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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业务风险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2 10:39:0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供应链业务风险,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供应链业务风险

篇1

一、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特征

供应链金融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企业进行融资过程当中,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使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很多风险因素都影响着供应链金融的正常运作,了解并识别这些可能产生的风险因素,对商业银行来说非常重要。

1.自然环境风险

主要表现在地震、火灾、意外的战争以及其他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等,这些损失影响到供应链的某个节点企业,就可能影响到整个供应链的稳定,使供应链中企业资金运动受阻或中断,生产经营过程遭受损失,既定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无法实现,进而使商业银行蒙受巨大损失。

2.政策风险

当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对供应链的资金筹集、投资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使供应链的经营风险增加。例如,当产业结构调整时,国家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对一些产业进行鼓励,为企业投资指明方向;或者对一些产业进行限制,使供应链企业原有的投资面临着遭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使企业无法按原定计划销售产品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还款风险,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预测失误;二是出现新的替代品,从而导致企业销售计划落空,资金链条断裂。

4.信用风险

中小企业信用缺失是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营销中的主要难题。主要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技术力量薄弱、资产规模小、缺乏对自身信用的管理和资信不足等问题;信用缺失成为制约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发展信贷业务的重要“瓶颈”之一。

5.法律风险

供应链金融业务是一项业务创新,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业务模式多样,相对于传统业务其标准化程度较低。在信用捆绑、货物监管、资产处置、交易文本的确定等诸多方面涉及一系列新的法律问题,现有法律很难完全覆盖,这也会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法律风险,法律环境的变化将诱发供应链经营风险,从而危及商业银行。

6.企业文化差异的风险

供应链一般由众多企业构成,这些不同的企业在经营理念、企业制度、员工职业素养和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性导致对相同问题的不同看法,并采取不一致的工作方法,从而可能造成供应链的混乱。

7.信息传递风险

由于每个企业都是独立经营和管理的经济实体,供应链实质上是一种未签订协议的、松散的企业联盟,当供应链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时,供应链上发生错误信息的机会也随之增多。信息传递延迟将导致上下游企业之间沟通不充分,对产品的生产以及客户的需求在理解上出现分歧,不能真正满足市场的需要。这种情况将可能给商业银行传递一种不正确或有偏差的信息,影响商业银行的判断,从而带来风险。

8.行为风险

即不管用意多么良好,供应链金融在办理过程中会因为无意中犯错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较危险和较难于注意到的是商业银行员工出于好心而犯的错误。行为风险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时管理人员所面临的核心管理问题。

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两大难点

难点之一:操作风险。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通过物流和资金流的封闭控制,可将借款人自身信用状况与信贷资金安全进行有效隔离,但会显著增加银行风险管理链条,诸多风险控制细节使其操作复杂性远高于传统授信业务。根据调查导致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的原因可大致归纳成人为、流程和外部事件三大因素。

1.人为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的棕榈油存货质押,在某行开立数百万美元国际信用证,银行委托某物流仓储企业对质物实施现场监管,但银行在一次实地巡库中发现,监管方在未接到银行放货指令的情况下,违规将质物全部出库,使银行债权悬空,形成资金损失;某石化企业集团以燃料油、组分油等能源产品质押,累计在某行开立1亿多元银行承兑汇票,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银行不得不将质物进行拍卖,但在拍卖前的资产评估中意外发现质物已被企业故意注水,价值大幅下降,难以覆盖全部授信敞口。上述两起风险事件均是由于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现场监管人员渎职或与借款人联手欺诈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银行对物流仓储机构准入审查不严、巡核库工作流于形式也是导致风险的重要原因。

2.流程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行在对某汽车经销商不良贷款追索中发现,根据本行质物库存台帐,其为企业开立的5张银行承兑汇票,汽车制造厂商尚未履行发货义务,遂发函要求汽车制造厂商承担退款责任,但该厂商表示,银行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项下车辆大部分已被该汽车经销商提取,根本不存在退款问题。由于银行与厂商签订的三方协议存在重大缺陷,对如何认定厂商完整履行发货责任没有任何明确约定,给银行债务追偿带来很大难度。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业务操作中,必须杜绝各类合同、协议和操作流程设计中的明显漏洞,并应严格按照既定流程办理业务,否则会给内外部欺诈留下可乘之机。

3.外部事件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

例如某行为某汽车经销商发放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企业自有的100余辆库存车辆进行质押。某日,该行突然接到合作仓储监管方的报告,该汽车经销商的社会债权人将该行大部分质物哄抢一空,银行虽立刻派人到现场处置,但仅控制车辆5辆,其余质物去向不明。外部突发事件是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需特别关注的风险,银行应确保监管仓库和场地的安全设施到位,还应购买足额商业保险防范质物因如火灾、盗抢等外部事件造成的损失。

难点之二:法律风险。2007年《物权法》对动产担保做出诸多制度安排,如明确动产抵押效力、明确动产抵押登记原则、引入动产浮动抵押以及丰富权利质押内容等,对银行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具有重大意义,但受困于一些法律“瓶颈”,银行在业务操作中依然面临较大法律风险,限制了该业务的快速发展。

1.动产浮动抵质押制度亟待完善

首先,动产“特定化”在供应链金融业务实践中是一个重大难题,用作浮动抵质押的动产大多属于种类物,如原油、钢材、有色金属、棉花、粮食等大宗货物,同类货物彼此间具有完全可替代性,银行在进行浮动抵质押操作中,无须编制抵质押物详细清单,仅以重量、体积等对抵押物进行形式控制,在进行债权追索时,如何对质物与非质物进行严格区分,只能视银行监管严密程度而定。其次,目前各地还未广泛办理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工作。如果银行无法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一旦借款人将已抵押的动产再次与善意第三人进行交易,银行将无法行使对抵押物的优先权。另外,在已办理登记的工商部门也不接受银行进行的查询,债权人无法了解抵押物权属状况,也无从了解自己是否享有优先权,可能产生重复抵押风险。

2.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需进一步完善

目前《物权法》已明确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法律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管理仍存在一定缺陷,管理机构对登记内容撰写没有规范性要求,不“确切”的登记内容将造成债权银行无法顺利确权,存在重复登记可能性,进而影响担保效力。另外,在应收账款质押业务中还存在诸如应收账款债权的实现途径、质权生效条件、登记优先顺位关系等一些有待法律解释及明确的方面。

三、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内集团企业的资金管理职能没有得到重视和明确

由于国家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支持,集团资金的专业化配置管理缺乏相应专业人才的打理,很多企业甚至搞不清资金管理部门和投资部门的区别,以至于资金的风险性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对于很多集团性金融方案没有相关的市场敏感或合理化管理制度,给集团性企业带来很多资金链上的危险。国内曾经倒下的几个大公司多多少少与资金管理粗放化有关。

2.信用环境复杂

国际上贸易还有国际信用证,国内的贸易反倒不能使用国内信用证,国内贸易很多的使用票据结算,曾经的票据满天飞使得人民银行一度对此措施严厉。但现在国内信用证的管理规范是97年公布的,10年没有过更新,各个银行间的人民币信用证缺乏可实行的模式通开通兑。

3.物流环境的复杂和混乱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发展水平还普遍落后。首先,由于生产性企业自营物流以及联合物流的情况长期居于主体地位,致使物流企业的规模一般偏小,技术落后,自动化、信息化、系统化程度低,运输和仓储的规范缺乏标准,流通中的物权很难得到相应保证,于是银行很难做到对流程进行控制,使得风险管理无法得到无缝连接,等等。

在实际操作中,国内的银行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10%-20%,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支持来开发业务。但现实的问题是,如果这家大企业用10家银行,每家银行都对他们进行类似授信支持的话,无形间这个核心企业的信用被扩大了100%-200%,企业是否能够应付如此巨大的信用增长?银行又如何监管如此巨大的增长风险?信息化程度还不够高的中国如何对海量的贸易单据进行审查和真实性评判?金融风险和道德风险交织在一起如何防范如何规避?因此,关键问题是要建立健全全国性的信用管理体制并完善交易环节的金融工具标准化制定工作。

四、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风险防范

虽然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特殊领域,但其框架应当同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框架保持兼容,并适应商业银行整体风险管理的要求。

1.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必须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相兼容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资本、人力资源、风险管理能力和其他各种资源允许的范围内,在银行自身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稳妥地管理已经承担的风险,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得到经风险调整后收益率的最大化和股东价值最大化。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必须与上述目标和原则相兼容,同时应着重评估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对供应链金融与其他业务的投入的边际收益(经风险调整后)进行对比,以决定是否推行该项业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推行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所谓“投入”应考虑公共平台的建设投入在具体业务中的分摊;二是由于供应链金融中不同产品的风险管理成本特征差别很大,应在推出具体产品之前,预先评估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风险管理收益之间的对比关系。

2.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应满足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全面风险管理”有两方面的含义:首先,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应在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范畴内,与其他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纳入到统一的管理体系中,依据各类业务的相关性,对全部资产组合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其次,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应对供应链融资中面临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不同类型的风险通盘考虑,确保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所有的风险状况及反馈结果都应有相应部门负责和管理;对所有风险管理的政策及规定都应提出准确和标准的文件;所有的风险应通过定性或定量的方法进行测算。风险管理部门应独立于业务体系,并适应业务体系的结构。风险管理部门应在业务体系的各个层次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和评审体系,实现垂直的风险管理。

3.商业银行要审慎选择合作对象

商业银行要先选择生产经营稳定、与银行合作程度较高的产业链群,比如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产业链,在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扩大服务范围;同时商业银行也要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协助核心企业评估供应链成员企业,对各潜在供应链企业进行严格筛选,对已存在的不合规成员要及时予以淘汰,保证企业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的和谐发展。商业银行要大力加强供应链金融风险管理,包括供应链本身的风险,以及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各自的风险。同时要密切关注整个供应链的运行情况,不仅要分析外部经济环境的状况,更要了解和知悉内部供应链的薄弱点,建立一套评价体系,使得商业银行能够及时有效的获取供应链信息,确保供应链良好有效的运行,还要对核心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获得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中小企业进行跟踪评价,实施信用管理。

4.商业银行与物流企业应信息共享

现代的信誉联盟理论为破解企业合作中的风险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信誉联盟是指上下游企业之间信誉连接体系,其核心是厂商信誉的共建和共享。信誉联盟主要包括:①以厂商的价值链和供应链为基础,建立相对稳定的关联企业体系;②关联企业内部的非市场化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通过信息共享消除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③通过显性契约(合同)和隐形契约(信誉联盟和企业文化)建立大、中小企业之间的激励相容机制和信誉联盟。信誉联盟理论要求金融企业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改变以往常规融资业务审查方式,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不同:一是由企业整体额度风险控制转化为单笔授信和贸易短流程的风险判断和控制;二是将贷前风险控制延伸到融资风险操作环节及单据的控制和判断;三是主体准入为基础的风险控制理念转变为基于流程控制或在把握主体的同时控制资金流、物流的风险控制理念。

5.加强对客户资信质押货物的监管

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商业银行和物流企业都应有针对性地制定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监管程序,杜绝因内部管理漏洞和不规范而产生的风险。具体地说,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内部操作管理规范,防范运营操作风险;物流企业要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和仓管信息化水平,并制订完善的办理质物入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加强对质物的监管能力。商业银行要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降低法律风险。因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加之该业务开展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款可以遵循,也没有行业性指导文件可以依据,因此,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各方主体应尽可能地完善相关的法律合同文本,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小。

参考文献:

[1]成静.供应链金融:降低银行信贷风险[N].中国经济导报,2010-04-13.

[2]任青.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特征及其防范[N].中华工商时报,2010-05-26.

[3]巫志斌.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与分析[J].金融与保险,2008(4).

[4]李征.张春璐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管理特异性和现场检查方法探析[R].银监会热点问题调研报告,2010(3).

[5]亚桥咨询.供应链金融的分析与启示[R].2009-07-06.

[6]深圳发展银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应链金融”课题组.供应链金融-新经济下的新金融[R].2009-06.

[7]尹玲.浅析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J].时代金融,2009(9).

篇2

[关键词]商业银行 供应链融资 风险分析 控制措施

作为一种现代金融创新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打破了以往孤立评价企业信用的方式,考虑整条供应链各主体的综合评级,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等难题提供了全新的视角。自1999年深圳发展银行在国内首次将业务范围拓展到票据、仓单、货押等新的融资形式之后,最近几年,我国各大商业银行为了扩展自身业务领域、提升银行利润,都在积极开发和探索供应链融资业务。本文在分析国内供应链融资业务运作模式的基础上,对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与控制的措施,以有效减弱风险。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主要内容与运作模式

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对一个产业链中的单个企业或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以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产-供-销’链条的稳固和流转顺畅,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业经济的协作,构筑商业银行、企业和商品供应链互利共存、持续发展的产业形态”。供应链融资并非某一单一的业务或产品,它改变了过去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单一企业主体的授信模式,而是围绕某“1”家核心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制成中间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这一供应链链条,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全方位地为链条上的“N”个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通过相关企业的职能分工与合作,实现整个供应链的不断增值。因此,它也被称为“1+N”模式。

由于处于供应链中的企业信息比较畅通,企业之间对交易对手的信誉、盈利水平、资本实力比较清楚,这就使得银行获得信息相对比较容易,信息获得成本大大降低。银行参与供应链融资一方面开辟了新的业务领域,增加了利润。另一方面,这种利润的增加相对应的风险较小。此外,对银行来说,开展供应链融资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扩大客户基础,提供营销成功率,降低客户营销成本,而且除融资业务外,还可获取更多的服务收入。目前,我国各家商业银行推出的供应链融资模式大致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应收账款融资模式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是指卖方在采用赊销方式向买方销售货物时将应收账款相关权利质押给银行,由银行向卖方提供授信,并把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一种短期融资服务。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一般是为供应链上游的供应商融资。上游中小企业、核心企业和银行都参与其中,核心企业在整个运行过程中承担担保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核心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银行则将关注重点放在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

2.保兑仓融资模式

对于短期流动资金流转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应用保兑仓融资模式对某笔专门的预付账款进行融资,从而获得银行短期的信贷支持。保兑仓融资模式是在核心企业承诺回购的前提下,融资企业向银行申请以核心企业在银行控制其提货权为条件的融资业务。在这一模式中,需要生产企业、经销商、仓储公司、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合作协议,经销商根据与生产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生产企业支付货款,由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仓储公司提供反担保。银行向生产企业开出承兑汇票后,生产企业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

3.动产质押融资模式

动产质押融资是专为“存货类”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中小企业以银行认可的货物为质押申请融资。具体申请融资时,需要将合法拥有的货物交付银行认定的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监管,不转移所有权。企业既可取得融资,又不影响正常经营周转。动产质押融资支持多种融资方式,包括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面临的四种主要风险

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对供应链企业进行融资过程当中, 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测的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 使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 或者资产不能收回从而遭受风险和损失的可能性”。供应链融资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内部管理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环境风险、法律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其中尤以: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与信息传递风险最值得商业银行关注并须时刻保持警惕。

1.供应链融资过程中的信用风险

篇3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04-0066-03

[作者简介] 方 青,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生产运作管理;

邓旭东,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物流系统优化与管理、企业战略与运营管理。(湖北 武汉 430081)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顾客个性化需求不断增强的今天,企业面对的是一个变化越来越快、不确定性越来越强、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的买方市场,传统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纵向一体化战略已无法快速地响应市场的需求,于是出现了供应链管理这一新的管理模式,即通过利用企业外部资源达到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目的。供应链管理强调企业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自己的核心业务,而将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其他企业完成,即所谓的业务外包,它是解决企业资源不足的有效手段。业务外包已成为现代企业最重要和最流行的经营战略。

一、业务外包的内涵及作用

1990年,美国学者普拉哈拉德(C.K.Prahalad)和哈默尔(Gary Hamel)在其《企业核心能力》一文中正式提出了业务外包(Outsourcing)的概念。根据他们的观点,所谓业务外包,是指企业基于契约,将一些非核心的、辅的功能或业务外包给外部的专业化服务机构,利用他们的专长和优势来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而自身仅专注于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功能和业务。

业务外包推崇的理念是,如果供应链上的某一环节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且又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另外,这种活动还不至于与客户分开,那么可以把它外包给世界上最专业的公司去做。也就是说,首先应确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把企业内部的智能和资源集中在那些有核心竞争优势的活动上,然后将剩余的其他业务外包给最好的专业企业去做。供应链环境下的资源配置决策是一个增值的决策过程,如果企业能以更低的成本获得比自制更高价值的资源,那么企业应该选择业务外包。在当今的时代,企业之间的竞争将不再是单个企业与单个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这就要求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竞争优势,而这种竞争优势又是来源于供应链中各个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因此,在供应链中的实施业务外包是提高供应链整体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具体而言,企业实施业务外包可获得以下好处:

1.降低和控制成本,节约资金资本。许多外部资源配置服务提供者拥有能比本企业更有效、更便宜的完成业务的技术和知识,因而他们可以实现规模经济效应,并且他们愿意通过这种方式获利。企业可以通过外向配置资源避免在设备、技术、研究开发上的巨额投资,从而节省资金。同时,企业实施业务外包可以优化企业原有的业务流程,去掉一些不合理的业务流程,仅保留必须的、增值的业务流程,从而进一步减少不合理的支出,节省企业的资本。

2.弥补企业某些能力的不足。通过业务外包,企业将自己不擅长的业务或没有能力完成的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来完成,从而利用外部资源弥补自己能力的不足。这样,企业在迅速多变的环境中能迅速抓住稍纵即逝的市场机会并能快速地响应顾客的需求,不但弥补了自己能力的不足,还能获得丰厚利润。弥补能力不足的业务外包常见的形式有:人力资源外包、研究开发外包、信息系统外包等,这对于一些中小企业而言特别有利。

3.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供应链的整体竞争优势。供应链管理强调核心企业与合适的企业建立合适的伙伴关系,注重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即各个节点企业通过非核心业务外包,集中于核心业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核心能力,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共生出更强的整体核心竞争能力与竞争优势。

4.分散企业的风险。今天企业所面对的是一个急剧变化、不确定性越来越强的市场环境,如果所有的业务都由自己来完成的话,风险将大大增加。而通过业务外包,将非核心、或不擅长的业务外包给其他更专业的企业去做,这样一来就可以将风险与其他企业共同承担,从而既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又增强企业经营的柔性。

5.节约社会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通过业务外包,各个企业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进行核心能力的培养与提高,避免因重复投资或由于承担不擅长的业务而使资源利用率低下的问题,使整个社会资源得到优化配置,从而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利用率,节约大量的社会资源。

二、供应链管理环境下业务外包的风险分析

由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通过外包,可以给企业、社会带来许多好处。但是,一个事物总有其两面性,即业务外包在给企业带来好处的同时,也会给企业带来很多风险。下面我们对这些风险进行系统的阐述。

1.外包企业的有限理性。有限理性是指主观上追求理性,但客观上只能有限地做到这一点的行为特征。企业的决策权掌控在企业法人的手中,而企业法人的行为特征也属于有限理性的范畴,因此,企业法人的有限理性,使得企业管理层在进行外包决策时就不可能面面俱到,难免会做出一些不明智的决定。另外,在与承包企业签订契约时,由于企业法人的有限理性,使得在签订契约时,不可能把所有情况都写入契约中。因此,外包企业的有限理性可能会使企业遭受损失,有时甚至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像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举不胜举。

2.逆向选择风险。实际上,外包企业与承包企业之间构成了委托关系,在委托关系中可能出现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悖逆选择问题,即委托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企业可能出于私利,刻意隐瞒自己的信息,或刻意向企业提供虚假、歪曲的信息以谋取自身更大的利益。于是在外包业务发生前将产生逆向选择的问题,即企业可能放弃优质的承包商而错选较差的承包商,从而造成外包收益达不到企业预期的要求。

3.企业的败德风险。如上所述,外包企业与承包企业之间构成了委托关系,在委托关系下,委托企业与企业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为了获得更大利益可能发生败德行为,包括隐藏行动和隐藏知识。隐藏行动是指在外包企业与承包企业之间签定外包契约后,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外包企业不可能对外包业务的所有内容进行直接控制,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企业对于那些本应该能够做得更好的事情却降低要求或标准,省掉某些活动,或采取一般方法去做而达不到他们应有效果的行为。尤其在合同双方未就权利义务有明晰的界定情况下,可能在服务质量、提供效率、对服务需求变化的灵活性掌握、费用控制等方面存在着这种风险。

4.商业秘密外泄的风险。当企业进行业务外包时,企业的基本运营情况不可避免地向承包企业公开,这可能产生两种可能风险,第一种风险是承包企业有可能将来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使外包企业丧失竞争优势;第二种风险是承包企业由于机会主义动机为了获得新的业务外包合同,可能将其所掌握的委托企业的机密情况泄露给竞争对手,这将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5.产品或服务的失控风险。外包常常会使公司失去对一些产品或服务的控制,如对外包产品质量的控制、新技术开发和引进的控制等等,特别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当承包方拥有大量外包企业所不了解的信息时,承包商可能采取欺骗等手段,使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证,从而增加了公司正常生产的不确定性。另外,公司还有可能丧失对外包的控制,进而影响到公司整个业务的发展。

6.目标与文化冲突的风险。要实现业务外包的根本价值需要建立合作双方的战略联盟框架,而对于完全以契约为核心的企业关系和组织结构的弹性替代纯粹的产权交易和控制行为,短期寻利的机会主义的风险将更大,因而在使用资产类型上,容易产生“套牢”的企业行为。即使合作各方在目的性方面一致,也可能存在文化的障碍,文化是员工在企业的成长过程中所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体系,资源外包涉及企业与不同外包商的资源整合,会面临由于企业之间价值观体系的差异带来的摩擦和冲突。

7.“锁定”风险。“锁定”即“套牢”的意思,是指外包企业由于某些原因不得不与承包企业保持业务关系,如果中止这种业务关系将付出高昂的代价。承包企业可以利用“锁定”效应在外包续约谈判中相要挟,企业将处于要么接受不利的契约条款,要么支付昂贵的转移成本的两难境地。“锁定”风险直接导致了业务外包谈判和决策成本的提高,甚至造成新的成本,如重新选择承包商的转移成本等。而造成“锁定”的主要原因有3个:① 资产专用性。在不牺牲生产价值的条件下,资产可用于不同用途和由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当一项耐久性投资被用于支持某些特定的交易时,所投入的资产就具有专用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易过早地终止,所投入的资产将完全或部分地无法改作它用,因为投资所花费的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中都包含了一部分沉没成本。在外包决策阶段如果企业计划在外包交易中投入大量的专用性资产,那么企业将面临由此引起的“锁定”风险。即使不考虑专用性资产更换承包企业的代价也是昂贵的,因为无论新承包企业经验多么丰富,企业都可能需要面对一个几乎全新的外包协作环境。② 仅有少量可选的承包企业。承包企业的力量随着他们数量的减少而递增,可以替换的选择太少,使得外包企业对承包企业的依赖加强。而没有足够的承包企业参与到竞争中来也使外包企业的交易费用有所增加。③ 外包企业缺乏外包合同的专业知识。主要是指企业缺乏订立外包合同的相关专业知识,从而签订了一个缺乏适应性的长期合同,导致企业“锁定”于外包的长期合同中。

三、供应链环境下业务外包的风险管理对策

1. 建立风险管理组织和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很多企业由于没有认识到风险给企业带来的危害,各个部门都有自己的利益目标,没有单独的组织对风险进行管理,因此,当风险降临时,要么是匆忙应对,要么相互踢皮球。因此,企业必须建立风险管理组织并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尤其是在越来越不确定的企业经营环境里,如不对企业可能面对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规避,企业就将遭受更大的损失。

2. 建立科学的业务外包流程。企业进行业务外包时,首先应该明确企业哪些业务是核心业务,哪些业务属于非核心业务;在非核心业务中,哪些业务将是企业未来的主要利润来源。如果是企业的核心业务是企业未来的主要利润来源,企业便应该自己来完成。其他业务,如果自己来完成没有优势,则可以把它们外包给更专业的企业去完成。

3. 设计最优的契约合同。外包企业与承包企业的合作关系最终体现在双方的契约合同中,契约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契约设计科学、合理,将会使各种风险降低至最低。这就要求契约制定时,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并进行充分的协商与沟通。

4.制定有效的惩罚――激励机制。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惩罚-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减少承包企业的败德行为,如采取减少外包工作量、中止外包业务关系等惩罚措施;另一方面,可以提高承包企业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如采取增大外包业务量、增加利润分成、深化双方的合作关系等措施。

5. 双方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外包企业与承包企业建立起长期的合作性外包伙伴关系,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减少冲突,降低外包风险。同时,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可以有效减少机会主义行为。

6. 培育自己的核心能力。对实行外包的企业来讲,不仅要做到现有核心能力和承包企业核心能力的整合,更重要的还要做到如何巩固和提升自己的核心能力,企业如果忽视了本身核心能力的培育,那么实施外包只是培养潜在的竞争对手,而自己则失去未来的发展机会,发展核心竞争力应考虑和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核心技术的发展和作为核心能力重要载体的人才培养与激励问题。

7. 采取反“锁定”措施。反“锁定”措施包括:① 共同锁定,即企业和承包企业共同投资业务外包所需的专用性资产,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这样锁定是双向的,如果交易终止,双方都会有很大的损失,因此,外包双方在谈判中是均势的,双方更愿意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② 采用多个承包商,企业可以通过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包商来避免被某个承包商锁定的危险。但是,多个承包商将使外包业务的协调、控制更加复杂,不确定性增加,所以企业在采用该策略之前需谨慎考虑。

8. 实行跨文化管理。外包涉及不同企业之间的资源整合,常常面临由于文化差异带来的摩擦和冲突,在实施跨文化管理时应强调以下几个方面:① 形成目标一致的企业文化。目标一致的企业文化可使不同的企业的员工为了实现共同的愿景而进行不懈努力,这也是企业进行合作的动力。② 建立信任关系。供应链上的企业通过充分的沟通与理解,建立诚实互信的关系,加强各方的协调与合作。③ 促进信息化和知识化。通过信息网络可使企业间实行信息共享,加强企业间更好的沟通与协调。知识化是指通过双向式学习获得知识交流。知识化可以消除因知识层次相差太大产生的交流障碍,也便于在各自的领域中发挥知识结构优势,进行创造性活动。

四、结语

在供应链管理环境下,强调企业间的核心竞争力,而通过业务外包可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给企业带来很多好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业务外包也存在着许多风险,因此,企业实行业务外包时,应该加强业务外包的风险管理,即做好预测、评估、规避风险的工作,使企业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

参考文献:

[1]霍佳震,马秀波,朱琳婕.集成化供应链绩效评价体系及应用[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2]崔南方,康毅,林淑贤.业务外包风险分析与控制[J]. 管理学报,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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