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4:5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财务对公司的价值,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公允价值及金融工具的含义
(一)公允价值的含义
我国在2014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公允价值是指确定在计量日的脱手价格”。这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一致,反映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趋势。可见,公允价值是指确定在计量日的脱手价格。若脱手价格无法取得,可采用“在用价值”。公允价值是一种复合计量属性,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和现值都是公允价值的估值手段。
(二)金融工具的含义
IASB将金融工具定义为:形成一个主体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另一个主体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约。FASB将金融工具定义为:由某一个体向其他个体转交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或在潜在的不利条件下与其他个体交换金融工具的合约规定的义务;某一个体从另一个体收到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的合约规定的权利。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将金融工具定义为: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企业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可见,各项定义均以合约权利、合约义务和权益为基础要素,反映出“合约”的本质。金融工具的实质应是合约各参与方为融资、投资、收益分配等财务活动服务的工具。
二、金融工具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依据
根据产权会计观、经济后果说、价值理论、会计计量理论与虚拟经济理论,以及虚拟经济具有隐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公允价值计量更能适应虚拟经济的产权控制需要。刘运国和易明霞选取了投资性房地产行业进行研究,检验结果表明,与按历史成本计量提供的会计信息相比,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信息更具价值相关性。由于公允价值满足财务报告信息有用性特征并且是唯一具有综合性和内在一致性的计量基础(Barth,2006),因此,金融工具的最优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金融工具进行确认、计量及披露,有利于及时、充分地反映企业的金融工具所隐含的风险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更符合财务会计的目标。
三、金融工具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上市公司财务决策行为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上市公司投资行为的影响
1.公允价值计量会降低投资风险和投资成本
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可见,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下,被投资企业的账面价值既包含了企业现实的经营状况,也包括了企业未来的发展潜力,从而可以更加真实公允的判断被投资企业的投资预期,降低投资风险与投资成本。
2.公允价值计量提供了盈余管理机会
(1)金融资产出售、减值和重分类时机的选择具有主观性
新会计准则规定,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投资收益”。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当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见,上市公司可选择金融资产出售、减值及重分类时机进行盈余管理。
(2)估值技术的选择具有主观性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并没有规定企业应当优先使用何种估值技术,除非在活跃市场上存在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开报价。(此时以公开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从应用层面看,公允价值估值技术的选择需要更多的职业判断,尤其在不可观察市场中,运用估值技术时,不可避免的需要人为的主观判断和估计,如估值模型、相关参数的选择,风险的估计等。
3.投资行为相对激进
由于价值相关性原则的影响,我国上市公司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有相对激进的金融投资行为(曾雪云、徐经长,公允价值计量、金融投资行为与公司资本结构,金融研究,2013)。我国上市公司存在着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重奖轻罚现象,管理层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中获得了超过其他利润的薪酬激励,但在面对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时却存在着薪酬黏性。因此,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以及价值相关性原则导向下更可能激励管理层的金融投资偏好,导致了金融资产规模的增加。
(二)金融工具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上市公司筹资行为的影响
1.债务风险上升。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由于有价证券的持有动机增加,上市公司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去购买有价证券,上市公司理性的融资决策是以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和资本结构最优为目标。上市公司的筹资包括内部筹资和外部筹资,一般情况下,中国上市公司存在内源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才考虑外源筹资。外源资金的筹资渠道包括举债和接受投资两种主要方式。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首先会采取债务筹资,然后用混合性质的股权筹资,之后才是股份筹资。这样,随着债务规模的增加,债务不能偿还的可能性加大,从而提高了债务风险。
2.资本成本的计算更客观。资本成本包括个别资本成本和综合资本成本。在公司筹资有多种筹资方式时,通常要考虑综合资本成本。个别资本成本指公司筹资所付出的代价。它是指公司接受不同来源的资本净额与预计的未来现金流出量的现值相等时的折现率。综合资本成本是个别资本成本与其比重的乘积。该比重若以公允价值为权数,保证了个别资本成本与比重的计算口径一致,代表了公司目前实际的资本成本水平,更有利于公司的财务决策。
(三)金融工具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响
1.利润与股利的发放不一致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方式包括:股票股利、现金股利、股票回购,股票分割等。其中,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仅仅是所有者权益组成成分的相互转化,并不导致现金的流出;现金股利和股票回购会导致公司现金流量的减少。交易性金融资产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时,会导致公司利润的上升或下降,但是并没有导致现金流量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是否有能力发放现金股利,取得于它是否有足够的现金,而不是利润。这样,上市公司可能会出现盈利的公司不发股利或亏损的公司发放股利的现象。
2.导致股价虚高或虚低
由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并不导致现金流量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会存在利润较多时能够发放较少的现金股利,或企业利润较少时能够发放较多的现金股利两种情况。但是,根据信号传递理论,企业利润较多时发放较少的现金股利,市场会因此认为公司未来有较好的后续投资机会而高估企业的价值,而此时上市公司的现金流不足,从而导致企业股价虚高;相反,企业在利润较少时发放较多的现金股利,市场会因此认为公司没有好的发展前景,而此时公司的现金流量很充足,从而会导致股价虚低。可见,公允价值会计的引入对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影响,可能会损害外部投资者的利益。
四、完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建议
目前公允价值的运用范围不仅局限于金融市场交易,还拓展到商品市场交易等其他各种要素交易。尽管公允价值计量的优越性很明显,但是也存在着不足,比如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观判断性很强,操作性较差等,因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公允价值会计准则:
(一)健全活跃的市场体制。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有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为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为类似资产在活跃或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第三层次输入值为不能直接观察和无法从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企业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第一层次输入值比较客观,第二、三层次的输入值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若健全活跃的市场机制,企业应当优先使用该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确定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避免了人为的判断和操纵。
(二)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移到净利润之后。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未实现利得和损失,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收入和费用,因此不能计入净利润中。这样防止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带来利润的大幅波动和利润操纵,以及改变了利润的变动与现金流的变动、股利的发放以及股价的变动不一致的现象。
(三)建立非活跃市场上公允价值估价的评价体系。对于非活跃市场,公司可建立综合数据平台,包括估值模型、估值模型验证、估值参数、估值风险控制等一系列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从而提高非活跃市场上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
参考文献:
[1]于永生.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公允价值会计问题研究[J].会计研究,2009.
[2]张先治.等.会计准则变革、企业财务行为与经济发展的传导效应和循环机理[J].会计研究,2013.
[3]张金若.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性质及其后果[J].会计研究,2013.
一、对价支付方式述评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采用了多种方式:派现、送股、转增股、送权证等,同时辅之以股票回购、缩股、资产重组、资产置换、注资、承债等手段。这些方式和手段中,既有投资大众熟悉的,也有投资大众不熟悉的。
派现就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对价。其优点在于:流通股股东相当于获得了现金股利,收到了现金。但非流通股股东必须有足够的现金,否则会造成现金的捉襟见肘,甚至导致上市公司现金短缺,可能给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送股就是非流通股股东以其股份免费送给流通股股东的方式支付对价。转增股就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支付对价。两种方式的共同优点在于:流通股股东免费获得了可上市流通的股票,如果除权后股价上涨就能获得价差收益;非流通股股东无需支付现金,不必设法筹措大量现金和担心由此造成的现金短缺。但送股改变了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转增股则改变了公司净资产内部项目之间的结构。
送权证就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以权证的方式支付对价。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有权购买股票的权证称为认购权证,有权出售股票的权证称作认沽权证。权证又分为欧式权证和美式权证两种。欧式权证就是只有到了到期日才能行权的权证。美式权证则是在到期日之前随时都可以行权的权证。现在送出的大都是欧式权证。送权证的优势在于:流通股股东免费获得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权证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出售,从而获得价差收益;如果持有到行权日,持有人可以按约定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或出售相应比例的股票,如果股票市场上标的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买价或低于行权售价,持有人便可获得价差收益(反之则会产生价差损失);非流通股股东无需立即支付现金或送出股票,有较长的缓冲期而赢得回旋余地;权证的推出还创新了我国大陆证券市场的金融衍生产品,丰富了交易制度。但权证的市场风险大,在牛市中由于标的股票的市价往往高于权证的行权价,使得认沽权证的内在价值为零,而在熊市中由于标的股票的市价可能低于权证的行权价,使得认购权证的内在价值也可能为零。
股票回购、缩股、资产重组、资产置换、注资、承债等手段实质上并不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是非流通股股东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优化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注入优质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和减轻流通股股东债务负担,以达到改善上市公司经营条件、提高经营效率、提升企业价值的目的,间接给予流通股股东回报。这些手段是常见的资本运营方式,在此不再赘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实际支付对价时并不一定只采用单一的对价方式,而是根据自身的情况同时使用几种方式和手段,使支付对价的综合效果更佳,使股权分置改革进程更为顺利。
二、支付对价与股权结构变动探析
无论非流通股股东采用哪种对价支付方式,都将改变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一是支付对价可使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内部构成发生结构变化。二是大多数对价支付方式会改变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具体探析如下:
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一方面使公司的现金资产减少,另一方面也使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其结果是现金流出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各项目之间发生结构变化。但它不会改变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仍然维持非流通股股东的原有控股权。
以送股方式支付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减少,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增加,改变了两类股东持股比例,非流通股股东的控股权有所稀释。同时,按市场交易规则,送股部分也随即上市流通,扩大了流通股的比例,这实际上是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第一批转为流通的非流通股。由于送股方式只涉及股本内部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结构比例变化,总股本并未改变,也不涉及所有者权益其他项目的变动,因此,不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发生变动。
以转增股方式支付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不变,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增加,股本总量增加,也改变了两类股东持股比例,非流通股股东的控股权相对有所稀释。按市场交易规则,转增股部分也随即上市流通,扩大了流通股的比例,这实际上也是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第一批转为流通的非流通股。由于该种方式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从而使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相应发生变化,但并未产生现实的现金流出量。
以送权证方式支付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在行权前均不变,认购权证行权后会使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减少,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增加,非流通股股东的控股权有所稀释。反之,认沽权证行权后会使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增加,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减少,非流通股股东的控股权更趋集中。但这种方式不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发生任何变化,只有当权证行权时才会产生现金流入量或现金流出量。
股票回购、缩股、资产重组、资产置换、注资、承债等辅助手段的使用,最终都将导致资本内部结构变化,运用得当就有利于资本结构的优化,降低综合资本成本,提高每股收益。若运用不当则其效果会适得其反。
三、股权结构变动对企业财务目标的影响
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时代,扭曲和阻碍了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正确定位与顺利实现。由于股权分置状况下,流通股股东关注的利益焦点是证券市场上股票价格,非流通股股东因其不能在证券市场上出售非流通股票,只能在场外协议转让,协议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关联度极低,不会随股票市价上涨而增加收益,也不会随股票市价下跌而产生直接损失,客观上形成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分置”。利益分置导致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财务目标扭曲,财务治理不完善。如控股股东将上市公司作为“摇钱树”,大肆违规占用控股上市公司资金,免费使用上市公司优质资产,强令上市公司为其提供借款担保等。于是导致了财务管理目标名义上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实质上是非流通股股东利益最大化。此外,由于非流通股不能交易,上市公司流通股本大约只有总股本的1/3,流通规模较小,股市投机性强,价格发现不充分,使得股价不能真实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难以用股价和流通市值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业绩考核与评价,往往只能用传统方式进行考评。而用传统的财务指标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业绩考评,缺乏市场化的客观标准,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十分有限,难以充分调动他们提升公司价值的内在冲动,不利于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通过前面的研究发现,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以多种方式支付对价,大都会从非流通股与流通股比例和所有者权益结构两个方面改变原有的股权结构,而股权结构变动又对上市公司财务目标的定位产生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如何演绎的呢?下面作具体的探讨:
(一)非流通股与流通股比例变化乃至非流通股消亡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后非流通股所占比例逐渐降低乃至最终消亡,上市公司股权进入全流通时代,“利益分置”状态也随之变为“利益趋同”,所有股权价值直接与股票市场价格息息相关,都可以通过公司股价上涨而增加收益,也会随股票市价下跌而产生直接损失,真正实现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巩固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利益趋同必然目标一致,全体股东都会迫切要求加强公司治理,逐步形成上市公司多角度、全方位的内外部约束和监督机制,关注资本运营和财务效益,关注公司股票价格,努力提升公司价值,从而消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名不副实的状况,使大小股东的财务目标统一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上来。
(二)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变化对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后,一方面所有者权益中的股本结构随之改变,即股本中国有股、法人股、个人股之间的比例改变,大股东要巩固或扩大自己的控股权,就必须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才能实现,即适量买入本公司股票;另一方面所有者权益中股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之间的比例关系也随之变化,进而改变总资本中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之间的比例关系,使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发生改变,财务杠杆效应也相应变动。实践证明,如果支付对价方案论证科学,对价方式优化组合,对价标准适当,能够得到投资大众认可和接受,就会产生极好的市场效应,公司股票价格上涨,公司价值提升,从而更好地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如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时,按10送10股后每10股派现20.66元加送1.2股及16份欧式认沽权证,该公司股票“贵州茅台(600519)”2005年6月30日的收盘价为53.65元/股,2007年6月29日的收盘价为119.68元/股,上涨66.03元/股,涨幅123.08%;假如按复权价计算,2007年6月29日的收盘价为426.07元/股,上涨372.42元/股,涨幅694.17%,两年中该公司的市值大幅提高。
(三)股权激励措施更好地促进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为规范股权激励的管理,中国证监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也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提供了法规依据。实际上一些上市公司伴随股权分置改革,在上述“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就已经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不过这些方案五花八门。如中信证券用于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于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带有明显的股权分置改革烙印。“管理办法”出台后,中捷股份、广州国光、苏泊尔等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都是按相关规定制定的,用于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于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新股。总之,股权激励在我国是新生事物,上市公司推出具有“组合拳”作用的股权激励方案,改革传统意义上对公司管理层进行考核的财务指标体系,融入市场化的客观评价标准,强化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使他们关注公司的股价,调动他们提升公司价值的内在积极性,从而促进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顺利实现。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已经在国际上被证明行之有效的长期激励方式,经过我国上市公司的借鉴和消化,将来一定会被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运用,逐步走向成熟。
【参考文献】
[1] 何丽梅,刘晓春. 《股权分置改革下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财会月刊,2006.6.
[2] 曾爱军. 《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影响》. 财会月刊,2006.8.
[3] 罗俊晖. 《从财务视角看待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对价问题》. 会计之友,2006.7.
关键词:政治关联 公司财务行为 公司价值
政治关联的界定及影响因素
“政治关联”(political connection/political relationship)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定义,一般指公司与拥有政治权力的个人之间形成的隐性政治关联,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管曾经或者当时在政府(或国会)部门任职、通过选举捐款获得的关系等,但不包括因政府持股而形成的关系(吴文峰,2008)。比如,Roberts(1990)提到的政治联系指与参议员有利益关系;Claessens(2007)指公司通过选举捐款而形成的与当选者的关系;我国学者一般认为如果公司的董事长或高管为现任或前任的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就定义为具有政治关联。
企业的政治关联在世界范围内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政治关联的影响因素也是多方面的,包括管制环境、政府的干预水平、司法体系的完善程度、地区金融发展水平、政府的腐败程度、企业所处的行业等。如Faccio(2006)对47个国家的上市公司在国家层面上的政治关系决定因素进行研究,发现这些拥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在腐败较严重、外资进入限制较大和制度更不透明的国度比较普遍。Boubakri等(2006)发现政府权力越集中、任职时间越短,政府越会在民营化的公司中安排政府官员;同时,国家的法律越不独立,企业的政治参与越普遍。我国学者罗党论(2009)也实证发现,当地方产权保护越差、政府干预越大以及金融发展水平越落后的时候,民营上市公司更有动机与政府形成政治关系。
政治关联对公司财务行为的影响
(一)政治关联与债务融资便利性
国内外相关研究发现,政治关联能够为企业债务融资提供便利,包括有政治关联的企业更容易获取国有银行贷款、更长的贷款期限、更优惠的贷款利率以及在企业陷入困境时更容易获取债务减免。
国外学者Faccio(2002)对42个国家研究发现,政治关联企业的债务比率显著高于非政治关联的企业。Charumilind等(2006)对泰国的实证研究表明,在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前,与银行关系好的企业获得了较多的长期贷款,并且只需提供较少的抵押资产。Chiu等(2004)对韩国的研究也发现与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关系好的企业,负债率较高。Claessens等(2006)对巴西的研究表明,在选举后4年中,为当选的联邦政党捐献的企业,其银行负债比率显著增加。Kh-waja(2005)研究了巴基斯坦的企业信贷情况,他发现那些与政府有联系的企业可以获得两次以上的贷款,相比其他企业有50%的利率优惠,而且这些企业能从国有银行获得专项贷款。
另外,我国学者余明贵等(2008)研究我国上市公司发现,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比无政治关系的企业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和更长的贷款期限;而且,在金融发展越落后、法治水平越低和产权侵害越严重的地区,政治关系的贷款效应越显著。其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金融发展较落后、法治水平低下和产权保护缺乏的条件下,政治关系可以作为一种替代性的非正式机制,缓解落后的制度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阻碍作用,帮助民营企业获得银行的信贷支持,促进企业发展。
(二)政治关联与税收优惠
政治关联的企业通过政治关系给企业带来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等优惠,降低企业的实际税率。Adhikari(2006)则考察了马来西亚政治关联企业的实际税率,发现政治关联企业的实际税率较非政治关联的企业低。Faccio(2006)的跨国家研究也证实,具有政治联系的公司在贷款融资、税率等方面都享有好处。
(三)政治关联与财务困境企业的政府救助
Faccio等(2006)对1997-2002年间35个国家450家公司政治关联与政府援助行为进行分析表明,当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11.3%的政治关联公司获得政府救助,而只有4.4%的非关联公司获得政府援助。
我国学者潘越等(2009)以沪深两市的ST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了企业的政治关联对财务困境公司获取政府补助的影响,其结果显示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对企业在处于财务困境时获取政府补助有显著影响,但对国有企业作用不显著。
(四)其他方面
除上述研究领域外,现有的有关政治关联的研究还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制度保护,已有研究表明,政治关联可以保护企业的产权免受政府损害(Chen,2005)。政治关联与政府采购合同的分配,如Agrawal等(2001)对来自美国264家制造业公司的证据表明,当公司产品销售给政府的比例越高,则该公司具有政治背景的外部董事人数越多,因而政治关联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构成,也从反面论证了政治关联会影响政府资源的分配。
政治关联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国内外关于政治关联与企业价值的研究主要采用事件研究法,用某一影响政治人物政治前途的事件来考察政治关联公司的市场价值变化,即政治官员的政治前景对公司股票收益的影响。例如,公司所支持的候选人在选举中获胜,与公司存在关联的政治官员的离职、下台、身体健康恶化、突然死亡等事件;另一种方法即建立计量模型,在较长时期内考察政治关联对公司市值和财务业绩的影响。其研究得出的主要观点有以下三种:政府扮演“扶持之手”角色(Shleifer,1998),即公司通过政治关联所获得的收益大于为建立政治关联所付出的成本,因而政治关联能增加公司价值;政府扮演“掠夺之手”角色,政府官员通过寻租或腐败行为直接或间接剥削公司财富,并且基于其他社会目标政府官员可能从公司转移财富到其他社会成员,导致政治关联给公司所带来的损失超过收益,因而政治关联会损害公司价值;政府扮演“看不见的手”角色,即资源配置主要由市场机制调节,政治关联不影响公司价值。
(一)政治关联对公司价值具有正面影响
大部分研究者都认为公司政治关联能给公司带来价值提升,在法律制度不健全及腐败严重的国家中则更是如此,且当公司高管或大股东进入政界时,公司股票显著为正超常收益;当与公司存在政治关联的政治人物突然死亡时,该公司股价则显著下降。Roberts提供的微观具体证据表明政治关系的价值,他考察了参议员亨利•杰克逊意外死亡之后相关企业的股价变化,发现与亨利有关的企业股价显著下降;与此同时,与接替他担任参议员的继任者有关联的公司股价则上升。Fisman(2001)研究印度尼西亚与当时总统苏哈托家族存在密切联系的上市公司发现,当市场上出现关于其身体健康恶化的消息时,关联程度高公司的股票价值比关联程度低的公司损失更多(-0.59%),并且关联公司股票价值的损失程度随着病情的恶化而逐步增加。Claessens等(2008)则利用巴西选举中的政治捐赠数据得出公司的政治捐赠显著影响到公司股票的市场表现,两者呈现出正相关关系。
我国学者同样经研究发现政治关联能提升公司价值,如吴文锋等(2008)研究发现,在区分不同政府背景后,高管的地方政府背景对企业价值的正面影响要显著大于中央政府背景,而考虑不同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后,高管的地方政府任职背景在政府干预比较厉害的地区能增加企业价值。政府干预越强烈,这种正面影响也越强烈。此外罗党论等(2008)发现我国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对企业价值都有显著的正面影响,有政治关系的民营企业价值更高,投资者长期持有该企业股票得到的收益也更高,政治关系越强的企业价值也越高,企业通过建立政治关系最终取得了相应的收益。
(二)政治关联对公司价值具有负面影响
由于管理者和股东的委托问题,管理者可能出于私利建立的政治关联损害公司的价值,而政府也可通过控股权利或行政权力向政治关联高管施加影响。Bertrand et al.(2007)分析了法国上市公司有政治关联的CEO是否为了帮助在任政治家参加下次竞选而改变招聘和解雇政策。研究发现,关联公司的就业比例越高、建造新工厂的比例越高、拆除工厂的比例越低,并且在政治不稳定的地区,关联公司会创造越多的就业机会。进一步研究表明,由于员工工资总额的上升,导致随着竞选城市就业比例的提高,关联公司的资产回报率下降,说明政治关联给公司带来巨大成本。Fan et al.(2007)对中国790家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显示,CEO有政治关联的公司上市3年后的股票收益比非关联公司低18%,同时在盈余增长、销售收入、IPO首日收益率等方面都差于非关联公司,并且关联公司更有可能任命其他行政机构人员而非职业人员作为董事会成员,因而政治关联损害了公司价值。Shleifer和Vishny(1994)构建了一个行政官员与企业管理者之间博弈的模型,指出政治关系也可以扮演“掠夺之手”这一角色。例如,在选举年份,公司会雇用更多的员工,增加更多工作岗位,以帮助现任官员在选择中再次获胜(Bertrand,Kramarz,Schoar and Thesmar,2006)。
(三)政治关联与公司价值无关
研究中发现政治关系与公司价值无关的文献较少,Fisman等(2007)研究当影响美国副总统切尼的政治前途信息与其存在政治关联的公司的股价变动,并没有发现公司与切尼之间的政治关联能给公司带来价值增加。作者将其解释为美国的完善制度,能避免公司通过与政府建立联系来进行寻租行为。
结论及启示
在金融发展较落后、法制水平较低和产权保护不强的制度条件下,政治关联可以作为一种替代性的非正式机制,缓解落后的制度对公司发展的制约,为公司财务行为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支持,促进公司的发展,但它会扭曲资源配置,有损社会公平。所以,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加强法律和政府对公司产权的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尽管有关政治关联领域的研究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是以下问题还有待深入研究:第一,在政治关联的度量方面,除我国学者王庆文、吴世农(2008)通过构建政治影响力指数从程度上对政治关联进行了量化外,其他已有度量政治关联的方法均难以准确量化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政治关联程度、影响力的大小或政治关系的强弱。因而,未来的研究可从“有无政治关联”的定性分析转向“政治关联强弱”的定量分析,寻求度量“政治关联”的更准确方法。第二,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已有的研究证明我国上市公司在融资方面更偏好股权融资,这是否与政治关联相关,这方面还缺乏研究。总之企业政治关联究竟如何对企业的各个层面产生影响,我国的研究才刚刚开始,在各方面还有待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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