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9:38:5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学校卫生法律法规,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9(a)-0149-02
沂蒙山区作为在全国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的革命老区,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本文通过调查沂蒙山区的唯一一所医学院校医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医学生形成法律意识的影响因素,提出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的措施。以此推动医学院校卫生法学的教学,加强学生依法行医的理念。
1 调查基本情况
1.1 调查对象
考虑到研究对象需要具备代表性、综合性和可行性等条件,所以在做研究时选取大一200名学生,大二200名学生,大三100学生,涉及护理学、临床医学、检验、药学四个专业。
1.2 调查方法
文献理论研究法:查阅国内外与高职医学生法律意识相关的书籍和文章,并以此为理论参考,进行对比梳理分析,争取提出自己的理论观点。
问卷调查法:根据高职医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同特点,自行编制《高职医学生法律意识调查问卷》,问卷调查采取随机抽样。
(1)问卷收况。
本次共下发问卷500份,回收495份,回收率99%,其中无效问卷3份,有效问卷492份,有效率98.3%。回收率和有效率都较高。
(2)问卷对象的分布情况。
本高职医学院学生以护理和临床两个专业学生居多,选取的学生这两个专业占了大部分:大一200名学生中,护理专业100人,临床专业60人,检验20人,药学20人,大二200名学生各专业学生和大一人数相同,大三在外地实习医院进行实习的学生较多,所以选取的数量少些,100人中,护理专业60人,临床20人,检验10人,药学10人。500名学生中,由于护理专业学生中女生较多,所以总数中女生346人,占到69.2%,男生154人,占31.8%。
数据统计方法:问卷回收后工作人员将所有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录入,用Excel等工作软件建立相关数据库,运用相关软件对数据库进行分析。
1.3 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
(1)对法律一般常识的掌握情况,对现有法律体系的认知。(2)法律对自己日常生活的影响程度的认识。(3)对于医事法律法规的认识情况。
2 调查结果
2.1 学生对法律常识的掌握情况和对法律权威的认同程度
(1)对法律常识的掌握情况。
从调查问卷分析,大部分学生对法律常识的掌握情况不容乐观。问卷题目“我国的根本法是哪部法律”是最基本的常识问题,回答正确只有率69.1%,在回答“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哪个机关”这一问题是,答出的只有42.3%,“你能说出我国的政党制度吗”这一问题能够回答出来的只有26.4%,随着问题的稍稍加深,能够回答出来的学生比例大大降低,而问卷中的问题同属于最应该掌握的法律常识。由此可以看出,高职医学生普遍重视专业课的学习,但忽略了基础课,特别是法律基础课的学习。
(2)对法律权威的认可程度。
个体对法律权威的认可程度从侧面反映了一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对其实生活的影响程度,一个人只有从内心信仰法律,才能自觉的去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应用法律。本调查将认可程度分为四个层面:完全认可、基本认可、不予评价、完全不认可,调查情况见表1。
通过调查可以看出,我国大学生对我国现有法律体制的运行总体评价是良好的,但确实也有部分学生认为法律在保障公平方面还需要加强力度,大学生在遇到麻烦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认为自己能够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理性解决问题,不会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而知法犯法。体现了难能可贵的对自己做守法公民的信心。
2.2 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学习法律的兴趣
针对“你认为大学生如何获得法律知识”这一问题调查结果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还是通过课堂上老师的言传身教,课堂教学在加强学生法律意识方面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绝对不容忽视。网络媒体作为大学生接触多,又比较喜欢的一种传播媒介在习得法律方面显示的作用没有多少优势,也就是大学生上网并没有特别留意自己法律素质的提高。
在调查中,当问及你认为在学校里掌握法律知识对你将来的就业生活有帮助吗?有65%以上的同学选择非常有帮助,只有2%的同学认为意义不大,在回答“你希望学校多安排一些法律课程吗”?有52%的同学选择非常希望。当问到“你最想学习哪些法律方面的课程?”有23.6%的同学选择劳动法等跟就业相关的法律,有62.8%的同学选择医事法律,有11%的同学选择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民事刑事法律,只有2.6%同学选择不清楚。由此可以看出医学高职生对于学习法律表现出来浓厚的学习兴趣,特别是对于专业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就业相关的劳动法律表现出更为强烈的学习要求。调查数据还显示,男、女生在对法律学习兴趣方面无明显差异,但大一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兴趣明显高于大二和大三学生。
2.3 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为了对高职医学生掌握卫生法律法规的程度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我们设计了6道和医学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学生作答,结果见表2。
由表2可以看到,6道题目都是要求将来作为医务工作者必须要掌握的法规,有些甚至关系到作为医生对自己权利的保护,但除了一道题答对率超过50%,其他的均未超过半数,由此可以得出高职医学生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不深,有待进一步提高。
2.4 对和医事法律相关的社会热点、伦理难点问题的把握
能够站在专业角度结合所掌握的医事法律法规,对社会热点事件和热门问题表达中肯的观点,这体现了高职医学生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法律修养,在回答“你认为当前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有15.7%的同学认为是“患方的无理取闹”,有21.2%的人认为“医务人员医德不高,责任心不强”,44.2%的同学认为是“媒体报道不实过度渲染,激化医患矛盾”,有18.9%的人认为是“医事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对于“安乐死”的讨论在民间和学术界一直持续不断,高职医学生也比较关注这一重大现实问题。在被问及“你认为阻止‘安乐死’实施的最大障碍是什么?”时,有44.6%人选择“安乐死尚未立法”,有20.4%的同学选择“安乐死中的自愿动机值得怀疑”,有24.1%的同学选择“实施安乐死有可能给社会带来难以预料的消极后果”,有10.9%的人选择“违背了传统的血缘亲情观念”。
1997年克隆绵羊Dolly诞生,这标志着高等生命所遵循的有性生殖被打破,生命可以通过无性生殖繁殖和“复制”。在被问及“人类能否克隆人?”这一问题时76.2%的同学持反对观点。当问及“你反对允许克隆人主要理由是什么?”有46%的人选择“克隆人会引起家庭伦理关系的混乱”,21.5%的人选择“有可能导致人口性别比例失调”,有6.74%的人选择“技术发展还不够成熟”,25.76%的人选择“会造成在法律认定上自然人和克隆人难以区分”。
3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1 高职医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1)法律基础知识储备不足。
尽管学生掌握的法律常识大部分都是来自学校,但由于中学阶段对法律的学习是分散的,不像语文、数学、历史等这些课程学习非常系统化,法律没有在一个时期进行集中系统的训练,学生掌握的知识也是零散的、不成系统的,学习的知识少、记忆不深容易忘记。和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接触的机会更少,在这方面的知识储备几近于空白。进入大学阶段的学习,70%以上的学生表现出对法律的学习兴趣,但从讲授卫生法学老师的座谈中了解,大部分学生仅限于关注现实生活中发生案例的来龙去脉,比如,2007年轰动一时的“北京孕妇李丽云死亡事件”,教师在讲这个案例时学生对案件的细节极为关注,但在对事件背后的深层次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时,学生的兴趣锐减。对卫生法律事件只止于现象,未触及事件的本质,这和学生对相关的知识背景一无所知有很大关系。
(2)重理轻文,忽视人文知识的学习。
医学即人学,医学和伦理学、法学密不可分,大医精诚说的就是作为苍生大医需要医生有精湛的医疗技术,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成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医生在人文修养方面除了加强道德修养,必须同时关注法律素质的提高,惟其如此才能为病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一些学生,甚至是实习医院的带教老师,认为只要自己不主动违法犯罪,学法律没什么用,一个好医生给病人看好病是主要的,这就使得我们的一些法律课程形同虚设,大部分是应付考试“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考完了也就丢到一边去了。
(3)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未能适应学生就业要求。
我们无法按照法律专业人才的标准来要求医学生研修法律,但从教育规律来讲,每一门课程的学校都是由浅入深,大学一年级开始接触《法律基础》掌握基本法理,在大二以后可以陆续开设《卫生法学》《医患纠纷与医疗事故的处理》等课程。再针对不同专业学生侧重一两个部门法律的学习,比如,临床医学的学生可以重点学习《执业医师法》,药学专业的学生侧重于药事相关法律的学习,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构建比较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但是我们现在高职医学院校大部分只在大一阶段讲授《法律基础》,这还是国家教育部门安排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的一部分,没有安排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医院、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试卷内容有一部分就是考的医事法律法规,学生对这部分内容根本没有接触过,无所适从。
3.2 建议
(1)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系统开设医学相关医事法律法规课。
法律意识的培养不能是空中楼阁,必须有所依附,高职医学院校让这些课程进入课本走进学生的课堂,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学理论,领会法的基本精神,再从深层次上学习和自己专业密切相关的医事法律法规,逐步学会运用专业法律指导工作、保护自己的权利。高职医学院校往往缺乏教授法律的师资,笔者建议可以从当地的综合性大学特别是法学院聘请理论素质较高的老师讲授,更好的选择是由当地的律师协会推荐,聘请名气较大的从事医疗卫生诉讼的专业律师,这些人专门从事法律实践,接触的案例多,讲起课来既有理论又有生动活泼的案例,效果会更好。
(2)创造一切条件让学生在医学实践当中提升法律素质。
法律知识仅仅进课本、进课堂还远远不够,医学科学说到底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医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提升。开设模拟法庭、到法院旁听审判过程等都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
医学教育有个最大不同,学生实习时间长,高职医学三年有一年在医院实习,学校可以在学生进入实习医院前由实习医院定期派人进行指导,使其明确作为实习医生的权利和义务,实习期间学生更要深刻领会课堂上学到的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程序,学习从法律角度如何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维护患者的利益。学习如何在工作当中注意证据的留存比如病例的书写规范。真正深刻领会医疗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加重医生责任的含义。
(3)大胆引进医学前沿法律问题,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拓宽学生知识面。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有些医学科技成果不断被引入到法律法规当中比如《婚姻法》对近亲结婚的规定,《食品卫生法》第七条“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等。一些医疗技术不仅在伦理学层面引起广泛讨论,也为法学的研究带来新的研究课题,比如,堕胎、母亲、克隆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有些在国外已有立法,但国内立法条件尚不成熟。
教学过程中将这些前沿问题介绍给学生,让学生理解医学发展面临的许多法律问题迫切需要卫生法学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更好的引导、促进医学发展。对于一些学生感兴趣的热点问题可以展开讨论,比如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的立法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已有30多个国家接受脑死亡标准,我国为什么至今没能通过立法?脑死亡立法能不能一蹴而就?脑死亡立法的意义何在?究竟具备什么条件才能采取这一标准?你支持脑死亡立法吗?理由是什么?随着深入讨论这些问题学生会对医学和卫生法学的关系有更为深刻的理解,也会对继续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产生更大兴趣。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是个体对法律的性质、功能、作用、实现路径等方面的系统化的认识,学习和掌握医事法律知识,增强自己从业的法律意识,绝不能靠一日之功,应做到细水长流逐步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这既是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的义务,也需要学校、社会的关注和大力支持。
参考文献
为确保我中心健康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及时召开站务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由*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由*同志具体负责实施。
二、教育内容
1、《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各种卫生法律法规;
2、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预防接种、结核病防治;性病、艾滋病、地方病、职业病危害及防治措施;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
3、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食源性疾病与食物中毒;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常识,如何正确选购食品和参与社会卫生活动等;
三、教育方式
1、结合“科技之春”、“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4.7”世界卫生日、“4.25”预防接种日、爱国卫生宣传月、“5.14”地方病防治宣传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等各种重大卫生宣传节日,通过举办电视专题讲座、张贴标语、上街宣传、悬挂过街红、出动宣传车、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并按月出1期黑板报,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卫生防病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全县人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防护意识;
2、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乡镇、村组、街道、学校等场所,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健康行为,逐步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3、加强本中心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教育全中心职工自觉维护和遵守各种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加强业务知识自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4、认真开展基层防保人员的健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逐步提高基层防保人员的工作水平、业务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保障我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正常开展。
近年来,国内外不少同仁对医学院校《卫生法学》课程的设置、教材、教学方法等提出了大量的改革建议和设想。说明改革、完善现有的《卫生法学》教学是目前卫生法学界人士的共同期待。
1国内外《卫生法学》课程教学研究现状
国内关于《卫生法学》课程教学的论著,主要是对《卫生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必要性提出思考,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进行改革,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的探索和思考[1],比如多媒体的教学、以案说法例证式教学、案例教学等[2]。国外较多的是对学科内容的研究,而对运用新技术的教学研究论著较少。
国内外同仁的积极探索,给了笔者一定的启发。笔者认为,完善《卫生法学》课程教学,应当从其课程特点出发,鼓励学生结合医疗卫生领域发生的现实问题,多思考、多交流、多探讨、多分享,达到有效教学。
2《卫生法学》网络互动教学的由来及网络平台的功能
2.1课程改革受得学生欢迎,课堂、课时的局限催生网络建设 上海中医药大学的《卫生法学》课程,是面向本科各中医药学专业以及卫生管理专业学生开放的专业课或选修课,共42课时,多为大班教学。2010年,作为上海市教委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笔者通过综合运用案例教学、PBL、本硕互动、专家与学生互动等教学方法,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得到了学生的欢迎。遗憾的是,由于课堂、课时都有一定的局限性,良好的互动往往不能充分地持续,许多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医疗卫生领域问题未能在教学中深入。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新课程中心网络平台为《卫生法学》课程探究式互动教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能,笔者已在该平台上连续2年尝试了学生网络互动教学。连续三年学生选本课的人数居高不下,一些未能选上本课的学生依然热情不减地坐在课堂上认真旁听。可见,这样的教学探索是受到学生欢迎的。这也是笔者虽然倍感改革艰辛,但依然投身网络互动教学的动力。
2.2我校《卫生法学》课程网络互动平台的功能 在我校的课程中心平台上,每一门课,只要任课教师需要,都可以有专门的互动平台。在《卫生法学》课程互动平台上,既有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也有案例视频、教师介绍,还有基本卫生法律法规和学生互动平台。任课教师可以在教学空间进行教学管理,教学信息。可以上传相关资料和文件供学生查阅和共享,组织学生讨论,进行师生互动。选课学生可以进入学习空间,查阅资料,交流探讨。教师可以通过网络系统提供的各种工具对学生的学习进度进行教学跟踪。
选课学生可以在小组论坛上发起卫生法学案例讨论,讨论的案例既可以是同学自选的,也可以是网络平台上老师或学长、学姐提供的。同学之间的讨论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讨论的质量和数量是评价小组讨论成绩的依据之一。
3《卫生法学》课程中网络互动内容的设计
上海中医药大学的《卫生法学》一般采用大班授课,每班学生限选200名。近年来几乎年年爆满,有时甚至达到班级选课极限280名。在这样的大课堂里,课程时数相对较少,而课程体系又内容繁多,要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既需要教师用心进行教学设计,又需要引导学生积极配合。
3.1课程中的网络互动教学设计 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分四大模块,每个模块各占1/4的教学课时。每个模块均有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标准。要从整体上科学合理地设计有效的网络互动内容。
3.1.1第一模块 卫生法学基本理论,主要是教师在课堂上用1/4的课时讲述卫生法学的基础理论。包括卫生法学的概念、卫生法学的产生与发展规律;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法律特征、基本原则;卫生法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卫生法的制定和实施;外国卫生法学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以及如何运用卫生法学理论来解决我国卫生改革和医学高科技发展中产生的新的卫生法律问题等。
3.1.2第二模块 教师用1/4的课时讲授我国当今主要卫生法律法规。主要采用例证式等教学方法,在课堂上讲授我国卫生法律。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献血法律制度、公共卫生法律制度、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精神卫生法律制度、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妇幼卫生与计划生育保健法律制度、传统医药法律制度等。
3.1.3第三模块 主要是在完成前两个模块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组织学生用1/4的课时在学校课程中心网络平台上进行讨论,开展网络互动。首先,选课学生根据自由组合和教师分配相结合的原则,组成卫生法学讨论小组,各小组成员都必须在网络上进行自主学习,互动讨论,课程中心平台能够较好地记录、反映学生在该平台上的讨论时间、讨论次数和讨论质量。讨论质量高,讨论次数多的小组是优胜者,有权利参加课堂交流。
3.1.4第四模块 主要是课堂交流互动和教师点评。此环节是《卫生法学》课程学习的。根据优者胜出的原则,评出可以参加课堂讨论的8个小组,并将这8个小组分别安排在两个时段,6~8课时内进行课堂交流。每一个参加课堂交流的小组,都要积极准备材料,精心策划交流方式,优化交流内容,并选派人员参加课堂演讲,与全班同学互动。还可以用模拟法庭、法治评说等方式,向同学演绎案件经过,教学案例分析、案情评说。小组交流完毕,教师对小组选择的案例及交流中的不同观点进行点评。未能参与课堂交流的小组,要认真参与课堂讨论,积极互动提问。通过课堂讨论、交流互动、互帮互评、教师点评,让学生深入理解我国的卫生法律法规在现实社会中的实际运用,锻炼和培养学生依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2从学习目标和要求到考核规则,精心设计网络互动的成分
3.2.1教学成功与否,关键是看教师是否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卫生法学》的第一堂课非常重要,教师必须在课堂上,着力落实教学设计,指导学生借助课程中心平台对《卫生法学》的案例进行网络讨论。教师要目标明确,指令清晰,让学生充满好奇,积极参与。同时要指导学生分组,结识新同学。如:将280名学生分为28个小组,每组10人。各小组成员既可以是同班的,也可以是不同班级的。小组成员在网络上打破时间、空间局限,自我管理、自主安排进行网络学习与探讨。
3.2.2告知学习规则和考核要求。教师要让学生了解小组成员网络学习成绩与自己的能力和努力有关。每个学生的有效探讨次数不仅可以计入自己的学习成绩,还可以计入小组有效讨论成绩。每个小组的有效探讨次数越多,就越有可能参加课堂讨论。这样做,既可以鼓励学生勤于思考,勇于思考,又能通过网络上客观公平的讨论记录,让学生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自由竞争,自我提升。实践证明,这种教学设计,对于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合作探究能力、同学之间的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都很有裨益。
3.3考核方式与网络互动教学设计相匹配 《卫生法学》课程考核分网络互动考核、课堂交流考核和书面考核三大块。网络互动占30%,两次的课堂交流占20%,书面开卷考试占50%。
3.3.1卫生法学课堂理论教学和卫生法律法规的教学占课时数的1/2,因此,书面考核占考核总分的50%。书面考核采用开卷方式,主要是考核学生课堂学习情况和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状况,考核内容既有理论知识,也有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中既有教师上课讲授的案例,也有学生课堂讨论的案例分析。这样做,有利于学生既要重视课堂学习,也要重视课堂讨论,学习交流和教师点评,避免课堂交流仅是上台交流学生的任务。同时,根据班级情况,可以适当增加1~2题新案例,目的是考查学生是否真正能够活学活用。
3.3.2互动成绩占总分的50%。其中,网络互动占总分30%,课堂互动占总分20%。网络互动的成绩根据学生网上有效互动的次数进行结算。衡量学生网络互动是否有效,是根据学生在网络平台上互动的内容是否符合教学目标,是否与教学内容有关联,是否符合讨论主题,以及是否具有创新性和新颖性等几个方面来进行考核。该成绩由学生自评,教师核对为准。
学生网络互动成绩与每个学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每一个学生只要在课程中心平台上认真参与互动,有1次,给1分,直到满分为止。积极参加互动的小组,一般取集体总分最高的8组参加课堂讨论。以280人班级为例,28个小组,可以参加课堂讨论的小组为8组,分两个时段进行,每次4组。每次课堂讨论结束,由学生投票选出当晚的最优小组,综合两个晚上投票结果,由老师给出各小组的讨论分数。
4《卫生法学》网络互动建设的意义
《卫生法学》网络互动课程建设,是教师在网络时代重新思考教育的结果,是教师教学理念转变,教学方法与考核方法创新的实践,也是教师前期教学改革的深入与发展。
《卫生法学》网络互动建设,可以在有限的课时数内,利用网络教学资源,把传统的课堂教学变为新型的网络互动式教学;把原先要求学生注重卫生法律内容的学习,变成掌握卫生法律思维方法的学习;把个体式的被动性的学习,变成团组式的主动性的学习;把枯燥乏味的记忆性的学习,变成趣味浓厚的讨论式的学习。
让"教得有效,学得愉快,考得理想"的师生共同梦想在《卫生法学》课程网络互动建设中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