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41:0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农村金融的发展,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也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新趋势。目前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还较为薄弱,城乡互联网金融差异仍有扩大趋势。国家在大力发展三农政策和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结合农村电子商务改革创新,将对破除农村二元结构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农户的金融问题做出重要的贡献。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分析
(一)与传统金融相比成本低,效率高
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平台针对客户需求,自动完成信息的定价和交易,程序简便,无需传统机构人工操作,客户无需排队,时效快、交易成本低、效率高、无垄断利润。因互联网金融无需资金投入营业网点和固定成本,节约相应的资金和管理成本。
(二)覆盖范围广,产品多样化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客户突破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覆盖范围广。互联网金融产品多样化,如众所周知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余额宝、财付通、微信钱包等。各类产品,各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金融产品的多样化使得供需双方互惠互利。
(三)合理调配城乡资源配置
城乡资源配置不合理是造成城乡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其中,传统资本市场里信息缺失,信息不对称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大力普及,对消除城乡之间信息不对称,拓展农村发展所需的资金募集渠道,挖掘农村金融资源,不断吸收农民存款并开放农村贷款等金融支持,使农民支付结算和获得资金更为便利,推动改变金融资金流动方向。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供需双方能及时了解信息,完成交易,合理调配城乡资源配置。
(四)发展快,潜在风险不可疏忽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产业,其在中国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潜在风险。目前,国家并未提出完善的法律政策和监管模式来约束互联网金融。此外,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和信用问题,金融模式的不规范行为都会对互联网金融运作造成影响,对客户的信息和利益存在潜在威胁。
二、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
(一)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求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类型有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邮政储蓄机构等。这些机构对农民客户提供的服务业务单一,商业性金融层次不足,主要都集中在农业企业和农业项目的服务上,农村金融网点相对较少,金融基础设施不足,未能满足农村客户的金融需求,导致金融市场参与率低。农民自身文化素质对金融理念和产品的意识不够,法律观念淡薄,民间借贷服务管理不完善,也使其在参与民间借贷的过程中也有可能会损害到自身利益。
(二)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单一,不能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单一,以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未能满足现代农业金融的需求,如贷款、期货、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未得以发展,农村金融与民间金融未能融合。而且,农村金融机构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现代信息化的金融服务的知识和技能,现代农村市场主体的多样化和农业的产业化特点决定了金融服务的多元化。在这样的背景下,现有的金融服务体系还需不断的完善。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
国家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关注三农问题。但在现代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上主要由政府支持,在对民间金融机构和农户企业等支持上不够,政策性金融制约了金融支农的作用,且政府长期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扶持,使得民间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也明显不足。农村金融的资金流动未能完全运用在三农建设上。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影响
(一)对传统农村金融存款业务造成冲击
由于传统农村金融政策原因,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而互联网金融产品为广大农户提供了较为便利和盈利的投资方式,如:余额宝、理财通、掌上基金等互联网金融产品。农户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充分加以利用闲散的资金获得收益,对比金融机构其他金融产品来说,其风险低、投入小、使用便利,这必然会吸引农户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合理利用资金,但也会对传统农村金融存款业务造成冲击。
(二)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借贷业务造成冲击
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借贷业务程序复杂,人工操作繁琐。而通过互联网金融P2B网贷平台,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使供需双方通过第三方做好风控的项目在平台上和对方对接,其操作简便,无抵押,高利率、安全性强。网络借贷为资金借贷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现也逐渐为客户所接受,对传统金融机构的借贷业务造成竞争。
(三)对传统支付结算业务造成冲击
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众多农户通过互联网平成电子支付功能,如网络购物、网络转账、网络缴费等,第三方支付也成为电子商务领域运用最广泛的方式,农户借助支付宝等模式进行支付,更为便利。这都会对传统金融支付结算业务造成冲击,影响中间业务收益。
(四)对传统农村金融的现有格局造成冲击
传统农村金融机构主要通过人工处理、费时费力,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新兴技术通过电子交易方式改变了传统农村金融的格局,其业务范围涉及信贷、理财、租赁、保险,其产品多样化、扩张能力强,可以满足农户的新需求,不断推动传统农村金融的经营方式的更新。
四、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农村金融发展策略
(一)健全科学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不断健全科学的金融机构体系,扩大农村金融在农村区域的覆盖范围,积极引导农村金融组织发展,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增加资金来源渠道,加强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的合作,拓展农村金融新领域,运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拓展金融新形式,优化金融产品结构,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户需求,实现互联网金融支持农村金融发展。
(二)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和服务创新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是发展农村金融需要改革的重点。农村金融应充分利用信息数据、云计算等计算机手段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利用电商平台的优势来吸引农户,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服务,开拓新的客户渠道发展农村金融,将电子金融、电子支付、手机银行等新兴技术融合,加强线上线下交流,减少信息不对称,减轻复杂的业务流程,此外,农村金融要加强服务的水平,通过标准化和人性化的个来创造无形中的效益,以此来提升农村金融机构的水平。
(三)加强政府政策的扶持和监管力度
政府在互联网金融背景和“三农”发展的背景下,加强财政和金融政策的扶持,创新并完善互联网金融政策的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统计和税收政策。提供惠农支农的信贷业务,支持“三农”融资和银担合作机制。在监管上,也要落实政府与地方之间的监管责任,健全互联网金融与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督机制,有效规避互联网金融风险,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新型农村金融网络
为进一步构建新型农村金融网络,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借助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机、POS机等支付方式,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科技创新应用,丰富农户支付结算体系,提供便利的农户支付结算服务。在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中,在传统金融的基础上,运用新技术手段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体系,通过建立和健全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满足农户多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快互联网金融与“三农”良性互动,推动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解决农民融资问题,加快城镇化建设。
参考文献:
[1]巴曙松,谌鹏.互动与融合:互联网金融时代的竞争新格局[J].中国农村金融,2013(24):15—17
[2]刘志平.互联网金融对农村金融的启示[J].中国金融,2015(3)
灰色关联分析的基本思想是根据序列曲线几何形状的相似程度来判断其联系是否紧密,曲线越接近,相应序列之间的关联度就越大,反之越小。灰色关联分析的代数计算步骤[3]如下:1)确定参考序列与比较序列。由于研究涉及农村金融发展水平5项指标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3项指标17年间的统计数据,因此,定义比较序列xi={xi(1),xi(2),…,xi(k);i=1,2,…,5,k=1,2,…,17},参考序列yj={yj(1),yj(2),…,yj(k);j=1,2,3,k=1,2,…,17}2)对参考序列与比较序列进行无量纲化处理。由于研究涉及的数据属于增长型,因此采用初值化变换进行处理:。
2结果与分析
基于上述方法计算得出1996—2012年新疆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各项指标关联度,根据表3得出:1)从整体上看,y1和y3对应的关联度值均大于0.7000,即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各项指标与农林牧渔总产值(y1)和农民人均纯收入(y3)的关联度均较大。说明,农村金融发展对两者具有突出影响,因而是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重要影响因素。农村金融发展水平越高,农林牧渔总产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越快。除x2行外,y2对应的关联度值均小于0.7000且都小于其他两列,说明,农村金融发展与乡镇企业总产值(y2)的关系没有与农林牧渔总产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紧密。这是由于乡镇企业主要依靠内源资金和引入资金解决融资问题,同时还可以从其他金融机构得到金融支持,对农村金融的依赖程度不高。2)从单一指标来看,x3对应的关联度值较大,说明农业贷款规模(x3)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联度最大,即金融机构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越大,越能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增长。x1和x2分别对应的关联度值也较大,说明,农村金融机构存款规模(x1)和贷款规模(x2)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也较大,但后者的影响程度相对更大。x4对应的关联度值相对于上述3行较小,说明农业保险规模(x4)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联度较小,这是由于新疆农业保险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农业保险规模较小,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有限。x5对应的关联度值最小,说明乡镇企业贷款规模(x5)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关联度最小,这与乡镇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规模过小有关。
3结论与建议
3.1结论
新疆农村金融发展对其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农林牧渔总产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影响十分突出。从影响程度来看,农业贷款规模的影响尤为明显,农村金融机构贷款规模的影响次之,而农村金融机构存款规模的影响较小。说明,农村金融机构存款并未有效形成对农业的直接支持。农业保险规模的影响也较小,表明农业保险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还较弱。乡镇企业贷款规模的影响最小,说明乡镇企业贷款规模对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小。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悖论
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始于1988年。第一个案例是四川广汉的农业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当时希望在县级银行内部建立企业化管理机制。也就是说,希望金融机构在贯彻国家政策的情况下,探索是否可能实行企业化管理。从实质上看,这个改革应该属于国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机制改革。20年来,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大体延续了这个思路,今天的农村金融改革仍然局限在农业银行和农信社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上。作为最早期参与金融改革的成员之一,温铁军对农村金融改革的历史沿革及选择方式如数家珍。
温铁军认为,银行的商业化改制,是中国在21世纪加入国际金融资本主导全球竞争的必要制度改进。如果从农村金融部门自身改革的角度看,其目标――企业化管理、商业化经营,应该说已经实现。目前,农业银行已经成为一个很有竞争力的商业银行,很多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也成功改制,转为地方性商业银行。从这方面看,金融部门自身的改革是成功的,但其“离农”也是必然的。因为农业是与自然性状高度合一的经济过程,不可能超越一年四季的自然规律,比如不可能种下冬小麦加快流动性,因此金融资本一旦成为追逐商业利润的资本,就会异化于产业资本,尤其异化于没有流动性可言的农业产业资本,这是一个规律。商业化的银行撤出农村,追逐高额回报的金融资本远离农业是其改革目标下不二的选择。
而从中央提出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看,是构建服务“三农”的普惠制金融体系。从本质上说,这和农村金融部门的改革是两个领域的事。建立普惠制金融体系是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力图解决农民、农业、农村问题的积极探索。温铁军分析,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能够为弱势农业、分散小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先例还没有。这是一个难题,也是一个挑战。但建立普惠制金融体系不是商业化金融部门的责任,不能让金融机构商业化改革与服务“三农”的普惠制金融体系建设相重合,因为这两个目标是对立的,不可能一致起来。
金融排异三类新机构
2006年底,银监会出台政策降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在农村地区开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互助合作组织等三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政策初衷,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建立广覆盖、多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从目前已挂牌成立的30多家新型机构的实际运行情况看,仍没有走出商业化目标与支农目标相背离的怪圈,甚至已经显示出农村地区原有的金融排斥发展到金融排异的迹象。
温铁军说,金融排异的理论假说是他的一个博士研究生在长期的调查研究中提出的,并且正在做与此相关的论文。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讲,一个正向的制度改进是在原有的体制框架内,居主导地位的利益主体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时,提出制度改进的要求。而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制度改进是使相关的利益群体都获得收益,从而不反对制度改进。现在三种小的金融机构,特别是村内的互助合作组织,他们要求的制度改进能否给现有的金融机构带来收益呢?不可能!因为他们的收益太低了,甚至不足以支付商业化正规金融所要求的制度成本。如果其连生存的可能性都没有,更遑论能生产收益增量来推进现有金融体制改革。所以,三种小的金融机构如果仍然按照商业化运作,必然引起金融排异,不可能健康存活。
要建立普惠制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必须有特定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解决分散的小农金融服务。不管新建什么样的金融机构,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内,重振农村经济的核心,仍然是如何使资金这个最具组织作用的龙头要素回流农村。为此,迫切需要对农村金融改革做出总体部署,其重点仍然在于如何以农村基层的组织、制度创新为基础推进配套改革。并且,改革成败的评价标准不在于金融部门的指标,而在于是否解决了农村金融普遍服务“三农”、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
日韩台模式值得借鉴
实践证明,正规的、商业化的金融不可能应对高度分散的、兼业化的农户的信用需求,惟一可能形成服务于农业信用需求的金融是非正规、非商业化的金融,因为只有它能降低金融风险,降低交易成本。
温铁军在对农村做了大量比较研究后提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好办法,莫过于让农民形成合作组织。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断加强农民的合作能力,让农村有了组织载体,才能对接上国家的资金投入,对接上国家的政策投入,才能够让农村好起来,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到位。因此,开展以农村基层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为基础的改革,大力发展与农民的合作金融相适应的政策性金融工具,或许是未来农村金融发展的出路所在。
三类新机构中,资金互助组织是较好的选择。一方面,农户要按一定的杠杆率向资金互助合作社入股,增加互助资金,形成承担经营风险的责任。政府可以通过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将财政和政策银行资金转贷给农户。另一方面,也可以由国家财政和政策银行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户资金互助组织的建立。只有以此为基础,商业银行和保险才能按照企业方式,开展向农户资金互助组织批发贷款或保险的业务,实现规模经营。也只有以此为基础,才能由资金互助组织承担内部市场交易成本,实现信息对称和组织对称。
事实上,正是由于为小农经济提供普遍服务是世界性的难题,才尤其需要中国政府和农民以“创新型国家”战略为指导来开展农村组织和制度方面的自主创新。目前,能提供这种金融服务的只有日韩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