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3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小学音乐学科评语,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教学评价是依据一定社会的教育性质、方针和政策,运用有效的手段和方法,按照所确立的教育目标,对实施的各种教学活动的过程与效果,完成和满足个体学习与发展需要的程度做出价值判断的过程。音乐教学评价是指以音乐教育的价值观为标准,以学生为评价对象,利用所有可行的评价技术,对学生的音乐素质的发展,音乐才能的成长,以及审美能力、艺术情操的形成给予价值上的判断。通过教学评价来促进课程不断完善,质量不断提高,学生不断进步和发展,最终达到使音乐教学价值增值的目的。
一、音乐教学评价的依据和标准
(一)依据教育方针和教学大纲。
基础教育阶段音乐教育的对象是中小学生,《音乐教育行动纲领》中明确指出音乐教育的目的是塑造人、健全人格、培养人的审美情操、提高人的鉴赏美的能力等,即“育人”。由此,音乐教学评价也必须以“育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点。音乐教学大纲是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订的教学指导性参考资料,它按照不同年级、不同阶段制订不同的教学目的、任务、要求和内容。教学大纲是教学评价的依据,教学评价只有准确把握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音乐课才能达到大纲要求标准。否则,评价就会出现主观随意性,导致评价的不科学性和不公正性。
(二)依据学生的身心特点。
学生在各个年龄段有着不同的身心特点,如小学低年级学生活泼好动、模仿能力强;中高年级学生有好奇探索的心理特点;初高中学生有一定的理性思维能力,爱思索分析、讨论研究。因此只有依据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教学评价,这样才能对被教育者及教学实践活动作出合适、正确的评价。
(三)根据被评价对象的不同,以及评价目的的各异,确立多元化的评价标准。
1.以“发展”的角度去评价学生,注重评价的发展性导向功能。
2.过程与结果相结合评价。既关注学生对音乐知识与技能的掌握、运用,又重视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参与、交往合作和探索等表现。
3.注重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评价。如学习音乐的兴趣、动机、方法等。
二、音乐教学评价的原则
任何评价都不是随意的,音乐教学评价也不例外。为着眼于学生的发展,获得理想的评价效果,中小学音乐教学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
这是音乐教学评价必须遵循的最基本原则,它要求在对音乐教学进行评价时必须把握素质教育的大方向。具体地说,即看音乐教学是否面向全体学生,看音乐教学是否实施基本素质教育,看音乐教学是否激发学生的发展潜能。方向性原则作为音乐教学评价的一条总原则,它统领和规定了音乐教学评价的指导思想及方式方法。
(二)科学性原则。
评价的科学性原则就是评价必须符合教育教学的规律,也就是说,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必须以音乐学科特点和音乐教育客观规律为依据,体现中小学音乐课程的性质和价值,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音乐审美教育规律。《音乐课程标准》所确立的课程价值观、课程基本理念和各项目标,必须作为建立评价体系和实施评价的依据和基准。科学性的评价要求做到准确、客观、公正,具有较高的效度、信度和鉴别度。
(三)教学目标评价和学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音乐课程标准》指出:“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既要从学生音乐兴趣爱好、参与态度和程度、业绩表现等方面来评价,又要注重对其人文素质的评价,更要注意用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当中,把握学生的进步和发展,使评价能够发挥激励和促进的作用。
(四)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要简便、清晰,易于操作和推广。根据音乐教学的特点,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将评价融入教学的全过程,使自评、互评和他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生动活泼的良好评价氛围。
三、音乐教学评价的方式
音乐教学评价应遵循教育评价的指导思想,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要以人为出发点,体现对人的价值重视,促进个体健康、和谐发展,尊重个体的差异,激发人的主体精神。因此,建立评价内容多元,方式多样,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和教师素质的提高,并有效地促进音乐教学实践的评价体系是十分重要的。
新《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教学的评价方法包括: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等等。但在实际音乐教学实践中,运用以上方法只是一方面,还应开发其它形式的音乐教学评价方式。
(一)差异性评价。
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音乐教学必须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音乐学科的特点来进行。每个孩子的个性是不同的,他们学习音乐的悟性更是有所区别,因此,评价要关注学生个体的需求,对学生的评价要采取因人、不同的教学情境、不同的家庭音乐氛围等而异的策略,俗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要注重评价的层次性,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各个层次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的激发,从而有利于全体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鼓励性评价。
心理学研究表明,当学生的行为表现受到教师的肯定评价时,他就会产生愉悦、积极、主动的情绪体验,就会以百倍的信心、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习中。反之则有可能产生挫折感,引发消极情绪和抵触行为。第斯多惠说过:“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励,许多成功的课例都与教师恰当地应用激励手段分不开。”为了保持和提高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教师应及时发现、捕捉学生智慧的火花,对学生的出色表现要及时、巧妙地运用鼓励的艺术,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赞赏,让学生知道你在关注他、赞赏他,而不要吝啬自己的感情和语言。这样不仅可以增强学生的荣誉感、自豪感,激发学生的积极情绪,还可以活跃课堂气氛,不断提高学生参与的水平,提高学习效果。
除此之外,包容式的评价、随机性的评价、信任性评价等也可在音乐教学中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总之,随着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音乐教学评价模式的探索也会更加全面和深刻,新的、更科学的音乐教学评价体系和机制也必将诞生。
参考文献:
在当前的小学音乐学业评价现状中,很多学校依然延用了传统的两种学业评价方式。一种是“一唱(奏)定乾坤”式(或称“一锤定音”式)的学业评价法;另一种是在期末采用笔试与演唱(奏)相结合的方法。显然,这两种评价方法不仅不能正确地反映出学生的音乐学习状况,而且缺少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所要求的科学性、教育性及发展性价值。
因此,无论是从新课程改革或是学业评价的整体改革来说,都要求我们当机立断,建立起符合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理念的小学音乐学业评价操作体系。
二、小学“快乐音乐”学业评价的基本理念
小学“快乐音乐”学业评价是一种具有音乐学科特点的发展性评价,它旨在通过“快乐参与”过程,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学生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其具有二层意义:一是将学业评价与快乐闲暇生活接轨,激励学生“快乐参与音乐”;二是通过“快乐音乐参 与”,在多元化、多样化的学业评价中,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这样界定的依据是:
1. 《音乐课程标准》就“音乐课程的性质”是这样描述的: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可见,音乐是快乐生活的必要组成部分,“快乐音乐”由此应运而生。通俗地说,音乐是一种审美的艺术,它的审美功能与娱乐功能均可以使人们感到身心愉快,可以通过松弛的审美享受来积蓄精神的素养和活力。所以,“快乐音乐”评价旨在依托音乐本身的审美特性,以学业评价为载体让学生快乐地生活,快乐地参与音乐学习。
2. 小学生是天真活泼的,他们除了在校学习外,需要更广阔的生活空间,在这大、小环境中,他们有着自己的表现欲望与竞争意识。所以,我们提倡的小学“快乐音乐”学业评价就是给学生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旨在让学生在多元化、多样化的“音乐评价”中体验音乐、体验参与中的快乐,从而达到新音乐课程目标。
三、小学“快乐音乐”学业评价的操作策略
1. 拓展评价心理辅导,增强学生对评价的认识。
学生心理健康是近年来全社会关注的一个话题。在传统教学中,提及“评价”或“考试”――一种由教师主宰、学生应付的紧张局面顿现面前。可见,在传统应试评价的背后,评价带给学生更多的是身心发展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小学“快乐音乐”学业评价中,我们对学生进行如下的心理导向。
(1)倡导全面的过程评价认识
“快乐音乐”学业评价是个人才艺展示的机会,是学生间学习交流的机会;“快乐音乐”学业评价是一种比较与鞭策的过程,是学生感受、体验音乐美的过程,是快乐生活的组成部分。
(2)倡导健康、向上的过程表现认识
“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相信自己下次会更好!
“参与就是进步,就是收获!”――即使本次失败,但不断的参与才是通向成功的最终途径。
“团结就是力量!”――你是集体中的一员,共同参与及合作表演可以增强音乐艺术的魅力,还可以取长补短、优劣互补。
“鲜花与掌声,我们共同的追求!”――谦逊是一种美德,在我们中个别人获得“鲜花与掌声”的同时,请给暂时的失败者以同样的“鲜花与掌声”。因为积极参与也需要鼓励。
2. 拓展评价开放度,倡导轻松、民主、公平的评价
(1)开放学业评价内容
根据教材的知识与技能的特点,有些考核内容提前公布,由学生选择进行,在有些项目的评价中,学生有自主选择权,让学生有“备”而来。
(2)开放学业评价时机
我们根据小学音乐学科的技能性特点及发展性原则,允许学生在第一次考核(或表演)不理想的情况下,通过评价反思及训练后,进行第二、第三,乃至第四次的考核。
(3)开放学业评价过程
在评价中,学生是评价的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体,即学生既是被试者,同时又是评价者。评价是一个相互“协商”、“探讨”的过程。
3. 接轨生活,激发亮点,倡导“快乐音乐我能行”评价。
小学生有着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他们按照自己的兴趣与爱好不断地创造生活,感受生活。有一点可以肯定,学生在创造自己课余生活的过程中是快乐的,其愉悦程度与影响深度远远超过任何课堂中的“接受性”学习。陶行知也曾说道:“生活教育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的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教育要通过生活才能发出力量而成为真正的教育。”因此,我们认为,在学生的音乐学业评价中完全可以把课堂音乐教育与课外的音乐生活统一起来。
音乐教育“生活化”便是我们在小学“快乐音乐”学业评价中提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将学校音乐教育与平时的音乐休闲相结合,使课外音乐的学习与课内的音乐评价相融合。曹理老师曾在1998年对北京市城乡22所中小学960人进行了一次音乐审美态度的意动因素的调查。题为:你如果有两小时空闲时间,喜欢干什么?(选三项)结果如下表:
可见,在闲暇活动中,学生有较高的音乐活动兴趣,如听音乐、唱歌等。由此,我们认为,如果将学校音乐教育与平时的音乐休闲相结合,倡导“课余音乐生活进课堂”,让学生把平时爱唱的“卡拉OK”、课余学习的乐器及合作排练的节目等在课堂上进行展示……,并将这些作为学业评价的内容之一,这对提高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及课余休闲无疑具有导向作用,同时为学生终身学习音乐奠定了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郭声健老师曾在《音乐教育,为“减负”撑起一片蓝天》一文中提出:“课外音乐活动,让孩子度过美好时光”。他把大力倡导开展课外音乐活动,作为为“减负”撑起的一片蓝天,那么,我们采用“生活化”、“自主化”的评价方法则对学生的“减负”(尤其是心理“减负”)的落实及个性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 倡导“合作表演――分项评价”,促进全体参与,增强社会适应性。
《音乐课程标准》的其中一条基本理念就是提倡学科综合。音乐教学的综合包括音乐教学不同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舞蹈、戏剧、影视、美术等姊妹艺术的综合等。事实上,现实生活中的音乐活动大都是音乐综合活动。诸如,歌手的背后总有那么多的伴唱、伴舞;歌曲的演唱中一般总有乐队或VCD的伴奏?鸦一首交响乐或合唱作品更是一种综合与合作……可见,音乐教学中的综合为学生人际间的合作奠定了基础。在小学“快乐音乐”学业评价中,若以“班级音乐会”等为载体,倡导“合作表演――分项评价”,学生的合作意识与合作能力将得到加强。
四、小学“快乐音乐”学业评价体系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1. 关于学业评价内容的设定――以“人文学科”理念及音乐学科特点设定学业评价内容。
李岚清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就“加快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的步伐”中指出:不要单纯以课程和教材知识的难度、深度和考试的分数来衡量学生,而要科学全面地评价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小学“快乐音乐”评价应立足于评价内容的全面性。显然,在音乐学科的学业评价中的一份音乐基本乐理测验卷、一首歌曲的演唱难以说明学生的音乐学习状况。
新《音乐课程标准》与原《大纲》相比另一突显出来的主要特点是丰富了音乐教育的人文内涵。《音乐课程标准解读》指出:学校教育和音乐艺术自身均属人类文化活动的范畴,音乐教育与生俱来便具有人文学科的属性,这本是毫无疑义的。这次制订的音乐课程标准,在理念上“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多元文化”;在内容标准上,强调音乐与社会生活、与姊妹艺术、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联系,可见,新课程的实施需要音乐教学更大程度地向“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迈进。
因此,在小学“快乐音乐”学业评价中,我们突出了“人文学科”特点,以激发兴趣爱好为动力,建立了多元化、多样化的评价格局。学业评价内容及格局如下:
音乐参与:主要对学生音乐参与的次数及课堂内外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价。
音乐知识及相关文化:主要对学生乐理,音乐欣赏常识,音乐与其他相关方面的联系等内容进行评价。
音乐技能及能力:主要对学生音乐的演奏、演唱以及识谱技能、听力训练等方面以及对音乐感知能力等进行评价。
合作与创造:主要对学生各过程中的组织能力、创造能力、合作意识等方面进行评价。
闪光记录:即“成长档案”,主要记载学生的学习态度、音乐学习习惯、音乐学习兴趣及学生参赛过程中的“成果与亮点”。
在本次内容设定中,单独设定了“音乐参与”与“合作与创造”是整个评价内容设定中的亮点,充分体现了“人文化”、“过程化”、“多元化”等特点。之所以如此增设,理由有二:
(1)《音乐课程标准解读》指出:“就音乐教学而言,作为基础教育阶段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其基础性主要不是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是音乐学习兴趣,或者说音乐兴趣是基础中的基础……”我们设立“音乐参与”实质上是一种导向,旨在让学生从“参与”与“获得”中提高兴趣,并让“兴趣”促进学生更多的参与,学生的音乐综合素质及能力将在“热情参与”中得到提高。
(2)音乐艺术本身就是一门极富创造性的课程。从音乐本体而言,它是建立在创造的基础上的,它的这种属性就给了音乐的参与者无限的创造与创新的空间。另一方面,音乐本身也是具有综合性的。如乐队排练、合唱、齐唱及歌舞表演等都是音乐综合活动,其间的综合与合作是音乐学科本身的要求。可见,音乐本体属性决定了音乐学科中“合作与创造”的必然性,为“合作与创造”单项目标的设定提供了可操作性。
众所周知,第三次全教会也提出了“学校教育要以提高民族素质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所以,在学业评价中突出“合作与创造”是符合新课程改革理念的,它能以明确的目标性为提高学生的创造、创新能力及合作能力作好了铺垫。
2. 关于学业评价过程与方法的设定――以“快乐参与”为主线、以“快乐五分钟”及“班级音乐会”为载体设定学业评价过程及方法。
(1)平时评价――在课堂上以“快乐五分钟”为载体,进行自主式的才艺表演及相关知识与能力的评价。
①平时评价板块的构想。“快乐五分钟”的实质是在每节课前开辟五分钟左右的时间为学生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让学生在自主准备好的情况下表演1―2个节目。此过程中,表演者自豪、自信,欣赏者赏心悦目,故称之为“快乐五分钟”。
“快乐五分钟”的主要栏目有:
流行(课外)音乐“大挪移”:主要对学生课外的“音乐参与”及音乐创造、创新等进行评价。
“我是小小演奏家(舞蹈家、歌唱家)”:主要对学生“音乐参与”、“音乐技能与能力”等项目进行考核。
“彝人组合”:主要对学生“音乐参与”、“合作与创造”表演情况进行评价。
注:以上形式依据学业评价内容而定,各个年级可以各有侧重。
②平时评价过程的设定。教师先将整个学期分成几个学段,在不同时段确定相应评价内容,列出评价安排。如下表:
在平时的过程评价中,一般形式为部分表演,共同参评。表演者以“自告奋勇”的形式提前向教师预约,在教师安排好时间、媒体等之后进行。
③ 平时评价的操作方法。我们认为,学业评价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教师、学生个体与学生群体互动的人际交往过程。因此,人际交往理论与人际激励理论为过程评价奠定了交往的理论基础。根据心理学家戴维・麦克利兰(D.McClelland)提出的“成就激励理论”及社会交换理论等原理,我们在评价中对每一个“代价”给予一定的“报酬”,即每次评价均采用“五星级”评价制(即每一次评价中最佳成绩为,次之则将星数递减)。学生平时评价得分采用星数累加制。每一次成绩由同桌进行记录。
(2)期末评价以“班级音乐会”、“才富大考场”的形式进行。
“班级音乐会”:表演的具体形式不限,可以是平时评价中的任一形式;
“才富大考场”:主要对音乐知识及相关文化进行考核。
①班级音乐会。要求人人参与,强调合作学习与综合活动,鼓励合作表演。合作表演采用“导生制”。导生制是由学业优良的学生作为导生,以自愿的方式与一名或几名音乐学习相对薄弱的学生结成合作互助对子,从中体验参与的快乐,促进共同提高。
评价采用“五星级”评价制,根据学生在各个节目中担任的角色与表演情况,由师生共同参与评价。
②“才富大考场”。要求人人参与,先共同笔试,后选拔一定比例学生进入“大考场”比拼。内容先是本册教材的音乐知识与相关文化,而后加进课外音乐知识与音乐文化。共同笔试部分根据答题正确率采用“五星级”评价,进入决赛选手采用加星数的办法以资鼓励。
3. 关于学业评价结果呈现方式的设定――突出过程重现、结合“成功教育”经验代优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在传统的小学学业评价中,其终结性评价结果往往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应该说,作为衡量学生成绩的一种手段,它似乎有着事实存在的必然性。随着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教学评价的日趋完善,我们也不难发现,在技能性很强的小学音乐学科中,学生学业情况的评价已很难用传统的四个等第来衡量。诸如,“歌唱”的评价中,怎样才算是及格?怎样才算是不及格?我们该如何去用及格或不及格两个截然相对的“定性”词进行评价呢?
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一文中告诫说:“你任何时候也不要急于给学生打不及格分数。请记住:成功的欢乐是一种巨大的情绪力量,它可以促进儿童好好学习的愿望。请你注意无论如何不要使这种内在的力量消失。缺少这种力量,教育上的任何巧妙措施都是无济于事的。”
因此,我们在小学“快乐音乐”学科学业评价中,采用模糊性等第(优秀、良好、一般、需努力)、星级评定及激励性评语作为终结性结果的呈现方式。在终结性总评过程中,首先将学生平时与期末各分项评价进行星数汇总。根据学生各项总星数的多少,再由师生共同为学生得出各项的总评成绩。各项成绩最终呈现方式为:
“音乐参与”及“合作与创造”:由总星数――五星级评价。
“音乐知识与相关文化”、“音乐技能与能力”:总星数――等级评价。
“闪光记录”:成果记载与激励语言描述。
如,某小学生音乐学习成绩报告单如下:
由上,在体现公平、公正、教育、发展的评价方式中,给了学生以自信与自尊,赋予了学生前进的勇气和力量,起着鼓励与鞭策的教育性作用。
五、综 述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3)18-046-01
一、研究性学习的概念、特点
所谓研究性学习是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以个人或小组的形式从自然、社会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
相比较而言,传统的学习可以说主要是“接受性”的学习。在传统课堂上,讲解式的教、接受式的学占主导地位,学生很少独立学习和研究,不接触实际,缺少实践经验。这种学习方式缺乏活力,不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而在研究性学习中,教师教的方式和学生学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没有现成的知识灌输,教师主要是在如何提出研究课题、查资料、收集和分析数据、解决问题、与人合作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教师更多的时候是顾问,是指导者。学生也不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通过自己的探索、实践,通过模拟科学研究的真实情境与过程,从中发现知识,掌握技能,增强研究意识。
二、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可行性
研究性学习作为一种教育方式,更是一种学习的方式。小学阶段的研究性学习以培养学生探究兴趣,促进学生智慧潜能的发展为宗旨,以培养学生自主探究的学习习惯与学习方式为着眼点,创设一种适合学生兴趣和自我发展的开放性学习时空,为学生提供一个多渠道获取知识,理解与生活相关的自然问题或社会问题,并将学到的知识加以综合和应用于实践的机会。这与小学《音乐新课标》中所提倡的一些基本理念“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重视音乐实践”、“提倡学科综合”、“鼓励音乐创造”等是一致的。而且,现代网络与视听技术的高速发展,为音乐教学中的研究性学习,有效地获得知识的信息源,获取的知识渠道提供了硬件支持。音乐课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因音乐语言的模糊性、不确定性,学生的学习体验与其他学科相比有相对丰富一些。因此在小学音乐教学中进行研究性学习的实践是切实可行的,是必要的。又因为音乐学科的自身特点,在开展研究性学习是要注意对音乐本身美的体验和感受,突出音乐性。即有与其他学科相同的共性,又有音乐学科的个性。
三、研究性学习在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具体渗透
1、创设情境,激发学生产生研究性学习的兴趣,生成研究性问题
著名教育家杜威提出:“为了激发学生的思维,必须由一个适宜的经验环境,作为思维的开始阶段。”因而我在提出问题之前根据教学的需要,通过创设音乐学习的教学情境(如讲故事、表演、播放录像、VCD多媒体辅助以及反映现实生活中的典型场景的图片等)。来刺激学生的感官,使他们产生研究性学习的需要心理,从而形成积极主动参与的行为,以最好的情绪,有目的地去体验音乐美。
2、研究性学习促进合作互动,主动参与,自主探究
研究性学习有多种组织形式,包括小组合作探究、个人独立探究以及在班级、年级或更大范围中展开的合作研究等等。在小学阶段的研究性学习,主要应采取小组合作形式。研究小组一般由5、6人组成,学生自己推选组长和选择求助对象。研究过程中,小组成员要学会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在教师指导下共同完成任务。班级集体探究需要全班学生围绕同一个研究主题,各自搜集资料、开展探究活动。再通过全班集体讨论,交流大家搜集到的信息和形成的想法,进行思维碰撞,由此推动同学们在各自原有基础上深入探究。
3、研究性学习中教师角色的转换,建立新型民主互动的师生关系
根据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唯一传授者,学生可以在实践过程中体验到多种学习方法,学到教科书中没有的知识,体验到成功的欢乐。因此教师的角色在教学中更多的是充当学生学习的“参与者”、“合作者”、“指导者”、“组织者”、“促进者”和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的“开拓者”。
如我在给六年级学生上自由创作旋律课中,让学生分小组唱一唱、吹一吹的方式进行合作,并允许学生到钢琴上试试创作旋律,学生分小组创作时思维非常活跃,有打节奏的、有哼唱旋律的、有用竖笛吹奏创作的旋律,我也加入到学生中的任一组与他们共同创作,帮他们弹奏学生做创作的旋律。这样做体现了民主互动的新型师生关系。
4、对学生研究性学习过程进行恰如其分的评价
评价对研究性活动至关重要,它能促进学生改进,促进其发展。小学研究性学习的评价是一种多元的激励性评价。通过评价,激发学生的兴趣、鼓励学生的好奇与探索精神,使学生对研究性学习始终保有愉悦的情感体验。研究性学习的评价重视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和在过程中的评价,关注学生在过程中的动手实践和参与、体验情况,强调让学生在过程中通过自评、互评来改进学习。关注学生在探究过程中亲自参与探索性活动、开展人际交往,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所获得的感悟和体验。如我设计了一个对学生的评价表,评价内容包括“情感部分、技能部分和知识部分”三大部分,评价方式采用自评、互评、师评相结合,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制加评语制。这样重视了评价的多样性,避免了单一性。
在音乐教学中开展研究性学习,更容易激发学生的音乐学习兴趣,使得教学更具有开放性和延展性。学生在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不仅在对音乐学习的态度、欣赏音乐的习惯,审美创新能力等方面得到了培养,还能在参与实践的过程中获取更多音乐知识,知识的构建也更加全面和综合,能真正体现自主学习、主动参与的特点。同时研究性学习可以培养学生学会与人合作、容纳他人的良好品质。在小学音乐教学中实施研究性学习是大有可为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