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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的哲学思想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2-14 09:56:4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中医学的哲学思想,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中医学的哲学思想

篇1

这些情感反应在给定的环境条件下,既不可能制造,也不可能消灭或避免,因为它们是“生之所以然者”,“不事而自然”者。荀子将“好恶、喜怒、哀乐”称之为“天情”(《天论》)。正是因为舞蹈音乐之“乐”所追求的快乐根植于人性对“乐”所带来的自然而然的反应之中,根植于人性之中,乃是人性的基本需要之一,因此,荀子认为追求快乐乃“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人不能不乐”,“人不能无乐”(《乐论》)。其次,荀子认为舞蹈音乐等艺术形式本身就是表达喜悦之情的形式,也是满足人的这种基本需要的形式。“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乐论》)人的情感需要发泄,舞蹈音乐则是宣泄情感的重要方式,因此不可缺少。在这一点上,荀子和亚里士多德的看法颇为相近。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以及艺术)的功用就在于“净化”(希腊文为katharsis,英文译为purge,含净化、宣泄之意)人们的情感。荀子显然也认为“乐”等音乐舞蹈形式具有表达和发泄情感的功能与作用,这也抓住了艺术不同于科学的本质特征:科学探讨的是真假问题,而艺术探讨的是情感或情感的满足问题。再次,舞蹈音乐所带来的那种喜悦之情是其他的人类活动,如认知活动、生产活动、道德政治活动所无法带来的,因此,其价值独立于其他价值的存在而存在,也是其他价值(如道德价值、物质价值)所无法取代的。荀子对舞蹈音乐以及其他艺术形式所具有的这种价值的特殊性有一个说法,即“文”。中国古代的“乐”和古代丧葬祭奠等宗教仪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可能是从后者发展而来。荀子和墨子一样不信鬼神。在荀子之前,墨子对于不能带来直接物质利益的祭礼、礼仪、舞蹈音乐等持反对态度,他认为“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墨子•公孟》)④荀子则反对墨子的看法,主张保留这些仪式。荀子认为:“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礼论》)“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天论》)按照冯友兰的解释,“文”就是“点缀装饰”之意,这种点缀装饰的价值就在于可以满足人的“天情”的情感需要。

舞蹈音乐等艺术形式也是一样,也具有这种“文”的价值。荀子认为墨子的问题在于“蔽于用而不知文”(《解蔽》),也就是说,墨子没有认识到“乐”等艺术形式独有的“文”的价值,亦即艺术自有的价值,没有认识到在满足人的“天情”方面,“乐”以及其他艺术形式具有其他人类活动不可替代的价值。最后,舞蹈音乐以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内在价值还表现在这种价值有别于道德价值,它们所产生的感染力不同于纯道德的感召力,所影响的行为也并非总是和道德要求一致,并非总是能产生道德上可以接受的后果。这说明审美价值不同于道德价值,纯美学意义上的美丑不同于道德意义上的善恶,外在美有别于内在美(或心灵美),前者通常是指纯美学意义上的美,后者则实际上是指道德意义上的美,亦即道德上的善。荀子说:“故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形不胜心,心不胜术。术正而心顺之,则形相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相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君子之谓吉,小人之谓凶。故长短、小大、善恶形相,非吉凶也。”(《非相》)这里所说的形相之善恶实为纯美学意义上的美丑,而心术之善恶则实为道德意义上的善恶,而非纯美学意义上的美丑。荀子认为形相之美丑与道德品质上的善恶并不总是一致的,与其行为后果的好坏吉凶也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那么,舞蹈音乐所带来的那种喜悦之情与我们通常所说的“美”或“美感”是什么关系呢?施昌东认为这种喜悦之情其实就是美感。⑥按照这样的解释,我们可以将荀子对舞蹈音乐的分析推广到对一般艺术形式的分析,对其喜悦之情的分析也可以推广到对“美感”或“美”的分析。音乐舞蹈所带来的喜悦之情就是美感,而能引起这种美感的属性就是美。按照荀子的观点,从纯美学的意义上,舞蹈音乐的自有价值,所带来的审美的愉悦之情或美感具有正面的、积极的、肯定的价值,表现为“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不能不乐”,“不能无乐”,特别当这种价值与道德价值或其他价值不发生冲突时,尤其如此。但这种审美价值或美感自身道德上却是中性的。荀子在《非相》篇中曾谈到:“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弃其亲家而欲奔之者,比肩并起。然而中君羞以为臣,中父羞以为子,中兄羞以为弟,中人羞以为友。俄则束乎有司而戮乎大市,莫不呼天啼哭,苦伤其今而后悔其始。是非容貌之患也。”尽管“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血气态度拟于女子”的“奇衣妇饰”道德上应当遭到谴责(“中君羞以为臣,中父羞以为子,中兄羞以为弟,中人羞以为友”),然而,这并非是他们美丽容貌的罪过(“非容貌之患也”)。也就是说,尽管道德上他们的行为应当谴责(因为他们的行为颠倒了男女之别),然而,在纯美学的意义上,他们的容貌依然是美丽的,依然能够吸引那些缺少道德思考的女子。有人认为他们的容颜“姚冶”而不美,那是因为他们夹杂了道德判断在其中,他们所说的“姚冶”实际上包含了“不道德”或“伤风败俗”之意,已经不是纯粹的美学判断了。“乐”所引起的美感就其自身而言道德上是中性的,还因为这种愉悦的情感是人性的一部分。“若夫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是皆生于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后生之者也。”(《性恶》)人性的诸多欲望与情感本身并无善恶或禹桀之别,任何人都有,“凡人有所一同……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目辨白黑美恶,耳辨音声清浊,口辨酸咸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是又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在注错习俗之所积耳。”(《荣辱》)

在荀子看来,正是因为“乐”以及其他艺术形式具有纯审美的肯定性价值,可以满足人们追求审美之要求,所以,它们能够感染人、激励人、调动人们的激情,能够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这是为何道德上它能够具有工具性价值的原因。如果“乐”不能打动人,对人心人情毫无影响,它也就无法为道德服务。“故乐者,治人之盛者也。”(《乐论》)荀子认为由于舞蹈音乐能满足人的情感的需要,所以其教化的力量也就格外大。“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中平则民和而不流,乐肃庄则民齐而不乱。民和齐则兵劲城固,敌国不敢婴也。如是,则百姓莫不安其处,乐其乡,以至足其上矣。”(《乐论》)舞蹈音乐由于其节奏、音律、舞步等特点,特别能够振奋人心、鼓舞士气、表现情志,“故听其雅、颂之声,而志意得广焉;执其干戚,习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庄焉;行其缀兆,要其节奏,而行列得正焉,进退得齐焉。”(《乐论》)正是因为“乐”具有自身的内在价值(“夫声乐之入人也深”),所以其所发挥的道德教育或激励作用往往比纯粹的道德教育本身更为有效(“其化人也速”),能发挥一般道德教育所发挥不了的作用,这似乎正是荀子批评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所想表达的一层意思。平心而论,墨子未必完全“蔽于用而不知文”。墨子说他反对舞蹈音乐等活动,“非以大钟鸣鼓琴瑟竽笙之声以为不乐也,非以刻镂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灸之味以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为不安也。”(《墨子•非乐上》)然而,“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将以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为,不利人乎即止。”(《墨子•非乐上》)将舞蹈音乐、美味佳肴、亭台楼榭所能带来的快乐和天下之利相比,后者要远远重于前者。墨子说:“且夫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墨子•非乐上》)因此,仁者“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墨子•非乐上》),故墨子认为“为乐非也”(《墨子•非乐上》)!墨子在《非乐》篇中还列举了“乐”的种种其他“罪状”,如加重税赋、浪费钱财、滥用人力、占用时间等,以说明“非乐”的合理性。荀子反对墨子的看法。他认为“乐”虽然不能直接带来物质利益,但却有满足人之“天情”的独一无二的价值,因而能够打动和影响人们的行为,加以适当的引导,可以用以改造人,并最终实现安邦治国之目的。好的音乐可以使君臣、乡邻、父子、兄弟姊妹之间团结和睦,“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是先王立乐之术也”(《乐论》)。好的音乐还可以治国安邦,“故乐者,出所以征诛也,入所以揖让也。征诛揖让,其义一也。出所以征诛,则莫不听从;入所以揖让,则莫不从服。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乐之术也”(《乐论》)。因此,即使从“天下之利”的角度,乐的作用也是其他人类活动,如生产活动和道德活动所无法取代的。荀子认为乐和礼(伦理道德)在培养人们的道德情操和行为规范方面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乐合同,礼别异”(《乐论》)。音乐使人同心同德,礼制则使人区别出等级和分工的差异。

如前所述,虽然“乐”的美学价值具有积极的、肯定的意义,能够吸引人,但道德上却是中性的、有别于道德价值,因此,人们受它的影响而采取的行为未必总是符合德礼的要求。它在现实生活中所产生的影响,道德上未必总是积极的、正面的。音乐可以调动人们积极的情感,但也可以唤起人们消极的情感。荀子认为乐必发于声、动于形。而恶人必有恶人之喜乐,必喜欢恶声恶形,“其服组,其容妇,其俗,其志利,其行杂,其声乐险,其文章匿而采,其养生无度,其送死瘠墨,贱礼义而贵勇力,贫则为盗,富则为贼。”(《乐论》)君子必有君子之喜乐,必喜欢好声好形。“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乐论》)反过来,恶声恶形必败坏人们的行为与风俗,好声好形则可以倡导健康向上的民风,移风易俗。“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流僈则乱,鄙贱则争。乱争则兵弱城犯,敌国危之。如是,则百姓不安其处,不乐其乡,不足其上矣。故礼乐废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乐论》)“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应,善恶相象。”(《乐论》)因此,荀子认为尽管人不能不乐,乐不能无形,然而,“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乐论》)。为了发挥音乐等艺术形式的积极作用,荀子主张“以道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故乐者,所以道乐也。金石丝竹,所以道德也。乐行而民乡方矣。”(《乐论》)荀子秉承了孔子“乐以成人”的思想,主张艺术要服从道德和政治的需要,但这种服从依然需要遵从艺术本身的规律,这也是因为艺术和道德政治不是一回事之故。当然,荀子最终的目的,或者说其理想,是艺术和道德政治能够实现“德美合一”,其最终目的还是要安邦治国平天下。

中国儒家自孔子起,一直就主张“乐以成人”,主张人的艺术修养有助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并最终有助于安邦治国平天下。荀子也继承了孔子的这一思想。那么,如何理解在儒家传统中的艺术修养与道德修养的一致性?提高音乐的修养何以就可以提高道德的修养?毕竟,音乐具有煽情的作用(“乐者,乐也”),可以振奋人心,但也可以使人萎靡不振。音乐舞蹈以及诗歌、礼仪等艺术形式何以能够有助于人们道德情感的培养呢?首先,荀子和孔子一样,认为“乐”在很多情况下本身就是德礼的一部分。不仅政治上,“乐”是德礼的一部分,而且日常生活中,在很多情况下,“乐”与“德”也难以分辨。这是因为一方面,“乐”与“德”(礼)的作用与目的都是一样的,“仁、义、礼、乐,其致一也。”(《大略》)都带有情感的意义,都是为了影响人们的行为。“美”、“善”、“好”在荀子那里,均有“伪”、“文”、修饰、赞美之意,如“广教化,美风俗”(《王制》)。德礼的作用是“伪”,“无伪则性不能自美。性伪合,然后成圣人之名,一天下之功于是就也。”(《礼论》)与生俱来的情感本身无所谓善恶,只有引导才能为善。“乐”等艺术形式的作用则是“文”,装饰点缀,使人的“天情”获得“美”的表达。因而,这两种作用有可能合为一种作用,荀子曰之“养”。“刍豢稻粱,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苾,所以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所以养目也;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疏房檖豸頁越席床第几筵,所以养体也。故礼者,养也。”(《礼论》)另一方面,在荀子那里,美善在概念上也难以区别。荀子没有直接用“美”来概括“乐”等艺术的本质,也极少直接讨论“美”或“美”的本质问题,但我们从他的论述和用语中可以推断他对美的看法。他在谈论“美”时,常常是美善不分。如,“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劝学》),文中的“美”显然是指道德上的“善”。在很多情况下,荀子将“美”“善”看成是相通的概念。如,“崇其美,扬其善”(《臣道》),这里的“美”“善”是相通的。

“圣人备道全美者也,是县天下之权称也。”(《正论》)此处“美”实为“德”。“君子崇人之德,扬人之美”(《不苟》),这里德美的意思一致。类似例子不胜枚举。施东昌认为:“荀子认为凡是那些具有‘善’或‘好’的品质而又有其‘文饰’的东西都是‘美’的。这也就是说凡是‘善’或‘好’的内容以好的适当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也就是‘美’的东西。”⑦简言之,荀子认为与德礼要求一致的“乐”以及其他艺术形式才是“美”的。这种意义上的“美”已经不是纯美学意义上的美。这也许正是反映人们日常生活的实情。尽管概念上,纯美学意义上的美和纯道德意义上的善是有区别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在许多情况下,人们是美善不分的。在这种情况下,包含了肯定性伦理因素的审美情操的培养当然可以提高行为者的道德修养。其二,“乐”以及诗歌等各种艺术形式可以表达人的道德情感和政治志向。“君子以钟鼓道志,以琴瑟乐心。动以干戚,饰以羽旄,从以箫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广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于四时。故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乐。”(《乐论》)由于音乐等文艺形式自身就具有动人情感的作用,赋以道德的内容,当然也就很容易转化为道德的情感。听音乐能给人带来愉悦美好的感觉。正是因为音乐等艺术形式本身就具有打动人的力量,故用来培养道德情感比单纯的道德说教效果要好,所以提高“乐”等艺术的修养可以有助于提高人的道德修养。其三,人的心境有可能影响审美判断、审美趣味,从而使得审美判断不可能完全脱离道德判断。从心理学上探讨,这是因为人们的审美易受主观态度的影响,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是也。荀子认为“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正名》)。人的喜怒哀乐等情感不是通过“天官”,而是通过“心”来辨别的,这样,喜怒哀乐等情感就不能不受心境的影响,人们审美时就不可能不受其道德态度的影响。当一个人认为“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的打扮不符合礼或道德的要求时,这必然影响到他对他们外表的审美判断,反映在语词上就会用“姚冶”(妖冶)去形容,“姚冶”本身就包含了否定性伦理判断的审美判断。主观心境甚至可以影响人们基于五官的感知觉判断(对外部事物的判断):“心忧恐则口衔刍豢而不知其味,耳听钟鼓而不知其声,目视黼黻而不知其状,轻暖平簟而体不知其安。故向万物之美而不能嗛也。假而得间而嗛之则不能离也。故向万物之美而盛忧,兼万物之利而盛害。”(《正名》)如果心怀忧惧,甚至会影响到五官的功能、判断,享受了万物之美也不能满足,还脱离不了忧虑,虽兼万物之利,还以为受到伤害。另一方面,“心平愉,则色不及佣而可以养目,声不及佣而可以养耳……故无万物之美而可以养乐,无势列之位而可以养名。如是而加天下焉,其为天下多,其私乐少矣。夫是之谓重己役物。”(《正名》)相由心生,正是因为心境不同而会产生不同的情感,甚至影响对外部事物的判断,因此,圣人必须“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天论》)。由此可见,由于审美判断易受心境的影响,因此,不可能不包含伦理判断或伦理观念,如“美丽姚冶”的审美判断就包含了伦理判断的内容。这样,琴棋书画音乐舞蹈就不可能不包含道德的情操。如此,前者修养的提高自然可以影响后者的养成与升华。当然,荀子强调“乐”等艺术形式在培养人们道德情操方面的作用并不是说审美情操的培养可以取代道德修养,而是说“乐”具有一般道德教育或一般纯道德修养所发挥不了的作用。荀子的艺术哲学集先秦艺术哲学或美学之大成,提出了许多今天看来依然非常有价值的东西。

篇2

进入20世纪后,由于唯物辩证法的科学性,使数学家致力探索事物内外在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在数学各分支的基础研究方面取得若干成果.借助勒贝格测度及一般抽象测度的积分理论,1933年苏联科学家柯尔莫戈洛夫提出了概率论的公理化结构.可见概率论从产生之日起,就不断积累、抽象,概括升华到理论,在实践中去伪存真.当成果积累到一定程度时,还进一步追求哲学基础与原始概念分析的深化与归纳逻辑的完美.概率论与科学哲学的关系本文以唯物辩证法为主要理论基础,阐述概率理论与科学哲学的方法论和本体论两方面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关系.概率哲学的方法论问题包括类比和归纳思维等.概率论的形成和发展需要具备归纳思维.在文艺复兴以前,占主导地位的推理思维是演绎思维,归纳思维是不受重视的.从重演绎到重归纳是一场思想革命.哲学史上对其贡献最大的是英国的培根,在其巨著《新工具》中大力提倡归纳法.归纳法虽然是与演绎法同时存在的逻辑方式,与演绎思维不同,归纳思维使人们更有可能把看似无序、偶然性现象与自然界的有序、必然性现象联系起来,而概率论反映的就是从大量随机现象中抽象出来的稳定的规律性.在这种思维方式下所产生的研究方法使人们理想当中的稳定的规律性在技术上成为可能.概率哲学的本体论问题包括必然性与偶然性、随机现象和统计规律的客观性等.事物的发展过程,既受必然性的支配又受偶然性的影响,认为只要无限制地增加和控制条件,偶然性就不复存在的观点是错误的.概率论所研究的是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而概率哲学思想是揭示隐藏在偶然性内部的客观规律.随机性也是自然界运行的一种模式,深入研究随机现象的统计规律才能更好地理解世界运行的规律,因此对概率论随机现象的研究具有很大的认识论价值.关于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界限是否存在以及随机性本质这个哲学基本问题至今仍是概率哲学家的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在哲学领域,构建概率论理论体系的方法也直接影响和促进了科学哲学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发展.19世纪著名的物理学家开尔文(Kelvin)勋爵说过:“数学是唯一有用的形而上学”,数学在哲学领域里所取得的成就由此可见一斑.由于概率论所取得的成就超乎人们想象,使哲学不得不对长期以来形成的思想体系进行重新认识,并且借助于概率论的成果重建新的解释体系,使科学哲学范围得到了惊人的扩展.因此应当大力倡导把科学哲学与概率论看作协同发展的系统.

创新性思维是超越一般思维的“高级思维”,本文介绍教师如何讲解概率论才能启发学生创新思维.数学家赛尔伯格说:“数学的内容一定要重新斟酌.应该增加一些涉及如何发现并令人振奋的内容.”在备课过程中会发现,许多对概率论的产生和发展做出过突出贡献的科学家都是广泛涉猎的杂家,既是数学家又是经济学家,或是物理学家的都不足为奇,如拉普拉斯是数学家、天文学家和物理学家;然而,有的学者既是数学家又是哲学家,如帕斯卡除对概率论做出突出贡献外,还是有名的哲学家,写过哲学名著《思想录》;伯努利不但是数学家,还获得过艺术硕士和神学硕士学位.这说明看似是两个文理不同的方向,事实上是紧密联系的.各门学科都是相通的,甚至是文理科也是如此,教学中对此适时做简单介绍,引导学生广泛学习,重视各个学科的融合,为创新思维提供参考素材.归纳思维是从大量的事物和现象中抽象出共性和本质的东西.拉普拉斯说:“分析和自然哲学中许多重大的发现,都归功于归纳方法.”例如,伯努利大数定律表明:大量重复做某试验,某随机事件的频率将在某数值附近波动,且随着试验次数的增加,波动的幅度越来越小,稳定在一个定值附近.即:设nA是n重伯努利试验中事件A发生的次数,p是事件A在每次试验中发生的概率,则对于任意正数ε>0,有(式略)这一定理不仅给出概率的统计定义,还推动了概率极限理论的发展.大数定律体现了哲学上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统一.在概率论教学中应启发学生偶然与必然相统一的辨证思维和归纳思维.即以随机数学原理解释客观世界存在的偶然现象,改变过去确定性的、唯一性的思维定势,完善简单化、经验化的思维方式,从根本上拓宽思维.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还应启发学生主客观相统一的思维.例如在介绍事件的独立性时,除了用概念P(AB)=P(A)P(B)外,还有条件概率P(A/B)=P(A)也就是说,事件B是否发生对事件A没有影响,这是数学语言的客观描述,而在实际中,我们在判断两事件是否独立时,主要是通过主观上判断两事件是否存在某种联系,是否相互影响.在教学中突出哲学思想对科学研究的影响,及时进行哲学反思,才会给学生更深刻的启迪,而不是单独开一门数学史的课去了解.笔者认为这是创新教学很重要的环节,而现有概率论教材往往都忽略了这一点.

概率论的哲学思想和归纳方法对指导我们的生活有重要意义,学生通过了解这门课不断演变的的思想方法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有了新的认识.虽然对于概率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进步,更为详实的历史描述和全面的专题分析还有待将来去完成:(1)概率论发展的文化、哲学方面的深入研究;(2)如何有效启迪学生的创新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的研究;(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的课程重建。

作者:李静 单位:德州学院数学系

篇3

认真研究和把握自然科学课程中的哲学思想,是高等院校自然科学专业授课教师从事教学的必然要求。这一方面是因为哲学是从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各类科学中抽象和概括出来的关于客观世界普遍规律的学问,自然科学各专业课不仅包含着极其丰富的哲学思想,而且是相关哲学思想在专业学科的具体外化;另一方面是因为,自然科学所内涵的哲学思想为其各学科的发展、从而也为各门专业课的研究和教学,提供着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不言而喻,各门自然科学专业课都是寓含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载体,哲学则是引领各门自然科学专业课教学的思想旗帜。各门专业课的成功教学,无一不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与自然科学的完美结合。谁准确地把握了自然科学课程中的哲学思想,谁就获得了从事相关教学的正确世界观和方法论,从而也就掌握了教授学生领会和运用该课程科学原理、科学思想、科学品质、科学精神、科学方法的钥匙。

本文立足于近年来的教学实践,就高校物理化学课程内涵的哲学思想,谈谈自己的两点体会。

物理化学蕴涵和体现着以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为总特征的唯物辩证法

物理学和化学本来是自然科学领域本质各异、区别明显的两大分支学科。但是,随着人类实践的进步和这两大分支学科的深入发展,物理化学这门全新面貌的学科竟然脱颖而出。这种现象是怎样产生的?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客观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而也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1]。物理化学学科,作为一门从物质的物理现象和化学现象的联系入手来探索化学变化基本规律的科学,不仅蕴涵着以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为总特征的唯物辩证法,而且它的形成和发展是唯物辩证法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具体实践体现。

物理化学是普遍联系辩证思想的实践体现。自然科学史显示,物理学与化学虽曾有过约定俗成的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但并非互不相干的孤立存在。相反,它们相辅相成,联系普遍而紧密。在客观世界,物质的任何一种化学反应总是伴随着物理变化,任何一种物理运动也都会引起相应化学元素的化合或分解。据此,“化学和物理合在一起,在自然科学中形成了一个轴心”。历史上化学家和物理学家的研究总是在相互合作、彼此促进中进行的。许多科学家的研究兼及物理学和化学。每当化学家们对取得的实验结果试图作出解释并提高为理论时,每当他们在研究中遇到难以逾越的障碍时,总是求助于当时的物理学成就,而且受益良多。自二十世纪以来,化学发展由于近代物理学的出现而如虎添翼,化学与物理学的交叉也越来越多。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经过科学家们对物理学与化学之间普遍联系的深入研究、把握和总结,使物理化学作为一门聚合物理学和化学特点的独立分支学科破土而出。显而易见,物理化学是物质的物理现象与化学现象相互制约和促进、从而也是物理学研究与化学研究彼此依赖和渗透的结晶。科学史还表明, 物理化学的形成与进步也得益于数学基本理论与技术的支持,得益于物理学、化学与数学的相互作用[2]。毫无疑义,物理化学课蕴涵和体现着物质世界普遍联系的哲学思想。

物理化学也是永恒发展辩证思想的实践体现。唯物辩证法所说的发展,不是指事物的循环往复、简单重演,而是量变引起质变,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不是单兵独进,而是在与其他事物的广泛联系中变化;不是时进时停,而是永无止境的持续物质运动。这种永恒发展,正是物理化学的存在形式。其突出表现:一是突破,主要指探索新的科学规律,实现物理化学内容的质的升级。比如,从经典的平衡态热力学发展到非平衡热力学,从宏观反应动力学发展到微观的分子反应动力学,从体相到表象,从静态到动态,从定性研究到定量研究,等等,这些都是探索物理化学规律成果的一个又一个飞跃,是物理化学内容的波浪式、螺旋式质变。二是融合,主要指各学科相互交叉,多学科共同研究,形成边缘学科。比如,在对生命现象的解释上,经典平衡热力学的结论与达尔文进化论是矛盾的,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现今的物理化学吸纳或借助其他多种学科的研究成果和方法,创立了“耗散结构”理论。[3] 这一理论将生命现象视为一种逆反熵增,指出在非平衡的开放条件下,通过体系内部耗散能量的不可逆过程而产生或维持时空有序结构,而生物结构就是这样一种有序结构——在空间性方面表现为方位排列的有序,时间性方面表现为周期变化的有序,二者体用一源,协同互补,不可分割。耗散结构学说是物理化学理论的一个重大发现,但它的意义同时也是哲学上的。它不仅蕴涵和体现着物理化学与生物学的融合,也蕴涵和体现着物理化学在与其他诸多学科的广泛联系和包容中持续发展的规律。从一定意义上说,物理化学的持续跨越进步,是蕴涵其内的唯物辩证法的永恒发展思想的具体外化。

物理化学蕴涵和体现着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

说:“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4]仔细剖析物理化学的发展历程就会发现,同其他学科一样,它是实践与理论的统一体,蕴涵着“实践—理论—实践”这一螺旋式循环上升的辩证认识过程,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的实践体现。

首先,物理化学蕴涵和体现从实践到理论的基础认识过程。在物理化学研究中,一般情况下,人们总是根据已知的原理或定律先进行演绎推断,做出某种设计,然后再进行探索性的实验和观察。有人将这种从理论到实践、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认识看作是物理化学研究的全过程,这是片面甚至本末倒置的。因为,作为演绎推理依据和出发点的已知原理或定律,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或科学家头脑中所固有的,而是研究者从人类长期大量经验事实和科学实验中归纳推理得出来的。物理化学中的许多基础性原理或定律,如物理化学中热力学第一和第二定律,本身就是唯象理论,只能从人类长期大量经验事实中归纳产生,而无法从已知的原理演绎导出。迄今为止,在宏观世界还没有发现与之相矛盾的事实出现,实践验证了它们的正确性。毋庸讳言,没有大量经验事实,没有大量科学实验,不可能产生物理化学理论。任何一般性的物理化学命题,无论怎样抽象或表面远离个别经验事实,都无一列外地以实践为源泉,以个别经验为基础。实践的观点,这一辩证唯物论认识论的基本观点,也是从事物理化学教研之第一观点。从实践到理论、从个别到一般的基础认识过程蕴涵和体现于物理化学的研究实践。

其次,物理化学蕴含和体现从理论到实践的检验真理过程。物理化学的发展历程昭示人们,它的原理或定律之所以是真理,不但在于它来自于大量科学实践,更在于它创立后再返回到实践中去接受检验和证实,在于它在接受检验中被实践不断地修正和完善。这突出地表现在化学动力学的发展上。1918 年,物理化学家路易斯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运用当时已建立起来的气体分子运动论来分析化学反应的动力学过程,提出了碰撞理论,认为反应物的分子通过简单的碰撞而完成化学反应,只要能量足够、取向合适,就可以发生反应。但是,当碰撞理论返回并运用于实践时,却只能解释实验事实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从而证明它的真理性是不完全的。为了克服这一理论的不足,20世纪30年代,物理化学家Eyring和Pelzer又经过大量科学实验,在碰撞理论基础上提出了化学反应的过渡态理论,认为反应物的分子并不是通过简单的碰撞直接发生反应的,而是在分子相互接近的时候会首先形成旧化学键部分断裂而新化学键部分生成、而且能量处于极大点的过渡状态,它极不稳定,会马上释放能量并过渡到生成物,从而完成化学反应。科学家们将这一理论投返于科学实践接受检验,检验的结论是:过渡态理论是对碰撞理论的深化,它解释了在碰撞理论中取向合适的碰撞为什么能量“足够”就能够发生反应,这个“足够的能量”以活化能来定量衡量;但过渡态理论尚存在无法回答某些新问题的不足之处,还需要后人在实践基础上提出更新的理论去发展和完善。科学的任务在于不断地排除谬误、获得真理。而实践是辨识谬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物理化学发展的过程,就是在物理化学领域通过科学实践不断发现真理,又通过科学实践不断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辩证过程。

参考文献:

[1]王革,武育香,郑庆林.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 2.

[2]魏光,曾人杰,马兆海,杨意泉,廖代伟.重新认识“物理化学”课程的战略地位[J].高等理科教育, 2001,1: 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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