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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建议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6 08:32:0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供应商管理建议,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供应商管理建议

篇1

(一)盈余管理手段之一――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1、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改变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变更主要包括折旧方法和使用年限的变更,折旧政策的变更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从加速折旧法改为直线法(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从年限平均法改为产量法或工作量法(在年产量或工作量降低的情况下)以及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延长,都会导致当期和以后各期固定资产折旧率的下降以及利润的相应上升。一般而言,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对提升以后各期利润的影响较为持久,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较为显著。尤其是对制造业的上市公司而言,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改变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

2、利用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动

根据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规定,凡是能够为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都属于其合并范围。一个公司是否是另一公司的子公司,事实上存在着一个时点的问题。只有在12月31日这一编制合并报表的时点仍受控制的公司才是子公司。然而,子公司的变动超过一定程度会导致母公司这一会计主体的变动,而不同会计主体的财务信息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基于这两点上市公司则通过年度之间收够或出售等手段,增加新的子公司或减少原有的子公司,从而改变合并会计报表年报编报的合并范围,操纵公司当年或以后年度的合并利润表,为实现盈余管理打开方便之门。

(二)盈余管理手段之二――利用收入与费用的确认

1、利用收入确认进行盈余调节

(1)提前确认收入。按会计惯例,收入应在收入的赚取过程已经完成和交易已经发生以后才可以确认和记录,但企业管理当局纷纷在过程完成之前即确认和记录收入。如有提前开具销售发票;在未来存在巨大不确定性时仍确认为收入;仍需提供进一步服务时确认收入等手段。这些手段的共同点就是提前确认了收入,虚增会计盈余。

(2)递延确认收入。与提前确认收入正好相反,它是将应在本期确认的收入推迟到未来期间确认。企业一般会在当前收益较为充裕而未来收益预计可能下降时才会使用此种盈余管理手段。递延收入可以平滑企业的收益,使企业收益呈现一种稳定上升的趋势。但推迟确认收入会误导投资者,使投资者高估本期收益。

(3)创造收入事项。是企业为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而人为制造经济业务以增加收入行为。例如:有上市公司在年度时做一笔销售,再于第二年度退货,从而达到虚增当年利润,实现扭亏保盈目的。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一家子公司按市价销售给第三方,确认该子公司销售收入,再由另一家子公司从第三方手中购回的做法,使合并会计报表收入和利润同时增加,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一些上市公司还会为达到盈利目标还可能放弃一贯采用的信用政策,突然放宽信用标准、延长信用期限,把风险教大的客户也作为赊销对象,把以后年份的销售提前到当年,不顾一切地创造没有现金收入的盈利。

2、利用费用的确认与计量进行盈余调节

(1)费用资本化。主要是借款费用和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表现为利息资本化,上市公司通过利息费用资本化的方法有三种:(1)在新制度颁布前,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而支付的利息费用,在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之前,可予以资本化。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上市公司就滥用利息资本化规定终止时间的弹性进行盈余管理。如在资产先支付使用,后办理竣工决算的情况下,为了增加利润,就以某项资产还处于试生产阶段为借口,把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时间作为资本化终止的时间,有些上市公司甚至拿出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在建工程”的定性,利息费用年年资本化,同时固定资产帐户也暂不提折旧,以此达到虚增资产和利润的目的。利用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在实际运用中无法分清其界线的事实,通过人为划定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将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利息资本化。

对于研究开发费,我国至今还没有正式颁布有关的具体会计准则,一些上市公司就可以根据当地政府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的优惠税务规定,从销售收入中预提研发费用,自由度颇大。而无形资产准则中,对于企业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只能以中介费为准入帐,而这相对于研发费用微不足道,结果造成了要么公司研发费用过低,后继发展无力,要么采用盈余管理方法以将研发费用资本化,一些上市公司会将研发部门单独分离成其子公司,使研发费用资本化。

(2)费用的递延和提前确认。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规定要求当期的收入与其相关费用应相互配比,然而现实中费用的受益期很难确定。如很难确定广告费到底能使哪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增加及增加了多少。对这种费用如何在各个会计期间分配及分配多少需要一定的主观判断,上市公司管理层正是利用这一点,随意确定推销时期进行盈余管理。

(3)潜亏挂帐。是指不确认可能发生的损失,导致帐面资本价值的虚计和本期利润的虚增,从而达到管理盈余的目的。这种方式,盈余管理手法多样,归纳起来有:低转产品成本、高估存货、投资损失不冲销、不良债权长期挂帐、财产盘亏与损失挂帐、少提不提折旧、少计负债等手段,以此导致企业虚增资产和利润。

(三)盈余管理手段之三――利用非经常性收益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手段主要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出售资产,转让股权,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税收减免,利息减免,政府补贴等。企业利用非经常性批准进行盈余管理时,往往以关联方或当地政府有关,并从时间上看,一般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时突击确认大额的非经常性损益。

1、利用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确定存在随意性,上市公司可根据自己需要高估或低估坏帐准备计提比例;(2)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和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可收回金额难以确定,使上市公司计提这四项资产减值准备时存在一定的投机行为;(3)对企业的某些滥用会计估计以多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行为难以规避。2001年以来,资产减值准备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上市公司操纵经营业绩,粉饰财务状况,规避上市监管的工具。在少数上市公司中,特别是面临着被“特别处理”或“退市”的上市公司,滥用资减值准备现象已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

另外,一些上市公司凭借财政补贴,投资收益及出售、转让与置换资产等方式取得的非经常性损益达到扭亏目的。特别是对于主营业务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重组成了其摆脱困境快速而有效的方法。靠一次性收益装点门面或躲过退市,戴帽的公司也常利用这些方法进行盈余管理。

二、结论与建议

篇2

自资本市场诞生以来,盈余管理问题就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上市公司在盈余管理方面有自己的特点:我国资本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制度相对不够健全和完善,在较强利益动机的促使下,企业往往会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盈余管理。盈余管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经济后果:例如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误导投资者的决策,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长期来看盈余管理会加大市场风险,损害证券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

审计意见作为审计工作的成果,是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整体质量的评价,审计质量就是通过审计意见体现出来的。与其他财务信息相同,盈余管理的结果最终反映在公司的财务报告中,而审计对财务报告具有重要的审核作用,这就需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研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这将有助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满足广大投资者对企业真实财务信息的需求,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二、盈余管理的相关内容

(一)盈余管理的含义

盈余管理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利润操纵行为,会计界关于盈余管理的概念一直以来没有统一的定论。比较权威的概念有两种,一种由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William. K. Scott)提出,认为盈余管理是指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允许的范围内, 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另一种由美国会计学家凯瑟琳·雪普(Katherine Schipper)提出,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

(二)盈余管理的动机

第一,股票发行和上市动机。根据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且公司预期利润率要达到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这一限制性条件是许多企业无法达到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筹备上市和发行股票的公司往往采用各种盈余管理手段对财务信息进行包装,以骗得上市资格。

第二,配股动机。在我国资本市场中,由于股东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上市公司没有分红派现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较低,因此我国上市公司的配股意愿大多十分强烈,多数公司以配股作为上市后的最佳融资渠道。但是配股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尽管证监会制定的配股政策几经改变,但始终都以净资产收益率为标准。

第三,避免停牌、退市动机。按照有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将由国务院证监会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并限期消除亏损,如果在期限内未能消除亏损,证监会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对公司来说,股票上市后又被停牌或退市都是一项巨大的损失。因此,为了保住上市资格,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尤其是已处于ST、PT行列的上市公司,为了实现账面上的扭亏为盈以保住上市资格,具有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与倾向。

除此之外,企业的管理者总希望自己的公司能够有优良的业绩,这也是盈余管理的动机之一。

(三)盈余管理的手段

第一,通过交易进行盈余管理。企业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活动做出不同安排,如通过资产和重组、债务重组等手段进行盈余管理,也包括关联方的资产注入和非公平交易行为。通过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来操纵盈余的上市公司不断涌现,一些对外投资较多的上市公司经常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亏状况来调节持股比例,以改变对外投资的核算方法,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第二,调整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企业管理者运用职业判断调整会计方法和会计估计进行盈余管理,如公司通过变更会计方法进行盈余管理,包括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以及计提减值准备、坏账准备等会计方法调整。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进行的盈余管理,如预提费用、待摊费用和应计项目的调整,提前确认收入或延迟确认费用的方式进行正向的盈余管理。

第三,借助地方政府支持。由于争取上市资格的难度较大,“壳资源”依然稀缺,地方政府作为本地上市公司的行政领导和直接或间接的所有者,往往不愿当地企业失去宝贵的上市资格,所以一旦出现无法配股或面临终止上市的状况,地方政府常常予以资金支持等。

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中,盈余管理的存在无疑会影响到财务信息的客观性和公允性,从而制约财务信息的使用者做出合理的决策。注册会计师审计,作为控制财务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的一个有效手段,对财务信息的审计和评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意见作为审计鉴证的工作成果,应该与财务报表信息所反映的公司盈余管理等情况相关。

大量研究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围绕上市资格和配股资格等稀缺资源展开了较多的盈余管理活动,注册会计师能否识别出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能否遵照监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对较多盈余管理活动的企业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并体现在审计报告中,成为检验我国审计市场独立审计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通过对国内外专家学者在盈余管理对审计意见影响方面的研究,不难发现二者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Ferdinand和Judy (1998)将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联系起来考察,首先检验了应计利润分离法的各种模型计量盈余管理的效果,然后将其与审计意见类型联系起来。他们发现企业盈余管理程度越高越有可能被出示保留意见。其潜在逻辑是盈余管理扭曲了会计信息,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风险。

李越冬,倪婕(2008)选取沪市制造行业2004-2005年的财务数据,通过截面修正的Jones模型和多元回归方法,对审计意见识别盈余管理水平的能力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息含量,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现象。

综上所述,一定程度上,盈余管理程度越高的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大。当然,受制于研究样本的选择、盈余管理计量模型的选择和财务数据来源的可靠性等因素的影响,研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并不总能得到一致的结论和观点,只有不断完善研究条件、丰富研究假设和拓展研究方法,才能使今后的研究得出更加精细和准确的结论。

四、识别盈余管理、提高审计质量的对策建议

高质量的审计更易发现和制约企业财务报告中的错误和违规信息,更有效地制约盈余管理行为。审计质量的高低可具体反映在已审财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容许的盈余管理程度上,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反向关系,较高的审计质量会容忍较少的盈余管理,从而可提高财务报告中会计盈余的可靠性及信息含量。因此,通过下列方法识别盈余管理、提高审计质量是十分必要的。

(一)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能力

盈余管理是企业精心策划的结果,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特别要提高识别盈余管理的能力。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要强化职业谨慎和职业怀疑的审计理念,对盈余管理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执业敏感度,强化审计力度,提高不同盈余管理手段下的审计质量,重视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认真实施对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程序;同时要不断提高相关的技术知识、环境知识和执业判断能力,努力做到在不同盈余管理手段下都能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

(二)完善相关法规和准则,加强审计监督

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实质上是对现有准则漏洞的利用,因此想从制度上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 就要加快准则完善的步伐。只有从制度上严格规范,才能让企图通过盈余管理操纵利润的企业没有可乘之机。完善会计与审计工作的相关法律,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责任的认定和惩处力度,强化对审计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关注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都将有助于从多角度加强审计监督。

(三)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

为注册会计师提供良好的执业环境,一方面需要逐步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为注册会计师独立完成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的企业机制;另一方面,需要遏制外部审计行业的恶性竞争,尤其要加大对随意解聘审计主体的公司的监管力度。此外,为提高审计市场的集中度,需要大力推动我国审计行业的重组和改造。随着执业环境的不断优化和改善,审计行业将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提供持续稳定的基础。

篇3

20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分别在上海、深圳两个城市成立了证券交易所,开始了资本市场的尝试,对企业上市融通资金、促进上市公司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我国政府为了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各类投资者的利益,在《公司法》及《证券法》中对于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尤其是持续获利能力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出现经营业绩不佳、连续亏损的情形,且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最终将遭到退市的严厉处罚。少数经营前景堪忧的公司为了保住其上市资格,采取人为调节公司盈余的手段,以达到虚假盈利之目的。因此,国内上市公司因盈余管理而产生的会计舞弊问题时有发生,进而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及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国内证券市场的改革及发展增添了一定的难度。这就需要相关审计机构及人员,在其执业过程中,对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加大审计力度,进而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以期达到对公司投资者及债权人负责的目的,并最终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架护航。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内容

目前,盈余管理的理论问题国内乃至国际对其争论较多,其中有代表性的大致可以分为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William・K・Scott)的“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观点及凯瑟琳・雪珀(Kathehne SchipPer)的“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观点。但笔者认为其本质都是会计主体利用一定手段来人为调节公司盈余,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内涵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大体具备以下涵义:

1.盈余管理主体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一般是指经理执行层及董事会;

2.盈余管理的对象是上市公司向外披露的公司盈余;

3.盈余管理的方法及手段是GAAP(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的英文缩写)即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在允许的范围内综合运用会计和非会计手段,来实现对会计收益的控制和调整,它主要包括会计政策的选用;

4.盈余管理的动机是使其盈余管理主体自身利益实现最大化,以满足某种需求。

可见,盈余管理是上市公司管理层或执行层在相关会计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其对外披露财务报告的公司盈余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公司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会计行为。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

1.公司管理当局自身需要。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臻完善的今天,公司的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愈加清晰,公司经营效益好坏直接决定着管理当局的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因而,公司管理当局为其自身需要,进行盈余方面调整是极有可能的。

2.对外发行股票及上市的动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第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是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有盈利,而其预计的利润率要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对于这一条限制性规定,一部分公司是无法达到的,因而一些为了上市融资的公司运用盈余管理手段为自己进行所谓的上市包装,以取得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资格。

3.避免公司被退市的动机。我国为了保护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相关法律规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条件。其中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出现亏损,证券监管部门将暂停其股票的上市交易资格,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削除亏损。如仍不能扭亏为盈,证监会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资格,也就是做退市处理。公司上市后又遭到退市将带来巨大的损失,一些“披星戴帽”的公司,为了保住上市资格,会想尽一切办法实现利润。因而,利用盈余管理的方式实现扭亏的做法,也就变得极为常见了。

4.出于节约纳税成本的动机。随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日益健全,纳税成本问题已成为每个企业都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而上市公司的盈余直接关系到其所得税费用问题,进而影响到其留存收益。所以,一些公司为了节省所得税纳税成本,采用诸如尽量少列收入、多计成本的方法以达到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从而利用少支出一部分企业所得税的盈余管理方式,以实现其节约纳税成本的动机。

(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

1.通过交易实施盈余管理。收入是实现企业盈余的一个重要条件,而收入是有赖于交易进行的,因而上市公司通过交易可以起到盈余管理的作用。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其盈余目标,通过一些特殊交易诸如:关联方交易、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另外一些公司通过改变交易方式及时间来操控盈余的实现,一些对外投资较多的上市公司经常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亏状况来调节持股比例,以改变对外投资的核算方法,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2.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实施盈余管理。部分上市公司的管理者或是执行层,要求其财务人员采取会计政策变更的方式实施公司的盈余管理。大体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通过变更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式、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以及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无形资产的确认、收入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资本化或是费用化的问题等方式人为调节利润,以期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3.借助于地方政府的支持。因为公司上市的前提条件和要求较为苛刻,所以争取上市资格的难度较大。在过去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唯GDP论”的经济发展背景下,上市公司数量的多寡是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一项内容,因而地方政府对于辖区内上市公司所谓的“壳资源”相当地看重。一些经济效益不佳,甚至是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当地政府更是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保住其上市资格。地方政府一般给予其一定的资金支持或是财政扶持,以帮助其渡过难关。可见,上市公司借助地方政府的相关支持也可以实现其盈余管理的目标。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于审计意见的影响

(一)审计意见的内涵

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企业管理体制的重要标志。同时,二者的分离使得上市公司形成了委托关系,这种关系造成了委托方与受托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出现,使得投资者对于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产生了一定的怀疑,由此也促进了审计行业的发展。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对企业的审计工作以后,就企业是否符合一定的标准所出具的相关意见。审计意见大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3.保留意见;

4.否定意见;

5.无法表示的意见。

上述的第2~第5种类型,又被称作非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也就是审计人员对于企业所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一定的异议。可见,审计意见是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是检验国内审计工作从业者审计质量的标准之一。

(二)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直接关系到审计意见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通过对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及其手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因盈余管理的存在,影响到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同时也制约着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于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做出正确的决策,最终有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现实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执业过程中所需要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监督方,在其审计执业过程中对于上市公司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具有审计和评价的重要作用。

(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着审计意见的独立性

审计独立性对于审计工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在涉及到市场经济中各方利益时,独立性原则被审计职业界视为审计的灵魂。从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存在的“土壤”来看,一些公司大多围绕着上市资格或是配股资格等融资活动而展开盈余管理活动。注册会计师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证券监管部门的保护者及代言人,能否识别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手段,并且能否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制度、法规对于采用盈余管理较多的行为公正客观地对外披露、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同时将其体现在审计报告之中,已成为检验国内审计市场遵循独立审计原则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的标准。可以说,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存在,已经直接地影响到相关从业人员出具的审计意见,是能否真实遵循独立性原则的重要标志。

三、识别盈余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质量的策略

(一)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处罚力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说的就是法律的重要性。盈余管理问题看似是上市公司通过人为调节利润的方式来实现其自身利益,但深究其原因可以看出,实际上是利用我国目前相关会计法规、制度及准则中存在的漏洞而为其所用。若想完全避免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应该从完善及调整目前相关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在源头上扼制该类问题的出现。目前之所以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调节利润还是因为处罚力度太轻所造成的――即犯罪成本过低。我国应该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责任的认定和处罚力度,强化对于审计造假行为的处罚,以达到提高犯罪成本的目的。发现一起类似事件,就要严肃处理,使得会计信息造假者“闻风丧胆”,做到其“不敢造、不能造、不想造”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二)加强外部审计的监督力量

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关系是较为微妙的。一方面,上市公司聘用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支付审计费用,其相当于注册会计师的“衣食父母”;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又担负着公司投资人、债权人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重托,对上市公司进行独立的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从表面上看,审计人员很难对被审公司的盈余管理出具较为独立、客观的审计意见。因此,这就要求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摒弃传统观念的束缚,在积极提高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加强自身职业操守的培养,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对于发现的盈余管理行为做到及时、准确的披露。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断地加强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监督力量,从而堵住其借助盈余管理的方式,人为控制公司经营业绩的漏洞。

四、总结

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但可以保护其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对于建立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对国家的进一步改革开放及提高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都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于审计意见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审计人员应很好地利用其职业判断力,并且遵循独立性原则对其执业过程中所发现的盈余管理问题作出公允性评价及披露,以便更好提高其审计意见的质量,并最终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国家的经济繁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作者单位:山东工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潘焕娣,李璐宇.基于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分析[J].财会通讯,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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