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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管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2:4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公路养护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公路养护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F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0)032-0211-01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其建设、养护的发展越来越重要,但因它是线性构造物,暴露在大气之中,每时每刻都在经受着风、雨、雪等自然灾害的侵袭,运行车辆不断磨损,意外事故导致路产损坏,再加之人为破坏等原因,因此,如何提高公路使用效率,保证公路安全畅通,延长其使用寿命成为摆在公路养护工作者面前的紧迫任务。

1国外一些国家公路养护管理概况

德国是高速公路和一般公路分开养护的国家,高速公路由联邦政府提供资金,由州政府直接进行养护管理,约S0-60km设一个养护管理站,配各种维修和养护机械设备,负责承担全部的养护管理工作。这是一种纵向的专业化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体制,适合于正规化、专业化的养护管理,能满足高速公路大流量、快速、高效、安全的运营要求。

英国道路分两个等级管理:干线道路和地方道路。在英格兰,干线道路由公路机构代表政府进行管理。在每个干线道路养护地区,公路机构和管理机构与限期承包商签订合同,机构和承包商之间没有合同,但是机构负责管理和监督限期承包商的工作。各地区的机构和限期承包商的主要任务是负责那一地区路网的日常管理。养护管理人通常负责巡逻、调查和检查路网及其结构。这种养护管理体制的突出优点是:管理层次清楚,责任明确。突出政府机构的审查、评估职能,把养护管理职能下放给养护。选择养护和限期承包商时引入竞争机制,大中修招标制,对提高养护质量,降低养护成本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缺陷。不同地区的养护制定的养护计划、养护技术标准不易统一;养护与限期承包商的关系及与投标承包商的关系不易为公路机构考察,公路机构的疏忽会给人和承包商带来合作蒙弊的机会。

加拿大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基本上是由私营承包商管理,采用的是总价承包的承包方式,使承包商在基础设施的维护上承担更大的责任,做出较长远的考虑。有利于提高经常性养护的质量。

通过分析和比较,国外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的特点可以归纳为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及养护作业方式的机械化等几个方面。按照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以及高等级公路公益性商品的属性,这几个方面也应该是我国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发展努力的方向。

2目前我国公路养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超龄油路改造需求大,但实际安排却小

近年随着高等级公路和高速公路的不断建成通车,各县的三级公路安排翻修改造的路段很少,很多老油路因失修而造成严重翻浆,阻车现象大量增,而处理翻浆的费用经测算几乎和翻修改造费用差不多。

2.2资金不足

现行公路千米养护费用的投入还是按照20世纪8a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的预算标准进行计算下拨的,而近年来,由于材料、运价、人工费用的不断上涨,千米养护费用就显出严重不足,形成路越养越烂的恶性循环。

2.3机械化养护水平要求高与实际使用低,使养护管理工作跟不上时代要求

实现公路养护机械化是公路现代化必由之路,然而,从我国公路系统来看,目前养护百千米拥有养护机械设备原值离交通部规定的干线公路养护百千米拥有养护机械设备原值340万相差甚远。从中不难看出我国公路机械化养护水平还很低,制约了养护生产的发展。

2.4人员管理不当

近年来养护用工存在三种形式:1)经过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人员;2)替父母到公路部门的人员;3)从农村招收的农协工。可说,前两种人员现在基本上在各级公路管理机关的管理岗位上,不管有事做还是无事做,每月拿着高出生产一线农协工三倍的工资,而对于基层公路养护单位来说,一是养护资金除了养人养不了路,二是付出与所得严重反比的怪现象使企业丧失了活力和凝聚力。

2.5现有公路养护管理水平跟不上

高等级公路的设施、种类、数量及养护标准要高于一般公路,其养护内容和要求就不能和一般公路的养护方法相同。以二级公路的养护标准为例,起码要达到“十新八无”。所以,公路养护已不再适应过去那种“分散的、应急的、小而全的”养护方式。所以说,过去传统的养护技术养护方法、养护标准已无法适应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要求,表现出原有的公路管理养护水平与现行高等级公路管理养护要求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2.6养护体系不健全

目前的养护很大程度上是被动养护,主要表现为疲于应付,缺乏运营使用过程中的路况调查及病害预测、适时养护决策和养护规划。只有变被动养护为主动维护,才能延长道路的使用寿命,减少养护成本,提高养护效益。实现主动养护应具备技术和机制两个条件。其中技术条件包括道路及桥梁结构(无破损)检测系统、路况评价预警系统、养护决策系统及成套养护设备;机制条件则指养护管理体制及其运作模式,需建立完善的养护决策、养护规划、养护调度及工程养护监理制度。

3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的养护管理法规体系。公路执法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路,社会应加大对养护管理行为的监管。按照《公路法》的条款内容,加快制订适合中国特色的普通公路养护管理条例,使普通公路公益性属性得到充分保障。加强政府对公路行业的监管力度。明确公路主管部门在行使合法权力(如收费权、执法权等)的同时,必须依法履行公路养护义务和责任。公路养护实行社会监理、政府监督。

2)加强公路养护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将极大地提高道路养护质量,降低养护成本。例如近年来采用的沥青路面快速修补,冬季补坑等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在应用过程,因人员素质和地理条件等因素,效果不很明显,有待进一步提高。

3)努力提高公路养护机械化程度,加强管理,注意对现有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我们应严格按照《公路科学养护与规范管理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意识,树立尊重科学的观念,努力推进公路养护机械化进程。同时必须加强对现有机械的保养和维修,使现有机械、车辆长期保持96%以上完好率,最大限度地发挥机械、车辆的利用率。适当辞退生产一线的农民养护作业人员,达到减员增效,促进企业发展之目的。

篇2

第一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区、乡(镇、街)、村(居)联合或自行建设的公路。

本暂行办法所称公路,是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经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或认定的区、乡(镇、街)、村(居)公路,包括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边沟、用地和设施。(办法中街、居,是指含有农村公路的街道、居委会,下同。)

第二条公路是区、乡(镇、街)、村(居)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以及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三条公路养护管理贯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公安、规划、土地、建设、环保、水利、林业、市容、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民有遵守公路养护管理法规、爱护公路的义务;有检举、揭发违章侵占、破坏公路行为的权利。

第二章养护职责

第五条做好公路养护工作,是法律赋予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之一。区交通局是全区公路的行政主管部门,乡(镇、街)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公路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指导乡(镇、街)人民政府做好公路养护计划的安排,培训、考核公路养护人员,推广应用养护新技术、新材料。

(三)开展经常性的公路养护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纠正。组织开展全区性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比活动,定期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全区公路养护情况。

(四)组织区建和指导乡(镇、街)、村(居)自建公路工程验收,做好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公路养护台帐。

(五)根据公路性质、技术等级和使用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公路交通标志。

(六)依法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和破坏公路的行为。

第七条乡(镇、街)人民政府的职责是:

(一)加强公路养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爱路、护路、惜路的意识。

(二)具体落实本行政区域公路养护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编制年度养护计划,督促、指导村(居)做好公路养护工作。

(三)组织乡(镇、街)、村(居)自建和参与区建公路工程验收。

(四)经常进行公路巡查,制止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和破坏公路的行为。

第三章公路管养

第八条公路养护的实施,贯彻“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和“谁受益、谁养护”的原则,有计划地提高路面等级。

第九条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乡(镇、街)、村(居)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现有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十条乡(镇、街)人民政府要把公路养护资金作为经常性支出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村(居)从村级集体经济资金中安排一定支出,并根据公路养护里程和路面状况逐年适当增加。

第十一条乡(镇、街)人民政府、村(居)应明确分管责任人,确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并结合公路养护里程,选配适当的养路人员,配备必要的养护机具,或采取专业队(户)承包的方式养护。

第十二条乡(镇、街)人民政府、村(居)要保证公路养护取土、用水的需要,区域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协助。

第十三条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由该路养护责任单位负责。

第十四条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街)人民政府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对公路登记造册,建档保存。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路边沟外5米内和公路平交道口、弯道内侧边沟外10米内(系城市规划公路的,按城市规划公路有关规定执行)新建房屋和其它永久性设施。

上述范围内已有的建筑物,一律不得在原地扩建、改建。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不得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场晒粮、焚烧秸秆、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排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因国家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采取防护措施情况下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系铺装沥青、水泥混凝土路面的,必须经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铺装砂石路面的,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下,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赔偿。

第十八条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四级公路不超过10吨、三级公路不超过15吨、二级以上公路不超过20吨。

第十九条机动车制造厂、修理厂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路作为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试车场地。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公路,造成公路损坏的,要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报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发放林业采伐许可证,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四章监督考评

第二十二条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公路养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综合考评。

第二十三条建立公路养护以奖代补资金制度。

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专项公路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以奖代补;乡(镇、街)财政每年也应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公路养护以奖代补。

乡(镇、街)执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三六一机制”,经省、市交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省、市交通主管部门按在册里程每年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补助。

第二十四条公路养护以奖代补资金坚持养护里程和质量相结合的分配原则,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乡(镇、街)、村(居)、承包专业户养护公路的积极性。

第二十五条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街)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要求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对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依法处理其违法行为。

第二十六条因养护管理不力,造成区域内公路失养、路面损坏严重,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街)人民政府根据情况,对该路段责任单位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并相应扣减以奖代补养护资金。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篇3

引言

在我国的公路网络系统中,农村公路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农村的一大公益通基础设施,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是我们始终要面对的一项重要课题之一。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要以保障其畅通、洁净、绿化、美化为出发点,同时以广大出行者的利益为根本,全面发挥出农村公路的经济社会效益。当前,我国公路的养护管理已经步入一个新阶段,这就需要我们做好养护、管理、改革、服务等方面的各项工作,从而达到更加畅通、更加安全、更加便捷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提高农村公路养管水平和质量的必要性分析

1、公路是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剂

我国对于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但是,农村公路一直是其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制约着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我国实施了“村村通”公路的民生工程,为改变农村地区的面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力量。

2、提升农村公路养管水平和质量关系广大农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公路交通还不发达的时代,我国的很多农村地区都是非常闭塞的,因为交通往来不便,人员流动和货物流动非常困难,外面的东西不能及时运到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因此,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广大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无法提高。因此修建农村公路,并且加强日常养护工作,对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至关重要。

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面临的问题分析

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短缺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不足是制约公路养管的主要问题之一,国家虽然每年都对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但是,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欠缺,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一直无法提高。很多地方政府重视公路修建,而轻视了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因此无法保证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资金,有些农村地区的公路因此长期处于无人管养的状态。另外,很多地区受资金限制,在修建农村公路时,普遍存在质量偏低的问题,很多农村公路欠缺路边坡和挡土墙等附属设施,因此当自然灾害一旦来临,就容易引发塌方险情,不仅缩短了公路的使用年限,而且给行车安全埋下隐患,同时也给后期的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2、超限车辆随意行驶对农村公路造成损害

在农村公路上,由于管理工作不到位,我们经常会看到超载车辆和重型货车行驶在道路上。一般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并不高,超载重型车辆的行驶对农村公路的损害非常严重,导致路面伤痕累累,有的路段路基沉陷或者到处都是坑槽,由于修补和养护不及时,给农村公路造成了毁灭性的损害,极大地降低了农村公路的服务水平,道路通行质量每况愈下。

3、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尚不健全

部分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责任不明确,缺乏养护公路责任主体,因此无法建立长期的养护管理机制。我国很多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无法保证,这就导致公路养护和管理资金短缺,资金投入不足必然导致公路养护无保障的结果,没有固定的公路管理和养护机构,没有专业的管理养护管理人员,无论是从资金、人员还是机制和设备,都无法承担公路管理和养护任务。

三、提高农村公路养管水平和质量的措施探讨

1、提高对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要想发挥出公路养护和管理的积极性,首先需要提升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养护和管理好农村公路,是一项造福于农村群众的大事业,因此有关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公路的重视度,在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上明确重点,积极应对难点,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和质量,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加强权责分工

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首先需要理清责任和权力的划分,如果想要顺利完成工作,就要进行人员的协调分工,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中,农民应该是养护管理工作的主体,其次是需要设立专门的管理协调人员,因为农民群众虽然有高度的热情进行养护与管理,但是无论从意识上还是能力上都有不足之处,这就需要专门的人员进行工作规划和协调调度。另外交管部门需要加强对公路养护的监管,对于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使用要专款专用,只有做好权责分工明确,才能让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资金筹集多样化

农村公路养护如果想要长期的进行下去,就离不开资金的保障,只有拥有的充足的资金,才能切实的将养护与管理工作运行起来。目前我国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资金在筹资渠道上还显得比较单一,这不利于加强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所以应该加强筹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应该加强养护与管理宣传,提高农民群众的养护积极性,加大民间筹资数额,其次是应该加强经济发展宣传力度,激发投资商的投资热情,而投资商的注资应该成为公路养护与管理经费的主要来源,最后是各地政府应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升对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多元化的筹资渠道能够很好的缓解目前公路养护与管理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可以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基础,从而在养路的同时强化公路的使用效率,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4、建立健全养护与管理机制

如果想要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与管理工作,除了需要有充足的资金作为保障之外,还需要有切实可行的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作为公路建设与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交管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套具有针对性的、科学合理的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并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规章,对于养护管理过程中的质量监督要出台具有量性依据的评断标准,在相关规章制度当中,需要明确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权限、考核标准、奖惩制度等等,从而做到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奖惩分明、人人守则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格局。

5、加强高素质公路养护管理队伍建设

不论什么内容的工作,都是人的工作,特别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由于其具有的线长、面广、点多等难题,就更加需要有一只高素质高技能高行动力的养护管理队伍,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具有较强的地方特点和农村发展特点,所以在养护管理队伍的建设上面,应该尽量发动当地人员,培养熟悉当地道路状况和生产条件的农民养护管理队伍,同时要加强农民养护管理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加强工作的责任心意识,努力建立一支能力强、具有地方特色、集体意识和责任心强的专业养护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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