服务支撑体系的作用,及创业投资的区域发展战略及其对策。

3.4“农民工返乡创业对策研究” 是从政府和农民等两方面提出了引导和扶助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建议:①为返乡创业提供融资优惠政策;②为返乡创业提供资源使用优惠政策;③为返乡创业充实人才等资源;④为返乡创业提供税费减免优惠政策;⑤为返乡创业创建良好硬件环境等。根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国农民工有1400万~2000万人具有了创办企业的能力,未来吸引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的潜力巨大。

二、促进创业教育与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

1.为创业投资公司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政策的建议

通过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投资环境政策,借鉴国内外创业投资公司的好的做法,发挥创业投资公司的提供资金+所有的资源和支持及提供直接丰富的创业指导作用。加强创业投资的法制环境建设,出台有利于创业投资的市场进入、税收优惠、投融资管理等方面扶持性政策。

2.完善创业投资运行机制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渠道的措施建议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建立完善资本供给、资本运作、资本退出的创业投资的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出台鼓励除政府和银行之外的社会民间组织及国内外个人投资者积极参与创业投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创业资本金资源,以解决创业投资资本金供需矛盾。

3.建立有效的政府引导基金提升政府主导调控和服务功能的政策建议

建设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及服务功能,加大政府引导资金的投入,依托政府的组织协调优势,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解决创业投资资金短缺难题,为大学生、农民工、企业者创业活动提供创业投资资金支持。

4.加强创业教育与创业投资专业人才培养的政策建议

贯彻十精神,开展创业活动、发展创业投资关键在于人才,而人才培养在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因此,应进一步落实促进创业教育与创业培训的激励政策,培养一批创业活动的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新生力量;吸引国内外高层次创投人才投身于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中来,不断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使其知识结构达到创业投资运作的要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 刘健钧.中国政策性创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探讨[J].中国创业投资与高科技,2004年10期.

[2] 杨旭才,张维,关春祥.天津创业投资模式、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8.01

[3] 赵心悦.加强常州市创业投资发展的对策研究[J].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2009年6月 第27卷第3期.

[4] 买忆媛,彭一林. 基于创新导向的创业投资领域公共政策[J]. 管理学报,2006,3(2):199 - 203.

篇2

近些年来,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缓慢,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极不适应。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法律保障体系欠缺。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运作有不同于一般生产经营企业的特点,现行《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企业组织法难以考虑到创业投资企业运作的特殊性。二是政策扶持不落实。在创业投资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对创业投资企业从财政金融政策上给予扶持。而我国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由于对“创业投资企业”缺乏准确的法律界定,使得制定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缺乏法律基础。三是资本形成机制不完善。从国外经验看,创业资本的形成主要依靠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我国目前的创业投资之所以主要依赖国有资本,除了法律保障体系不健全导致企业和个人不敢涉足创业投资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保险资金尚无法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四是退出机制不通畅。过去由于法人股不能流通,导致创业投资所支持的企业即使上市,创业投资也无法退出。由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没有发展起来,导致并购市场极不活跃,创业投资也很难通过并购方式实现退出。五是行业管理与自律机制不健全。以往国家没有明确创业投资的行业主管部门,也缺乏全国性创业投资行业的自律组织,不少创业投资企业任意涉足证券市场和从事房地产业务,甚至将其当作了主业,而造成了无谓的经营管理风险。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终于在2005年11月15日出台。《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前面所提到的影响我国创业投资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为规范和加快创业投资发展奠定了基础。一是适应创业投资的特点,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了特别法律保护;二是为制定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了法律基础;三是提出了创业投资企业设立、投资与运作的基本法律规范。《办法》的出台也在社会各界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贯彻实施好《办法》,将为创业投资的健康规范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促进我国创业投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虽然《办法》为规范和加快创业投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要贯彻实施好这部规章,还要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并做好备案管理工作。

二、关于配套政策的制定

去年,根据国务院领导“抓紧制定配套政策”的批示精神,并利用制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若干配套政策的契机,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动制定《办法》的配套政策。最近,在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中,明确了加快发展创业投资的有关政策。具体包括:

(一)对主要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实行投资收益税收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办法》出台后,我们一直在配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就制定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扶持政策进行深入研究。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方案,近日先后赴上海、江苏和深圳调研,听取创业投资界的意见,力争尽快出台。

(二)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风险企业。目前我们正收集整理国外运用财政资金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相关资料,并结合我国国情,着手研究制定《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规定》。

(三)在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许可的前提下,支持保险公司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允许证券公司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创业投资业务。允许创业投资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通过债券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我们今后将分别与保监会、证监会、银监会沟通,共同研究起草相关法规规章。

(四)适时推出创业板,扶持发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扩宽创业投资退出渠道。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退出机制。

(五)依法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备案管理,促进创业投资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我们起草了与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相关的有关工作程序、标准文本和各种表格,并提交本次研修班讨论完善。

三、贯彻实施好十部委办法的几点考虑

为切实地贯彻实施好十部委《办法》,做好创业投资备案管理工作,地方备案管理部门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创业投资是一种新型投融资制度,即使在美国也才有半个多一点世纪的历史,对我们来说更是一个新领域。因此,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研究,不仅要学习国外关于创业投资的一些先进理论和做法,更要学习弄懂我国加快创业投资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力争我们的监管人员尽快成为这方面的专家。

(二)加快研究制定地方配套政策。创业投资是一种区域性比较强的投融资制度。在国外一些地区,为了扶持本地创业投资事业发展,出台了不少区域性创业投资扶持政策。国内像北京、深圳、江苏等地,近年来在扶持创业投资事业发展方面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值得总结和提高。希望各省市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研究制定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扶持政策,以促进区域性创业投资体制的建立。

(三)切实履行好备案管理职责。为了加强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监管,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要形成“分管主任挂帅、处长直接责任、有专人管理”的备案管理班子。与备案管理相关的工作程序、标准文本和各种表格在本次研修班充分讨论后,我们将尽快下发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在受理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申请的过程中,各管理部门一定要认真把好关,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创业投资企业税收政策和其他扶持政策出台后,我们还将制定如何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请大家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好备案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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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作问题:科学管理运作制度不健全

我国目前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运作机制不完善,随意性强。首先,风险投资管理未按照风险资本的办法管理,存在“首长贷“”人情贷”现象[3],未建立对投资对象系统的筛选和评估体系,资金利用率较低。其次,面对各种风险管理机制,创业投资家对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投资后不再关注企业经营管理,缺乏规范的运营机制和管理制度,使得农业科技企业不能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不能满足农业科技企业发展的需求。再次,公司治理机制不合理。农业科技企业国有投资比例一般在70%以上[4],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少数大股东掌握着实际权力,其他股东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这些系列问题严重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公司还存在管理体制陈旧、监管机制缺失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创业投资作用的发挥。

三、中介机构问题:中介服务机构不完善

近几年创业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迅速,但是有实力特色并与农业科技创业投资相匹配的中介机构还未真正形成。中介机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大多数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独立公正性和科学权威性差,它们往往只是提供价值较小的参考信息,造成资源浪费。二是中介机构信用缺失。我国对创业投资管理方面的法律和准则较少,虽然2005年出台了《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暂行办法》,但是关于创业投资中介机构的管理未做规定。中介机构缺少统一规范的执业标准,致使中介机构缺乏信用认知度,增加了交易成本[5]。三是中介机构中涉及创业投资业务的较少,对农业科技的创业投资业务更少,大概只占2%~3%[6]。再加上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少对创业投资的研究,阻碍创业投资在农业科技领域的发展。

四、我国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

加大融资支持,建立农业科技企业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一方面,要充分利用银行资金。为鼓励银行资金进入农业科技领域的创业投资行业,我国政府可以借鉴美国SBA(小企业管理局)采用“杠杆融资”的模式来引导银行富余资金参与创业投资[7]。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民间投资,充分利用民间的闲置资金。培养我国居民的风险投资意识,减少对个人、企业、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等参与风险投资的限制,让更多的民间资金融入到农业科技创业投资领域,扩大民间融资的渠道,丰富融资的多元化,实现了双赢。再次,健全资本市场,减少中小企业板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OTC)与发达资本市场的差距,早日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降低农业科技企业融资门槛,鼓励农业科技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海外证券市场上市融资,同时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积极引进国外资本从事风险投资业务,拓宽投资领域。

(二)畅通资本退出渠道

风险项目退出渠道不畅通是制约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障碍之一。有效的资本退出是创业投资成功的基础,成功退出意味着从一个项目退出后可以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去,循环推动高新科技成果不断转化,从而实现高额回报。根据先进发达国家经验,公开上市是资本退出的主要形式,在美国约有30%的风险资本采取公开上市的方式退出[8],因此我国要加快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尽快开设创业板、国外二板市场或香港创业板上市,设立和发展柜台交易和地区性股权转让市场,为规模较小的农业科技企业提供股权转让和交易市场,并充分利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并购方式,积极培育投资银行,充分发挥其在资本市场中的中介作用。要完善法律制度,对私募市场进行规范,并放松对股权回购、清算退出、买卖上市等场外交易的限制。

(三)培养复合型创业投资人才

创业投资跨越科技与金融两大领域,涉及评估、投资、管理、审计和高科技专业知识等多学科,实践性、综合性强[9],需要具有相应科技知识、管理经验、金融投资知识,善于捕捉市场信息,具有国际视野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和复合型风险投资人才。当下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复合型创业投资人才尤为重要。首先,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加快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对其提供优厚的薪资待遇,加强人才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开拓视野,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其次,推动教育改革,加强与国外农业科技创业投资企业的合作,学习先进的知识和管理经验,培养在农业科技、管理、金融和法律等方面具有综合素质的复合型人才。再次,高薪聘请国内外优秀的专家来企业指导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邀请国内外著名创业投资机构及专家到企业内部交流和座谈。

(四)完善创业投资运作机制

为了保障农业科技企业创业投资的顺利进行,改革和完善创业投资运行机制是关键。要加强对农业科技创业投资的科学管理,建立一套严格的、适应我国国情的农业科技创业投资资金管理制度,构建农业科技风险项目的筛选、评估体系,提供系列化管理和增值服务,合理利用各方资源,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要加强对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重视,制定运营管理规章制度、产权保护制度和先进的信用体系,减少交易成本和投资风险,使创业投资在农业科技领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农业科技企业健康发展。必须调整、改变农业科技企业的股权结构,降低国有股比重[10],建立完善的资本市场,增加控制权在市场的竞争。要建立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监管机制,规范农业科技企业行为,促进我国科技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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