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27 16:04:59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研究,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引言
目前经济发展的十分迅速,互联网金融也同样如此,受关注的程度也在不断提高。第一,互联网金融这个行业成长的速度远远快于其他产业。在最近几年当中,网络的不断普及以及电子商务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的,因此金融行业当中基本上或多或少的受到了网络的影响,不但在业态方面受到了网络的作用,而且还逐渐的发展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网络技术的普遍使用会对金融模式发生根本性的转变。第二,伴随着网络在金融当中的不断渗透,面临的风险也在不断的增加。尤其是,最近几年当中经常会出现互联网跑路以及倒闭的现象。在2015年,这一年当中发生的出现问题的平台最近大于了1000家;基本上占据了所有的平台到35%。因为在互联网金融的工作当中涉及到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而且参与的工作人员是多方面的,因此在发生风险的时候不但会造成金融体系的冲击,还会让投资者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失。
二、相关概念界定
1.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特点
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普及和发展,逐渐的产生了互联网金融这样的概念,而且它的特点也不断地表现出来,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主要是互联网和以往的金融行业在发展的过程当中互相的融合产生的,当中包含了金融中介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但是和以往的金融行业进行比较,它的思维模式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说使用的媒介也是存在差异的。因为网络呈现出来的是开放和平等以及分享这样的特征,所以互联网金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对思维方式进行转变,必须要按照网络所具有的特点来进行工作的运行。因为主要是将网络和金融结合在一起,因此互联网金融所呈现出来的特点是更加的互动和透明。在慢慢的发展过程当中,顾客能够直接使用手机和电脑这样的设备进行转账以及购买理财产品的,所以交易的时候是非常及时的而且能够移动的,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使得交易的成本被压缩,而且十分的方便和快捷。
2.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互网金融当中包含的模式基本上都是在它的发展过程当中演变出来的各种各样的模式。从广义这个层面来看,包含了以往的金融业务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和大数据金融等,这些模式当前也正处于发展的阶段。以往的金融业务网络化主要的含义是指银行和证券等金融机构他们在网络当中构建网上银行以及证券的来进行交易和转账等相关的服务;第三方支付主要的含义是在交易的过程当中是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来负责提供信息以及完成交易这样的模式;大数据金融模式的主要含义是依靠电子商务在交易的过程当中所带来的数量非常大的而且并不具有结构的数据,在专业的分析的基础上,为那些对于资金具有需要的人提供服务;
三、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互联网金融人才严重短缺
基本上所有的发展和成长都离不开问题的发现以及解决。互联网金融行业也不例外,在获得快速发展的同一时间,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尤其是专业的工作人员十分的急缺。自从2015年开始,这个行业当中出现人才不足的现象就已经十分常见,甚至有专门的新闻报导。一些专家表明了,因为在这个行业需要的人才是十分特殊的,而且当前的市场需求十分的旺盛,因此在将来的5到10年当中,这个行业将会缺乏100万的人才,而人才的匮乏必将会阻碍这个行业的成长。参考江苏省最新的互联网协会的研究数据,我们能够得到在将来的发展过程当中P2P企业将面临非常严重的人才缺乏的现象,根据预估可能会缺乏142万人,而且其他方面的业务也是十分缺乏人才的,所以单独的就互联网金融这个行业来说总共缺乏的人才将会达到300万人。不仅仅是人才的缺乏,专业的这方面的人才稀缺的更为严重。根据《2016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人才白皮书》当中的数据我们能够得到,目前这个行业基本上有85%的工作人员都是从别的行业转业过来的,对于高科技的工作人员来说这个行业拥有的吸引力是非常大的。因为很多的人才都是从别的行业专业过来的,所以他们基本上不具备十分完善的金融行业经验,也因此根本就没有办法把握在这个行业当中出现的比较核心的问题,所以基本上难以起到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创新的作用。高端人才匮乏的现象与日俱增。从互联网和金融以及互联网金融这样三个行业工作人员的构成比例我们在对比当中能够得出,基本上互联网金融行业所拥有的入门级别的工作人员所占的比例是在其他两个行业的中间的,但是像总监这样级别比较高的人才所占的比例远远达不到其他两个行业,也因此我们能够得出高端行业是十分紧缺的。虽然互联网金融行业从目前的发展速度来看是十分可观的,但是因为它是属于刚刚兴起的行业,也因此工作人员以及相关的人才配备根本跟不上节奏。只有拥有互联网的思维,又具备十分完善的金融知识,才能够被称作比较专业的这方面的工作人员,而这些人员在目前来说是十分紧缺的,因此阻碍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创新以及对于风险的控制能力。
2.监管模式和手段亟待改进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策略
今天的社会环境中,互联网的应用使得社会生活变得更加便利,越来越多的社会活动通过互联网实现,为人们节约了更多的时间,网络金融更是迅速获得人们的亲睐,网络支付、网络融资、网络投资理财等一时间风靡社会,这是互联网金融繁荣发展的体现。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在为传统金融带来竞争压力的同时,也弥补了传统金融的不足,更好的满足了社会生活的需要。与换联网金融伴随而来的是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缺失和不足造成了互联网金融的交易风险、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混乱等。因此,更好的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作用,更好的利用互联网金融,就需要正确的认识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问题,并找到科学的解决方式,这样才能引导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
一、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实际情况来看,互联网金融监管在完善的同时,仍然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不健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目前我国发展的总体方向,而法治国家的建立,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法治国家,市场经济活动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事物,同时又属于金融业,对国家经济发展有直接的影响,更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调整,但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一方面,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专门法律还不足,目前我国规范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多是普通金融监管的法律,这很难调整互联网金融中一些特殊的问题,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差异在逐渐增大,这就使得法律法规不健全的问题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表现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地方性法规中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引导也不多,地方经济条件、发展水平的不同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也比较大,所以,各地区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也不尽相同,而地方性法规的缺失自然也就造成了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的问题。总之,法律法规不健全是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也是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之一。在我国,政府承担着市场宏观调控的职责,自然也承担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职责。目前,我国政府部门在互联网金融监管中,监管部门的分工还不够明确,这就直接造成了监管的缺失和遗漏,本身金融领域就需要严格紧密的监管,而针对互联网金融,甚至缺少基本的监管部门,这自然容易引起因监管疏漏而产生的负面结果。此外,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都是非常迅速的,互联网金融也不例外,几乎每天都有新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崛起,都有新的互联网金融形式的出现,而政府部门的监管则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这也容易产生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总之,监管部门作为互联网监管的主体,应当与互联网金融相对应,有明确的部门分工来实现互联网金融监管,在问题出现时,有明确的部门承担责任,这样才能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所以说,监管部门分工不明确也是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3、监督手段落后单一除了以上提到的两点以外,当前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还包括监督手段落后单一。上面我们已经提到,互联网金融是变化非常快的一个行业,新的科技、新的市场需求都有可能带来互联网金融大的变化,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监管对象是互联网金融,自然需要以互联网金融的改变做出适当的调整,特别是监督手段,如果监督手段落后单一,一般很难应对互联网金融中的问题,实现监管的目标。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手段还很单一落后,与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而监管手段与监管内容之间的差异就容易促使互联网金融活动中非法活动的产生。所以说,监督手段落后单一也是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解决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应从以下几点出发:首先,完善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完善,是解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根本性途径,从国家角度而言,国家应该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定出专门性的法律法规,作为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宏观性指导,就地方政府而言,应该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基础,根据本地区的特点,制定更为详细的地方性法规。
这样才能保证互联网监管过程中严密的法律体系,解决互联网监管问题。其次,监管部门完善职责分工体系。监管部门应该以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实际需要为基础,对互联网金融做好充分调研工作,设置出明确的监管部门,不同部门各司其职,进而实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目标。西外,监管部门还应该根据互联网金融的变化及时调整相应职责部门。最后,创新监管手段。借鉴国外互联网监管的先进经验,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还应该创新监管手段,特别需要注意互联网金融市场一些新的金融形式,要及时确定相应的监管手段。同时,互联网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还应该具备一定的前瞻性。
参考文献:
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良好,逐渐掀起金融创新的新浪潮。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逐渐增多,金融交易数量同比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且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纵观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主要呈现三方面的特点:首先,互联网金融中的商家“百花齐放”。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截止到2015年底,基于P2P网贷平台的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包括京东、苏宁等电商和系列商业银行,金融教育同比2014年增长402.7%。更多人纷纷在网上进行开户,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表现。其次,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仅在2015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金额突破9万亿元,同比2014年增长267.83%。最后,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如“余额宝”等,在金融服务领域中不断拓展延伸,支持保险、信用卡、支付结算等诸多流程。
(二)问题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相对具有滞后性、金融创新能力不足、监管合作较少、金融监管机构缺乏、监督机制不健全等方面,阻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程。首先,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条件下,应通过健全的法律规章制度加以约束,然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不能规范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是导致该行业风险隐患相对较多的重要原因。其次,关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金融创新进程虽然不断前进,但其创新能力仍然表现出不足的问题,如国家未能对金融创新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关于金融创新的人才储备力量不足等,直接阻碍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发展进程。再次,相关部门之间未能加强有效合作,使监管力度相对较小,或者跨国际监管能力不足等,导致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监管空白的问题,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进程。第四,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环境相对较为复杂,使金融监管机构相对较少,难以全面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而服务。最后,缺乏健全的金融监管机制,不能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行为发挥约束性作用,同时监管难度较大,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不利。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进程中,面临着较为复杂的环境,只有对其加强监管,才能为该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规范性作用。可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具有必要性。首先,能够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加强监督和管理,使各相交易活动得以有序进行,形成良性的竞争局面,对带动国家经济平稳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条件。其次,能够规避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中的系列风险隐患问题。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开放性、虚拟性等特点,使其在实际交易活动中,存在着业务风险、技术风险、信用风险、交易风险、法律风险等诸多问题,阻碍该行业的发展进程。而在加强监管作用下,相关部门能够引导该行业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达到规避风险隐患的目的。
三、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与加强金融监管的建议
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良好,能够为人们的快速交易活动提供便利,但在该行业发展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可能对行业可持续发展产生不良影响。所以,我国相关部门有必要针对具体问题提出合理的强化金融监管建议,如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加强监管合作、设置金融监管机构和完善监督机制等,能够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对于我国而言,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中,有必要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进一步规范互联网金融环境,为其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条件。首先,对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进行有效修改,以实现相关法律的修订,如《保险法》、《证券法》等。其次,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而制定和完善《互联网金融法》,用以约束该行业的良性发展,并制定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行业规章制度。最后,国家政府部门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而推出具有针对性的规范意见,明确该行业的组织形式、监督管理、风险责任等内容。
(二)积极开展金融创新
在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应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活动,加强互联网技术的有机渗透,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充足动力。首先,监管部门人员应进一步加强工作,对互联网金融活动中的风险问题进行发现和解决,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其次,国家相关部门人员应对金融创新给予大力支持,并加强科研研究,以实现金融产品创新。基于此,相关人员应将现代信息技术与金融活动有机联系,积极研发金融新产品,推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程。
(三)加强监管合作
在全球化浪潮下,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愈加频繁,而互联网金融跨地域、行业的交易逐渐增多,为监管工作加大难度。所以,加强金融监管合作具有必要性。首先,各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不仅能够确保监管工作全面开展,而且对增强监管效果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其次,加强国际之间的监管合作具有必要性,能够为跨国境的互联网金融交易活动进行有效监管,维护世界经济贸易活动的有序进行。
(四)设立金融监管机构
要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加强监管,应设立金融监管机构,以明确监管主体,推动互联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对此,相关部门人员应从综合角度出发,设立金融监管机构。首先,设立金融监管机构要立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以指派专门的监管部门,全权负责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其次,以相关法律为依据,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合理设置,使监管部门人员可以积极履行自身的职责,更好开展监管工作。最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平台的构建,采用多样化的监管手法而开展监管工作。基于此,相关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而开展互联网金融监管,对提高监管效率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五)完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