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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的哲学思想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2-14 09:56:3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中医中的哲学思想,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中医中的哲学思想

篇1

关键词:  医学哲学; 医学哲学思想史; 医学人文精神

中医学理论体系形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在“诸子蜂起,百家争鸣”的时代,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得到长足的发展,当时盛行的精气学说、阴阳学说、五行学说对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产生深刻的影响。中医学将精气学说、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作为一种思维方法引入中医学,与中医学自身固有的理论和经验相融合,以说明人体的形态结构、生命过程,以及疾病的病因、病机、诊断和治疗。因而形成了古代哲学思想和方法与中医学固有理论和知识相融合的独特医学理论体系。挖掘和研究传统医学哲学思想,对于我国现代医学人文精神的研究和重塑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1 《易经》、《黄帝内经》为中医学的形成奠定哲学基础

中医学的形成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是有理论准备和积淀的。学术界普遍认为,春秋时期的扁鹊秦越人所提出的“信巫不信医”为“六不治”之一,标志巫医相混的时代结束,不科学的巫术开始从医学剥离出去。古人还认为疾病产生于人类“逐欲之道方滋,而五味或爽,时昧甘辛之节;六气斯,易愆寒燠之宜。”于是“饮食伺衅,成肠胃之眚,风湿候隙,遘手足之灾”[1]。还认为“暨炎晖纪物,识药石之功;云瑞名官,穷诊候之术”[1],才有了中医中药。“释缚脱艰,全真导气,拯黎元于仁寿,济羸劣以获安者,非三圣道,则不能致之矣”[2],即只有伏羲、神农、黄帝的书才能救助病人,而且许多医学史书籍也都普遍认为“医之始,本岐黄。灵枢作,素问详。难经出,更洋洋”[3]。而《黄帝内经》问世前,医学理论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哪些人充当医生,许多文献所谈都过于粗疏。笔者认为在这个时期奠定中国医学的哲学基础主要是来自于“六经”之一的《易经》,其充当医生的人也多来自于早期“儒”的社会职业之中。

“六经”之一的《易经》不仅奠定了中医学的哲学内容,如阴阳学说、天人合一的理论等,而且在思维模式、方法上也奠定了中医学的基础。而后者比前者在支配这一医学的行为上则更为重要。例如:在思维模式上,《易经》提出了"形而上为之道,形而下为之器"的道器论,在由“器”(物)升华为“道”(意)的过程中,《易经》主张要经过“观物取像”、“立像尽意”、“以像喻意”的过程,这里的“像”应该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一个特色之处,作为哲学体系,在取譬中,它也成为医学的思维模式。在方法上,取像类比是典型的《易经》,也是中医学被广泛应用的方法。“天人合一”原本是中国先民的重要思维方式,并被《易经》中的每一卦相包含。在中医学形成的过程中,吸纳了这一重大命题,以人取譬于自然,因此就有了“天有阴阳,人有十二节;天有寒暑,人有虚实”的对应关系[4]。古人把物质世界的阴阳五行学说运用到医学的领域,借以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并指导着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成为中医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精气学说、阴阳学说和五行学说是中医学理论体系形成最有影响的哲学思想和方法

精气学说,是古代先哲们探求宇宙本原和阐释宇宙变化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精气学说认为,精气(气)是宇宙万物的共同本原,精气自身的运动变化,推动和调控着宇宙万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此学说作为一种思维方法渗透到中医学中,促使中医学建立了精为人体生命的产生本原,气为推动和调控生命活动的动力的精气理论,并对中医学的整体观念、藏象经络理论、病因病机理论、养生防治理论的构建具有方法学方面的重要意义。

阴阳学说,是建立在唯物论基石之上的朴素的辨证法思想,是古人认识宇宙本原和阐释宇宙变化的一种宇宙观和方法论。阴阳学说以“一分为二”的观点,来说明相对事物或一事物的两个方面存在着相互对立、制约、排斥、互根、互用、互藏、交感、消长、转化、自和等运动规律和形式,宇宙万物之间存在着普遍的联系,世界本身就是阴阳对立统一的结果。中医学将阴阳学说用于解释人体,认为人体是由各种既对立制约又协调统一的组织结构、生理机能所构成的有机整体,“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学说帮助中医学构筑了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并贯穿于其中的各个方面,指导着历代医家的理论思维和临床实践。

五行学说,既是古代朴素的唯物辨证的宇宙观和方法论,又是一种原始而质朴的系统论。五行学说认为,宇宙万物可在不同层次上分为木、火、土、金、水5类,整个宇宙是由此5类不同层次的事物和现象之间的生克制化运动所构成的整体。中医学以五行学说解释人体,将人体的五脏、六腑、五体、五官、五志等分归于五行之中,构筑以五脏为中心的5个生理病理系统,并以五行的生克规律阐释此5个生理病理系统的相互关系。五行学说帮助中医学建立了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和人与自然环境息息相关的整体思想,构筑了人体脏腑经络的系统模型,并用于解释疾病的病理传变和指导对疾病的诊断和防治。

精气、阴阳、五行诸学说,虽是我国古代富含唯物辨证法的哲学思想,对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确实起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的限制,仍存在着较多的局限性。人体的生命活动是非常复杂的,尚有许多深层次的规律和机制需要去探索、去揭示,用古代哲学的精气、阴阳、五行诸学说尚不能全面和从深层次来阐释人体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规律和机制。因此,我们对精气、阴阳和五行诸哲学思想的研究,不能仅停留在原始朴素的阶段,应该结合现代自然辨证法的研究成果,提高一个层次;对人体复杂的生命过程的研究,也不能仅用古代哲学思想和方法来阐释,而应该在中医学整体思想的指导下,一方面吸收中国古代人文学科的精华,一方面运用现代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手段,进行细微层次的研究,以逐渐揭示人体生命活动的本质和规律。

3 天人相应、心身统一、临床诊治整体观与气血变化恒动观是哲学思想的具体应用

篇2

    一中医通过长期亲身体证的“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活动,对人体(包括外界存在物)进行有意识的取“象”达“意”的思维过程。

    首先,观物取象是意象思维的前提。在中国古代先民们看来,宇宙事物的存在无不有着“见乃谓之象”([1],p.240)的特征,因而物呈现于外的是它的现象、形象,如天、地、人以及万物之象,表征了万物显现于外必有“象”的涵义。《易经》有天象、地象、人象、事象、物象等,《内经》有气象、藏象、脉象,这些统统被称为“物之象”。它是以观物取象为前提的,是对万物存在样态的揭示,却有着“属人”的意义(如由象及理的推论)。因而,它的内容富于客观性的成分,同时充满着主观性的色彩,是有着立于客观物之上的主观认识性的活动结果——象思维。象思维是一种人类认知性的活动,最早有着广泛的“符号学”意蕴。在人类早期社会的认知活动中,象与数息息相关,基本上蕴含着有象便有数的道理。《周易》记载着“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1],p.237)的大宇宙象数之理。在《内经》理论体系中,“气”、“阴阳”、“五行”、“六经”和“五运六气”等基础性概念,都内涵着象思维的符号系统。这些符号系统按照一定的组合原则构成中医理论体系框架,有着“法于阴阳,和于术数”([2],p.8)、“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2],p.291)及“天有四时五行”、“人有五脏化五气”([2],p.19)等的符号理论系统。这些揭示了观物取象活动,是意象思维的基础。其次,“以言有物”是由象达意的中介。伽达默尔说:“世界本身是在语言中得到表现的。”([3],p.593)从一般交往意义上而言,象思维是以语言为载体的。因为有了“言”“,象”便有了解释学的意义;换言之,“言”是解释“象”而达“意”的工具。中医诊断讲究“观其冥冥者,言形气荣卫之不形于外”([2],p.62),就是指通过充分表达的言辞来传递人体“象”的内容和意义,从能揭示出人体内在运行之态。这是用言语诠释“象”的形式,表明了言是连接象与意的中介,言的外化则为象,言的内化为意。也就是说,言以活生生的象为造型,又有活泼泼的意为底蕴,因而有着象为言之形式,以及意为言之内容的现象。因此,中医哲学蕴涵着由象形符号向意义符号的转变,为一种嫁接于言语上的由物象的本身性向思维的运用性的转向过程,而有着诠释化的表征意义。换言之,它是由象构成的象征符号系统往由言构成的语言符号系统的转向。这种符号转向机制在中国哲学中是独具一格的。然而,虽然象征符号系统与语言符号系统都是围绕着同一个主题,但二者已分殊为两种系统,最重要的是语言只能起到帮助象表达其意义,却不能直接地、准确地表达象的“真意”,而且“仅关注‘言’而忽略‘象’只会得到残缺不全的圣人意图”([4],p.11),因而这有着虽尽言,但非尽意的缺陷之现象。中医也是提倡不要拘泥于言语,更多在体悟象的无穷所示。但需要强调的是,语言虽不能充分地表达人体本然,但离开语言的表达形式,思想的交流与传承就会存在极大的问题。况且,通过人的想象空间来达意,语言能够起到辅助、释义和弥补的作用。因而在达意方面,人们并不主张单纯以“象”尽意,或以“言”尽意,而是主张言象结合、言象相佐而尽意。因为由象达意需要主观性的感悟,感悟者的差异直接决定着对于象的理解,故而中医有“圣医”与“愚医”的理解上的差之千里之别。第三,“立象以尽意”和“得意而忘象”构成一对有张力的象思维和意思维矛盾概念。“立象以尽意”最初涵义是《系辞》对《易经》的哲学阐释,旨在于尽可能立有限之象,用简易之理来表达无限之意。但立象又不可以完全尽意,有着立有限之象不可能毫无遗漏地尽无限之意。如此,便出现了“立象”能否“尽意”的质问。王振复认为在“尽”与“不尽”之间([5],p.20)。然而,无论是“尽”还是“不尽”,但其旨意在于“得意”。这是一种目的,是由万物之“象”来显现,主体能够通过观象来认识万物,以象来表达事实、真实,获取真意,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此时,“象”的存在意义被转移到“意”上,就可以舍弃“象”而只取“意”了,即所谓的“得意而忘象”。对于这点,中医哲学由内及外的超形态的整体性藏象思维,是不局限于现象的,而做到了“得意而忘象”之境;不过,其前提是以“立象以尽意”为基础的。因此,“立象以尽意”和“得意而忘象”构成一对有张力的矛盾概念,然而它不是绝对对立的,前者是基础、前提,后者是进程、境界;前者是必要的,没有前者就不会有后者,也就是说后者是前者的结果,但有前者未必定会达到后者。像“庖丁解牛”就是通过肢解大量的牛而得其意,能够达到“神遇”的娴熟地步,也就实现“得意而忘象”了;若没有大量牛的“象”作铺垫,是无法达到此地步的。中医除了通过“立象以尽意”的大量的临床经验而达到“得意而忘象”的地步,还要有行医者的聪慧悟性而达此境。在中医哲学的藏象思维过程中,观察与抽象并不分离、独立,而是融为一体。其表现为感性认知与悟性感通的合一,是象寓于着义、义却依附于象,二者不可分离而合则为一。因此,“立象以尽意”和“得意而忘象”既是必然的联系,但又不是必然的推论;也就是说,二者可以仅得其一(但很多情况下是二者兼之),只是前者为基础性,后者为境界性;前者更多讲究渐进性,后者更多讲究突变性而已。

    二意象思维是中国古代人们在经验知识基础上运思出的原创思维。

    它表征了人们通过直观感悟存在物(如世界、人体)的认知、推理过程,即通过提取人体与万物的共相特征,使其富有一定的属性和功能,而形成为具有一定意义内容的属性、概念。中医在知识获取方法上即如此,其中的意象思维就是主张取类比象获取知识的,表现于在经验基础上的“全部智慧就在于增加这相互联系作用的宝库中被直觉到的类比对应物的数目”([6],p.314)。具体言之,取类比象的方法就是择取自然存在物象、人体生理显相、精神变化动象进行类比和比附,它是辨证思维的一种重要方法。取类比象的方式多种,有人体官能比附宇宙,有宇宙物性比附人体,还有人体内外相类比这些类比有着对“真实关系”的直觉感悟、把握功能。第一,意象思维是以“真实关系”为理据的。在中国早期社会,人们对宇宙自然和人体生命的认识是以“象”思维来达意的。象的本质是人体以天地自然的认知为基础和载体的,能够自觉地借助象思维获取知识。在整体观指导下,中医哲学是主张人体内脏腑存在着一定互为协调的和谐关系。那是因为世界的各种物事及其现象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因而人体的活动也具有这种“实在的关系”;同时,人具有“可察知的关系”的能力,通过揭示人体与世界存在的规律,来反映人体本身的及其与世界关系的统一与协调。中医基于对人体生命现象的观察和析理基础之上,揭示人体与外界环境的交互关系、人体内部的关系以及人体内的脏腑之间的关系为“真实关系”来模拟存在性,借助阴阳、五行、气、象、数、正邪、虚实等符号和语言,来反映人体生命的运行和诊病理论。中医哲学所描述的万物生化的自然之道在于五运六气的变迁,以及人体内部与脏腑之间的存在关系,都是源于一种“真实关系”,而表现为“列别脏腑,端络经脉,会通六合,各从其经”([2],p.19)之法则。由此看出,中医哲学的意象思维是丰富的,而由其所孕育的知识更是充实的。中医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经验直观、整体联系的“真实关系”的理论系统,能够按照和谐、有序、平衡、循环或对称的组合原则构成了一定的理论框架,这体现了中医哲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涵。也就是说,这种理论体系所形成的“真实关系”,内含着相似或相类事物的比类在思维中获得整体联系性的状态。不过,此种联系是凭靠理性逻辑推理和直觉感悟的整体形象来完成的,既拥有一定的数据和指标又有灵感共同来维系。其中,意象思维是与辩证思维、形象思维以及直觉、想象、灵感、顿悟等共同参与构成了中医思维体系的要素。第二,意象思维是融通理智活动与心智活动合一的载体。在获取知识方面,爱因斯坦便曾认为,科学知识的获取“一方面是尽可能完备的理解全部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通过最少个数的原始概念和原始关系的使用来达到这个目的”([7],p.344)。中医哲学就是讲究立于人体系统论之上,通过经验考察把人体的存在与发展都看成是相互联系的、整体的知识。中医的阴阳五行符号则灵活地运用着原始化的概念和关系,通过阴阳五行的符号化组合和变换,而将自然与人体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以简洁和明晰的符号系统来认识、解释和模拟宇宙自然万物。而且,中医通过由象达意的思维方式确立了以表知里与司外揣内的相对待的分析方法,从而把握人体有机体作为整体在自然状态下表现出来的生理病理信息,建立了与宇宙模型同构的“形上”人体模型,使中医藏象理论体系具备了整体性和过程性的知识。而且,中医哲学讲究“观物取象”、“立象尽意”同科学观察、心智感悟紧密联系在一起,通过“把感觉和观察结合在一起,我们可能观察到我们所感觉到的东西,并且能感觉到我们所观察到的东西,然后这就成了不仅反映我们感觉到的而且反映我们观察到的东西的一种方法。它还是自我反映的源泉,自我反映使我们认识我们的本质、心智或自身。”([8],p.9)譬如,中医讲究“微妙在脉,不可不察,察之有纪,从阴阳始,始之有经,从五行生,生之有度,四时为宜”,而达到“补写勿失,与天地如一,得一之情”([2],pp.40-41)之境;而且,这种特殊的功用还能“德化者气之祥”([2],p.151)和“德流气薄而生者也”([2],p.222),有着一定意义的作用和功能。因而,意象思维是对观物取象的超越,而富于德性之情。所以,中医哲学的意象思维不仅在感,而且在情。这是将理智与德性相统一,表现为由内及外的心知(心智)活动与理智活动的不二,这是中医哲学获取知识独特的方法,也是中国哲学的知识论的基本方法。因而第三是,意象思维有着知识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中医讲究象的动变之理,注重物的功能,而不是结构形式。在意象思维方法的指导下,中医哲学滋生出“恍惚之数”的模糊性概念。必须承认,这种模糊性是建立在人体直觉感悟之上的整体把握,以一种体认的方式来获得人体存在内在联系的。它强调相似事物的类比推理,注重整体上的易于辨识,不必讲究细节上清晰。中医的藏象理论就是基于临床观察和经验积累基础之上,经过大胆想象、体悟和创新,形成了有别于西方近现代医学之独特理论。这一理论反映的是人体内脏腑功能系统之间多要素、多维度的非线性复杂联系,蕴藏着一种动态而复杂的功能系统构成的脏腑关系网络。正是在直观整体思维指导下,中医“藏象的‘取类比象’不是靠精确的数据、指标来进行使人信服的推导,而是靠具有模糊性的整体形象,使思维得到启示触发,在思维跳跃中取得逻辑联系”([9],p.33)。但是,模糊性并不意味着绝对不精确。金哲认为,中医藏象理论的思维逻辑主要是模糊逻辑,“模糊逻辑是模糊和精确的有机统一”([10],p.1166)。它体现于在经验基础上的体道悟神,在忽略某些细节的情况下反而会使得整体的把握更加整全,有时却更有的放矢。而且,模糊之象还能激发想象力,有着思性的特征,能够拓宽医者的思考空间。这一思性的特征主要有三:其一,由形下“象”而形上“道”“神”是只可明道悟神,而不可言说的;因而,其二是重视“道”“神”的亲证体悟;其三,追求“道”“神”目标的途径是整体身心的修养,而不仅仅是掌握某种知识。这种体现的“至道在微”“神用无方”的特征与西方纯粹的形上思辩是不同的。不过,这

篇3

这些情感反应在给定的环境条件下,既不可能制造,也不可能消灭或避免,因为它们是“生之所以然者”,“不事而自然”者。荀子将“好恶、喜怒、哀乐”称之为“天情”(《天论》)。正是因为舞蹈音乐之“乐”所追求的快乐根植于人性对“乐”所带来的自然而然的反应之中,根植于人性之中,乃是人性的基本需要之一,因此,荀子认为追求快乐乃“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人不能不乐”,“人不能无乐”(《乐论》)。其次,荀子认为舞蹈音乐等艺术形式本身就是表达喜悦之情的形式,也是满足人的这种基本需要的形式。“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乐论》)人的情感需要发泄,舞蹈音乐则是宣泄情感的重要方式,因此不可缺少。在这一点上,荀子和亚里士多德的看法颇为相近。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以及艺术)的功用就在于“净化”(希腊文为katharsis,英文译为purge,含净化、宣泄之意)人们的情感。荀子显然也认为“乐”等音乐舞蹈形式具有表达和发泄情感的功能与作用,这也抓住了艺术不同于科学的本质特征:科学探讨的是真假问题,而艺术探讨的是情感或情感的满足问题。再次,舞蹈音乐所带来的那种喜悦之情是其他的人类活动,如认知活动、生产活动、道德政治活动所无法带来的,因此,其价值独立于其他价值的存在而存在,也是其他价值(如道德价值、物质价值)所无法取代的。荀子对舞蹈音乐以及其他艺术形式所具有的这种价值的特殊性有一个说法,即“文”。中国古代的“乐”和古代丧葬祭奠等宗教仪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可能是从后者发展而来。荀子和墨子一样不信鬼神。在荀子之前,墨子对于不能带来直接物质利益的祭礼、礼仪、舞蹈音乐等持反对态度,他认为“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墨子•公孟》)④荀子则反对墨子的看法,主张保留这些仪式。荀子认为:“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礼论》)“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天论》)按照冯友兰的解释,“文”就是“点缀装饰”之意,这种点缀装饰的价值就在于可以满足人的“天情”的情感需要。

舞蹈音乐等艺术形式也是一样,也具有这种“文”的价值。荀子认为墨子的问题在于“蔽于用而不知文”(《解蔽》),也就是说,墨子没有认识到“乐”等艺术形式独有的“文”的价值,亦即艺术自有的价值,没有认识到在满足人的“天情”方面,“乐”以及其他艺术形式具有其他人类活动不可替代的价值。最后,舞蹈音乐以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内在价值还表现在这种价值有别于道德价值,它们所产生的感染力不同于纯道德的感召力,所影响的行为也并非总是和道德要求一致,并非总是能产生道德上可以接受的后果。这说明审美价值不同于道德价值,纯美学意义上的美丑不同于道德意义上的善恶,外在美有别于内在美(或心灵美),前者通常是指纯美学意义上的美,后者则实际上是指道德意义上的美,亦即道德上的善。荀子说:“故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形不胜心,心不胜术。术正而心顺之,则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相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君子之谓吉,小人之谓凶。故长短、小大、善恶形相,非吉凶也。”(《非相》)这里所说的形相之善恶实为纯美学意义上的美丑,而心术之善恶则实为道德意义上的善恶,而非纯美学意义上的美丑。荀子认为形相之美丑与道德品质上的善恶并不总是一致的,与其行为后果的好坏吉凶也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那么,舞蹈音乐所带来的那种喜悦之情与我们通常所说的“美”或“美感”是什么关系呢?施昌东认为这种喜悦之情其实就是美感。⑥按照这样的解释,我们可以将荀子对舞蹈音乐的分析推广到对一般艺术形式的分析,对其喜悦之情的分析也可以推广到对“美感”或“美”的分析。音乐舞蹈所带来的喜悦之情就是美感,而能引起这种美感的属性就是美。按照荀子的观点,从纯美学的意义上,舞蹈音乐的自有价值,所带来的审美的愉悦之情或美感具有正面的、积极的、肯定的价值,表现为“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不能不乐”,“不能无乐”,特别当这种价值与道德价值或其他价值不发生冲突时,尤其如此。但这种审美价值或美感自身道德上却是中性的。荀子在《非相》篇中曾谈到:“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弃其亲家而欲奔之者,比肩并起。然而中君羞以为臣,中父羞以为子,中兄羞以为弟,中人羞以为友。俄则束乎有司而戮乎大市,莫不呼天啼哭,苦伤其今而后悔其始。是非容貌之患也。”尽管“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血气态度拟于女子”的“奇衣妇饰”道德上应当遭到谴责(“中君羞以为臣,中父羞以为子,中兄羞以为弟,中人羞以为友”),然而,这并非是他们美丽容貌的罪过(“非容貌之患也”)。也就是说,尽管道德上他们的行为应当谴责(因为他们的行为颠倒了男女之别),然而,在纯美学的意义上,他们的容貌依然是美丽的,依然能够吸引那些缺少道德思考的女子。有人认为他们的容颜“姚冶”而不美,那是因为他们夹杂了道德判断在其中,他们所说的“姚冶”实际上包含了“不道德”或“伤风败俗”之意,已经不是纯粹的美学判断了。“乐”所引起的美感就其自身而言道德上是中性的,还因为这种愉悦的情感是人性的一部分。“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性恶》)人性的诸多欲望与情感本身并无善恶或禹桀之别,任何人都有,“凡人有所一同……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目辨白黑美恶,耳辨音声清浊,口辨酸咸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是又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在注错习俗之所积耳。”(《荣辱》)

在荀子看来,正是因为“乐”以及其他艺术形式具有纯审美的肯定性价值,可以满足人们追求审美之要求,所以,它们能够感染人、激励人、调动人们的激情,能够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这是为何道德上它能够具有工具性价值的原因。如果“乐”不能打动人,对人心人情毫无影响,它也就无法为道德服务。“故乐者,治人之盛者也。”(《乐论》)荀子认为由于舞蹈音乐能满足人的情感的需要,所以其教化的力量也就格外大。“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如是,则百姓莫不安其处,乐其乡,以至足其上矣。”(《乐论》)舞蹈音乐由于其节奏、音律、舞步等特点,特别能够振奋人心、鼓舞士气、表现情志,“故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而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乐论》)正是因为“乐”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夫声乐之入人也深”),所以其所发挥的道德教育或激励作用往往比纯粹的道德教育本身更为有效(“其化人也速”),能发挥一般道德教育所发挥不了的作用,这似乎正是荀子批评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所想表达的一层意思。平心而论,墨子未必完全“蔽于用而不知文”。墨子说他反对舞蹈音乐等活动,“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灸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墨子•非乐上》)然而,“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墨子•非乐上》)将舞蹈音乐、美味佳肴、亭台楼榭所能带来的快乐和天下之利相比,后者要远远重于前者。墨子说:“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墨子•非乐上》)因此,仁者“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墨子•非乐上》),故墨子认为“为乐非也”(《墨子•非乐上》)!墨子在《非乐》篇中还列举了“乐”的种种其他“罪状”,如加重税赋、浪费钱财、滥用人力、占用时间等,以说明“非乐”的合理性。荀子反对墨子的看法。他认为“乐”虽然不能直接带来物质利益,但却有满足人之“天情”的独一无二的价值,因而能够打动和影响人们的行为,加以适当的引导,可以用以改造人,并最终实现安邦治国之目的。好的音乐可以使君臣、乡邻、父子、兄弟姊妹之间团结和睦,“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是先王立乐之术也”(《乐论》)。好的音乐还可以治国安邦,“故乐者,出所以征诛也,入所以揖让也。征诛揖让,其义一也。出所以征诛,则莫不听从;入所以揖让,则莫不从服。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乐之术也”(《乐论》)。因此,即使从“天下之利”的角度,乐的作用也是其他人类活动,如生产活动和道德活动所无法取代的。荀子认为乐和礼(伦理道德)在培养人们的道德情操和行为规范方面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乐合同,礼别异”(《乐论》)。音乐使人同心同德,礼制则使人区别出等级和分工的差异。

如前所述,虽然“乐”的美学价值具有积极的、肯定的意义,能够吸引人,但道德上却是中性的、有别于道德价值,因此,人们受它的影响而采取的行为未必总是符合德礼的要求。它在现实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道德上未必总是积极的、正面的。音乐可以调动人们积极的情感,但也可以唤起人们消极的情感。荀子认为乐必发于声、动于形。而恶人必有恶人之喜乐,必喜欢恶声恶形,“其服组,其容妇,其俗,其志利,其行杂,其声乐险,其文章匿而采,其养生无度,其送死瘠墨,贱礼义而贵勇力,贫则为盗,富则为贼。”(《乐论》)君子必有君子之喜乐,必喜欢好声好形。“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乐论》)反过来,恶声恶形必败坏人们的行为与风俗,好声好形则可以倡导健康向上的民风,移风易俗。“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流僈则乱,鄙贱则争。乱争则兵弱城犯,敌国危之。如是,则百姓不安其处,不乐其乡,不足其上矣。故礼乐废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乐论》)“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应,善恶相象。”(《乐论》)因此,荀子认为尽管人不能不乐,乐不能无形,然而,“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乐论》)。为了发挥音乐等艺术形式的积极作用,荀子主张“以道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故乐者,所以道乐也。金石丝竹,所以道德也。乐行而民乡方矣。”(《乐论》)荀子秉承了孔子“乐以成人”的思想,主张艺术要服从道德和政治的需要,但这种服从依然需要遵从艺术本身的规律,这也是因为艺术和道德政治不是一回事之故。当然,荀子最终的目的,或者说其理想,是艺术和道德政治能够实现“德美合一”,其最终目的还是要安邦治国平天下。

中国儒家自孔子起,一直就主张“乐以成人”,主张人的艺术修养有助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并最终有助于安邦治国平天下。荀子也继承了孔子的这一思想。那么,如何理解在儒家传统中的艺术修养与道德修养的一致性?提高音乐的修养何以就可以提高道德的修养?毕竟,音乐具有煽情的作用(“乐者,乐也”),可以振奋人心,但也可以使人萎靡不振。音乐舞蹈以及诗歌、礼仪等艺术形式何以能够有助于人们道德情感的培养呢?首先,荀子和孔子一样,认为“乐”在很多情况下本身就是德礼的一部分。不仅政治上,“乐”是德礼的一部分,而且日常生活中,在很多情况下,“乐”与“德”也难以分辨。这是因为一方面,“乐”与“德”(礼)的作用与目的都是一样的,“仁、义、礼、乐,其致一也。”(《大略》)都带有情感的意义,都是为了影响人们的行为。“美”、“善”、“好”在荀子那里,均有“伪”、“文”、修饰、赞美之意,如“广教化,美风俗”(《王制》)。德礼的作用是“伪”,“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礼论》)与生俱来的情感本身无所谓善恶,只有引导才能为善。“乐”等艺术形式的作用则是“文”,装饰点缀,使人的“天情”获得“美”的表达。因而,这两种作用有可能合为一种作用,荀子曰之“养”。“刍豢稻粱,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所以养目也;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疏房檖豸頁越席床第几筵,所以养体也。故礼者,养也。”(《礼论》)另一方面,在荀子那里,美善在概念上也难以区别。荀子没有直接用“美”来概括“乐”等艺术的本质,也极少直接讨论“美”或“美”的本质问题,但我们从他的论述和用语中可以推断他对美的看法。他在谈论“美”时,常常是美善不分。如,“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劝学》),文中的“美”显然是指道德上的“善”。在很多情况下,荀子将“美”“善”看成是相通的概念。如,“崇其美,扬其善”(《臣道》),这里的“美”“善”是相通的。

“圣人备道全美者也,是县天下之权称也。”(《正论》)此处“美”实为“德”。“君子崇人之德,扬人之美”(《不苟》),这里德美的意思一致。类似例子不胜枚举。施东昌认为:“荀子认为凡是那些具有‘善’或‘好’的品质而又有其‘文饰’的东西都是‘美’的。这也就是说凡是‘善’或‘好’的内容以好的适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也就是‘美’的东西。”⑦简言之,荀子认为与德礼要求一致的“乐”以及其他艺术形式才是“美”的。这种意义上的“美”已经不是纯美学意义上的美。这也许正是反映人们日常生活的实情。尽管概念上,纯美学意义上的美和纯道德意义上的善是有区别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在许多情况下,人们是美善不分的。在这种情况下,包含了肯定性伦理因素的审美情操的培养当然可以提高行为者的道德修养。其二,“乐”以及诗歌等各种艺术形式可以表达人的道德情感和政治志向。“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广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于四时。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乐论》)由于音乐等文艺形式自身就具有动人情感的作用,赋以道德的内容,当然也就很容易转化为道德的情感。听音乐能给人带来愉悦美好的感觉。正是因为音乐等艺术形式本身就具有打动人的力量,故用来培养道德情感比单纯的道德说教效果要好,所以提高“乐”等艺术的修养可以有助于提高人的道德修养。其三,人的心境有可能影响审美判断、审美趣味,从而使得审美判断不可能完全脱离道德判断。从心理学上探讨,这是因为人们的审美易受主观态度的影响,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是也。荀子认为“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正名》)。人的喜怒哀乐等情感不是通过“天官”,而是通过“心”来辨别的,这样,喜怒哀乐等情感就不能不受心境的影响,人们审美时就不可能不受其道德态度的影响。当一个人认为“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的打扮不符合礼或道德的要求时,这必然影响到他对他们外表的审美判断,反映在语词上就会用“姚冶”(妖冶)去形容,“姚冶”本身就包含了否定性伦理判断的审美判断。主观心境甚至可以影响人们基于五官的感知觉判断(对外部事物的判断):“心忧恐则口衔刍豢而不知其味,耳听钟鼓而不知其声,目视黼黻而不知其状,轻暖平簟而体不知其安。故向万物之美而不能嗛也。假而得间而嗛之则不能离也。故向万物之美而盛忧,兼万物之利而盛害。”(《正名》)如果心怀忧惧,甚至会影响到五官的功能、判断,享受了万物之美也不能满足,还脱离不了忧虑,虽兼万物之利,还以为受到伤害。另一方面,“心平愉,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声不及佣而可以养耳……故无万物之美而可以养乐,无势列之位而可以养名。如是而加天下焉,其为天下多,其私乐少矣。夫是之谓重己役物。”(《正名》)相由心生,正是因为心境不同而会产生不同的情感,甚至影响对外部事物的判断,因此,圣人必须“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天论》)。由此可见,由于审美判断易受心境的影响,因此,不可能不包含伦理判断或伦理观念,如“美丽姚冶”的审美判断就包含了伦理判断的内容。这样,琴棋书画音乐舞蹈就不可能不包含道德的情操。如此,前者修养的提高自然可以影响后者的养成与升华。当然,荀子强调“乐”等艺术形式在培养人们道德情操方面的作用并不是说审美情操的培养可以取代道德修养,而是说“乐”具有一般道德教育或一般纯道德修养所发挥不了的作用。荀子的艺术哲学集先秦艺术哲学或美学之大成,提出了许多今天看来依然非常有价值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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