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文范文 旅游景区管理案例

旅游景区管理案例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7 15:41:0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旅游景区管理案例,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旅游景区管理案例

篇1

硬件方面的要求1、配备安全保障工作人员和设施及装备。为了避免游客遭受损害的事件发生,景区经营者必须要配备与景区范围大小、等级等相适应的合格安全工作人员,并配置配发相应设施及装备(应急广播、照明设备,并确保完好有效),在景区内设立报警点、执勤点,建立经过合格培训的巡逻队,定时或不定时对景区内的景点和其他部位进行巡逻执勤等。如在公园等地家长和孩子一旦走散,就可以通过广播取的联系。

新闻链接:五一期间,当人们慕名游览南昌滕王阁时,一位客人与家人走散,因为没带手机联系不上,在出口处急得团团转,当求助于工作人员,问能不能广播找人时,工作人员冷冷地回答:“没有,没办法。”

2、设置标志牌和警示牌。经营者应在景区进门处和适当部位设置规范的景区平面图、示意图、线路图,使游客知晓景区的范围大小、地形地貌,景点与景点的距离以及自己所在的位置。在危险地带或可能出现的危险应有警示性内容的标牌,如山区人烟稀少的地方,可提示游客“结伴而行,不要单独行动”,尽可避免第三人的不法侵害和刑事案件的发生。

新闻链接:2007年5月3日,在国家重点风景区保定野三坡,一名来自廊坊三河市的16岁游客独自一人没走规定路线意外坠落山崖,虽经全力抢救仍不治身亡。

3、设置报警装置和改善景区内的通讯设施。景区是特定的社会活动场所,虽受经营者管理,但并不是与外界隔绝。景区内发生治安问题,以其景区的自身能力有时是难以达到保障游客安全,景区经营者应在适当地方设置报警电话(110)或急救电话(120),加强景区通讯网络系统的建设,如游客遭到不安全因素的侵害时,可报警寻求保护。

新闻链接:5月1日19时20分,四川省兴文县公安局石海派出所值班民警刚回到派出所便接到群众报警:石海景区迎宾石处有两个小女孩在哭,说找不到回家的路。民警驾车带两个小女孩多方询问,很快帮助两姐妹俩找到了家。

软件方面的要求1、门票的告知义务。游客进入景区的门票是证明游客与景区存在旅游服务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以门票为载体印制“游客须知”,“景区简介”等内容,明确告知游客应注意安全的事项。虽告知义务是经营者应达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最低要求,但对经营者来讲,应是首先必须履行的义务。游客进入景区前,通过门票上的内容来了解景区的基本情况,也可加强游客注意自身安全的意识。

2、健全安全保障的规章制度。首先,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保证该机构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其次,建立健全保障游客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对景区内的其他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合理有效地利用从业人员对景区地理环境熟悉的人的资源,使其主动向游客提示安全,劝告游客在危险地带的注意事项,必要时还可保护游客的安全。

3、经营者对发生侵害事件的反应和救助能力。景区出现游客受到侵害事件时,执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迅速作出反应及时施救。如帮助游客共同对付正在实施侵害的不法分子,这也是对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履行能力的验证。

4、加强景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景区的游览秩序主要通过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来维护,而治安秩序井然与否,是通过景区与治安警察密切配合联系来实现。景区应对可能出现的治安隐患,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对景区内的可疑人员和特殊地带协助警察检查,提供可疑人员的情况。

旅游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旅游安全事故不仅给游客带来损伤,旅游景区本身也会有经济、信誉、业务、设备原料等方面的损失,严重的还会被追究景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刑事法律责任。所以加强日常管理是避免损失的最为经济、有效的办法。

首先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预防事故发生。旅游景区应设立安全保卫委员会,直属最高层管理。设立顾问组、教育组、监察执行组等。

其次要建全安全标志系统。在游客集散地、主要通道、危险地带等区域要按照国家规范的安全标志符号设置安全标志系统,用以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安全标志是用于表达特安全信息的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组成。

旅游景区在建立健全安全标志系统时需要注意事项:

1、由于旅游景区接待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者,所有标志一定要按照国际规范制作和悬挂,不但利于推广,还可以让所有游客都能看得懂。

2、标志不但要有中文文字,还要有其他国家的文字(至少有英文,翻译要准确)。因为图形标志由于有一定的隐含效果,单纯的图形符号是不能让游客获取正确信息的,还需配文字。

3、标志牌一定要置于明显位置和明亮环境中。不可有障碍物影响视线,也不可放在移动物体上。

4、标志牌的材质在满足坚固耐用、遇水不变形的特点外,还要因地制宜,与旅游景区的资源环境相协调。如山地景区内用石质材料,森林景区内用木制材料等。

5、为保证效果和防止出现隐患,安全标志要常常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破损牌子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小贴士

国标CB2894―1996将安全标志分为四大类型

禁止标志

用于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包括: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触摸、禁止跨越、禁止攀登、禁止跳下、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禁止通行、禁止乘人、禁止抛物等23种标志。基本图形为带斜杠的圆边框。

警告标志

用于提醒人们注意四周环境,避免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包括: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电缆、当心落物、当心坠落、当心坑洞、当心塌方、当心车辆、当心滑到等28种标志。基本图行为正三角形边框,边框内有不同内涵的象型图形。

指令标志

篇2

>> 智慧旅游下烟台旅行社的发展研究 旅行社旅游线路设计的创新研究 关于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在旅行社实习的思考 与游客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是旅行社的法律义务 面向散客旅游服务的旅行社敏捷供应链管理研究 以旅行社为核心的旅游供应链管理研究 《旅游法》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影响研究 关于旅行社品牌建设的研究探讨 旅游景区对游客的安全保障义务 基于SCM的旅行社管理对策研究 中国旅行社危机管理的误区研究 基于旅游者行为的旅行社相亲旅游产品开发与设计 浅谈旅行社连锁的管理 浅议旅行社的存货管理 中小旅行社的出路研究 分析旅游者选择旅行社的因素及对策 浅谈旅行社应对旅游黄金周和旅游淡季的促销策略 基于景区视角的旅行社与景区关系分析 浅议新《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影响 旅游法的颁布对旅行社的影响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2013-8-20。

[2]新浪网.今年“五一”黄金周时,一些景点相继发生安全事故,这些事故的发生让旅游保险成为近期的热门话题旅游保险为何无人买账?[EB/OL].http://.cn/c/2006-05-14/01288917675s.shtml,2013-8-20。

[3]陈现杰.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精髓诠释(下)[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20。

篇3

一、景区志愿者的相关概念及服务范围

(一)景区志愿者的涵义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体现。常见志愿组织主要有三类:一是由政府部门发起并推广的;二是由社会团体等准政府部门发起并推广的;三是则从民间自发产生并发展起来的。

目前来看,我国景区志愿服务主要以民间自发组织为主,官方组织和参与不是很多。一般是民间志愿者为了保护景区发展景区而进行的自发、自觉、自愿的义务性志愿服务活动。活动行为是纯粹无偿的,基本都是个人行为,不是以获得利益和金钱为目的,不是劳动与报酬等价交换关系。

(二)基本服务范围

随着景区志愿活动的不断发展,志愿者队伍逐渐庞大,服务范围不断扩大,活动形式逐渐多样。但基本服务范围还主要是景区介绍、旅游咨询、信息提供、资料赠送、游道指引、义务导游、生态保护以及应急救援、投诉协助等。在这些环节中,最容易出现安全意外的是义务野外导游、景区生态保护和游客应急救援这三块。

二、景区志愿服务过程中常见问题及原因

(一)常见问题:

1、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缺乏严密组织

有严密的组织性是志愿行动成功应具备的重要条件。景区志愿者要为游客提供优质高效的志愿服务,其志愿活动必须有严密的组织,特别是在应急救援更应如此。遗憾的是绝大部分景区志愿活动都缺乏严密的组织性。客观上,景区从事志愿活动需要志愿者具备必要的知识、技能。若没有相应的专业训练,他们只会越帮越忙,最后帮了倒忙甚至可能危及自身安全。例如年仅21岁的景区环保志愿者冯勇就在绿色江河志愿活动中不幸遇难。

2、志愿者自身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障

根据笔者调研,目前国内对志愿服务尚无立法,景区志愿活动开展面临无法律可依无政策参照的困境。一旦景区志愿活动有意外发生,常出现不利于志愿者本身的判决和处置。因为工伤的认定的前提是双方必须签订了劳动合同。而景区志愿服务活动常是义务自发性质的,根本就没有什么劳动合同,所以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例如新疆某山友救援队志愿者李卫东解救一儿童景区遇险时意外受伤,由于未与救援队确定劳动关系,两万元的医疗费只能由他个人承担。

3、志愿者普遍缺乏良好的景区服务技能

志愿者是志愿服务中最核心、最重要的组成要素,志愿者拥有良好的服务技能和心理素质是保证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开展的关键所在。而事实上,很多景区志愿者基本没有进行景区相关的系统培训,基本都是属于业余性质,凭着一腔热情各行其是或盲目摸索。所以,虽然有志愿服务的热情,但却缺乏胜任的能力,以致在活动实践中一是良莠不齐,二是服务效果不理想,甚至还常为景区惹上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二)存在原因

1、宣传教育不够,社会对志愿活动认同尚不广泛

国外发达国家志愿服务发展较早,志愿服务活动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给予很高的评价。而在我国,由于起步较晚,加上媒体宣传报道不够,推广力度不大,导致志愿服务这种社会公益性活动难以深入人心。正由于宣传的不到位,人们对志愿服务还存在不少误解,往往把志愿服务简单地等同于“学雷锋做好事”,没有意识到这是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对志愿服务包括景区志愿活动不感兴趣,有的甚至对志愿者发生安全意外时进行讽刺挖苦,称志愿活动是“假积极”,是“傻冒”,发生安全意外是“活该”,社会缺乏普遍的认同和理解。

2、法律政策缺失,志愿者积极性容易受挫

目前,当地政府和景区对景区内的志愿者活动基本上都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条文,也没有相应政策做后盾。甚至就是思想上也不很重视和支持这项活动,存在组织不够,引导不够,管理不够的现象,导致志愿者在奉献自己的爱心时,其合法权益却很难得到保障。一旦在志愿服务中出现安全意外,志愿者的权益往往受到侵害,或有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或有不同程度的精神伤害,志愿者的积极性容易受挫。

3、资源保障缺乏,当地政府和景区投入不够

景区志愿服务活动大多是民间志愿人士自发组织进行的,活动开展时常常缺乏资源保障。这体现在:一是信息资源保障不足。志愿服务活动没能与政府、景区的监测网点实现有效的信息共享,无法真正了解景区实际情况。二是志愿者物资与装备保障不足,缺乏必要的专业装备,很难满足实际工作需求。三是资金保障不足。志愿活动基本靠会员自筹或社会募捐,缺乏足够的活动资金保障,当地政府和景区管理部门投入不够,更谈不上机制化正规化的资金保障体系。

4、队伍建设不够,志愿者缺乏必要专业培训

景区志愿服务需要稳定的队伍做保障。我国愿意从事景区志愿工作的人不少,但景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并不稳定,虽有一定量的中老年人参与,但绝大多数是青年学生,素质较高的在职人员为数不多,无法形成一支具有良好专业素质的稳定队伍。加上政府和景区管理部门没有及时组织景区志愿者进行必要的实地培训和专业技能学习,使志愿者开展活动时一是无法准确了解游客真正需求,二是也很难与官方进行有效协调,导致很多景区志愿服务活动陷入无序状态,服务水平普遍不高。

三、景区志愿服务活动安全管理对策

1、突出政府引导管理职能,提高组织水平

当地政府和景区管理部门是景区管理和突出事件处置的主导力量,也应是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最为重要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当地政府和景区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的志愿活动协调机构,积极发挥引导和组织的作用,将志愿活动有效整合进景区现有的游客服务体系中。通过适当的干预,实现民间自发组织的景区志愿服务力量与政府(景区)官方服务力量之间的协同和联动,将分散于民间的志愿者资源形成景区服务整体合力,建立起涵盖景区乃至整个当地行政辖区层面的组织有序运行良好的志愿者服务体系。

2、强调政府为主景区配合筹资,加强资金保障

志愿服务虽是一种不计报酬,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公益,但志愿服务本身需要基本条件保障,其具体活动包括组织机构日常工作等也需要资金的支持。事实证明,建立一个政府主导多渠道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显得尤其重要。只有以当地政府为主,景区配合为辅的志愿活动筹资才是可靠最切实有效的,只有政府认可或出面推动筹资并参与管理、调配,方能建立长期、有效的筹资机制和渠道,从而为景区志愿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3、志愿服务强调统一行为标准,规范服务活动

景区志愿服务,必须标准统一管理规范,游客方能接受和认同。所以,志愿者组织机构应根据景区实际,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实行规范化服务。笔者认为,一是统一志愿者标志。在突出景区自身特点和宣传主题的基础上,佩戴统一的LOGO标志。二是统一志愿者服务口号和服务理念,真正让志愿者工作深入到景区的日常管理与服务之中。三是统一志愿者工作着装,展示景区形象。四是志愿服务点建设要统一模式和标准,做到各类志愿服务台外观相同样式一致。五是统一志愿服务承诺,整个景区的志愿服务质量要稳定,确保服务水平都处在同一水平线上。六是统一志愿者通讯联络呼叫平台,统一使用景区专用频道的对讲机。

4、景区及时组织开展系统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景区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志愿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加强志愿者本身的素质培养和技能学培训以及景区实地演练。一是志愿者组织机构在吸取新志愿者时就要把好第一步关,对新申请志愿者的加入动机和服务态度以及基本素质能力加以考核;二是志愿者组织机构要根据志愿者个人的体能、心理、技能等特点和专业擅长以及景区实际需求进行任务设计和必要分工,并制订服务预案。三是要经常性开展针对景区实际的合理培训和实地演练。让越来越多的志愿者迅速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摆脱有心无力的困境,在进行志愿服务的过程中要充分能够自我保护并能保护或帮助他人。

5、建立科学的激励评价机制,提升服务绩效

当地政府应与当地志愿组织机构进行紧密合作,积极建立以政府为主的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志愿者活动激励机制。一是可以根据志愿者服务时间、绩效的不同,量体裁衣,加大物质奖励的投入。二是从政策上给予志愿者某些“特权”和荣誉,将志愿服务与公民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例如在社会服务与福利、就学与就业、职务提升上给予优先考虑,让志愿活动成为个人社会地位的象征和个人价值的体现。通过这种方式,让志愿者活动得到全社会广泛承认和普遍尊重。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