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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风险及风险管理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9 15:05:2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保险公司的风险及风险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保险公司的风险及风险管理

篇1

中图分类号:F27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12-0059-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12.13

近几年,为鼓励中小企业发展,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担保体系建设,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然而,随着担保行业的快速扩张,竞争日益加剧,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出现违规经营现象,潜藏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对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以及区域金融稳定也造成了不良影响。本文基于商业银行风险导向审计的视角,从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入手,探讨如何审计与商业银行有合作关系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行为和担保能力,并提出管理建议。

一、融资性担保行业概况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截至2011年末,全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共有法人机构8402家,同比增长39.3%。在保余额19120亿元,同比增长39.1%。净资产总额7858亿元,同比增长63.8%。担保贷款余额12747亿元,同比增长39.8%。其中,中小企业担保贷款余额占比达77.3%。与其合作的银行业金融分支机构总计15997家,同比增长32.6%。

上述数据表明,融资性担保行业的自身实力确实有所提高,在支持中小企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行业的过快发展,加剧了担保市场过度竞争,监管政策的日趋严厉也提高了担保行业的准入门槛。在这种“微利+高门槛”的双重压力背景下,部分实力较弱的担保公司为了达到监管要求,追逐高额利润,不惜偏离主业、违规经营,如虚假增资、抽逃资本,甚至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利用关联企业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用于高息放贷和高风险投资,导致资金链断裂形成较大风险损失。随着担保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力度的加大,担保公司的违规经营将直接危及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应引起银行内部审计人员的重点关注,并采取有效措施揭示问题,规避风险。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点及审计方法

(一)注册资本金不实,风险代偿能力不强

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规模直接关系到其风险代偿能力以及所能开展的业务范围。2010年3月,七部委联合颁发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主体属性、市场准入、业务资格、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和监管等方面均做出了规定, 其中就明确提出了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要求。同年,各省金融办公室、工商局、银行监管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各省的细化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强调了担保公司资本金与其业务开展范围的匹配关系,有的省份还明确要求不符合新办法规定的担保机构于2011年3月31日前整改到位,否则将不予颁发经营许可证。因此,部分实力较弱的担保公司要在短短半年时间达到以上要求,就存在虚增注册资本的嫌疑,应重点关注担保机构2010年及2011年一季度的增资。同时,《办法》明确指出,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为实缴货币资金。因此,担保公司虚假增资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抽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金来源不实。

针对以上风险点,应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核查资金流向,看用于验资的资金是否来源于银行贷款或相关借款,并于验资后回流相关借款人或增资股东。二是分析企业财务报表。有些担保公司股东较多,增资时间长、增资金额零散,在此情况下通过资金流分析往往难以奏效,需要针对财务报表的相关科目,结合验资时点前后验资户资金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其一,重点审查“其他应收款”或“预付货款”等科目,看其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现象,并要求担保公司出具银行询证函以证实相关科目余额的真实性。其二,看“存出保证金”科目金额是否与担保公司担保金额相匹配,如果该科目金额比担保金额乘以10%后的金额还多出很多,则需要担保企业提供该科目的明细及银行询证函,证明其账户余额的真实性。对于担保金额的确认,可结合人民银行征信报告的数据,以及通过财务报表中的“担保赔偿准备金”科目的提取额倒推得到担保余额(根据《办法》规定,担保公司应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以确保担保金额的准确性。

(二)保证金管理不到位,风险缓释措施不力

按规定提取保证金是缓释信贷资金风险的重要措施之一。保证金的管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担保企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这属于银行管理的内容,对应于担保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存出保证金科目”。另一方面是办理担保贷款企业存入担保公司的反担保资金,属于担保公司管理的内容,对应于担保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存入保证金科目”。

就担保企业存入银行的保证金而言,根据各商业银行内部担保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担保机构原则上应有一定数额的担保基金或担保保证金存在农业银行并专户管理,担保基金或保证金金额一般不低于法人融资担保余额的10%。因此,应重点核查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可通过商业银行内部的账户系统,直接查看担保公司在该行的各类存款状况。重点核查保证金户的存款状况,核查担保公司是否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是否存在以定期或活期存款替代保证金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于一些业务范围为全省的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往往分散于发放担保贷款的各分支机构,要重点核查保证金是否由专门部门进行牵头管理,保证金账户金额是否足值,是否存在担保公司的准入和贷后管理前后脱节的情况。二是对于担保公司整体保证金的存放情况,可请同业协助调查或结合财务报表“存出保证金科目”及担保企业的担保金额,测算其比例是否达到10%的标准。

就贷款企业存入担保公司的反担保资金而言,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担保公司将被担保企业交纳的保证金纳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而未在“存入保证金科目”中反映;二是将被担保企业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担保公司在银行的“存出保证金”科目;三是为了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担保公司向被担保企业收取保证金的随意性较大,存在少收、不收的现象;四是从被担保企业的贷款资金中抽取一定比例金额,作为担保公司在银行的保证金,这不但加重了被担保企业的财务负担,同时也弱化了担保公司的风险承担能力[1]。具体核查方法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核查担保企业“存入保证金科目”金额大小,看其与担保金额是否匹配。二是核查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资金流向,看其贷款发放后,贷款金额是否存在按一定比例(如10%),回流到担保公司账户。

(三)未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风险补偿能力弱化

担保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健全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是担保公司应对赔付风险、保障企业持续经营的基础。担保公司的损失风险补偿机制主要包括政府补偿、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主要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担保赔偿准备金,《办法》明确规定了提取方法。同时,《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对担保公司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及转为当期收入也进行相关规定。部分担保公司错误理解了以上规定,直接将风险准备金的应提取金额作为风险准备金的当期余额,少提风险准备金,隐藏较大经营风险[2]。针对以上风险点,在实际审计核查过程中,根据财务报表,直接按《办法》规定进行测算,看其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四)超比例担保,集中度风险较高

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行业、地区、客户集中度越大,越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和企业经营周期的影响,严重的情况下甚至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不但有助于规避担保公司的单户及关联企业贷款的集中度风险,而且还能有效控制担保公司股东之间的关联担保规模。因此,在具体查证过程中,除核查单户及其关联方是否超额担保外,还应重点核查担保公司为其股东的担保金额是否超比例。同时,《办法》还规定了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范围和额度,应核查担保公司“短期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看其是否满足相关投资范围,以及投资总额不高于净资产的20%的要求。另外,还应关注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品种和期限,虽然《办法》并未禁止担保公司办理1年期以上的项目贷款或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业务,但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的准入一般都要进行年度复核。因此,固定资产或项目贷款的贷款期限与担保公司资格准入年度复核制之间就存在矛盾,一旦担保公司担保能力出现问题,年度准入复核达不到要求,将对银行贷款资金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应该控制担保公司担保的中长期贷款以及固定资产和项目贷款占比。同时,某些具有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为扶持某一产业发展,其担保的贷款企业主要集中于某一行业,如林业、牧业等,其股东也主要来源与这一领域的企业,这本身就是一种较大的集中度风险,商业银行应审慎核定该类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

(五)违规经营,参与民间融资或从事违规放贷业务

担保公司违规经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资金的来源不合规,具体表现是注资不实,通过民间借贷、短期融资等手段筹集资金。另一方面是资金的使用不合规,具体表现是违规发放贷款或进行高风险领域的投资,偏离担保主业。如某些担保公司向部分企业发放“过桥贷款”或直接将资金借给股东或其他企业使用,以上这些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金融秩序,同时也削弱了担保企业的风险代偿能力,影响了银行信贷资金安全[3]。针对以上风险点,应重点核查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重点关注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规模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匹配程度,看是否存在违规非法集资行为。一般来说,担保公司的流动资产主要来源于注册资本金,如果流动资产数额巨大,且在较大程度上来源于流动负债的话,这时就要引起关注,需要查看会计附注的应收及应付等相关科目,并调阅该担保公司在银行的资金账户往来明细,看其是否存在与企业及个人较大金额、较频繁的资金往来情况,对于往来较为固定的企业及个人账户,还应继续追查资金来源(有可能为过渡账户或用于非法集资的资金归集账户)。对于个人账户,还需留意其是否为担保企业法人及高管人员或是银行员工的账户,以此核查担保机构高管及银行员工有无参与非法集资行为。二是要对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进行审计,重点关注与担保公司相关的“还旧借新”贷款的资金走向,审查还款资金来源和贷款资金去向,看担保公司是否存在向企业发放“过桥贷款”的行为,以此掩盖贷款企业经营风险,从中牟利。

三、源自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险及其防范

融资性担保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隐藏较大的风险。一是信用风险。担保公司抽逃、虚增注册资本,减少了自有资金,变相增加其担保放大倍数,降低了担保贷款的安全系数;向贷款企业发放“过桥贷款”,掩盖了贷款风险。二是法律风险。担保公司违规经营,参与民间借贷等行为严重违反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面临监管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吊销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将对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安全及风险追偿造成不利影响。三是声誉风险。部分担保公司担保贷款被少数股东及高管人员操纵,有可能出现牵涉面广、额度巨大的冒名贷款和多人承贷一人使用问题,使担保公司沦为少数人从银行骗贷的融资工具,一旦资金链断裂,贷款集中形成不良,可能出现系统性风险。最终不仅会给商业银行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而且当商业银行向众多名义上的借款人采取强制手段追索债务时,可能引发群体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和商业银行的声誉。四是道德风险。商业银行员工参与担保公司及贷款企业的资金往来,极易诱发道德风险,形成内外勾结骗贷案件。商业银行可采取如下措施,来有效防范上述风险。

(一)严格资格准入,优选合作对象

建议商业银行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行内相关担保管理制度。同时,要认真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清理准入工作。认真调查、审查,从严把关,对违规经营的担保公司要求其限时整改,否则减少其担保额度,提前收回贷款,直至终止业务合作。优先选择成立时间较长、规模较大、资质和信用良好、管理健全的担保公司作为合作对象,并审慎核定担保额度。

(二)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动态管理

一是按照担保公司业务开展的区域范围,严格落实管理层级及职责。对经营范围为跨区域的担保公司应明确牵头管理机构,认真进行贷后管理,逐 户建立日常管理台帐,及时掌握担保公司的资本金、对外担保、单户贷款担保金额、保证金状况、担保贷款风险(下转第64页)

(上接第61页)形态、风险代偿等情况,严格按制度对关键指标进行监管,及时预警风险。二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与金融监管、政府金融办公室以及担保公司的日常联系,动态掌握担保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加快信息传递,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同时,督促担保公司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严格计提风险准备金。三是建立完善的担保机构评价制度。对担保机构实行动态名单制管理,若出现不利于商业银行贷款安全的因素可提前收回贷款,并终止担保合作。四是严格保证金账户管理。严格执行保证金制度,对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要逐一落实保证金,按规定比例在保证金专户足额缴存。五是按规定严格控制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金额比例降低集中度风险。六是在与担保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要合理分摊风险,对担保公司分摊额度之外的剩余风险部分要求借款人追加抵押或其他担保措施。

(三)全面调查摸底,理顺债务关系

对于部分担保公司担保贷款资金流向异常,多次转贷、以贷收贷后,可能导致债权债务关系严重紊乱等情况,商业银行应对这类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逐户上门调查对账,摸清借款人真实借贷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对冒名贷款、多人承贷一人使用、甲贷乙用的,与资金实际使用人重新落实债务。

(四)加大处罚力度,严防道德风险

对参与担保公司及担保贷款企业资金往来的商业银行员工,要进行认真排查,对充当资金掮客、直接或间接参与民间融资、掩盖担保企业经营风险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起到警示作用,严防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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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部风险:政策风险与市场风险

国家政策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情况、整体环境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如进行货币政策、金融政策的调整,这些政策的调整都会对担保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我国去年针对担保公司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外部监管体系、健全再担保制度,完善风险分散机制等,为担保公司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稳定性,但不可否认的是,整体经济环境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如2008年席卷全球的次贷经济危机,给许多中小型担保公司造成毁灭性的损害,甚至导致了一大批中小型担保公司的破产,至今许多担保公司仍处于公司恢复过程中。

(二)内部风险:公司管理风险及信用风险

我国担保行业的发展时间不长,许多担保公司在公司的管理结构上尚未形成现代化企业的管理结构,存在着管理不当的现象。如有部分小型的担保公司在进行担保决策时,没有通过股东大会进行,而是仅由个别股东单独进行决策,影响了公司的生产与运营。另一方面来看,担保公司中的专业人员数量不多,导致了担保业务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缺乏相关的专业性,业务熟悉程度也不够,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担保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指的是被担保公司出现了违约行为所造成的风险。被担保公司一旦出现了违约行为,许多担保公司缺乏相应的风险防控能力,容易出现无法进行相关债务偿还的情况,影响了担保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此同时,由于担保公司需要进行大额的债务的偿还,难以再承担较大数额的担保,其社会信用程度也会相对降低,造成客户流失的现象发生。

二、加强担保公司风险管控能力的措施

(一)积极应对之政策跟进

对于担保公司所面临的外部风险,无法通过公司自身的改进来进行风险的管控,因此,担保公司应当积极应对,紧密跟进相关的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我国法律法规的变动、金融政策的变化都对担保公司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担保公司应当深入领会政策精神,消化政策内涵,结合当前的政策对公司所面临的外部风险进行风险等级的评定。

(二)体系建设之风险防范体系

风险的防范体系可以由立项前风险的测评、项目反担保、立项后风险的预警和后续监督和代偿控制四个方面的内容组成。

1.立项前的风险测评。风险测评主要包括尽职调查和征信调查两个部分。融资担保公司可以通过尽职调查和征信调查对委托人的风险程度进行调查,并且实行打分机制。从0~100分设定分数段来划分不同风险程度。如果打分越高则说明该项目风险程度比较低,项目施行的可能性越高;反之,打分越低,此项目的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就会越高;若低于六十分,则该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反担保。项目立项后,立即执行项目反担保程序,对于委托方的抵押资产进行权属检查和未来可变现能力的评估。以预防和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信用风险和代偿危机。

3.风险的预警和后续监督。项目立项后,风险的预警和后续监督工作主要是在项目立项后到结项前这一段时间内,对委托方的实时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观测,并依据项目风险值设立预警机制,一旦发生突发的临时的状况或者对未来预期的剧烈下降,达到风险警戒线,则会触发预警。

4.风险代偿的控制。对于代偿控制是在项目委托方出现经济困难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违约行为,如果已经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该情况,需要考虑的就是如何能够将本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做到积极追偿损失金额和处置反担保抵押资产,度过企业危机。

(三)战略制定之风险管理战略

为了进一步加强担保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需要制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战略有利于担保公司对外部风险造成的影响进行及时的应对,也有利于对公司内部风险进行防控,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

风险管理战略的制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其一,风险管理战略的制定需要对公司相关的信息进行了解,包括资金流动情况、公司的担保责任余额、公司风险准备金数额、公司代偿损失率等内容,在了解这些信息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当前的管理结构,实现公司的管理与经济收益的平衡。

其二,对公司管理结构进行明晰,明确的公司管理结构是确保风险管理得到有效执行的保障。因此,必须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结构,使得担保公司在进行决策时,经过了合法、合理的结构审批,防止出现盲目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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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担保公司全面风险体系构成

担保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由四大系统和两大支持组成。四大系统即战略系统、运行系统、管理系统、目标系统。两大支持体系风险文化和信息系统支持。

四大系统:战略系统是总控系统,属于体系框架的核心层面;运行系统是操作系统,属于体系框架的基础层面;管理系统是中枢系统,服务于其他系统,属于体系框架的程序层面;目标系统是识别系统,属于体系框架的目标层面。在战略系统的总体控制下,管理系统、运行系统、目标系统发挥各自功能和作用,同时又促进战略系统的完善和发展。它们是整个体系框架的主体部分。

两大支持体系:风险文化属于体系框架的意识保障层面,信息系统属于体系框架的技术保障层面,这两者对体系框架的主体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大系统和两大支持相互衔接、相互作用、相互配合,构建A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机整体,而持续的监督、评价和改进机制,使整个体系不断优化完善,保证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3 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四大管理系统

3.1 战略系统——纲领与规划 战略系统的主要职能是:A担保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原则、理念;制定业务风险偏好、承受度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培育公司风险文化;识别面临的重大风险与特定事件,并制定管理原则。

战略系统是通过公司的业务组合管理、年度经营计划及绩效评估、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将风险管理理念和要求贯彻传达到公司各机构、各层级和各项工作之中,对公司经营和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起着方向性、决定性的重要作用。

A担保公司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是以成为全国知名的文化产业信用担保公司发展愿景;以稳健经营、开拓创新、严控风险的经营理念,恪守为文化产业服务的宗旨,竭诚为区域内影视、演出、文化旅游、文化商贸等各类文化产业及相关类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公司顺应政府导向,围绕产业发展,进行企业化操作,达到商业化目标;助力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西部地址文化产业发展助推器,中小企业信用增级服务集成商;以信用担保为主业,做大做强,达到业务量该省第一、全国百强,营运管理水平全国一流的知名担保机构。

3.2 运行系统——决策与操作 运行系统是A担保公司经营管理与业务活动日常运作的操作平台,是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前端,是不同业务线、不同工作单元在操作与决策中风险管理理念与政策的贯彻执行,因此,运行系统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框架的工作基础。

A担保公司健全风险控制系统的组织机构包括决策机构和职能机构。其中,决策机构包括业务评审委员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能机构为风险管理部。各部门职责为:①A担保公司业务评审委员会是对公司业务进行综合评审的权力机构,决定是否对该笔业务进行担保。业务评审委员会通过业务评审会议或汇签实现其决策职能。②A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对公司业务风险进行管理、决策的权力机构。风险分类、重大风险事件、风险预警、风险处理等事项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并监督执行。③A担保公司风险管理部是风险日常执行的职能部门,负有风险评价、风险分类、风险预警、风险处理等执行职能,执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组织召开风险会议。

3.3 管理系统——要素与内控 管理系统按照风险管理的要素和程序搭建,在内部风险管理政策的制定、风险管理防线的设置、风险管理标准与风险管理措施的选取等。

管理系统是A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管理中枢,以公司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为指导,通过人、组织、文化、沟通、报告等机制,按照风险管理要素和确定的风险管理流程进行有效风险管理。同时发挥着内部控制功能,以涉及的要素和流程进行监督、评价,促使整个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起到在动态环境中统筹兼顾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的作用。

A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主线是风险控制管理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生命线,担保机构在未来的战略调整、市场竞争中生存并健康发展,致胜的法宝或利器就是不断提高风控管理能力。A担保公司管理理念是以人性化管理理论为基础,应用科学管理的手段。对员工以正向激励为主,以各项规章制度作为行为约束,确保公司的各项业务指标的完成,并使员工从精神、物质层面上都得到充分的满足。

A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审批流程依据分级审批授权,按照以下三级审批。分别为:

①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担保业务和支付款保函业务审批:a受理:业务部门完成业务评价后,将整理的整套资料包括审批表、会签表交风险经理,风险经理撰写《担保风险报告》,并对业务进行合规合法性审查,出具《合规合法性审查报告》。b业务推荐:完成合规性审查后,进行业务推荐。由业务部门负责人、风险部门负责人、总经理会签,推荐审批。c外部专家审批:业务推荐会签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安排外部专家进行业务审批。d风险管理委员会业务审批:外审完成后,综合管理部组织风险委员会业务审批会议,对业务进行公开讨论和表决。e会议纪要:综合管理部根据会议讨论和表决情况,以会议纪要形式对业务审批进行批复。f董事长备案:将会议纪要抄报公司董事长阅知,进行审批备案。g对审批通过的业务向外出具《担保意向书》。

②5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担保业务审批:500万元-3000万元担保业务审批,在完成500万元以内审批1-5流程后,将业务评价报告及有关审批资料,及《提请董事长审批》一并报董事长,由董事长进行最终审批。对董事长审批通过的业务向外出具《担保意向书》。

③3000万元以上担保业务审批 3000万元以上业务在完成500万元以内审批1-5流程后,直接将业务资料和审批资料送董事会成员,以《董事会决议》形式进行审批。对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业务向外出具《担保意向书》。

3.4 目标系统——评价与检验 目标系统包括对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和特定事件的管理。通过评价公司对重大风险和特定事件的管理效果与质量,检验战略系统、运行系统和管理系统的有效性,及时做出内部风险政策等调整建议,确保公司经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针对特定事件和特定行业的管理,A担保公司为充分发挥区域的融资平台优势和政策扶持优势,争取到由政府制定的《文化类入区企业贷款担保扶持管理试行办法》优惠政策。这将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文化产业企业融资难的尴尬局面,尤其表现在担保及反担保措施的实施上,具体内容包括:由A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提供担保,并由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中心进行反担保。

4 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两大支持系统

4.1 两大支持之一:风险文化 风险文化包括四个层面:即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是培育和引领着全员的风险意识,明确风险责任和职业操守,对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了意识形态方面的有力支持。

全员高度风险意识是A担保公司风险文化的核心。风险文化是全面风险在公司企业文化层面的集中体现,风险文化是公司经营策略、战略发展思路、风险偏好、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策略及风险管理行为等要素的融合,蕴含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制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渗透于全体员工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之中。

4.2 两大支持之二:信息系统——报告与反馈 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风险管理进行总体控制,是A担保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体系建设与运行的技术支持和基本保障。同时,公司在机构经营和业务运行中进行信息处理和报告渠道,实现信息报送与反馈,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和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狄娜.2009年度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报告.中国担保,2010年(4):48-52.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七部委公布的2010年第3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49-52.

[3]章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蒹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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