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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促进法培训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3:47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乡村振兴促进法培训,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乡村振兴促进法培训

篇1

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是将农机化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是发展农业机械化、振兴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核心生产力,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是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的重要条件,是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力支撑,是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和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

一、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业科技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

基层农机技术推广单位存在着办公条件简陋、推广经费不足、技术力量单薄并老化严重、推广设备手段落后、示范基地缺乏的问题,严重制约了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由于技术推广的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民,他们大多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小农心理、守旧心理、从众心理十分严重,并且深受传统生产观念束缚,导致对新事物认识、接受速度慢,对采用新技术往往持观望、怀疑、抵触态度,这对农业推广部门打破传统落后生产观念、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科技成果带来了巨大困难,延缓了科技成果的推广周期,阻碍了成果转化。

2.管理制度混乱

随着近年来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农机推广工作受到影响,有些地方农机工作甚至空白。同时农机推广体系仍是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推广机制未跟上时代步伐,推广人员观念落后,缺少危机意识,不明确工作职责所在,而推广方法仍依靠传统的言传身教和发放明白纸的方式,简单、单调,服务内容片面,难以适应农业新技术、新机具的发展要求,满足不了目前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3.推广人员素质偏低

从事农机技术推广工作需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然而调查显示,全国推广人员中具有与所从事推广活动相关专业学历的不到55%,县级农机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仅占67%,初中以下无专业知识的人员占16%,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仅占总数的10%,知识陈旧、老化,后备力量不足,限制推广工作的开展。

二、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的对策建议

农机推广部门和技术人员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开拓农机工作新局面。对于加快农业机械化技术的推广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转变农机推广服务观念

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标志,是改造传统农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机械化肩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首先,农机推广人员充分认识农机推广在农业发展新阶段中的特殊地位,积极宣传《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依法确保农机推广组织的合法权益。其次,对于政府有关部门来说,要积极加强对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合理措施,快速帮助解决在农业推广体系建设中出现的一些困难,最大程度上发挥农机推广队伍作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

2.完善农机推广体系组织结构, 增加农机推广项目投入

完善农业机械推广体系,整合区域内乡镇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资源,采取并、裁等方式,对乡镇农机推广机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对乡镇农机化机构的非专业人员要大力精简,合理科学地设置基层推广机构,优化农机推广队伍。国家增加农机项目投入,促进和推动推广资源作用的发挥,增强推广实力。以重点项目为龙头,做好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示范、试验、培训和推广等工作,让其逐渐实现示范带动基地化、推广技术标准化、推广手段现代化、项目实施规范化,引导农民自觉选用新技术、新机具,增强推广效果,提高推广效率,加快农机推广工作高效开展。

3.改善基层站工作条件

当前农村基层推广站工作条件比较差。许多农机站没有办公自动化设备,没有试验仪器,办公用品及设施简陋、陈旧。因此,建议各级主管部门在财政预算的体系建设经费中,为基层农机推广站增加一些试验示范项目经费或承担具体工作的工作费用。

4.围绕新农村建设开展推广技术的培训

首先,要进一步扩大农机驾驶员的培训力度,拓展培训范围。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式,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总体工作思路,主动进村入户开展培训,一方面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在主要农贸市场、区镇,广泛宣传持证驾驶的重要性和违章作业的危险性,使广大农机手认清接受正规培训的必要性;另一方面,散发“服务新农村建设,培训新型农民”宣传教育材料,张贴在农机维修网点和乡村主干主要位置附近,让农机培训工作深入人心,人人皆知,营造培训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其次,要创新培训方式。要充分利用现有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与推广站相联合,依据推广的先进农机具项目,和购置农机补贴新机型相结合,提前培训,给农村劳动力讲授操作农机具所需的专业知识,现场演示操作技能,使一批农机手在实际作业中发挥作用。

为了加快推广农业机械技术,除了要做好上述工作外,更重要的一点是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要盲目发展更从别人的道路。而要严格围绕市场规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产业经营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组织形式,有利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农机产品的科技含量。

参考文献:

[1]杨红.加强农机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农机推广鉴定,2008(4)

篇2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374(2012)03-0105-04

2011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笔者有幸随广西百色市现代农业考察团一行10人,先后对日本发展现代农业进行了为期15天的考察,主要考察了日本大分县卫生环境研究中心、大分县政府、大分县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大分县竹田市政府、竹田府久住町香菇种植基地、大山农业协同组织、食用菌中心、日本朝日啤酒厂、大板府环境农林水产综合研究所、兵库县农业大学、富士山休闲观光农业、日本有机农业研究会、东京中央农产品批发市场大田市场和东京农业大学食品与农业博物馆等,通过十多天的现场参观、访问学习与考察,对日本发展现代农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特别是对日本后泡沫经济时展现代农业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措施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据统计,1955~1959年,日本国民经济总产值年均增长5%;1960~1970年,年均增长10.2%,可以说,这一时期是日本经济高速发展期;1970~1990年,年均增长在5%以下。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日本出现了严重的泡沫经济。九十年代以后,日本经济开始走下坡路,经济衰退十分严重。进入二十一世纪,经济学家纷纷指出:日本经济已陷入衰退期。可以说,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日本经济开始步入“后泡沫经济时代”。在日本经济艰难发展的后泡沫经济时代,日本政府如何进一步探索与发展现代农业,很值得我们研究、学习和借鉴。

1、日本农业概况

日本是一个典型的岛国,又称日本列岛,主要由北海道、本州、四国、九州4个岛屿和3900多个小岛组成,国土总面积37.77万km2,山地和丘陵面积约占总面积的80%。耕地总面积508.3hm2,占国土总面积的13.5%。全国总人口1.27亿人,人均耕地面积O.041hm2,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国家之一,也是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的国家。城市人口约占77%,农村人口l200多万人,约占总人口的23%,农业人口占就业人口约10%。

根据农业资源的不同特点,日本主要划分为北海道、东北、北陆、关东、东山、东海、四国、九州和中国等九个农业区。全国关东平原面积最大,沿海平原面积狭小,海岸线长约3万km,年平均气温在10℃以上,年降雨量为1200~2000mm,夏秋多台风,是一个典型的海洋性季风气候国家。

近年来,日本农业(农林水产业)产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5%,其中“小农业”(种植业)产值约占1.5%。

近年来,日本农业仍处于比较艰难的发展时期,主要表现为:

1.1 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直接影响了日本农业的发展

日本农业缺乏资源禀赋,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041hm2,其中水田约占54%,旱地约占46%,加上山地和丘陵面积约占总面积的80%,土地的局限性直接影响了日本农业的发展。

1.2 农业劳动力的不断减少和老龄化为日本农业提出了新的严峻的课题

近年来,日本农业劳动力约为300万人,年平均递减4%,与此同时,日本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进程加快,60岁以上的农业就业人口高达40%以上。这种现象被人们戏称为“三老”农业,即老太婆、老婆和老年人从事农业。

1.3 农产品进口依赖程度大

近年来,日本出口的农产品主要有蜜桔、雪梨和各种加工品。日本的农产品综合自给率约为60%。主要进口有稻米、玉米、小麦、大豆、水果、牛肉和木材等。进口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有:美国、韩国、加拿大、泰国、澳大利亚、印度尼西亚、中国和台湾地区等。

2、日本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措施和经验

2.1 重视农业生态环境的构建与保护

近年来,日本又提出新的农业生态环境的构建与保护计划,其基本目标主要是:提倡人与自然共生及和谐,以创造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态环境;注重构建以循环为基调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培育和发展友好型环保产业;形成所有主体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机构。首先,日本非常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主体。林业在农业生态环境构建与保护方面发挥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特别是在国土保护和涵养水资源方面效益极为显著。日本政府在重视国有林建设与保护的基础上,注重抓好人工林的建设,日本全国国有森林面积约占30%,人工林面积占45%以上。全年木材自给率23%,每年进口木材占总需求量的70%以上。全国森林覆盖率已达75%。其次,注重大气和水环境的保护。再次,在全国开展全民共同参与的“零垃圾运动”。四是构建以循环为基调的低碳化社会建设。在通过3R减量,再利用,再循环控制废弃物的产业,推进再资源化的同时,积极谋求合理处理废弃物,推进全国共同参与的低碳化社会建设,向子孙后代和未来传承人、水、绿相映生辉的可持续农业生态环境。

2.2 重视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首先,日本政府注重依法保障农业的发展。日本政府特别重视发挥《农业基本法》、《新粮食法》、《农地法》、《土地改良法》、《种子法》、《农业改良促进法》和《批发市场法》等法律法规在促进农业现代化中的作用。2006年12月16日又颁布实施《有机农业推进法》,对于促进日本有机农业乃至世界有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法律范例。其次,注重增加政府对农业的预算投入。特别是从1995年以后,日本大农业财政预算增加到3.54万亿日元,比上年增长3.5%。日本的大农业预算主要用于公共事业和一般事业。1995~2000年,日本政府确定的总支出费为6.00万亿日元。总支出费的四分之三用于公共事业和结构改善,剩余用于一般事业费和农业融资事业。日本政府在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中,特别重视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到1995年,日本农业基本建设预算占农业预算比例的49.1%,比1980年高19.6%。再次,日本政府注重调整农业外贸政策。1995~2000年,为了实施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日本政府调整了外贸政策,实行大米“关税化的特例措施”,实行最低准入量进口,突出以民间贸易为主,实行关税配额制度,部分维持国家贸易体制,在加强本国农业的同时,确保农产品的进口和稳定供给。

2.3 重视利用工业化带动现代农业的发展

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实施工业化带动现代农业的发展。日本是一个工业高度发达的国家,正因为日本实现了工业的现代化,从而也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工业支撑。首先,日本政府在推进工业化的进程中,十分重视农业装备的机械化和现代化。再次,鼓励和支持各类助农服务企业大胆探索采用多种形式支持现代农业的发展。再次,政府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对农产品进行加工和销售,从而实现了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的产、加、销一体化,在整体上提高了农业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此外,日本政府在本国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和开发各具特色的农业机械逐步向世界其他国家推广,力争为世界农业服务。

2.4 重视发挥农业科研和农业协会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作用

日本政府十分重视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特别是重视发挥农业科研和农业协会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作用。首先,日本政府在全国建立健全农业科研体系。日本农业科研体系主要由国立和公立科研机构、大学和民间(企业)三大系统组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农业事业的发展。近年来,日本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2.2%。其次,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发挥农协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作用。日本的农协在发展现代农业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可以说,农协在推进日本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农协的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提供种苗和农资服务;二是提供销售和市场服务;三是提供技术与经营指导服务;四是提供农业融资与保险服务;五是提供培训与咨询服务;六是提供农产品加工和品牌宣传服务。据统计,目前日本全国农协组织达2600多个。

2.5 重视抓好品牌农业产业的发展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在抓好品牌农业的基础上抓好品牌农业产业的发展。首先,加快实施品牌农业产业的发展。在发展理念和发展制度上,确立日本全国通用的安全安心、赏心悦目和美味可口的农业品牌,积极培育和发展创新创利的农林水产业。政府站在消费者市场上,积极培育农业品牌,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其次,鼓励和支持政府和各级农业组织,大力培育和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农业。例如,日本北部青森县的富士苹果、新泻县的大米、北海道的“奶牛”;东部千叶县的卷心菜和花生;中部山梨县的葡萄、桃果和雪梨,静冈县的茶叶;南部爱媛县的柑桔,宫崎县的黑鸡(乌骨鸡),鹿耳岛县的黑毛猪,兵库县的“神户牛”,冲绳县的甘蔗、红糖和白薯烧酒,特别是闻名日本全国和世界的以大分县为代表的“一村一品”农业和县域特色农业发展迅速,努力打造大分县继白葱和干香菇之后的具有“大分特色”的综合性农产品品牌,以加快推进具有地方特色和大分特色的品牌农业产业的发展。再次,注重利用品牌优势拓展海外市场。日本的大部分农产品主要依赖进口,但有一部分农产品也要开拓出口销路。例如,以大分县为代表,部分农产品出口市场主要面向台湾、香港东亚市场以及泰国等东盟市场。早在2001年,大分县就与农业团体和流通业者共同成立了“大分品牌出口促进会”,通过在当地举办国际商品展览会和商品洽谈会等活动开拓农产品出口销路。据统计,从2007年起,以台湾为中心,出口日本梨180~200t。近年来,又在泰国开拓梨、干香菇和水产品的出口和销售,积极推进农林水产品的出口。

2.6 重视抓好现代农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

多年来,日本政府十分注重抓好日本农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首先,注重把农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列入全国全日制教育发展规划。据统计,日本全国农业大学共有42所。日本培养农业人才的理念是:为了日本农业的未来,为了农业人才的后继有人和培养适合日本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各级各类农业人才。日本农业大学培养农业人才的教育方针是:教学结合,突出实践。其次,注重抓好农业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要振兴日本农业,特别是为了进一步增强日本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业高层次人才的教育和培养。近年来,日本政府致力于NPO等农业核心人才的教育和培养,这就为日本农业的振兴提供了储备型和战略型人才保证。再次,日本政府十分注重抓好知识和技能相结合的实践型农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特别是地方政府各类农业大学和农业科研单位,根据本地农业产业发展需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重点地培养各类实践型和实用型农业人才。教育与培养的方式主要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农业短期培训。这些农业人才的培养为日本农业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产业人才基础。

2.7 重视抓好现代休闲农业的发展

篇3

一、公平与效益:农村撤点并校的根本宗旨

城乡教育差距日益加大,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等的问题出现,使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应运而生。追求“公平与效益”的教育改革之路,都试图通过农村学校合并以解决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益问题,但合校过程中却引发了大众对于教育公平的不满,如路途远、安全隐患大等问题。教育资源配置中关于公平与效益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基于美、日两国经验,唯有在合校运动中坚持“因地制宜、动态平衡”原则,推动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的公平与效益,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

第一,制定补偿性法律法规。在美、日两国推动撤点并校进程中,都出台了补偿性法律法规,针对教育间存在的差别与差距作出修补。为了缩小城乡间教育差距和对处境不利的学生进行资助,美国相继颁发了《初等和中等教育法案》(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教育巩固和促进法》(Education Consolidation and Promotion Act)与《不让一个孩子掉队》(No Child Left Behind)等法案 [1 ],针对少数民族学生以及贫困学生进行拨款支持。而《町村合并促进法》《新市町村建设促进法》《公立中小学撤并方案》则成为日本战后撤点并校演进中的三部曲。由于并校运动未过多考虑学生与家长利益,也产生了诸多问题和摩擦。日本文部科学省对此作出反应,1973年出台了《关于公立中小学撤并的通知》,在新一轮撤点并校中将学生身心健康、上学路程、交通安全等因素纳入考虑范围 [2 ],并在接下来的撤并运动中不断制定对少数困难学生的补偿性政策。

第二,坚持“以人为本”的并校原则。不论是美国还是日本,为了加快现代化进程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益,政府强制推动农村学校合并运动,但忽视了学生、教员与家长等人群或组织的合理需要。运动发展过程中,美、日两国逐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合并运动开始从“规模效益”型转向“以人为本”的路线。例如,美国采取了丰富的课程活动、校车计划、社区会议、教师解聘金制度和提供各类工作等措施,满足来自学生、家长、社区与教员的切实需要。其中,为了满足学生课程多样性,合并之后的学校中课程多达20余门,多数课程能够由专门教员教授,丰富了学生的课程选择 [3 ]。为了解决并校中的不同声音,日本基层教委甚至设置组建专门审议会听取来自不同群体的意见 [4 ],仔细研究,制定符合各方利益的措施。

第三,明确小规模学校的补充功能。撤点并校是公平与效益相互冲突和矛盾的过程与结果,但小规模学校的出现有效地缓解了教育公平问题,保障了少数学生的教育权益。首先,明确了小规模学校不是否定撤点并校的趋势,而是作为一种补充,完善现行学校布局制度。从美、日两国撤点并校发展路径来看,合校态度都是从积极转向理性,特别以克林顿总统于2000年签署的农村教育成就项目(Rural Education Achievement Program,简称REAP)为代表 [5 ],意识到并校产生的衍生问题,开始逐渐扶持农村小规模学校的发展。同时,譬如校中校(School-within-School)也是各地采取的普遍措施之一,即小规模学校以大规模学校为寄主,位于大规模学校中,由一套班子统一领导 [6 ]。日本各地考虑到教育质量、各地实情等因素同样采取了小规模学校措施,给予偏远地区教师工资补贴、住房优惠等政策,解决师资困难问题;一些偏远地区的小规模学校还将相连阶段学制打通整体办学,如以“幼小一贯制”、“小中一贯制”等方式扩大学生数量 [4 ]。

二、教育规律:农村撤点并校的客观依据

政府主导是早期撤点并校的显著特征,社会经济效益由此成为合校运动的第一因素。然而,合校运动中的教育公平问题甚嚣尘上,政府逐渐反思自身行为的合理性,反观制度治理问题的有效性,进而寻求教育方面的答案。回归教育本质和规律,是解决教育问题和指导教育实践的必由之路,也是各界人士反思教育问题的根本主线。唯有遵循教育规律,从以下方面入手,撤点并校才能在效益和公平之间取得平衡,才能更好保障少数学生的教育公平。

第一,提升教育自为意识与教育话语权。发达国家教育自主意识较强,在撤点并校中教育研究者就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合校运动伊始,美国全国教育协会(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了《农村学校12人委员会报告》(Report of the Committee of Twelve on Rural Schools),率先?l声支持合校运动,提高学校资源使用率,这成为美国撤点并校开展的基础。此后,以柯南特的“规模效益理论”和科尔曼的《教育机会均等报告》(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为代表 [7 ],相继阐释了学校合并的效益管理问题和教育公平问题,分别促进了撤点并校和小规模学校的发展。相较于美国,日本教育界则被动许多,主要由政府主导,颁布了多部法律法规保障合校运动的进行,在一点上与中国实际情况很相似。因为是行政指令强推的撤点并校,所以容易忽视以人为本,未考虑全方位的利益关系,产生了许多冲突和摩擦,反对声音频现。在此之后,日本政府主导下的撤点并校充分听取教育界意见,建立相应的委员会或者审议会,提升其教育决策的话语权,通过参与政府决策来传达教育界声音,俨然走的是与美国教育自为并不相同的道路。

第二,树立因地制宜的合并思路。由于美国联邦制的独特属性,使得地方州政府制定政策标准时有较大空间和权力;尽管各州标准不一,但基本都是围绕学校规模、课程设置、校区间布局间隔与相应地理位置等方面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标准。不仅如此,农村学校也与社区信托基金会联合制定学校撤并标准,为各州农村学校撤点并校提供指导性意见 [1 ]。在日本,为了避免强制撤点并校现象的出现,文部省要求各地教育委员会在制订计划时考虑学校在社会中的功能和意义,充分调研并取得当地社区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待小规模学校的态度,采取了较为弹性的方针,充分考虑各方因素和利益,保留有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并提高其教育质量 [8 ]。此外,根据《义务教育经费国库负担法》,教育经费划拨同样要求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计划,力求使各地均衡发展 [9 ]。

三、公正程序:农村撤点并校的应有之义

撤点并校过程中涉及学生、学校、乡镇等各方利益,当利益一方无法得到满足时,会出现相应的负面现象,如偏远地区教育公平问题、校车安全隐患问题、地方财政负担问题、家庭教育经费支出问题等。显然,避免诸种问题发生必须要经过理性、科学、综合的决策过程,通过周密的资料收集、合理的可行性论证与充分的调研,构建公平合理的决策程序。

第一,坚持合并程序的系统与公开原则。农村撤点并校涉及各方利益,是一个极其敏感的话题。只有坚持合并程序的系统性和公正性,才有可能消除相关利益群体的冲突,破除合并过程中的难题。首先,坚持系统与公开原则,使利益各方监督和约束该运动的进行,实现运动过程的民主化。在合并程序上,日本和美国做法相似,通过设置撤点并校委员会、审议会等加强合并程序的系统性和公开性。在美国,形成了“合校可行性研究―政策公开化―具体实施”的整体路径,有利于群众、专家和政府共同发声。其次,坚持合并程序的公开性原则,即将撤点并校的决策依据、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进行公开,听取不同意见方的建议,在一定程度上规范执行委员会的决策行为,强化过程的透明度,让有疑虑的群体信服、支持和拥护撤点并校的举措。

第二,加强基层群众的参与权与决定权。撤点并校过程中,处理得宜,最大的受益者是群众;否则,基层群众利益则会严重受损。科学决策不应是一家之言,所有当事人都有话语权,肩负责任与义务。因此,将基层群众的参与权与决定权纳入到撤点并校的科学决策中来,是保障民众基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日本各地撤点并校委员会与审议会,就撤点并校方针、目标、程序、具体方案、各项保障措施等积极与当地民众洽谈,甚至是邀请民众加入到该决策中来,与政府要员、专家学者等进行讨论与磋商 [8 ]。而美国则采取投票制,在形成一项科学决策之前同样需要召开听证会或者说明会,向群众公开所有细节和流程,使当地民众作出客观、合理与有效的判断,然后由居民投票决定是否通过。由于总结了早期强制性撤点并校的经验教训,美、日两国后期明显侧重以人为本,考量各方利益,通过将社会群众的力量纳入到决策当中,强化了政策制定流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更加彰显了政策内容的实践性、实际性。

四、制度体系:农村撤点并校的重要保障

农村教育办学条件落后、基础设施匮乏与师资问题突出,成为撤点并校之后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问题解决有赖于制度建设。构建有效的制度体系,是农村撤点并校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制度保障不是只对一方面进行保障,而是从以下方面涵盖农村撤点并校各个层面的制度体系,如资金保障、教师保障、校车管理、合校立法等;此外,制度保障涉及多个层面的问题解决,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以保障制度执行。

第一,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是实施农村撤点并校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学生的安全问题。从经费来源来看,日本政府相继制定了《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及《施行令》解决校车购置问题,大致给予1/2的购置费用资助;运营管理费用主要通过《地方交付税法》获得政府资助和返还 [10 ],而交付税基本来源于国家按照一定配额返还给地方政府的国家税收。在运营管理方面,日本校车主要分为政府直接运营、政府委托企业运营、家委会等组织接受政府资助运营与不接受政府管理的独立核算运营,形式比较丰富 [11 ]。在司机选拔、校车外形、费用管理等方面,日本有极其严苛的标准,以保证校车使用和管理规范。相较于日本,美国在运营管理方面主要有学区直接管理,与学区签订合同的私有制,学区与外界协作的合作制以及家长自己接送等形式;经费方面,与日本有较大差别,主要来自政府债券收入与政府直接资助;在校车立法、司机选拔标准与费用管理等方面与日本一样都有较为严苛的标准,但在校车路权方面,取得了与警车、消防车与救护车一样的待遇,甚至更为严苛,形成了一套独立、复杂和严格的校车避让规则。

第二,提供给合并学校各类专项财政支持。在美、日两国,各类专项财政支持是并校运动中必不可少的部分。由于美国教育分权制,各州都制定了符合各州实际情况的财政政策,譬如俄克拉荷马州立法支持学校合并,并为校舍建设提供校舍建设经费一半的资助,威斯康星州出台的《建筑援助法》(School Building Aid Act)针对农村大规模学校提供资金支持改善办学条件 [12 ],同时还针对交通、师资等方面提供专门的财政支持。日本同样建立了财政补贴制度来保障撤点并校的顺利进行。以日本长崎县为例,对校内新建的教学设施建筑,国家均补贴费用的1/2,对于交通设施的采购同样补贴1/2 [13 ]。总之,美、日两国各地方政府政策,都极力保障学校合并,改善校园建设、配备校车等,促进了撤点并校的顺利实施。

第三,建设提升农村教师素质与能力的工程。教师是农村撤点并校后学校正常运转的关键性因素,?⑹ψ式ㄉ枘扇氲秸?体制度建设有利于保障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学校办学质量。由于考虑安全、教育公平等因素,不得不实施小规模学校,如一师一校等模式,因此教师成长和各项保障成为学校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针对这一情况,美国要求偏远农村的多科目教师在专业考核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要给予教师专业发展帮助并关注其成长动态 [14 ]。同时,通过减免学费吸引大学生到村任教,并给予物质奖励,如经济补贴、免费住房、住房贷款等,解决教师的生存问题。日本在师资问题上与美国大相径庭,通过发放教师津贴、健全福利体系等措施解决教师生活保障问题。在专业发展方面,经常召开复式教学研究会、分校经营研究会、偏僻地区教育研究会与全国偏僻地区教育研究会,鼓励学校派遣教师参会;国家补贴1/2的培训费用,同时建设临时教师培训机构完善教师培训体系 [15 ]。

五、美、日两国农村撤点并校运动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为了保障适龄儿童的教育公平,在21世纪初开始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改革,与美、日两国具有相同的历史背景和起因。美、日两国撤点并校改革的经验对我国开展撤点并校具有以下几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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