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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律安全教育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7 17:39:52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小学生法律安全教育,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小学生法律安全教育

篇1

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就要深入的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青少年是社会的重要群体并且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所以对这一群体的法制宣传工作又显得愈发的重要。

第一,这是由青少年这一社会群体在国家发展法制社会长远目标中的战略地位决定的。从国家发展的战略要求来看,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既是建设完善的法制社会的需要,更是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需要。

第二,从目前推进学校教育改革的要求来看,实现素质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特别是守法懂法的合格公民越来越成为历史的趋势时代的要求。但是由于自身物质条件以及应试教育的影响使中小学的法制安全教育存在着缺陷。

因此,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关键在青少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养成上下功夫。

二、本次调研的方法

1、理论探索与实证调研同步

青少年是特殊的群体,也是个复杂的群体,在整个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对包括在校学生,闲散在家的适龄群体进行了调研。同时还对这一群体相关的家长,老师等进行了适当的调研。在从事“实地调研”这一实践活动的同时我们还适时地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适当的“理论探索”:一是在总结现有对青少年法制教育资源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这一教育的内在规律性及其有效方法论。二是从自身评价,他人评价,社会规范评价等诸多方面对当地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进行尽可能真实的界定和评价总结。此次调研以这两项探索性的理论建设为线,使得全面系统地而又实际的把握当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状况,提升对这一社会问题的理性认识水平,进行最终的总结分析。

2、定量与定性分析结合

依据本次调研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我们对收集的材料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并用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理。

三、当地中小学生法律能力现状

1、传统势力的思想对学生的法制思想形成阻碍极大。很多学生面对社会常见的纠纷的解决上受传统势力影响很大所以他们的解纷方式与整个社会显得极为协调,很少涉及法律途径的运用。这一方面虽然可以起到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某些传统和习惯的延续和继承,但是在现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时代背景下这一点值得每个的人关心和注意,因为如果这一代学生缺乏现代法制意识,那么整个中国公民的法律素质就会大大下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也会放慢整整一代。

2、价值取向的局限降低了学生对法制教育的认同度。学生把升学当作第一要务无可厚非,但是升学率肯定会受到各方面的限制所以不可能太高,这就决定了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自己都必须把“成人”教育放在首位,因为升学率低就会有很多学生会直接进入社会,所以合格公民的树造才是教育的首要任务。

四、改善当地法制教育现状和提升当地中小学生法律素质的建议

首先,丰富学校法制教育途径和方式,充分利用课堂教育的作用。

1、寓法于教。发挥学校课堂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充分挖掘日常生活中的德育因素,寓法制教育于课堂之中。这种课堂既包括平常的德育和智育课又包括日常生活中的班团活动。长此以往,对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有着潜移默化的作用。

2、打造具有丰富法制内涵的校园文化。在校园文化中进行法制教育,将学校法制教育与上级有关组织的“法律进校园”相结合,组织学生开展法制讲座;观看法制宣传片;欣赏法制图片;建立“问题生”成长档案、“法制知识竞赛”等系列校园文化活动。

3、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以学生分组为单位分别到法院、公安局、派出所和看守所等单位,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情况进行实地调查。通过社会调查帮助学生认清违法与犯罪的关系,体会到法与自己的关系,从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层面增加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增加实地教学的效果。

其次,发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和社会有关教育资源的辅助作用。

篇2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项目基金】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课题基金资助 【摘要】近年来,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法制安全安全教育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由于历史文化、区域发展、主体差异等原因导致教学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分析了现今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法制安全安全教育的现状,并提出了提高高职院校法制安全安全教育教学效果的对策。【关键词】民族地区高职法制安全安全教育学校法制安全安全教育具有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的功能,在现代学校教育中占据重要地位。大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栋梁,其法律安全素质的高低对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安全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此法制安全教育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十分必要的。

从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国际格局的变化、学生的需要出发, 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法制安全教育,将关系到学生自身发展、民族地区稳定乃至全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发展。现今,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教育虽整体上有着不小的发展,但仍存在着诸多问题,探索合理对策具有重大意义。

一、少数民族地区高职院校法制安全教育的现状

(一)教育理念上缺乏对符合本地区教育的探索

民族地区有着浓厚的民族特色、大多处于不发达区域,直到今日,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的法律意识依然淡薄,表现在对国家法律知识了解很少;对我国依法治国建设不了解;诉讼利用率低;以及对自己所处的法制安全环境不太关注等。其中,既有社会文化、社会法律氛围的影响,也有主体自身的原因。作为特殊环境里的教学单位,应实事求是,理论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适应本地区民族高职院校法制安全教育的理念。提高的途径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重视民族习惯文化传统的作用;加大市场经济发展的力度;切实提高文化教育水平等。

(二)法制安全教育课程开设模式不合理

目前高职院校基本已经把法律基础课列入教学计划,但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法律课,课程结束后就没有其他内容的法制安全教育了。当然也有些院校的一些专业课程设置中根本就没有专门的法律课程安排,仅仅是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来取代法律课。这样就导致法制安全教育课时少、内容少,而且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连续性,直接影响法制安全教育的效果。事实证明,这样的课程内容,很难以指导学生们形成实际参与适宜社会职业的意识、素质和能力。契合高职法制安全教育目的的课程设置上,较为适宜的是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内容的法制安全教育“活动课程”即围绕学生实际参与的社会生活(包括职业预期)来组织课程内容。这样,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去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而且还可以创造条件使他们去感受和应用法律知识,使他们真正懂得为什么要学习那些知识,真正体会到法律知识的学习对于提高自己实际社会职业能力的价值,真正地意识到作为一个“社会人”可以分享的权利与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这样就更加要求老师加强法律修养。

(三)法制安全教育方法单一、落后

目前,在高职院校法制安全教育中,教育形式仍局限于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多采用以教师为主体的“填鸭式”说教形式,而忽视了学生的主动性,忽视了实践教学环节。同时像校报、广播、校园网这样的教育方式也用的非常少。这样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学生对法律知识学习的积极性。

(四)法制安全教育效果考核方式落后

现在很多高职院校对法制安全教育效果考核方式主要还是笔试,考核内容还是停留在法律的纯理论知识上。这样多数学生只是死背硬记法律知识,缺少深入理解,更谈不上结合实际解决问题了。这种考核方式,不能真实反映出学生学习法律的效果,学生追求的仅仅是该课程的分数,并未真正地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安全观念。

二、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制安全教育的对策

(一)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的法制安全教育理念

因悠久的历史、文化、民族差异、经济发展等原因,采取“本本主义”,笼统机械地套用一般教育理念,对法制安全教育效果影响不良,甚至有着负面影响,所以应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区的法制安全宣传教育。例如针对民族地区高职院校应加强重视民族习惯文化传统的作用,加大国家对民族的政策和相关法规宣传,有力促进校园民族团结。

(二)对法制安全教育的课程设置应更加科学化

高职院校的大学生,不仅是未来国家的高层次建设人才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而且同样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生力军,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加强对法制安全教育的重视,应该在专业课程设置中保证法制安全课程的课时,让学生能更系统、更全面的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

(三)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和先进的教学手段

法律课有其自身的科学理论体系和教学规律,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点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比如运用角色扮演、模拟案件等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式,让学生能深刻地理解并掌握法律知识。当然还可开辟第二课堂教学,经常性地旁听案件审判活动,让学生在面对面的亲身体验和事实分析中形成对法律的自我态度。高职学生有自己的特点,对新鲜的事物乐意接受,学生对采用先进的教学模式的教学形式比较愿意接受。调查显示44%的学生选择希望老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

(四)开展多种多样的法制安全教育活动

篇3

二、主要内容和做法:

1、教育内容:

《宪法》、《国旗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环境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卫生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本校自编的《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常规教育管理要求》。

2、师资力量:

学校所有教师为普法工作基本师资。学校主任、班主任都要成为学校“法律明白人”。*老师为我校兼职安全教育员,负责全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再聘请荫子派出所的*同志为治安副校长,负责对全校的法制教育进行指导;选送骨干教师参与法律培训;举办班主任法律学习班,使他们具有初级法律知识,逐步养成依法管理班级习惯,能解答一些简单法理。从而形成校级——班级——外聘三级师资力量。

3、教育时段:

⑴每学期,邀请治安副校长作一次社会及学校周边治安情况报告,教给学生自我保护的应对策略。

⑵每年的四月份和十一月份,邀请综治副校长分别与教师、学生进行一次有关法律法规的互动式对话。

⑶周一升旗仪式,结合上级要求或学校实际,安排有关校领导讲话。每学期不少于五次。

⑷每学期教导处要安排两个课时,由任课老师对学生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

⑸晚点和少先队活动课,班主任结合学校相关要求,对本班学生进行简单的法规教育。

⑹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班队活动课,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教育。

4、教育阵地:

(1)互联网。根据法制教育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上网学习。

(2)红领巾广播站。每星期二、四下午1:30~2:00由各班选派的小播音员轮流播出,内容由各班小记者采编,并经由学校德育负责人审核。

(3)学校宣传栏。由校宣传组负责,定期张贴法律法规资料,学校相关活动照片等。

(4)班级板(墙)报。由班级宣传委员和学习委员负责,配合上级、学校要求,在“法制”专栏上登载相关的活动要求、案例、警言等。

5、教育形式:

⑴教育者先受教育。教师普法教育尤为重要,要通过学习、培训、测试,使教师学法守法,并能依法施教,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

⑵开展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开展争戴雏鹰奖章活动,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争戴环保章、小回收章、清洁章、消防章、法律知识章等,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活动形式中受到法律熏陶。

⑶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如: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的“小雏鹰活动”;配合消防部门,开展“11·9”少年消防警校活动;配合工商管理部门,开展“3·15”消费者维权行动日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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