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7 15:41:3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企业税制与纳税筹划,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引言
因为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所以其关系着企业的生产决策、经营安排、投资策略、销售政策等多个方面。企业借助高效科学的纳税筹划,不但能够减少当期需要上缴的增值税税额、相关的税项,还能够提升企业的财务规划以及管理水平,进而将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层次。
二、当前工业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2.1、分类核算,尽量享受政策的优惠
我国当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增值税暂行条例》里面有非常清晰的条例说明,法律规定的合资格纳税人若是兼营着税率存在区别的产品销售与需缴税劳务消费,就需要单独核算各税率的产品或者应税劳务的总金额,假如未进行这样的独立核算,则需要按照高税率进行核算。
现在很多的工业企业都存在着多行业经营的现象,这不但关系到增值税的税率,还关系到营业税等,不过,就算是那些经营单一业务的企业,也会存在许多税率各异的产品。想要降低自身的税务负担,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独立的分别核算,将实际的销售收入根据应税、免税与减税等项目进行核算,还应该把税率各异的货物、应税劳务分别进行独立核算。
举例说明:假设某工业企业甲主营业务是生产产品,产品主要是军需产品以及民用日用品,根据统计,该企业2012年9月的产品销售额为300万元,买进的原材料总金额为60万元,总的进项税额24万元,并且上期未有留抵税额。
方案A:把不同的销售部分进行单独核算,因为军需产品的比例为60%,民用日用品为40%,那么如果不进行认真的区分就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所以,企业当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金额是:300×40%×17%—(24—24×60%)=10.8万元.
方案B:如果不进行分别的独立核算,该企业当期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是:300×17%—24=27万元。
通过对比上面两个方案,我们不难发现,分别的独立核算比不分别核算企业可以少缴纳的增值税额是16.2万元(27—10.8)。
2.2、货物销售必须开出发票
税收法中明确要求,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商品以及应税劳务的销售时,必须向购买一方开具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根据税法的要求,工业企业所有的交易与可以看做是销售的相关行为都必须开具税务部门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不过部分企业并没有按照要求实行,这样反而增加了自己的增值税负担,因此,开具发票能够帮助工业企业顺畅的进行纳税筹划。
举例说明:企业甲与企业乙有一项并不直接涉及货币的交易,企业甲用自己80万元的产品原材料,向企业乙交换其80万元的商品。(我们假定原材料以及商品的市价均为80万元)
方案A:企业甲与和企业乙均利用协议的约定实施交易,不向彼此开具发票。
企业甲的会计账进行如下的处理:
借:库存商品93.6
贷:原材料80
需缴增值税额 13.6
企业甲需要缴纳的总增值税是:13.6万元。
企业乙的会计账进行如下的处理:
借:原材料80
贷:商品80
需缴增值税额13.6
企业乙需要缴纳的总增值税是:13.6万元。
方案B:企业甲与企业乙根据普通的销售以及购货原则做财务处理,同时开具给对方增值税发票。
企业甲会计账进行如下的处理:
借:商品80
需缴增值税额(进项税)13.6
贷:原材料80
需缴增值税额(销项税)13.6
则企业甲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是:13.6-13.6=0万元。
同样道理,企业乙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额是:13.6-13.6=0万元。
通过上面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开具发票可以让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额减少13.6万元。这主要是由于增值税的征收是按照增值税发票里面标准的税款金额抵扣的,如果未能拿到增值税发票的抵扣一联,那么进项税就不能进行抵扣。
2.3、销售额包含代付运费
税法中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满足下列情况的代付运费是不可以计算在价外费用里面的:(1)承运方将费发票开具给购买商品的一方;(2)纳税人把承运方开具的发票转给了购买商品的一方。
举例说明:企业甲向企业乙销售某商品,销售金额(含税)是800万元,并且企业甲代企业乙支付给承运方的运费金额是20万元。
方案A:承运方丙向企业甲开具运费发票,企业甲把运费计入了销售总额里面,企业甲这单交易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是:(800+20)1.17×17%-20×7%=117.7万元。
方案B:承运方丙直接向企业乙开具运费发票,并且由企业甲代付运费金额。
企业甲本次交易需要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是:8001.17×17%=116.2万元。
对比一下就能够发现,把运费计入销售总额里面需要比代付运费多缴纳1.5万元税。
三、结论
想要降低增值税负担,企业需要在战略层面上安排纳税筹划,在平时的财务处理中也需要仔细分析对比,根据增值税的具体减税原则进行核算,这样才可以遵循法律的前提下,降低自身的增值税负担。(作者单位:重庆远大印务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一、企业纳税筹划的含义与作用
1,企业纳税筹划的含义
纳税筹划实质上就是纳税人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在对税法进行仔细分析后。使纳税支出最小化和资本收益最大化综合方案的纳税优化选择。它涉及法律、财务、经营、组织、交易等方面的综合经济行为。这种经济行为具有合法性、政策导向性、且的性、专业性、时效性等特点。
2,纳税筹划的作用
(1)企业的纳税筹划以税收政策法规为导向,对企业的筹资、投资、经营管理、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中的纳税问题进行筹划,有利于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2)纳税筹划是企业实现自身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政策意志转化为企业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国家宏观调控得以实现的载体,通过科学的纳税筹划,可协调企业微观经济决策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提高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运行效果。(3)纳税筹划使纳税人主动学习和运用税收政策法律和国家税收政策,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的法制观念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4)在目前国家政策性减税有限的情况下,纳税人通过纳税筹划降低税负,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十分有利;只有企业的长足发展,才能有效的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的源泉。才能促进国民经济的长远持续发展。
3,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
纳税筹划是一种事前行为,它的特点决定它和任何一种经济活动一样,也存在着风险。而且纳税筹划风险贯穿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选择和实施的整个过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风险,只要一经发生。就会结合企业带来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损失,甚至会企业信誉来来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1)存在触犯法律的可能性,形成或潜在损失。(2)纳税筹划的直接筹划成本大于节税收入,即筹划费用过大,收不抵支。(3)纳税筹划的直接筹划成本虽然小于节税收益,但其机会成本又超过节税净收益。(4)纳税筹划的机会成本虽小于节税净收益,但因片面强调纳税筹划动机导致的筹资、投资、或经营行为短期化,使企业奖金运作的受到干扰,影响企业资金未来的获得能力。
二、企业经营阶段的纳税筹划措施
1,合理选择纳税人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的大小、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基本为17%或13%,其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做进项抵扣;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基本为6%或4%,其获得的增值税不允许进项抵扣。只能计人企业成本。由于两种征税方式的不同,对企业的纳税成本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北京+++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模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特点是高科技含量非常高,耗用原材料成本低、价格很高、净利率高达70%,可抵扣进项少之又少,同时营业额非常高,为了减少增值税税负,公司向北京国税局详细说明产品的实际情况,得到北京国税局的全力支持,并向国家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因该技术添补国内空白,最终国家税务总局批准该公司设立小规模纳税企业,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沟通下,获得国家科技局专项扶持资金朋B800万元。
2,合理选择企业进货渠道
企业采购物品的来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二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我国值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不得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材料很难作为进项税额中抵扣,于是许多企业在购货单位筹划中便出现一边倒的现象。即总是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为购货单位;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是管理科学、核算精确的小规模纳税人。其专用发票可由税务机关核准后代开。特别是作为固定资产的采购。因为税法规定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作为成本列支,不做进项抵扣,小规模纳人开具发票的税率远低于一般纳税人。所以盲目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购货单位不一定能够节税。我们认为。采购人员要充分利用价格折让的临界点分析方法对供应商供货价格进行比较,只要所购货物的质量符合要求,价格折让能够达到相应的临界点指数,公司从小规模纳税企业购进货物的比例明显增多,即可节省采购时间和采购费用,又增加集团效益。
3,合理进行无形资产转让
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在生产经营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无形资产纳税筹划已成为纳税筹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企业经营者的关注和重视。我国原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全额计入管理费用扣除;此外,为了鼓励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税法同时规定,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照规定据实列支外,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随着“二税合一”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对优惠政策重新规定: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500万元的部份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然对转让金额免征营业税。北京某大型集团旗下有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庞大”的研发团队:集团近三年研发费用合计支出约1.2亿元,2009年计划投入研发资金1亿元之多。集团税务策划部进行了合理的税务筹划。(1)整合人力资源,集中所有与研发相关的人员组成专业的研发团队。根据海外市场部对产品信息的反馈,设计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领先占领国际市场。研发中心在项目开始建立项目档案等作为科技局签批“技术贸易转让合同”及税务局“减免税”的依据。(2)在账务核算过程中,由专职的研发会计跟踪,设立研发费用保障金,建立保证金台账制度;为了计税的需要,设立研发费用同时进行核算项目核算,便于研发成果的计量,也便于税务机关、科技局审核。(3)研发活动结束后,集团持研发成果及相关档案聘请专门的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资料齐全,由北京市科技局批准签定“技术贸易转让合同”,将非专利技术使用权转让到子公司用于产品的生产。同时基于税法规定,集团在与子公司签订“技术贸易转让合同”时,按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约定合理的使用年限,子公司按合同中约定的期限摊销。至此,该集团就满足关于“无形资产转让免征营业税和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使该集团2008年免交营业税及地税附加698.26万元,免缴企业所得税350.6万元。
(一)在多种涉税方案中,选择最优纳税方案
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对达到同样经营目的的各种经营手段与方式进行权衡和估算,根据利润最大化原则,从中选择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方案。
(二)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企业购置使用规定的的环保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符合设备投资抵免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将该设备投资款的10%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企业“三新“研发费可以税前利润加计扣除50%;实现本年度境内分回股息和国债利息可以税前利润抵减等等。
(三)充分利用财务会计规定
根据财务会计规定可以计提各项费用的,应当计提。根据会计原则处理的事项,在税法尚未做出具体规定或已认可会计处理的情况下,尽量充分利用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二、企业内部具体经营环节的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涉及到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以下只从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费用、业务招待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采购等有关企业主要经营环节探讨企业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一)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
存货计价方法有很多,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期末库存成本、销售成本会有影响,继而也影响到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特别是在物价持续上涨或者下跌的情况下,影响应税所得额的程度更大。
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确定的销售成本比较接近于当前成本,能够较好地同当期的销售收入相配比,计算出来的应税收益也较低。
(二)费用的纳税筹划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非限制性费用支出的纳税筹划:除了税法有明确限额规定的费用外,其他费用均可视为非限制性费用,适当的增加或调整这类费用,也可达到减税的目的,例如企业可以通过类似如下一些途径来增加或调整非限制性费用:
(1)增加租赁费(如仓库租金、经营性租赁费、其他物料租赁费等)
(2)增加技术研发费用(包括市场调研、技术设备投入、其他研发相关支出等)
(3)增加职工干部培训费、办公费用
(4)增加修理费用(中小型修理费用)
(5)加大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等费用的支出
(三)业务招待费税务筹划
根据税法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以上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支出是按统一口径计算扣除标准,同样职工教育经费也是一样。
筹划思路:
(1)分解业务招待费,将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尽可能将其控制在限额标准以内;
(2)从业务招待费本身着手筹划,例如:与客户开会或作宣传活动,将其发生的住宿费用、用餐费用等尽可能多的列入会议费用(会议费用可作全额税前扣除,但要注意,要有有效合法的会计凭证或资料)。
(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纳税筹划
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加速折旧的方法既符合会计上的谨慎性原则,也可以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如果企业将这笔延期纳税的款项用于有保障的投资项目,还可以获得投资收益。
但是有些情况,企业利用最短的折旧年限并不一定有利,比如在享受减免税期间。下面我们用例题来说明:
例题1、某企业一台固定资产2.1万元,残值率5%,估计可使用7年,税法规定也可以采用5年。如果按照直线折旧法,每年折旧额:
按7年,每年计提折旧=21000/7=3000元
按5年,每年计提折旧=21000/5=4200元
如果上述企业享受2免3减半的优惠政策,且企业在盈利的第一年购买固定资产,则该企业在不同折旧年限下的税负情况如表一所示。
以上举例可以看出,企业在享受2免3减半的优惠政策时,选择折旧年限短的5年加速的与选择长的7年的折旧方法反而增加税负总额1050万元。所以,企业处于税收减免优惠期间,加速折旧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负的,不仅不能少缴税,反而会多缴税。
(五)采购环节的纳税筹划
进项税金是购买货物时才发生的,进项税金是增值说的直接抵扣项,所以能否取得对方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决定企业自身应交增值税税款的缴纳。所以,同等条件下,企业购买货物的时尽可能地向一般纳税人或者对方单位能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购买货物。另外购销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如果有合法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可以按单据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再按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并且要运用技巧获取这些有效的凭证。另外税收筹划还要注意采购对象的选择,下面我们用例题来说明:
例题2、A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多年销售状况良好。今年维护扩大经营规模,准备引进一个新的供应商。先准备购入一批货物发出要约后,收到两份要约: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含税价为46.8万元,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不含税价为40万元;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含税价是40万,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另外,假定A公司就该批货物的对外销售不含税价位60万元。(假定:城建税率7%,教育费附加3%)。
三、企业纳税筹划风险控制
(一)牢固树立正确的纳税观念
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在不违法国家经济政策规定情况下,依法合理、合规避税,这也是企业成功经营的正确方法。
(二)时刻关注税法政策变化,与时俱进
纳税筹划人员要灵活应对筹划环境的变化,不断学习相关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纳税筹划人员一方面要不断地深人研究时常变化的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找出它们存在的缺陷、漏洞、不足以及可以利用的优惠政策。
(三)完善会计档案整理和保管制度,适当启用电子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