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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的概念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4-03-14 16:43:1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高标准农田的概念,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高标准农田的概念

篇1

1、前言

 

我国的高标准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范围里,建设而成的集中连片,设施良好,生态稳定,作物高产的现代化农田。这个概念的提出是在我国“十二五”期间,在提出之后,我国的很多地区都开始建设有高标准农田。这些农田因为基本已经被划定为永久农田,所以配套设施的建设就显得十分重要。但是我国现在有很多地区的高标准农田都只是在地区的划分,农作物的分类上做到了严格管理,却在其他配套设施,如水利建设上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本文就是要通过对高标准农田和与其配套的水利设施的建设上入手,分析现在我国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还存在的不足和解决的方法。

 

2、我国相关水利建设的不足

 

2.1管理落后,工程建设分散

 

我国现在还在使用的水利设施中,有很多都是对之前使用的水利设施进行修整之后就再次投入使用。这样的水利设施有很多都是使用年限很长的,很多地方也都存在问题。而且相比于集中连片的农田,很多水利设施并不能一次供应给这一片的农田,有很多都是几个水利设施同时供应一片农田,才能保证这一片农田的用水量。在水利设施的管理方面,也同样存在有很大的不足。高标准的农田的管理要求是十分严格的,与之相对的水利工程,也要有严格的管理才能保证足够及时的用水量。

 

2.2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短缺

 

在我国“十二五”中,对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已经很明确。但是每个地区的发展速度不同,执行的成果也就有很大的不同。相较于发达的地区,较为落后的地区仅是进行农田的改造就已经十分吃力,就算是有国家资金的扶持,也很难建成与之配套的水利工程。而且在建成之后,每年也要有大量的维修和保养费用。

 

2.3受季节影响大,水的供需不合理

 

我国的大部分地区都是季风性气候,受天气的影响很大。北方地区春天和冬天的时候会产生结冰的现象。而南方和华北地区受天气影响,容易发生旱涝灾害。以我国河南为例,近年来就是因为受天气影响大,旱涝灾害频繁,季节性缺水多发。

 

3、建立完整的水利工程体系

 

建设水利工程是利在千秋万代的大事,需要征得人民的同意。最开始建设三峡工程的时候,也有很多在当地生活的百姓不同意,认为这样的工程建设不利于他们的生活,只会让他们背井离乡。但在三峡工程建成之后,这项工程却解决了防洪、发电和航运三项核心问题。可以说,我们进行水利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当地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只有得到了人民的支持,才能建设出与高标准农田相配套的水利工程。同时在建设水利工程的时候,需要与整体的农田相适应,最好是在规划农田建设的时候,就一起设计出水利工程的建设方案。这样两者就可以一起进行建设,同时投入使用,为我国的农业发展做出贡献。

 

3.1加强对水利工程的保养和维修

 

水利工程不同于其他工程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水利工程经过长时间的运作,老化和损坏的速度更快。我们在建设之初,就要加强对《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认识到保护水利工程的重要性,减少人为破坏。而面对自然灾害,就需要对不同地区的水利设施做出不同的规划。如在洪灾频繁的地区要建造防洪能力更高的水利设施。同时还要制定好一系列的应急预案,做到未雨绸缪,做好对自然灾害的防御。并且做好平时的保养和管理工作,让水利工程能够保证正常的运行,发挥良好的效益。

 

3.2完善经费问题

 

没有经费,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开始水利工程的建设。同样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对水利工程进行良好的管理和维修。可以说,经费是维持水利工程建设的前提条件。各部门在开始水利设施建设之前,就要做好资金的筹集工作,做好合理的规划,保证资金的利用效率。在进行资金筹集的时候,还要严厉打击中饱私囊的行为,不能让国家的财产落到别有用心的人的手中。在进行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的时候,也要及时的对资金的流向进行控制,严禁挪用公款等行为的发生。使水利工程能够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得到合理的建设。

 

3.3与农田道路相匹配

 

在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时,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让土地保持整体的平整。一般情况下,水田的土地平整精度是在2厘米以内。而那些采用节水灌溉的土地,整体精度是要控制在15厘米以内。所以我们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的时候,要注意与农田的具体情况相适应。建设出能够合理使用的水利工程。

 

总结:

 

篇2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6-0158-04

1 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2年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提出“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2013年颁布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由此可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已是我国当前重要的战略举措,对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农田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水平提升,促进了耕地保护,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建设标准模糊,各部门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建设资金分散,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管理机制落后,专业人才缺失,前期工作滞后,规划设计方案缺乏实用性,后期管护力度欠缺,综合效益低等。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败,在现有文献中,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质量的探讨尚不多见,加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是保证后期土地利用效率的关键,但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容乐观。重庆市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边缘,地形地貌复杂,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相对较大,本文以重庆市丘陵山区开展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例,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探析,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为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参考。

2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重庆市位于长江经济带上游,经济发展迅速,土地开发程度高,土地资源稀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突出。因此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促进耕地保护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重庆市地处四川盆地东部边缘,是四川盆地向盆周山地过渡地带,自然条件复杂,地貌类型多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和要求也相对较高。自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重庆市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助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重庆市主要结合粮油基地、蔬菜基地、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城乡统筹示范村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02~2011年,重庆市入库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2709个,实施规模974.77万亩,总投资128.52亿元。2009~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南川、大足、合川、涪陵、梁平等5各区县实施高标准农田23.31万亩,总投资3.06亿元。目前,重庆市基本完成“3、8、110”工程,即长寿、丰都、荣昌三个国家级和万州、开县、梁平、铜梁、石柱、酉阳、永川、合川8个市级,共7.33万hm2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总投资34.98亿元。到2020年,规划新建24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将农田建成“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进、物能出、土肥沃、高产出”的适宜现代化农业的标准农田。

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依据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资结构(表1),田间道路工程通常在总的工程施工费中投资占比最大,其次为灌溉与排水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投资占比较少,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在各个项目中投资都是最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各项工程之间应合理规划、协调配合,工程布局和建设模式应从当地的地形地貌和自然条件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3.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的需要,以及一定的肥力条件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工程。田块归并可以使地块平整规则,满足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降坡和梯田化建设能够有效防止土壤侵蚀,减少水土流失。但土地平整工程有可能造成土壤板结,引起土壤的面蚀和风蚀。重庆市坡耕地比重较大,分布在6°以上的坡地基本农田占总量的84.71%,因此土地平整工程是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

但重庆市土地平整工程难度大,工程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已建设的农田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首先,在田块归并中,普遍存在田块平整程度差,田面相对高差较大,导致农田灌水不均、排水不畅,进而影响作物长势,粮食产量反而下降。大型机械的使用造成土壤板结,表土剥离、回填过程中不合理的工程措施,导致土壤耕作层、犁底层的破坏,土壤厚度达不到耕作要求,新一轮耕作时甚至出现漏水漏肥的现象。在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的乡镇,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田块归并意义不大。因此,田块归并一是要充分考虑自然条件,二要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其次,在水土流失并不强烈的区域实施旱坡改梯、修筑条石坎,不但浪费投资,且对增产增收的意义不大,因此在坡体较大且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修筑石坎,坡体较小的浅丘坡耕地区域少进行坡改梯,实施降坡平整。另外,土地平整之后,提高农作物效益的根本问题(如土层厚度、土壤肥力等)仍没有解决,土壤有机质含量没有明显改善。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等灾害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灌溉与排水工程直接关系着项目整体效益的发挥。灌溉与排水工程应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配套水利设施,形成“旱能灌、涝能排”的灌排体系。水利设施的建设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微地形、建材特色以及土地利用方向等确定,以利于节约成本,改善基本农田示范区的自然人文景观。

重庆市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比较多。部分项目水源工程的建设较少,蓄水池无蓄水,池壁、池底出现渗漏。提灌站不合理的设计使得使用寿命变短。排水沟无水排,但排水沟附近旱地被水冲刷;排水沟出水口设计在堡坎上,对耕地造成大面积冲刷。灌溉渠出水口的设计不合理,导致灌溉渠的利用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此外,由于沉沙凼、拦山堰及沟渠的管护严重不到位,有部分项目区的水利工程已被淤泥和杂物堵塞,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农田水利设施普遍存在有人使用、无人管理、损坏严重的现象,工程效益大打折扣。过度硬化的沟渠孤立和破坏了生物的生存环境,阻碍了农田物种的扩散,从而导致整理区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工程设计与实施中应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更多地考虑农民的建议,切实造福农民。

3.3 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指为满足农作物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他农业生产活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田间道路的布设应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在田、水、路、林、村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地块连片单元的大小和走向等统筹兼顾,本着投资省、占地少、利用率高、路线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重庆市大部分属丘陵山区,土地整治前田间道路普遍较差,耕作和出行十分不便,田间道路也成为农民最为关心的工程。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部分田间道路的规划设计不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造成生产路无人行走,断头路较多。田间道路的布局也存在不合理现象,有的地方田间道路通达度过小,农产品运输仍然不太方便;有的地方通达度达到要求,但道路宽度不够,只适合小型农业机械。1.2m的生产路过窄,在平坝区或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增加道路的宽度。部分地区田间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但由于重庆市降雨量较多,泥结碎石路面的实用性不强,常被冲刷,损坏严重。有些项目区混凝土路面的硬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承受荷载大于设计荷载,路面损毁严重,且缺乏维护和修复。田间道路全部采用硬化路面也会加剧斑块破碎度,破坏生物的生境条件,影响生物的迁移,生态效应降低,所以田间道路的路面应注重生态化设计,增加生态涵洞和生态廊道的设计。

4 主要原因分析

4.1 规划设计注重理论,实用性欠缺

科学发展,规划先行。规划设计是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础和依据,其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目前重庆市部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思路不明确,综合性和科学性欠缺。首先,基础工作不扎实,实地踏勘不够细致,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条件分析不详细,设计以书本理论为基础,或一味追求图件美观,单纯为了实现“田成方、树成行、路成网、渠相连”,导致规划设计脱离实际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其次,规划设计图纸达不到施工要求,地形图测绘的比例尺限定了测量精度,对工程设计造成阻碍,工程量误差较大,直接影响工程预算投资。部分项目规划设计图件生搬硬套,制作不规范,制图尺寸不切实际,部分参数未能提供,不能有效指导施工。

4.2 建设标准缺失,施工技术落后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不同自然条件,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相应的建设要求也不同。在技术规范方面,重庆市仅出台了《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对实践工作的指导远远不够。随着城乡统筹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要求和标准也随之提高,整村推进、蔬菜基地建设、粮油基地建设等都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在前期测绘、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缺乏具体标准规范进行指导,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益。在施工过程中,缺乏一套科学系统的技术体系和工艺流程,技术基础薄弱,使得工程质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项目施工单位未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欠缺,一些项目的工程建设只重数量,不重质量。此外,由于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在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环节,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土壤板结、生物多样性减少、景观破碎等问题,不利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4.3 项目监管不严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成立专门机构、专业人才进行管理才能达到效益最优。但目前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有限,部分管理人员追求政绩,质量意识薄弱,对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管理不到位,一味追求建设速度,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管力度不够,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监理费用较少,且监理市场不规范,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监理人员配置较少,且技术结构单一,专业知识欠缺,部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监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4.4 工程后期管护缺乏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了“事前规划设计”、“事中实施和监督外”、还有不可或缺的环节,即“事后评价和管理”。后期管护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长久发挥效益的重要保障,只建设不维护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类型多,后期管护尤为重要,但目前重庆市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工程损坏严重,部分设施缺乏有效利用甚至丢失等。首先,丘陵山区后期管护资金需求相对较大,但项目预算中没有对后期管护列出专项资金,致使缺少工程管护资金保障,使得管护工作难以落实。其次,管护责任难以落实。项目竣工后移交村委会管护,但村委会不是真正的实施主体,也没有指定专门的单位或部门开展管护工作,导致管护主体虚化、权责不明,缺少可以执行的管护方案。忽视后期管护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效益大打折扣。

4.5 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篇3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对于选定的建设区域,需考虑农田水利工程与其他相应的农田、路、林及电力设施的配套问题,需兼顾相关部门规划,统筹安排,规模整治。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区域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的选取适合当地实际条件和实际需要的灌排技术和设备。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的原则。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既要推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化建设,也必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兼顾生态环境良性可持续发展。坚持农田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鼓励农民采用多种形式参与工程建设的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高质量的完成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后,需要完备的运行管护机制来保证工程可持续的发挥效益。

2、工程建设标准

2.1输配水工程

1)渠道输配水工程

选用灌溉保证率,渠道水利用系数,渠道设计使用年限,渠道建筑物配套率,渠道衬砌率,田间渠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渠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不同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组成等条件不同,灌溉设计保证率也不同。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斗渠和农渠各级渠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0;其中,支渠不宜低于0.95、斗渠不宜低于0.95,农渠不低于0.90。衬砌渠道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渠道建筑物设计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要求,对于斗门、农门、涵洞(管)、量水堰等固定设施,宜采用工厂化生产或现场预制的装配式结构,渠道建筑物配套率不宜低于95%。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100%,农渠的衬砌率不宜低于75%。渠道亩均长度与地面灌水质量(节水要求)、田块规格、机械作业要求密切相关,平原区农渠亩均渠道长度宜不低于2m,流量小于1m3/s的支渠和斗渠亩均渠道长度不低于1m;丘陵区可适当增加。

2)管道输配水工程

选用灌溉保证率,管道水利用系数,管道设计使用年限,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配套率,支管间距,单口给水栓的控制面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高标准管道输配水工程进行评价。

以旱作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以水稻为主的丰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95%;以旱作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缺水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井灌区管道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98,渠灌区不宜低于0.95。管道设计使用年限不宜低于30a。管道量控及安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使用方便安全,满足运行管理要求,配套率宜到达100%。支管间距不宜超过100m。田间给水栓的布置应符合《农田低压管道输水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同时考虑农户操作方便,给水栓单口灌溉面积不宜低于0.16hm2。田间固定管道的亩均长度宜不低于10m。

2.2排水工程

选用排涝标准,排涝模数,排水沟建筑物配套率,明沟间距,明沟深度,明沟亩均长度,管道亩均长度(暗管排水情况) 等指标对高标准农田排水工程进行评价。

排涝设计标准应符合有关规定,设计暴雨重现期为5 a~10a,建议易涝区为10a,非易涝区为5a。设计暴雨历时和排出时间应达到:旱作区1d~3d暴雨1d~3d排除;稻作区1d~3d暴雨3d~5d排至耐淹水深。旱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8m,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不宜低于0.4m;旱作物耐渍深度不宜低于0.3m,耐渍时间不大于4d。排涝模数与设计暴雨历时,强度和频率、排涝面积、排水区形状、地面坡度、植被条件和农作物组成、土壤性质、地下水埋深、河网和湖泊的调蓄能力、排水沟网分布情况和排水沟底比降等因素有关,不同地区高标准排水工程的排涝模式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排水沟上必需的桥、涵、闸等建筑物应该配备完善,配套率不宜低于95%。明沟间距和明沟亩均长度与田间布局密切相关, 需考虑与渠道、路和田块的布局相协调。明沟间距平原区一般为30m~40m,山丘区一般为50m;明沟亩均长度不少于6m。明沟深度需考虑农作物对地下水位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可参照《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平原区一般为1.2m;山丘区一般为1.0m。暗管排水系统的管道埋深、间距以及亩均长度等设计标准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亩均管道长度不小于80m。

2.3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1)喷灌工程

选用喷灌设计保证率,喷灌均匀系数,喷洒水利用系数等指标对喷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同时,对于管道式喷灌还需要选用固定管道亩均长度;对于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还需要选用单位功率的机组控制面积;对于大型喷灌机还需要选用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等指标。

喷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喷灌均匀系数与风速、管网的设计和喷头的布局等都有关,不宜低于0.8。喷洒水利用系数与气候条件和作物等密切相关,对于风速小的地区不宜低于0.9,对于风速稍大的地区不宜低于0.8。管道式喷灌工程的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3m。轻小型移动式喷灌机组的单位功率机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6.67hm2。大型喷灌机单台喷灌机的控制面积不宜低于13.34hm2。

2)微灌工程

选用微灌设计保证率,微灌均匀系数,微灌水利用系数,固定管道亩均长度等指标对微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评价。

微灌设计保证率与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都有关,对于经济价值高的作物不宜低于95%,对于大田作物不宜低于85%。滴灌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微喷工程的灌溉均匀系数不宜低于0.85。滴灌工程的灌溉水利系数不宜低于0.9;微喷工程的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宜低于0.85。微灌工程的田间干、支固定管道亩均长度不宜低于6m。

3、管理措施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要可持续发挥工程效益,除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外,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运行管护机制。坚决杜绝重建设、轻管理,工程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责任不落实,造成工程有人建,无人管,损坏后无人修的现象。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技术与水平要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短缺,在经济发达有条件的地区可逐步实施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工程运行管理自动化。坚决杜绝样板工程,在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达不到信息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地区,不建议盲目开展信息化建设。

4、结语

这一成果有助于规范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程序和评价依据,推动全国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提高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为将来进一步制定有关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业或国家标准提供参考意见。

参考文献:

[1]赵琦,陈曙光,叶新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做法与思考[J].农业开发与装备,2009,(5):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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