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0 09:52:2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互联网金融的功能,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在市场改革面前,我国的金融领域改革滞后于整个市场化进程,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日益普及,对传统经济及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冲击,并逐渐影响到整个金融领域,金融模式中的互联网金融成为一个时期的新兴金融,其主要依托于互联网及通信技术,从资金融通到支付实现了金融领域的新跨越。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受到前所未有的影响,这种影响不断蔓延至传统的金融边界,成为金融行业改革的强大推动力。
1.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早在1999年,互联网金融率先在美国产生,当时互联网金融业态第一次出现于互联网货币基金,当时将其余第三方支付首次连接的公司便是美国的PayPal公司。之后到2005年,P2P网络借贷模式应运而生,之后又成立了众筹股权融资模式。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步较晚,是以2013年余额宝上线为主要标志,之后我国互联网金融跟随着美国的发展步伐不断发展。仅仅三年时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呈现五种业态。其中支付宝、财付通等形式称之为第三方支付,此外还有拍拍贷为代表的P2P网络信贷平台,还有类似于阿里贷、京东金融为代表的大数据金融,还有一些互联网金融门户网站及众筹融资平台等。
2.商业银行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特点
在金融服务模式中,互联网金融可谓是新兴起的,它的兴起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不同,它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点。
2.1金融资源可获得性强
作为社会主体,需要不断获取社会资源,而在获取的过程中机会相同便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如果在获取金融资源时,不同的社会主体其获得的机会不均等,便出现了金融排斥。特别是社会主体是弱势群体时,无论是途径还是方式都欠缺的环境下,要想获得金融服务困难和障碍较大。这也是在传统商业银行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特别是小微企业或个人客户需要从银行贷款时,往往会受到金融排斥。但是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所有人获取信贷的机会是均等的,并且信息相对对称,过去的地域限制得到突破。
2.2交易成本相对较低
依托商业银行融资,会面临多种困境,例如小微企业或个人客户较为零散,且他们的需求各异,银行在整合他们信息时难免会出现信息不对称现象。在信贷投放过程中,商业银行的成本较高并且审核流程繁琐,最终导致效率较低。但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下,无论是哪种规模的企业或个人客户,其信息都是经过云计算等技术得到信用评估,如果贷款方存在违约等现象,将会直接降低其信用评级,此时如果贷款方再次出现违约现象,其违约成本将会更高,这样也可以有效降低交易过程中的成本,凸显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2.3资源配置相对去中介化
传统的融资模式下,商业银行扮演的角色是金融主体,因此对贷款方的信息识别受限,双方面临的问题无法及时匹配,时常会出现贷款方不能及时获取资金,而银行方面迟迟找不到需要的好项目。而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寻找到需要的资金,而供应方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甄别信息,寻找与其自身相匹配的交易,这样的模式下有去中介化的作用。从交易的角度来看,采取互联网金融的模式,贷款方与资金提供方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接接触,实现了信息对称。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资金提供方的鉴别能力有限,不能及时识别信息,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因此,很多情况下,资金提供方依然将互联网金融作为能够实现交易的中介职能。换言之,去中介化是今后一个时期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现阶段依然处于相对去中介化的发展阶段。
3.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属性
3.1互联网金融绕不开信用中介
在融资交易过程中,有很多不确定性,这也是之所以会出现金融中介机构的直接原因。传统的商业银行在这期间起到了的作用,将双方的不确定性因素消除,从而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也正是有了商业银行的存在,在逐步促使社会信用得到大力发展,我国金融业的繁冗离不开商业银行在其中起到的作用。那么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下,能否脱离信用中介的身份而存在呢?理论上讲,只要是交易过程中有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金融风险,金融中介就应当持续存在,这是降低交易风险,提高效率的有效途径。在现实中,互联网金融的形式能否时双方的信息绝对对称,并且让交易过程的信息完全透明化、公开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呢?答案是否定的。如果要想使信息实现绝对公开,即便是在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下,也需要高额的成本,例如对于隐私保护、社会安全等方面的成本,维护这些内容的成本常常会明显高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收益。也就是说,即便是在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下,依然需要信用中介在中间起一定的桥梁作用,因此,互联网金融离不开信用中介。
3.2短期互联网金融不具信用创造功能
在商业银行中,其在信用创造功能方面重要是依靠活期存款及贷款来实现的,抑或是投资业务等,最终实现盈利的目标。商业银行中的货币通常不是单指现金货币,它还包括存款货币,也就是说当货币以存款的形式存在时,主要客源满足支付及流通两种功能。因此,商业银行除了具备信用、支付两种中介功能外,还有信用创造功能,且后者是基于前两者基础之上产生的,这也是传统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主要区别所在,在履行各类功能时,商业银行最终实现了盈利的基础目标。而发行的基础货币量与货币乘数是构成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能有现在规模的主要成因。作为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来说,商业银行的上述功能,互联网金融同样适用。要想广泛吸纳群众的资金,势必要具备一定的信用创造功能,这是满足其他企业或个人资金需求的保证,也可以因此拓宽融资渠道。值得注意的是,要想使互联网金融的内部循环顺畅,必须同吸纳社会存款来实现资金的流通,如果没有足够的社会存款,将无法实现信贷业务的正常运转,也无法实现货币乘数效应。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要想具有一定规模的信贷业务,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还是商业银行,都应当首先具备信用创造功能,否则信贷业务将会受到限制。但是,现阶段来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尚不具备信用创造功能。无论我国的哪类金融机构,但凡是需要吸纳公众的存款,都必须遵循一定严格的准入门槛,如果互联网金融需要吸纳公众存款,同样不得不面对这样的门槛,否则没有公众存款做基础,其信贷业务将不复存在,同理,信用创造功能也会失去原本的意义。但是从现在的形式来看,互联网金融自身运行的机制受到众多质疑,特别是面对风险控制能力,尤其是当个别P2P平台倒闭后,对于互联网金融质疑的声音更大。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监管机制还相对缺乏,需要相关的监管部门给予更多的监管,以规范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在一个时期内仍然存在信任层面的硬伤,信用创造功能也因此得到缺失。
4结语
现阶段,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拥有众多特点,例如其获取资源的能力较强,并且在具体交易过程中的成本较低,在资源配置方面相对去中介化,这些特点都是它优于商业银行的地方,因此互联网金融有很大的市场,在今后一个时期,互联网金融应当得到更加规范的监管,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将不良交易驱逐出互联网金融市场,使整个市场按照良性市场的方向发展。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动因来看,由于其融资渠道更经济,对于金融服务发展或融资的思想及信息技术层面正处于不断成熟的阶段,加之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监管成本较低等诸多因素,这些都共同导致了互联网金融能够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会因为其比商业银行具有更加经济的金融服务而明确化,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准入门槛低,市场监管的成本低,这两大因素决定了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同时也会对商业银行带来更加强大的冲击力。此外,信用中介是互联网金融必须遵循的内容,由于现阶段的互联网金融并未具备信用创造职能,因此这个时期的很多功能需要商业银行来弥补和发挥金融服务的相关功能,但是从长期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势必会拥有信用创造功能,届时,其自身会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对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冲击,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定要明确自身不可弥补的弊端在哪里,及时排除,为自身发展创造更多的机遇。
作者:胡永妍 单位:天津农商银行
参考文献:
[1]刘勤福,孟志芳.基于商业银行视角的互联网金融研究[J].新金融,2014,03:14-18.
1、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以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是以技术作为支撑的“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而不是一种“互联网技术的金融”。
从广义方面来说,互联网金融是根据网络技术、现代的信息技术以及金融业务的有机结合,是一种根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虚拟空间而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新型金融形式。互联网技术在金融方面广泛运用,使得互联网金融能够大大减小信息的不对称以及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这就有可能使得在商业主体中的借贷双方之间的交易以及证券、基金等的流通能够直接进行交易,而非通过银行和券商等交易中心,从而就有可能使得市场出现有效的一般均衡状态。
因此,互联网金融从本质上来说,属于直接融资,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所不同的是,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量大且透明、客户体验高、效率更高、交易成本更低优势,是信息时代的一种新型金融模式。
2、互联网模式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迅猛,特别是P2P借贷的发展远远超出国外的开创者。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有起独特性和创新性。不同的信用体系、制度环境、人文社会环境的差异等因素,导致与欧美模式的差异性。
欧美的互联网金融根据业务以及服务的对象来分,可以分为七种:第三方支付;网络理财;网络融资;服务平台;信用卡服务;互联网券商;互联网交易所。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同样也是根据业务功能划分,可以分为四类:支付平台型;二是融资平台型;三是理财平台型;四是服务平台型。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主要影响
1.冲击商业银行的传统领域
互联网企业从非金融领域向金融领域渗透,以互联网金融的四大模式,比如P2P平台和第三方支付等来冲击和影响商业银行的传统存贷业务以及中间业务。
以P2P平台来说,从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于上海,到2015年5月的中国P2P网贷指数快报显示,我国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3349家,中国互联网支付业务交易规模由2010年的10858亿元升至到2015年的92607亿元,周沉淀资金高达300亿。相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的16万亿的活期存款来说,虽然无法撼动商业银行的绝对优势,但是在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方面,对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起到了分流的作用,如果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如支付宝具有基金销售的牌照后,其对商业银行的基金代销业务也造成了剧烈的影响,销售规模的逐渐扩大,产生显著的积聚效应,互联网金融逐渐挑战着商业银行的发展。
2.冲击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功能
在传统的金融业务的外来中,商业银行一直充当着金融中介的作用。主要由于银行具有资金清算中介功能和信息中介功能。然而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得商业银行的金融中介的功能得到弱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更加容易获得,以及交易的成本下降,这就弱化了商业银行的信息中介功能;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脱媒,资金的借贷双方通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融资平台进行供求双方的匹配,交易中,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方式,跨过商业银行来进行支付和结算,使得商业银行的资金中介功能弱化;互联网金融也可以通过改变信息的传递方式,来降低信息的不对称性。
3.对商业银行经营理念的冲击――“鲶鱼效应”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就对商业银行产生了一种倒逼机制,互联网企业就像是一条鲶鱼,在金融领域中发挥着鲶鱼效应,正如马云所说:“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互联网金融倒逼商业银行从宏观和微观方面,从经营理念到服务理念,从商业银行价值创造到价值实现方式做出大幅度的调整。商业银行的外延粗放式增长模式以及忽略客户需求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基本诉求的缺点,与互联网金融发展将安全、稳定、低成本和低风险转向快捷、便利的优势形成鲜明对比,商业银行核心业务收到严峻挑战。
三、商业银行应对策略
1.转变经营理念
商业银行要全面的认识到技术带来变化及其影响,并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不仅仅是金融的互联网化或者是银行业务的网络化和电子化。由于互联网起步晚,总资产规模较小,短期内虽不会对商业银行造成致命的影响,但是商业银行要重视其对银行核心业务和盈利模式的冲击。打破固定的“思维定势”。不断的突破和质疑。同时,新对商业银行的认识与定位,重构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战略导向以及管理理念。重新认识互联网金融,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客户体验,提高效率,提供更加便利、快捷的金融服务。
2.挖掘大数据,进军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的金融的一些列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商业银行也可以利用这些优势来为我所用,商业银行掌握了大量的数据,掌握着信息流和数据来源,可以组建电子商务平台来完善商业银行的业务,积极投身到电子商务领域。可以发展手机银行,抢占移动支付市场的份额;同时可以实现强强联合,与互联网的电商合作。将银行的线上和线下相结合,让“银行系电子商务”与实体商户相联系,构筑全网金融,产业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结合,以信息充分分享,资金的市场化配置方式,来有效清除传统商业银行的业务盲点解决信息不对称性等弊端。
3.调整经营战略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应该及时的调整银行的经营战略,调整战略规划。在现行的市场化中,可以考虑与互联网金融的战略合作,对已经制定的战略规划做适当调整,利用“SWOT分析法”来定位实际战略和策略。同时调整自己的战略定位,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的核心是可以及时、方便的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商业银行可以努力打造一站式的互联网服务渠道;同时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实现双赢目标,实现互联网和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于一体。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金融体系;数据挖掘;交易成本
1 互联网金融内涵
人类的生活方式因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和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改变。这样的改变是全方位的,现在互联网已经开始深入到经济的核心领域——金融。金融和互联网技术的结合使得互联网金融成为了一种全新的金融模式。
最早的互联网金融形态是传统金融业在互联网领域的延伸,即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本身的便捷和广度实现其金融功能,这个时候的互联网金融形态仍然是传统金融所主导的,客户仍然是来自传统渠道,传统金融借助互联网渠道对其提供金融服务,电子银行、网上银行乃至手机银行都可以属于这个范畴,这些金融形态实现了金融功能的更加便捷。金融的功能是对资源实行有效配置并进行风险管理,以上所描述的互联网金融形态尚未发挥这样的功能。进一步地金融创新使得互联网金融产生了新的运作模式,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开始发挥金融更为核心的功能。
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是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产生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模式创新使得资金可以在交易双方进行有风险管理的流动,双方权利义务更加对等,初步形成了互联网金融活动。现在,更进一步地,互联网金融参与主体利用相关技术开始发挥金融最为关键的功能——配置资源。
我们根据是否依赖金融中介参与,将融资模式划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直接金融依赖资本市场,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但是准入门槛较高,大部分金融需求主体难以获得直接金融支持;在间接融资体系中,金融中介扮演了关键角色,金融中介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和信息搜集、处理的能力,筛选金融活动参与者,将资金剩余方转移至资金短缺方,存贷利差成为金融中介的核心利润。由于信贷资源的稀缺性,并且出于规模经济的考虑,传统融资渠道所能服务的需求对象有限,大量的小额资金需求者无法参与金融活动,融资困难;小额资金提供者也同样面临投资渠道不足的情况,金融的“普惠性”没有得到有效体现。
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以上问题给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在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发展阶段之后,互联网金融开始发挥配置资源的核心功能,通过P2P(peer to peer)等商业模式的开发,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融资和投资平台。
谢平(2013)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从融资模式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模式。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是互联网金融将“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融入了金融业务,因此,互联网金融具有更为充分的“普惠性”。
2 互联网金融的现状
就当前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来看,存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有主要有三类:第一类以人人贷为代表,即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一个融资平台,有资金需求(数额一般较小)的客户申请在平台上融资,由平台对其进行审核与风险评估(分级),给出一个与项目风险相匹配的利率水平(高于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若个个百分点不等),申请募集资金。资金供给者可以选择可接受的风险等级和利率水平提供资金。这类业务部分解决了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是一种直接融资手段。第二类以阿里小贷为代表,大型电商企业利用其大数据优势,通过对其客户企业的交易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对符合资信的企业提供纯信用融资服务,并且融资效率很高,从客户企业提出融资申请到贷款获得基本都在三天之内完成;第三类就是大型互联网企业利用自有的大量基础客户,发行理财产品来募集资金,如余额宝、百度百发。特别是余额宝,作为阿里巴巴同天弘基金联合推出的理财产品——天弘增利宝,其可以随时认购、随时赎回,并且可以用来直接进行支付,在满足投资者流动性偏好的同时,还可以获得远高于活期存款的收益率,值得注意的是余额宝的收益率是一个相对市场化的收益率,能够较为有效反应市场资金的供需情况,截至2013年11月14日,其规模已经突破1000亿元,用户数近3000万户(仍然处在不断增长之中),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成为国内基金史上首支规模突破千亿关口的基金,在全球货币基金中排名51位。
以上三种即是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三种主要业态,事实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解决了我国很多的金融困境:第一,小微企业融资难,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其关键在于小微企业难以从资本市场融资,而又无法通过有效的抵押担保从商业银行获得信贷支持,但是在互联网金融业态下,更加关注融资需求者的实际信用状况和运营情况(通过企业流水等来判断经营前景);第二,投资渠道不足,我国的居民储蓄率始终保持在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在诸多影响因素中投资渠道不足是一个关键部分,在投资资本市场收益率同风险不匹配的情况下,居民只能选择将资产储蓄化,以往的银行理财产品的认购起点往往是5万或者10万,这对大量闲散资金而言仍然是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居民可以从多元化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中选择投资增值;第三,推动货币市场发展,利率市场化是我国金融改革的核心课题,利率市场化需要一个市场决定的利率作为基准利率,货币市场的发展有助于这样一个可作为基准利率的市场利率形成。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核心在于互联网技术对信息的强大的处理能力。首先,可以对大数据进行更为客观分析,得到更为合理的评价结论;其次,类似人人贷这样的业务平台做到了信息共享,也就是借贷双方明确数量、利率水平以及还款期限,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缓解;其三,信息在网络环境中进行传递,信息传递快速、准确,使得交易成本大幅降低。
3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态的冲击
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的发展之势,已经开始向传统的金融业务模式发起了挑战。如果说早期的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的网络延伸,对传统金融的发展模式并无特别大的冲击,那么现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已经可以抛开金融机构来实现金融配置资源的相关功能,那么此时金融机构如何在新的金融体系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成为传统金融业需要探讨的课题。
金融脱媒是学术界探讨已久的课题。传统的金融脱媒概念的核心在于从间接融资模式向直接融资模式转变,使资金绕开金融中介运行,将原本属于金融中介的利润在资金借贷者之间分享。但是,就我国实践经验来看,资本市场发展仍然不完善,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发挥不足,商业银行体系,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体系拥有规模最大的金融资源,间接融资仍然是最为核心的融资方式(事实上,即便资本市场发达如欧美,其商业银行业仍然是金融主体,且在企业融资结构中,银行贷款占比份额最高)。但是伴随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诞生和壮大,我们可以对金融脱媒重新审视。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中,依然存在金融中介,但是这里的金融中介更多的表现为一个信息处理平台。在这样一个平台上,只要是经过数据挖掘被认为资质符合的资金需求企业都可以进行资金募集,每个资金需求者都是一个金融产品供给者。平台作为一个金融产品超市,资金剩余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在其中选择,达到自身效用最大化。因此,互联网金融模式将进一步推动金融脱媒,提升金融效率。
虽然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迅猛,但是就其实际规模来看,同数十万亿记的传统金融存量规模来看仍然是微不足道的。但是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迅速崛起还是对传统金融业态发起了强力的挑战。我国金融业的实际情况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资金始终处于短缺的局面,而在利率市场化没有取得决定性成果之前,商业银行仍然可以获得规模庞大的存贷利差,并且利息收入可以占到商业银行主营收入绝大比重。另外,目前显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就是:大型企业对商业银行的需求就在减弱,这是由于一方面大企业资质良好,可以较为便捷的在资本市场上进行债券融资,另外一方面大企业很多已经发起设立了可发挥商业银行功能的财务公司,为本企业提供专业的金融服务。大企业对银行服务需求的减弱,也迫使商业银行关注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将他们视为新的盈利增长点,如民生银行等已经开始在小微企业贷款领域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但是究其商业模式仍然是传统的贷款业务模式加上积极的营销策略。互联网金融介入融资服务,使得传统商业银行的部分客户转向,潜在的金融服务对象也会被互联网金融吸收,造成传统金融业相对市场份额的萎缩。
4 互联网金融发展展望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当前金融业的细致分工和专业化弱化了,大数据得到的更加合理的结论使得金融的普惠制得到发挥。市场参与者更加的大众化,被传统金融限制在外的个体开始能够更加深入的参与金融活动,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更为民主化的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金融业的冲击并不意味着传统金融模式的消亡,相反,互联网金融模式应该同传统金融模式一道共同建立一个多元化的金融支持系统,对金融市场的众多参与主体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作为传统金融业模式的核心代表,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参与新型互联网金融体系的构建。互联网企业参与互联网金融有其专业的信息优势,商业银行参与互联网金融同样有其对应的优势所在: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认知和诚信度高,从业务范围来看,传统商业银行除提供存贷业务、财富存管业务和为支付结算提供媒介外,还为社会提供流动性保险,支持正常经济活动。
就现实来看,互联网金融虽然已经开始发挥配置资源的功能,但其风险管理的机制仍然相对薄弱。虽然基于大数据分析得到的结论更加客观合理,可以有效的应对道德风险带来的逆向选择问题,但是对于金融活动的风险持续管理仍然要加大关注。另外对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金融监管体系也要重新构建,避免监管缺位的发生。
总之,互联网金融是一场金融业的革命,需要给予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相对宽松的外部环境。同时,传统金融业也要改变发展战略,扭转经营思路,共同参与我国金融体系的重新构建,使得一系列阻碍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关键问题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李博,董亮.《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发展》,中国金融,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