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7 10:03:2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干部法律知识培训,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集中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普遍增强。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部门学法用法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有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认识还不到位,学法自觉性不高,学用结合不够好。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如何突出科学发展、突出和谐社会建设、突出改善民生,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对公务员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依法行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加强自身建设、正确履行执政为民使命的迫切需要。因此,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建设苏北新昆山的奋斗目标和法治*建设进程,以提高法律素质、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进而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市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牢牢把握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重点
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要按照中央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和《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明确的学习内容和要求,以全国“五五”统编《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治江苏建设纲要解读》及省“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以下内容:
1.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的法治观;准确把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涵。
2.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要认真组织学习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
3.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有关公司、合同、金融、税收、政府调控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和诚信原则的学习,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努力建设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效精干、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
4.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政府行使管理职能、职责、规则、义务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执政为民意识,增强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意识,确保公共权力依法行使、公开运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干部管理的党内法规性文件、《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等。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廉洁从政、从严治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
三、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切实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有效性
学法用法的对象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各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
1.中心组理论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法律知识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学法不少于2次。
2.法制讲座。要紧密结合形势和工作实际,以法制讲座形式及时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进行学法,市直和镇机关分别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
3.集中培训学习。要通过脱产培训、专题研讨、菜单式选学、网络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学法,领导干部“百千万”培训工程要把学习法律知识列为重要内容。党校(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教育纳入培训课程,按照《全省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五五”规划》的要求,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得少于40个小时,由市级机关工委、人事局统一组织轮训。
4.在职自学。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要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实践,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心得或论文,增强学习效果。
5.法律咨询。要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深入调研和论证,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6.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创新载体,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论坛、法制书画作品展、法制专栏图片展、法制文艺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级机关网站平台,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网页、专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四、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全面落实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完善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探索实施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组织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列入“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考核内容,学法情况和法律素质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登记制度。各级培训机构和组织实施教育的有关部门,要对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各种培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比赛、担任法制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认真进行登记,考试成绩要记入本人《公务员培训证书》或培训情况登记表,作为记载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情况和接受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学法活动的签到、笔记、作业、考试以及讲课提纲等原始记录的检查考核,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学法真正落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通报制度。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的经验和做法,善于发现和推广典型,通过舆论引导,扩大社会影响。每年度要对辖区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进行通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教育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农村干部群众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使各级农村领导干部和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依法管理、诚信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努力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好形势,为全面推进农村法治化进程和建设和谐濉溪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乡村”要求乡村干部每年的法制教育集中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2天,以会代训不少于7天。其他村民不少于1天。乡村干部和村民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物权法》、《继承法》、《合同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农民法律知识读本》。
四、方法措施
(一)加强对乡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乡村教师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乡镇干部、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点普法对象。要对“两委”干部、乡村教师普遍进行学习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自学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两委”干部、乡村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宣讲能力。
(二)举办农村法律大集,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每个乡镇大集日主办一次法律大集活动,由县普法领导小组牵头,抽调相关的单位和人员,组成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宣讲团,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固定地点,举办法律服务大集活动。
(三)乡镇成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依托司法所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平台。村建立法律知识宣传服务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选2名有威信、有文化、有法律知识和宣传能力的教师或村民担任法制宣传员,具体负责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村民法律知识的咨询与解答工作。
(四)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基层司法所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好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进城务工人员作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之一。对外出打工的农民,在他们出村前要组织他们集中学习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应有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外出打工遇到问题时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学会如何依法维护自身的权利。
(五)加强对农村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动乡村普法对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农村学校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乡村教师普法骨干作用。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政治课、法制课的作用。实现一个小学带动一个村,一个中学带动一个乡的法制宣传效果。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乡村”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将其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制定计划和制度,抓好落实。各乡镇要做好本级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乡村”具体实施方案、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健全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
(三)加强指导,树立典型。要对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试点村牛街水田村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召开“法律进乡村”试点工作会议,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法律进乡村”括动的好做法和好典型,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对表现优异的乡村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使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熟悉掌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质量,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任务内容
“法律进机关”是指党政群等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每年的法制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
机关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物权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与本行业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参考资料为《干部法律知识读本》。
机关教育对象分二类:一是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人员,是机关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要重点加强对机关通用法律法规和与行政执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各行业主管部门应针对本行业工作需求,编辑本行业《法律知识学习手册》进行宣传教育。二是非执法类人员的学习,要完成正常的通用法律教育学习时间和内容。
四、方法措施
完善制度,突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制度,以及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推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合格证制度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注重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的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
各级党校、市行政学院要把法律知识培训列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学习中所占的比重。采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会、报告会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进行学习。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每年法律知识讲座保证3次,争取每季度1次。
坚持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各级机关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统一印制学习笔记,把专题讲座与法律知识的自我学习相结合,保证完成规定的学法任务。领导干部每年的学法笔记不少于5千字,其他工作人员每年学笔记不少于3千字。
(四)充分利用机关内外部网络、社会和行业部门的网络平台,办好法律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教育形式,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提供便利条件。
(五)注重发挥普法讲师团在“法律进机关”活动中的作用,合理设置法制教育学习专题,最大限度的发挥讲师团作用,不断探索完善激励机制,确保普法讲师团队伍的稳定。
(六)注重机关法制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好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创作,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制文化的创新。
(七)组织开展与本单位、本部门(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本着法制宣传教育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原则,适时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每年向基层和社会群众赠送1次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资料。
(八)开展好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每年组织一次全市科、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把司法和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法律进机关”活动开展的情况列入机关年度考核内容。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要将成绩在本单位公示。要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末位待岗学法或调离制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
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优评比活动。“法律进机关”活动期间,全市层层都要开展评选“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工程,各级机关要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执法人员定期培训考试考核制,强化对各级机关行政执法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五、实施步骤
全市的“法律进机关”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重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法律进机关”的工作底数。二是研究制定规划。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法律进机关”实施方案和具体步骤,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三是抓好试点,培训骨干,落实组织,宣传和发动等项工作。 重点工作:一是要根据实际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法律进机关”重点工作推进表,二是采取坚决的措施和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和评比等活动。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重点工作:一是各地、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按照细则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二是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记入考核档案。
六、具体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要把“法律进机关”作为“五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给予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县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各自优势,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整体推进落实工作。“法律进机关”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协调运作的责任机制,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教员、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有档案,确保学法用法效果。
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做好本级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市直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国家、省、市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县和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进机关”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明确责任,分工把口。从20xx年起,市直各局机关及直属机关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并按市直机关工委、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抓好落实;行业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法制(法规)办负责,并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