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2 15:41:4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分包管理问题,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建筑工程分包的概念
建筑工程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商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承包建筑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些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分包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勘察承包商、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即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承包商。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发包人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承包人是分承包人。
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总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承包商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总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1、业主强行指定分包。受人情关系和利益等的驱动,有些业主将总承包商承包工程的某些部分要求或强行要求交由其指定的分承包商来完成,并要求总承包商与所指定的分承包商签订合同。而被指定分承包商的能力往往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总承包商与被指定的分承包商在管理上常常不协调,多是以包代管,导致工程合同不能如约履行,极易出现工程安全、质量等问题。
2、违法分包。一些总承包商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经业主认可,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分承包商,或将依法不应分包的工程分包(或将工程肢解后分包或分包后再分包)给分承包商,致使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不能保证。
3、非法转包。个别承包商将所承包的工程全部转手给他人承包,或是承包商将所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他人承包,从中收取费用,但不参与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的管理。转包是法律禁止的。由于层层剥皮,真正投入到工程上的资金不足,再加上管理混乱,措施不到位,工程建设进度、安全、质量等也难以保证。
三、对策
1、做好建筑工程分发包管理。总承包商选择分承包商通常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总承包商在工程投标以前,根据招标文件,委托分承包商提出分包工程的报价,经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后,总承包商将各分承包商的相关报价进行综合汇总,编制成总承包投标报价表。一旦总承包商中标取得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双方再根据事先的协商意向和条件,在总承包合同条件的指导和约束下,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做法是总承包商自行参与投标取得总承包合同后,再将拟分包的工程分包给分承包商,一般采用招标的方式,由三家以上的分承包商提出分包投标报价等。经过价格、能力、信誉等条件的比较和评审,总承包商择优选择分承包商并与其签订分承包合同。在分发包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是严格遵循分包程序和审批。总承包商分包工程时,必须经业主同意并在主承包合同中约定。主承包合同中未作规定的分包活动,应在分包之前征得业主同意。严防总承包商擅自分包工程。
二是严格确定分包项目范围。分包工程必须是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分包工程必须是业主和总承包商约定包含的部分(数量与金额),防止把分包工程的范围随意扩大。
三是严格审查分承包商的资质和能力。分承包商是分包工程建设质量的关键。分发包人要仔细审查分承包人资质、能力、资信等,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工程建设人员的资历、机械设备状况等。
2、做好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商将主承包合同内对业主承担义务的部分工作交给分承包商实施,双方约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合同。分包工程既是主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又是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签订合同的标的物,但分承包商在完成这部分工作的过程中仅对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由于分包工程同时存在于主从两个合同内的特点,总承包商又居于两个合同当事人的特殊地位,除分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外,业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都要加强对分包工程合同的管理。
业主不是分包合同的当事人,对分包合同权利义务如何约定也不参与意见,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但作为工程的投资人和工程合同的当事人,业主对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现为对分包工程的认定和批准。
监理工程师仅与总承包商建立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对分承包商在现场的工作不承担协调管理义务。监理工程师只是依据主合同对分包工作内容及分承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行使确认权或否定权;对分承包商使用的材料、工艺、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为了准确地区分合同责任,监理工程师就分包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任何指示均应发给总承包商。分包合同内明确规定,分承包商接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后不能立即执行,需得到总承包商同意才可实施。
总承包商作为两个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对业主承担整个合同按预期目标实现的义务,而且对分包工程建设的实施负有全面管理责任。总承包商需委派代表对分承包商的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承担如同主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总承包商的管理工作主要通过一系列指示来实现。接到监理工程师就分包工程的指示后,应将其要求列入自己的管理工作内容,并及时以书面方式转发给分承包商要求其遵照执行。也可以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自主有关的协调和管理指示。
除此之外,业主、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商还要加强对分包工程合同履行中的支付、变更、索赔等管理。
3、做好分包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定期检查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包括现场人员、设备投放、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等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在监理月报中作为一项独立的内容反馈给业主和总承包商,以便随时采取措施。
关键词:
水利水电工程;基本原则;设计外包;市场竞争;质量管理;进度监控
《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合法的项目分包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是被允许的,但企业必须对分包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负有连带责任[1-2]。
1工程设计分包产生的原因
分包是企业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为争取市场竞争优势而采取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3]。在现代互联网普及的大数据时代,各个企业的技术都在飞快进步,企业为了保持竞争优势,必须集中精力在核心技术上,必须精简管理层,不然复杂的管理层将成为企业发展的累赘,所以企业为了保证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不得不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出去,采取合作管理的模式,获得更好的发展。工程设计分包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首先工程设计分包可以改善对核心项目的支持作用,使企业盈利变得整体化[5]。其次可以打破传统的行业界限,形成跨行业战略合作,有效增强彼此的竞争力,达到合作共赢的效果。最后还有助于企业项目整体成本的降低,使资源得到最优的分配。根据2009-2015年勘测设计业务板块成本情况(如表1)可看出勘测设计成本呈现的趋势是先增长后降低,承包企业为了保证核心竞争力与成本的整体性,会将非核心业务进行分包。现代市场竞争环境与工程设计分包独特的优势是工程设计分包产生的主要因素。
2工程分包的基本原则
在目前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工程分包是每个水利水电工程企业必须具备的,工程实施的复杂性,也决定了工程分包管理的难度,分包管理的完成度和效果,影响着企业的企业形象和企业利益,所以企业一定要重视水利水电工程的分包管理,要培养高效率、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完善管理制度[4]。企业不能回避工程分包管理,要克服水利水电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遵守水利水电分包管理的原则,使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水利水电工程分包原则如下:1)工程分包的承包人必须依法开展分包工程,杜绝再次分包。2)工程分包商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及相应的施工质资。3)工程分包项目的价格不能超出工程项目总价值的30%。4)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必须签订严格的法律合同,分包出去的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施工。
3目前中国水利水电设计分包存在的问题
3.1资源分配不合理
目前国内的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企业之中尚未在内部成立专门的资源市场部门的情况仍普遍存在,因而使得在企业内部实现资源共享的情况较难实现,从而使得企业在进行新项目的分包时,不能及时了解到自身企业的可用资源,影响到企业进行分包项目时的竞争[6]。由于对自身企业资质了解的不完全也会导致企业自身在进行项目分包时,对分包商的资质以及信誉等评审不够全面和规范,在影响到企业自身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对整个市场的健康稳健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
3.2分包合同的签订规范度不够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企业内部资源分配缺陷的存在,也影响到企业内部对于合同订立规范制定以及审核,比如分包合同更多的停留在形式上、没有制定或者是制定之后并未推行规范化的分包合同范本,导致分包合同中诸多条款不明确甚至存在分包合同内容不全面的情况,从而导致先干活而后再订立合同又或者是边干活边订立合同的情况较为普遍的存在,除了容易导致经济纠纷摩擦发生之外,还对工程的建设质量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
3.3专业人才的缺失
很多分包过程中,第三方一般都在工程建设上,对于设计第三方管理人才甚是缺乏,对于设计方管理,基本都采取设计公司内部人员进行,这对工程来说会存在着一定的偏移,设计公司的管理人员会倾向于自身公司的利益观,而不注重质量关。而由工程方进行管理则会出现,对设计方所涉及的图纸产生异议或者不明确设计理念的状况出现,因此在第三方管理上就应该有这方面的人才,及对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扎实的功底,同时对设计图纸与管理又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这样不但可以保证双方的工程实施进度,更能够将设计发挥的更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7]。
4提高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企业的分包管理效率的措施
4.1合理分配资源
根据企业自身优势以及所具备的资源,对于企业内部资源以及部门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以实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和办事效率的高速化。面对强烈的市场竞争,企业需要对自身资源进行灵活的安排和最大化的利用,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适应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企业分包合同订立为目的。如此不仅可以实现企业利润的增长,还可以促进该行业健康稳健发展。
4.2规范分包合同
有关管理部门积极出台相关的管理政策,并严格执行,对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企业的合同进行定期以及不定期的检查或是抽查,督促企业积极做好合同的规范化。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企业内部积极建立健全完善的合同订立制度,并成立专门部门,对公司签订合同进行监察,确保企业自身合同订立符合企业自身流程,如此不仅可以大大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还可以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
4.3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
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需要企业自身管理部门的培养和提拔。就企业而言,可以建立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晋升制度以及人才培养计划,注重在企业内部进行人才的培养以及提升,企业内部人员最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行业动态,从企业内部途径晋升上的人才能够最大化的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与此同时,也需要管理部门的积极培养[8]。
5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阐释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企业分包管理产生的原因,分包原则,管理方法,并分析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企业分包管理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应对策略的分析,以期促进国内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分包管理的稳健发展。与此同时,本文由于篇幅有限,相关问题的阐述尚不全面,还需要在今后的理论研究以及实践之中进行不断的总结及研究。
参考文献:
[1]李霆,张春燕,张磊,等.浅谈社会资源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利用与管理[J].科技信息,2010(20):671-672.
[2]邵敏,何洋.水利水电工程EPC模式下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J].四川水力发电,2012,31(z1):49-51.
[3]杨胜.基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探究[J].大科技,2016(13):111-112.
[4]黄京焕,谢江华.水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分包合同经济管理应关注的问题[J].四川水力发电,2012,31(z1):20-22,39.
[5]吴玮.浅析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管理[J].城市建筑,2012(17):144,155.
[6]周文彬,耿成.浅谈水利水电工程分包管理的控制对策[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23):175.
当前,电网建设工程分包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安全问题。(1)对分包单位或队伍的安全资质审查不严格。一些单位受制于预算不足、工期紧张等现实压力,忽视对分包单位资质能力的动态审查,导致违规转包、层层分包、挂靠资质等现象普遍存在。存在很多招投标时申报的单位和中标后实际进场施工的单位根本不是同一家,有的甚至是无施工资质的包工队以及层层转包的现象。这些都给工程施工留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2)分包队伍在安全上投入偏少。一些分包单位为了节约开支不按规定设立安监人员,一些单位不肯花钱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存在老化、损坏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超期“带病”使用的情况,导致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容易受到伤害。(3)分包队伍人员安全意识不足、技术素质较差。由于电网建设作业环境普遍艰苦,劳动强度大,尤其是线路工程,作业环境更是复杂、危险。一些工程分包队伍,在招收劳务工时,片面强调身体素质,将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等“硬件”要求作为第一条件,而对文化素质、技能水平等“软件”要求反而不高。加之一些单位没有对这类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作业人员不知者无畏,不懂危险、不懂避险,特别是一些施工负责人或者说是包工头,不但不带头遵章守纪,反而带头蛮干、盲目冒险作业,导致伤亡事故屡有发生。(4)分包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虽多,但执行不到位,许多规定被束之高阁、流于形式。发包单位以包代管,在安全管理上对分包单位关心较少,监督检查不力,造成安全职责不明确,安全管理粗放,甚至连基本的安全要求、安全措施都得不到落实;习惯性违章无人制止,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不能提前消除,事故风险仍如利剑高悬。总体来说,分包队伍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加之发包单位责任不落实、安全管控不到位,分包工程安全风险十分突出。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前电网基建安全的潜在隐患,只有持续加强规范化管理,才能保障分包工程的安全。
2电网建设工程分包管理措施
2.1严把分包入口关
工程分包方式不合理,以劳务分包之名行专业分包之实,分包管理粗放,分包队伍人员素质、管理能力、监督管控等方面严重不足,分包单位超能力承接工程现象突出,这些都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加强源头治理,就必须严把入口关,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严格分包准入管理。(1)要认真进行分包商资质审查。分包商资质审查的重点在于分包商的施工技术能力、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和同类工程业绩。分包商资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所承接工程必须符合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2)要开展分包商安全能力评价,综合评估分包商承接工程能力、安全施工能力。分包商安全能力评价是在公司分包商资信评价的基础上,从资质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人员管理、机具管理等方面对分包商承揽工程能力进行综合评估。通过收集工程分包商的有关信息,评估其承接工程项目的能力,防止超能力承接工程。(3)要建立分包商清退机制。分包商清退机制是对违法、违规进行分包作业或管理水平差、人员素质低、不服从管理的分包商以及违法、违规的个人及时予以清退的制度和措施。分包商清退机制是通过建立“黑名单”记录,实施安全“一票否决”。凡是安全管理不达标的,一律纳入“黑名单”,严禁在各类工程项目中使用;同时加强对分包商的全过程动态管理,动态掌握分包商施工管理能力、作业人员技能水平、现场施工情况,及时发现、清退不合格的分包队伍和个人。坚决清退“资质合格、实际能力不合格”的队伍。
2.2强化分包安全管理
一些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粗放,关键岗位人员对自身专业领域的事故风险辨识能力严重不足,风险管控失责,安全管理效能低下,“人员到岗”与“责任到位”严重背离,现场风险因素“失察”、违章行为查处不力,导致事故防范“失责”。(1)要不折不扣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简称《安规》)。实践和事故已经反复证明,确保电力生产人身安全,最有效、最直接的办法就是严格执行《安规》,不能打半点折扣。对分包工程来说,必须采取有效手段,促使分包队伍人员从内到外都能认同安全规程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知行合一,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能严格执行《安规》,只有这样,安全工作才能得以保证。(2)要加强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各项检修、预试、施工等工作计划安排,必须量力而行,保证在作业力量、管理能力可以控制的范围之内。要从工作组织和管理制度上,坚决防止出现赶工期、拼设备、长期加班加点、疲劳作业现象。要按规定落实危险点分析预控、标准化作业要求,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任务清楚、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方法清楚、安全保障措施清楚,严禁走过场。(3)要严抓反习惯性违章工作。“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实际工作中要防微杜渐,从小事抓起,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让反习惯性违章成为硬约束,及时处理好不安全因素,将不安全事件和事故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
2.3充分发挥关键人员作用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现场工作负责人或者班组长作为关键核心人员,是现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安全工作基础的基础,工作负责人的表现直接关系到全局的安全。具体到分包队伍来说,负责人通常也是领头人,其与作业人员有可能既是工友又是同乡的关系,往往在分包队伍中有很高威信。如果领头人能发挥正面积极作用,安全就会多一分保障;如果领头人起到负面消极作用,发生事故的机率会大大增加。国家电网公司通报的多起分包工程事故案例,就是由于负责人违章指挥,农民工兄弟冒险蛮干而发生的悲剧。因此要重点抓好关键人员特别是领头人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必须熟习安全规程,掌握必要的技术知识,提高责任心、原则性、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指挥能力;同时要以身作则,大胆管理,引导员工加强学习,增强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并带头遵章守纪,带领作业人员都成为安全明白人,才能做到事事安全。
2.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惩戒力度
安全教育培训能点石成金,是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分包工程安全的治本之策。以人为本,绝不应是一句空话。对分包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注意层次性、针对性,要针对分包人员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各异的复杂情况,因地制宜、因材施教。要根据每个作业人员具体从事的工作来确定教育、培训的内容,内容不在于多,但要实用,重点灌输生命安全意识,使每个人都能真正掌握必须具备的安全知识,真正做到达不到要求者不得上岗。同时要发挥经济处罚的指挥棒作用,制定并执行比如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一次罚款多少钱,将罚款用于奖励安全表现优秀的人员等既通俗易懂又能被普遍接受的政策、办法,引导和督促分包队伍人员遵章守纪。
3结束语
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虽然逐渐步入良性循环轨道,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也日趋规范,但在工程分包工作中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对每一位电网建设工程从业者来说,对待安全工作必须常存敬畏之心、戒惧之心,要勇于正视问题、解决问题,通过对症施治、查漏补缺、持续改进,为电力工程建设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