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5:36:4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农业产业化的思考,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带动者、市场开拓者和营运中心,内联千家万户,外接国内外市场,具有开拓市场、深化加工、提供全程服务的综合功能。互助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河湟谷地农业区,是青海省的农业大县,发展农业产业化是互助农业从传统农业走向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互助农业经济的必由之路。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互助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能力明显提高,从而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民增收。截至2011年6月底,互助县拥有地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4家,其中省级1家,地级13家。14家企业总资产达到7.56亿元,从业人数达到3514人,2010年上缴税金2.43亿元。在县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中,也相应得到了政府、银行等部门不同程度的扶持。在政策扶持上,除青稞酒有限公司、西海油脂加工有限公司、绿革公司、生产资料公司、互丰公司和介实公司外,其它重点龙头企业都享受了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在财政扶持方面,2010年互助县重点龙头企业共获得财政扶持资金668万元。在信贷支持上,截至2011年6月底,重点龙头企业共获得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银行贷款1.49亿元。
经过几年的经营,互助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规模不大、数量少、带动能力弱、发展不平衡、运行机制不畅、缺乏管理人才等问题,尤其是金融支持的力度不足是制约互助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截至2011年6月末,互助县各项贷款余额为12.41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72.4%,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仅占农业贷款的16.56%左右。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也限制了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法律的障碍。
一是龙头企业以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经营权不允许抵押。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只限制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协商方式取得的“四荒”,而龙头企业通过发包方与集体组织成员签订合同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允许设定抵押权。目前不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的土地均是以租赁方式取得,不具有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只享有约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法律上没有明确该土地经营权可以设定抵押权。由于土地经营权缺乏法律支持,当贷款出现风险时,抵押物就难以变现,因此,不能以此作为抵押取得贷款。二是龙头企业租赁农地征用补偿尚未明确。按照现行国家征用农地补偿有关法规,土地补偿款主要是针对依法取得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或村集体,对于龙头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的农地经营权,其补偿标准并未明确,因此一旦出现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农地等不确定事件发生,不仅影响龙头企业的正常经营,也会给银行信贷资金带来风险。
(二)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
一方面是龙头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和操作不规范,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出入较大,有的企业甚至只有流水账。或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公司收支与个人收支不分,使银行信贷人员的贷款“三查”制度很难落实,直接影响了龙头企业在信贷市场的准入。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在承担支持农业发展重任的“三驾马车”中,农业银行前些年对发展战略进行了调整,大量收缩了县域和农村地区的网点,上收了业务权限,对农村经济的支持作用日渐减弱。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专注于粮棉油等农副产品收购,虽说从近一两年看贷款面有所松动,但功能发挥不充分,其服务于农业产业化的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支农积极性高,但其资金来源渠道较窄,资金规模有限,无法满足龙头企业日益高涨的大额贷款需求。由于经营管理体制的障碍,造成金融机构运作机制僵化,特别是对于涉农贷款的风险控制非常谨慎。一是信贷门槛较高。过于追求足额抵押担保等“硬指标”,忽视龙头企业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等“软指标”。二是信贷决策链过长。
层层审批、手续繁杂、时间过长,大大降低了服务效率。三是信贷激励机制缺失。
责任追究对于管理激励,缺乏免责条款,对信贷员实行贷款终身责任制,因此影响其对农业放贷的积极性。
(三)经济环境的障碍。
一是信用环境的障碍。相对于城市工商业而言,农村地区是信用严重缺失,部分农户、涉农企业缺乏诚信意识,逃废贷款债务的现象仍然存在,涉农信贷业务的不良率大大高于平均水平。二是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障碍。农业具有天生的弱质性,属于风险比较高的产业,除受到龙头企业自身经营风险的影响外,还要受到变幻莫测的气候变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如果没有必要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的配合,基于风险和收益的比较,金融机构普遍不愿介入涉农产业。三是中介环境的障碍。目前尚无统一专业的农地经营权流转和租赁市场,农地经营权要成为商业信贷的抵押物,需要有农地确权、登记、颁证机构,需要专业的机构评估和依法履行抵押登记手续。
(四)农业龙头企业内在的弱质性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投入。
农业龙头企业融资的内在弱质性主要表现在一些农业龙头企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强,农业产业化的科技水平不高;内部信用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原始积累历程短,自有资金匮乏,自有流动资金先天不足;经营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内部治理结构常常不规范、企业产权不清,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企业的资信等级低,没有在银行形成长期信用基础,信用地位不稳固,获取担保贷款能力差。金融部门在充分考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下,必然对产业初始阶段龙头企业谨小慎微,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信贷投入。
(五)农业保险缺位,加剧了农业金融供给紧张状况。
农业保险是稳定农业生产、保障经营者利益的有力手段,它提高了农业经营者的收益保障程度,有利于改善农业和经营主体的经济地位,便于其获得贷款,引导农业金融资本的流入,促进农业生产扩大规模、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和降低资金融通成本。由于保险行业未能有效的切入农业产业化的建设,间接影响到了金融机构对产业化的资金支持,加大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融资的难度。
(六)缺乏行之有效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使企业能够更加有效地获得金融支持,强化企业的间接融资系统。从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支持的现状来看,目前缺乏行之有效的针对龙头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相对工业企业而言,目前农业企业大多为中小型企业,处于创业成长期。由于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健全和银行对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要求的不断提高,对于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来说,获得贷款的门槛较高,而已有的政策性贷款在实践中很难得到落实,直接制约了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制度创新,破除农地经营权抵押瓶颈。
建议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经营权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一是扩大可用于抵押的土地经营权的范围。使通过转包、租赁、互换、入股等形式获取的土地经营权可用于贷款抵押。
二是将土地经营权上附着的龙头企业投资形成的农业基础设施纳入信贷抵押物的范围。三是明确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中涉及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规定,从法律上保护龙头企业的投资权益。
(二)推进机制创新,建立农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通过提高农业产业化投资收入的稳定性,使农业产业化信贷成为金融机构眼中风险可控、商业上可持续的业务领域。一是要建立健全农产品保护价收购制度,尽量减少市场供需波动和价格波动对农业经营风险的影响。二是建立农业信贷风险的补偿机制。在综合测算涉农贷款损失率情况的基础上,对农业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或税收减免。三是通过区域市场准入统筹的手段来补偿农业保险承保损失,吸引有实力的保险机构开发农业保险产品。
提要:发展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途径。深入分析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解决之道,对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繁荣农村经济,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从剖析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通过对我县在发展农业产业化中的大胆尝试面临的问题等方面的深度分析,总结其在创新土地流转模式、转移农村劳动力、破解投资融资难题等方面的成功经验,进而提出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理念、思路及对策。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
对策建议
一、发展农业产业化造福水城人民
农业产业化给人民带来巨大效益,经济的发展给全县各方面的进步提供了坚实的后盾。曾经落后的乡村如今已经踏上了繁荣的开阔之路。回首过去,审视现在,展望未来,水城县的前途充满光明。现代农业的建设农村经济繁荣,农村生产力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农民收入得到提高,农民的消费结构得到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步入了新的新层次。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在形成,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逐步适应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人居环境得到优化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道路、饮水、垃圾、污水、粪便处理等五个方面的建设,以及实施新能源利用、信息化、农村防灾体系建设等惠农工程。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村民自治机制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农民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不断增强,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当家作主,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活动的目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产业化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成功的经验是,依托本地资源,开发特色产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寻找一条适合本县发展的道路。产业结构要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争取低投入高产出。要提高村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所以要培养专业人才。只有懂科学会技术,才能真正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方针,才能走上新农村道路。总体看来,经济文化发展都在沿着正确的轨道在慢慢寻找为人民谋求幸福之路,由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深入,经济急速上升,农民的生活也丰富多彩,越来越多的涉及到了精神层次的追求,逐步发展步入小康。
二、发展农业产业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
我国农村实行以来,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现行农村经营体制与农村经济发展之间凸显五大矛盾。一是分散的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二是农户经营规模狭小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矛盾;三是农业比较效益低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矛盾;四是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就业门路狭小之间的矛盾;五是农业部门分割与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的矛盾。由此,如何积极改革农村经营体制,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成为农村综合改革中最为迫切和主要的问题。农业产业化,作为水城等地区在农村综合改革实践中的大胆探索和创造,于二十世纪90年代开始萌芽和逐步发展。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主导产业、产品为重点,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农工商、农科教一体化经营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的现代化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实质上是指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这种经营模式从整体上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以利益为联结纽带,发挥资源产业优势,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改造传统的自给半自给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重大变革,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化的基本思路是:确定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实行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组织形式。它的基本类型主要有:市场连接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农科教结合型、专业协会带动型。八是企业化。即生产经营管理企业化。不仅农业产业的龙头企业应是规范的企业化运作,而且其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为了适应龙头企业的工商业运行的计划性、规范性和标准化的要求,应由传统农业向规模化的设施农业、工厂化农业发展,要求加强企业化经营与管理。农业产业化是中国农业发展史上一次重大的革命,关键是发展龙头企业。
(一)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区域布局结构趋同、农产品品种结构失衡、标准化生产水平低是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关键因素。必然高投入,低产出,经济效益低。
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动,农业资源配置逐步向优势产区和重点产业聚集,农业生产质量显著提高,农业核心竞争力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发展农业产业化是积极转移农村劳动力资源的重要途径。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随着农业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富余数量会进一步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快速增长不仅严重影响农民增收,而且还会形成新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开发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已经成为农村改革道路上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生产向产前和产向后延伸,整合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销售等诸多环节,可就地直接转移大量农村劳动力。同时,农业产业化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可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从传统农业生产中转移出来,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从而转移农民,减少农民,增加农民收入。
(三)发展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发展现代农业的实质就是用先进技术发展农业、用现代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管理农业、用科学理念指导农业,全面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既能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潜力,又能充分借用外部的资源,扩大农业的总体规模,突破产业、区域和所有制的界限,改变农业单纯从事原料生产的弱势地位,提高农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综合效益。农业经济形态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转变,农民生产模式由单家独户经营向有组织的合作经营和依托龙头闯市场转变,农业发展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
(四)发展农业产业化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其重点在农村,关键在农业。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必然要求破除就农业抓农业、就农村抓农村的思维定势,用工业化的思路、理念、机制和办法,不断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使农村的土地、劳动力、农产品等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使城市的技术、资本、人才优势转化为农村的现实生产力,带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农民市民化。农业产业化正是有效整合城乡生产要素,促进城市资源下乡,农业经营进城的重要纽带。其产业链条涵盖三次产业,可通过发展第一产业,拉动第二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实现三次产业互动发展,从而为逐步缩小城乡差别,改善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开拓一条有效路径。
三、当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一)土地流转问题
农业产业化要求通过一定的利益连接机制,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的最大化。土地流转就是推动土地适度集中,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条件。但是,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仍然然存在四大制约因素。
1、土地流转制度不健全。尽管现行法律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对于转让的范围、形式、程序、价格、管理等等,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尤其对于如何在土地流转中保护农民的利益缺乏明确、有效措施。
2、农地的保障功能仍较明显。一方面,人口压力的长期性及城市化的滞后性,使得农村土地实际上承担着农村的社会保障功能,难以按照市场经济规则流动。另一方面,离土进城的农民绝大多数从事临时雇佣工作,被排除在城市社会保障之外,仍将土地作为最后保障,加之几千年来农耕文化的深刻影响,部分农民恋土情结较深,即使无力耕种也不愿转让。大量农民滞留在农村,形成土地流转的重要制约因素。
3、市场中介组织匮乏。一方面,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匮乏,土地流转的自发性、随意性、盲目性大;另一方面,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经营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时有发生,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速度、规模和效益,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4、土地交易成本过高。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时明显具备专用性投资: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规模生产时,必须要进行相关的前期投资,如进行土地整治、水利配套等;不确定性:农户土地权益在现行土地制度下具有不确定性;交易频率高:分散经营的农户为进行土地流转,必须进行一对多或是多对多的谈判,交易频率高。因此,交易成本较高,导致农户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受到抑制,从而制约了农业产业化深入发展。
(二)体制机制问题
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但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农业管理服务体制却依然存在,制约农业产业化深入发展。
1、小规模分散生产制约规模效益。现行按人口与土地级差平均分配地块,“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土地。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采取多种经营以分散风险,家庭经营兼业化、多样化,呈“小而全”的生产格局。这势必导致土地集中利用率低,生产规模难以扩大,阻碍规模生产,制约规模效益。
2、现行土地经营体制和户籍制度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生产资源优化配置。土地规模化经营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但现行的过于分散的农村土地经营体制增加了实现规模经营的成本,加之受行政区划的影响,难以形成跨乡镇、跨区县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业带,难以形成联片开发的规模优势。同时,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加大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成本,使大量农民离土不离乡,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影响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
3、传统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制约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生产的纵向一体化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然而现实情况是,农业产业的一、二、三产业,产、供、销各环节分别由政府的不同部门管理,且相互之间缺乏协调机制,致使农业产业链条被人为分解。主管部门往往以抓生产保产量为主,追求产量的最大化,而不是按市场规律追求效益最大化。同时,受利益驱动,各地争上项目,造成重复建设,产业结构趋同,严重影响农业产业的比较效益。
4、农村劳动力素质相对较低,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劳动力是经济活动中最能动、最积极的因素, 高素质的劳动者可以在投入不变的情况下使产出量增加,品质提高,相应提高农业投入产出比。与此同时,高素质农村劳动力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均衡地向社会二、三产业转移, 从而实现社会产业结构协调发展。但长期以来,城乡教育发展机制存在较大差异,农村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等因素导致农村办学规模、教学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均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影响农村劳动力素质提高。同时,农业人才流失现象突出。一方面,农业技术人才大量集中在县乡镇,却往往由于部门交流、竞争上岗等原因进入行政岗位,“好钢用在刀背上”,发挥不了自身特长。另一方面,二、三产业凭借比较优势,吸引农技人才流入城市,使人才大量流失。人才缺乏已成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
(三)发展模式问题
按照参与主体和内在连接机制,可以将现有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概括为“龙头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等模式。在实践中,各种模式共同发展,均发挥了突出的积极作用。但是,几种通行模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亟待发展创新。
1、龙头带动型。以龙头企业为主, 围绕一项或多项产品, 形成“公司 + 农户”的产销一体化经营组织,通过龙头企业作支撑, 带动农民实现规模经营,达到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目的。这种类型是目前最广泛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但该模式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一是公司、农户双方实力悬殊,主体地位不对称,农户的合理利益诉求往往得不到充分表达,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二是双方以产销合同为联结纽带,容易因为市场价格波动引发产销的相互违约行为,组织形式缺少稳定的长效机制。
2、主导产业带动型。以“名、优、新、特”产品开发为目的,从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名优产品入手, 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 对那些资源优势最突出、经济优势最明显、生产优势较稳定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加快发展,形成支柱产业,围绕主导产业发展产销一体化经营。这种模式适用于资源独特, 能大量生产各种名特优农产品的地区。其缺陷在于,对资源禀赋要求较高,在广大农村不具普适性。
3、示范农户带动型。通过发展典型示范大户的方式,在一定区域内形成具有辐射影响力的产业,通过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农户自愿参与到该产业开发上来,不断扩大产业开发的规模。示范农户作为农村家庭经济发展的示范样板,在很大程度上对产业开发规模化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辐射与引导作用。该模式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一是农产品生产仍然分户进行,难以产生规模效益。二是示范农户缺乏技术开发、经营规模和市场推广方面的实力,很难树立和维护自己的产业品牌,参与的农户也因为单家独户缺少产前、产中、产品的服务体系,最终也不能从根本上突破传统农业模式的限制。
4、现代农业示范区带动型。选择农业高新技术密集的优势地区为平台,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具有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科技、高效益的特点及生产、示范、带动和服务四个功能,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起到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该模式在项目建设、争取国家财力与政策支持以及高科技示范辐射等方面极具优势。其缺陷在于:一是需由政府行政推动,增加了管理成本。二是对科技、人才等要素有很高要求,对后发地区无明显推广价值。
因此,在实践中,需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种模式的优势,并积极探索创新发展模式。
(四)投融资问题
完善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机制,既是拓展农业投入渠道的必然要求,又是农业产业化深入发展的现实需要。实践表明,农业资金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已成为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1、政府投资不足,结构不合理。据统计,发达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比重平均值为15%左右,而直到“十一五”期间,我国投入支出比例不足15%,水城仅为0.7%左右;同时,农业资金投入结构不合理问题比较突出。各项农业事业费用支出比重大,支援农业生产支出比重小;用于水利设施、生态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多,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中小型公益项目投资少;在扶贫赈灾方面投入多,农业基础性设施建设投入少;利用现有资源的项目投入多,后备资源开发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投入少。
2、信贷资金投入总量不足,投入比例不协调。一是贷款总量不足。农业政策性贷款投向种粮等流通领域的总量较大,投向农业生产经营和开发的比重较小;在贷款期限上,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中、长期大额贷款少。三是贷款难。部分农业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抵押资产有限,加之农村金融网点日渐萎缩,导致农业产业化经营融资困难。
3、农户资金投入积极性不高,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传统农业生产经营高投入,低产出,比较效益低,严重影响农户对农业的资金投入积极性和投入强度,农村资金外流严重。
四、在探索试验中建立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模式
农业产业化要深入发展,必须在优化土地流转方式,突破体制体制障碍,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破解投融资难题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创新,开拓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新途径。为此,我县在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验中探索建立了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模式。
水城县在符合中央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前提下组建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公司或合作社,是一个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资金为纽带、以发展种养植业为目标而建立的农业经济组织,这种经营方式既实现了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又创新了农业经营体制,既实现了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与现代农业顺利对接,又促进了农业持续增效、农民稳定增收。
改变了传统的“分户”经营形式,破解了农村土地流转难题,推进了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为发展现代农业开辟了一条新路子。当前,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营权属于农民,实行“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的经营模式,土地流转难,生产效率低、集约化程度低、农产品商品率低。采取大户租赁、公司独资经营等模式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能解决农民持续增收问题;采取契约合作模式(公司+农户)容易导致违约风险,影响合作的稳定性,并且由于合作双方(公司、农户)实力悬殊,不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公司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变农民为股民,在农民和公司之间建立了一种稳固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从根本上克服了其他组织模式的缺陷,探索出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有效路径,得到了农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同时,通过集中土地实行公司化经营,突破了“小农”经济的桎梏,解决了农村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农产品标准化、无公害化生产扫清了障碍,有利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了农业融资渠道,为统筹城乡发展开辟了一条新路子。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就是要优化城乡资源配置,使农村土地、劳动力、农产品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使城市工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转化为农业生产的现实生产力。公司对农民土地集中管理,实现规模经营,提高了生产效率。不但青壮年农民怀揣“股权证”安心外出创业,不少留守妇女、老人也从土地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进城务工。具备融资资格,为城市工商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进入农业生产领域,拓宽了渠道。公司充分保护农民利益,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为新农村建设开辟了一条新路子。农民土地入股经营,使农民的长远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农民的股权不会因土地的流转而流失,股东的收益与公司效益始终呈“水涨船高”的正比关系。公司建立了农民和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促使农户把公司的发展壮大作为共同的奋斗目标,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用农民自己的话说“这是我们自己的公司,公司有我一份”。同时,公司用共同的事业吸引股东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公司经营和管理中去,接受现代企业文化的熏陶,逐渐形成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
五、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对策建议
(一)更新农业产业化发展理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农业产业化的重中之重是更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拓宽发展思路,更新发展理念,以发展理念的更新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1.坚持用现代工业化理念发展农业产业化。破除传统观念和小农意识的束缚,把工业化理念落实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各个环节之中,用现代工业的发展思路来指导农业产业化,用现代工业的生产方式来经营农业产业化,用现代工业的管理模式来组织农业产业化,着力培育优势农业产业,着力培植支柱产业基地,着力发展规模经营,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水平。
2.坚持用市场化理念发展农业产业化。牢固树立市场观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围绕市场抓生产,抓好生产促市场。一方面,抓好“有形市场”。大力建设农产品交易市场,为农产品的顺利流通提供有效平台。另一方面,抓好“无形市场”。积极培育发展农产品流通大户和流通组织,不断提高经营能力和经营责任,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在各大中城市设立营销窗口,拓展农产品销售市场。
3.坚持用信息化理念发展农业产业化。以信息化为载体,把现代信息技术、方法和智能工具充分运用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全过程,实现农业产业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经营一体化,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度发展。
4.坚持用城镇化理念发展农业产业化。树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做大城镇规模,做强城镇实力,繁荣农产品流通市场,承接农村人口转移,变农民为市民,减少农民,转移农民。
(二)健全农业产业化政策制度
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的重要作用是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培育和规范市场,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运用宏观调节手段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完善土地流转政策。明确农民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主体地位。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合同格式,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土地流转的调控。采取转让许可证的办法,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和流转,并尽快完善产权登记制度,逐步形成城乡地政一体化管理。建立农地资产评估体系,科学评价农用土地价值,确保农业土地合理流转,科学流转。
2.完善风险规避政策。一是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科学选取风险指标。如衡量自然风险的气象指标, 衡量市场风险的经营安全率、市场占有率, 衡量技术风险的投资回收率、资金利润率等指标, 确立全面准确的指标体系和运算风险的数学模型,将各种风险量化综合, 掌握其变化规律, 便于经营者在风险来临之前做出准确预测, 提前采取措施。二是完善合理的农业风险保障制度。认真总结经验,大胆探索,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经营原则、保险责任、保险利率、理赔办法、政府对农业保险补贴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做到有法可依, 并以此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
3.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充实农业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有规模效益、有市场竞争力、有辐射带动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健全地方配套农业产业化基金制度,完善农业产业化基金稽核制度,确保农业产业化专项基金及时足额用于产业化项目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科技三项经费、中小企业科技发展基金等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培植精品名牌,凡获得国家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品牌,由财政给予奖励。
4. 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贷款,视项目用途与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加大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放宽龙头企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使用扶贫贷款的条件。农村信用社对于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开展评级授信,给予贷款支持,在贷款利率上实行优惠。
5.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一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起覆盖全体农民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资金来源保证体系,确定各级政府合理的负担比例,建立稳定而逐步增长的农村最低保障补助基金,完善农村最低保障投入机制;建立科学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在确定的最低标准之上,允许各地根据自身条件确定相应的农村低保标准,逐步缩小与城市低保的差距。二是探索建立不同层次和水平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尽同样义务,享受同样权利”的原则,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体系。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行土地换社保的新型保障方式。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三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制定城乡统一的用工登记、用工推荐、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制度,取消用工上的城乡差异,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三)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通行的龙头带动型等发展模式均存在相应缺陷。因此,必须进一步积极创新。
1 .创新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引进、扶持机制,加速培育一批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在数量和总量上突破,努力实现三大转变即由小规模向大规模转变、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变、由国内型向国际型转变。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监督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产权制度发展,广泛吸取中介组织带动型、主导产业带动型经营模式的优点,促进松散型、半紧密型利益连接向紧密型利益连接机制转变,使原来在产权上与农民没有关系的龙头加工企业逐步演变成由农民合作组织创办的加工实体,从而使公司与农户成为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2.创新股份合作制经营模式。股份合作模式以利益联结为纽带,以资源整合为手段,以农户土地经营权折价入股或现金入股,农民真正成为公司的股东,在农民与公司之间建立起稳固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农户收益与公司效益始终呈“水涨船高”的正比关系,形成入股农民近期受益、长远得利的长效机制,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对于此种经营模式,重点在于完善公司章程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充分保障股东权利,积极防范经营风险。
3.创新专业市场带动模式。完善利益连接机制,实行加工及销售环节对农户的利润返还,实现利益连接松散型连接向“契约+部分利润返还+服务”的密切型转变。同时,改进专业市场带动模式缺乏深加工能力的问题,适时发展深加工,形成“培育一个支柱产业,带动千家万户,促进专业化区域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格局。
(四)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
从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内外贸、经科研等部门和环节,不断完善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保障农业产业化深入发展。
1.完善农产品品牌机制。高度重视品牌效应,培育一批品牌,拉动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一是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树立品牌形象;二是加大品牌扶持力度,要集中力量抓好品牌基地建设,通过良种扩繁,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满足龙头企业对优质原料和市场对优质产品的需求。三是加大品牌延伸力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是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实施品牌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引导龙头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注重实行标准化生产,通过标准化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四是加大品牌开发力度。在品牌开发上要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加、销一体化,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
2.完善科技创新机制。狠抓科技创新上档升级,培育壮大科技核心竞争力。一是完善农业产业化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激励机制,提高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素质。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继续发挥农广校、农函大、成人学校、文化技校等教育网络的作用,全面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农民接受新事物、学习新技术、应用新成果的能力,提高农民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科技意识、质量意识,造就一大批适应农业产业化要求的有知识、有技术、懂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技术队伍的高新技术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造就一支熟悉现代农业企业生产技术的工人队伍;造就一批善经营、懂管理、高素质的现代农业企业管理人才。二是完善引进高新先进科技机制。坚持走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的发展路子,加速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运用,大力开发优质高效技术、农业减耗减本增效技术,研究开发一批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特色明显的农产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积极引进、研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把农业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三是引进竞争机制。建立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对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品牌培植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创一流技术、树知名品牌,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技术水平。四是引进有效载体。引导和引入龙头企业参与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园建设,使企业成为农业先进科技的开发中心和推广基地,成为科技创新的有效载体和主体。
3.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连接机制。在利益连接和分配方式上下功夫,不断理顺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分享机制,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一是完善价格保护型利益连接机制,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以订单和契约形式规范产销双方的权利义务,农户按合同和契约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对合同内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使销售前移,产销衔接。二是完善利润分享型利益连接机制,鼓励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将农户产品加工、运销等增值的一部分利润按一定的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用于农户扩大再生产。三是完善参股合作型利益连接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资金投放与农户土地经营权、劳力、技术入股等方式,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紧密型原料生产基地。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逐步建立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农户的利润连接机制,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连接基地,基地带动农户”的新格局。
4.完善农业产业化投融资机制。一是改进政府投融资方式。改变以往政府直接投入方式,重点坚持增加农业投入和为其他有投资能力的投资主体如金融机构和外资创造有利的投资条件并重,引导资金流向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具体项目。一方面合理利用有限的财力;另一方面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总结国内好的做法,制定切合实际的投融资政策,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发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众多金融机构当中,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要指合作金融)在投资农业产业化当中具有先天优势,同时农村又面临种种约束,如资本实力、风险管理能力等,因此,必须大力扶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完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机制,由政府主导建立担保基金,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加快试点推广农村村镇银行,扩大农村合作金融规模,繁荣农村金融。鼓励资本具有实力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兼并重组,扩大农村金融的资本实力。扩大和丰富农村合作金融的业务范围,增强业务能力,在这些金融机构开展适应农业企业发展需要的各种贴现、汇兑、信用证等业务。三是提高利用外资的能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利用外资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以实现的。制定政策优惠,突出产业特色,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招商引资效果。拓宽利用外资的渠道,继续争取间接利用外资,重点加大直接利用外资的规模,丰富利用外资的方式。完善金融市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行股票上市直接融资。四是合理控制资金的投向。资金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是最稀缺的资源,所以,对资金投向的控制也十分重要。在资金投向方面,应当首先考虑龙头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因为龙头企业在产业化发展中作用特殊,龙头企业的壮大和发展,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依托力量,将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最终实现企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民增加投入企业进一步发展的良性循环;其次,应当增加对农业和农业企业科技进步的资金投入,只有科技含量高,品质优良的农产品才能在市场上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对农业和农业企业科技的投入关系到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整体效益,必须以战略的眼光加大对农业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引进的资金投入。
(五)、发展农业产业化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
农业产业化按照“重点抓龙头、抓重点龙头”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十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产品培植工程,以完善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为核心,以培植一批骨干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重点,继续强化政策扶持,着力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档次和水平,争取在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1、加快培植优势特色产业,打牢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础。
规划建设一批规模大、档次高、效益好的种养殖基地,力争每一个种植品种都能形成集中连片规模发展,每一个主导产业都能形成较大规模,推进农业产业不断优化和升级。突出抓好畜牧水产养殖、优质果品、肉蛋鸡鸭饲养、肉牛肉羊饲养、精细瓜菜种植等特色农业发展。
2、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建设,提高农业产业化带动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调整优化农业投入结构,整合农业投入资源,集中更多的财政、金融和社会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二是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监测、管理和指导。四是加快农民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家队伍的建设和人才培养。采取培训考察、专题讲座、举办论坛等多种有效形式,提高农业龙头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
3、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档次水平。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管用足用好中央省市对农业标准化建设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规模,提升农产品质量、档次和卫生安全水平;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食品。
4、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强化农业产业化组织载体功能。把加快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措施。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建设好标准化原料基地“农业第一车间”,发展订单生产、合同收购、股份合作。
5、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规范农业产业化运行秩序。
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企业与农户签订规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利益联接机制、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和行为约束机制。
6、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持力度,扩大扶持对象、调整扶持内容、增加扶持规模。对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认证奖励、规模种养基地建设补贴等扶持项目,及早谋划安排。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5-0031-02
2008年下半年开始的美国金融危机迅速波及到全球,对我国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应对这次经济危机,我国及时采取了刺激经济的一揽子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十大产业的振兴规划,希望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来刺激经济。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长期存在居民收入的城乡差别,这种城乡需求结构的差别必然影响到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而需求结构升级要求居民持续的收入增长,所以九亿农民的收入增长问题就成为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影响因素。要提高农民收入,就要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农业产业化就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途径。
一、农业产业化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产业化的现状
在国家提出农业产业化以来,我国不同地区对农业产业化的实现模式进行了不同探索。目前,主要有公司+农户、大公司+小公司+农户、公司+农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和专业市场+农户等模式。在实践中,这些模式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些龙头企业在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中作用较大,但同样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二)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
1.对农业产业化认识不清。有关农业产业化的文章大多认为,农业产业化就是按照产、供、销,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农业的一体化经营。而且认为,只要实现了这一形式的一体化经营就能实现农业产业化,甚至认为农业产业化的目标就是这种农业的一体化经营。上述观点模糊了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内涵和目标,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的正确实施,我们要以新的角度重新审视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内涵和目标以及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途径。
2.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证。因为从规模上看,作为加工与销售企业的龙头企业的规模都会远远大于农业生产企业的规模,不同规模的企业对市场的控制力是不同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会利用其市场势力与农户签订不平等的合同或契约。大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通过不等价交换对小的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剥削,会导致前者发展壮大而后者凋敝败落,最终不利于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途径和方式存在偏差。目前的一体化企业,并没有建立在产业融合和产权一体的基础之上。目前无论是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农工贸一体化经营,还是专业市场+农户的一体化模式,都不是建立在产权一体化基础之上的农业一体化经营,从产权安排上看,上述一体化模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纵向一体化,而是交易双方为降低搜寻成本而签订的销售和采购合同。而这种一体化经营,在短期内可能会促进农业产品商品化,但从长期看其将不利于农业的发展。
4.政府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措施上存在偏差。许多地方政府把扶持龙头企业作为促进本地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手段。龙头企业的发展一定会带动当地农业的发展,这是因为龙头企业产出的增加需要更多的投入品――农产品。但龙头企业经营不善会直接影响农产品销售和农民收入,而且龙头企业很容易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事实上,将农民和龙头企业捆绑在一起,不是降低了农业经营风险,而是增大了农业经营风险。即使这种模式使整个社会的总剩余增加,通过政府行为让农民分享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利润也并不具有操作性。首先,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合同签订是一种市场行为,如果由政府确定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将有悖于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必然降低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其次,政府并不了解每一个龙头企业和农户的生产成本,所以政府无法确定一个有效率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再次,农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价格的波动与工业品相比较大,如果由政府定价,当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时,交易双方履约的可能性面临考验,政府面临两难选择,政府保证合同执行的成本将会很高。
二、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内涵和目标
农业产业化实质是要把我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的农业生产转变为现代化的商品生产,就是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实现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市场化。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就是农业生产体制的创新和经营方式的变革过程,就是在巩固我国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过程;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农村稳定、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
(一)农业产业化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农民的收入
在探讨农业产业化问题时,人们往往把农业产业化的目的和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方式混淆起来。我国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根本目的是要提高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因此,农业产业化采取什么模式,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只能有一个判断标准:看能否在长期中增加农民收入。很多人简单认为,农业产业化就是实现农业一体化经营,这就把农业产业化目的和手段混淆起来。
(二)农业产业化基础是农业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和工业化
标准化是农业产业化的基础,也是农业生产规模化和工业化的基础。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就是在农业生产中从产前一直到农产品销售都遵循同样的农业生产工艺流程。这样就可以把由一家农户要全部完成的整个农业生产过程像工业品生产一样分为一个一个不同的生产工序。在我国现阶段,家庭联产承包经营是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它决定了我国农村的基本生产方式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寻找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社会化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把农业产业化同家庭承包经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和配置以及在产业链上的分工与合作,将农业与其关联产业紧密结合并实现协调发展,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的效益,应成为我国政府农业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农业生产标准化的实现有利于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实现合作化经营,由于从备耕、种植、管理、保鲜和储存等阶段都实现了统一的农业生产工艺规范,每家农户只完成农业生产中的某一道工序,生产同一种农产品的农户就可以进行生产合作,这样就在农业生产标准化基础上形成农业生产的分工与合作,从而在不改变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和集约化,进而实现农业的产业化。这样的分工模式有以下优点:
1.标准化生产和专业化的分工可以大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也有利于使用高效的农业机具。标准化生产可以使小规模的经营在不改变现有土地制度的情况下变为较大规模的生产经营。
2.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有利于减少其他国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非关税壁垒限制,促进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和绿色生态农业的建设。标准化生产可以有效防止出现食品安全和农药残留超标的问题。工厂化的管理也可以对农产品质量进行跟踪管理,使其具有可追溯性,提高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农产品的出口,增加农民收入。
3.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降低农业的生产成本和农产品的交易费用,增加农业的效益。专业化分工可以促进各个生产阶段的技术革新,促进农业生产中更多的创新的出现。在标准化的条件下,同一个地区生产出的农产品质量是相同的,这样可以使鲜活农产品的交易从看货交易变成看货样交易,甚至可以发展成期货交易,促进农产品流通速度的提高。
(三)农业关联产业的发展是农业产业化的前提
在农业生产中存在着农产品集中产出和均衡消费的矛盾,要解决这个问题,发展农业关联产业是关键。农业生产要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的科技含量,那么有关农产品的运输、加工、储存、保鲜、销售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运输、农业科技等农业关联产业的发展是一个必要的外部条件。只有在农业关联产业充分发展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结构的调整。没有像食品加工、纺织等以农产品为原料的产业的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就会受到限制,农业生产的效益就不可能得到充分发挥。没有从事农产品的运输、仓储等物流业的发展,鲜活农产品就不能及时供给市场,农业产量就不能及时转化为农民的收入。同时,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农业结构的调整还需要农产品营销模式的改革和支付手段的创新,这样才能降低农产品的流通费用和其他中间环节的费用,才能使农业利润更多的流向农民而不是中间商。所以,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就必须发展和农业相关联的产业。
三、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措施
1.政府应该建立全国统一的、开放的、规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政府在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应该一切按市场规则行事,不能干涉微观经济活动。首先,发展和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引导农民进行中、远期的鲜活农产品交易,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其次,加快农产品现货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国性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和农产品交易中心;农民生产的农产品卖不出去,很多鲜活农产品烂在农民手里是农业生产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建立全国性的农产品交易平台和农产品交易中心成为农业领域最迫切需要的基础建设,应当由政府作为公益事业投资建设,大幅度降低农产品的交易和运输费用。
2.政府应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路等级,完善农村路网建设,为农产品运输提供公共服务,方便农产品的运输和降低运输费用。鲜活农产品的保质期较短,因此,时间因素对鲜活农产品的销售有重大影响。如何缩短从农产品产地到销售市场的时间,就成为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关键。
3.政府应建立农产品国家质量标准和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农产品是在标准化状态下生产并符合国家标准。这是实现农产品产业化的重要保证。只有保证了市场中销售的农产品都是符合一定的国家规范,农产品的远期交易和电子商务交易才能有效进行。
4.促进农产品交易制度的创新。首先,要推进电子商务在农产品交易中的应用。其次,要促进农产品交易结算制度的改进。发展电子商务必须有相适应的支付系统,这要求提高农业的信息化水平,使农民能够接受和习惯于网上支付。
认清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和内涵对农业产业化的实现极为重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实现农业产业化的正确道路;才能提高农业产业本身的结构转换能力,使之合理化和高度化;才能不断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水.产业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2] 泰勒尔.产业组织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