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0 17:16:0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土地详细规划,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1.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规划编制滞后于建设
在近年来的城乡规划区的规划建设中,就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原有道路系统功能和建设用地的位置及规模,已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总规的调整和修编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资料的收集与分析、方案的制订、评审修改等一系列过程。这对于规划本身科学性、合理性是必须的,但由于总体规划的调整及修编,造成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缺乏上层规划的指导,而无法做深做细,造成对于具体的微观控制严重不足,在整个规划体系中出现了薄弱的环节乃至断层,造成规划管理工作的被动。规划设计在相当程度上强调的是城市空间环境质量,追求物质空间结构理想状态。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的缺憾。加之有的规划编制单位不能深入实际,随着近两年的“房地产热”及政府的经济状况拮据,村庄的搬迁不能及时地实施,造成农民大规模违规建房而无法控制,以致今后村庄搬迁无望,只能调整规划。
1.2城市土地垄断措施不力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城市建设的平台,是城市发展的根本。近年来,由于县级城市环境的不断改善,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乡结合部,另外还有大量经营性建设用地走向市场和农村进城读书人员增加,都吸纳了大量的外来人员进城,同时,由于政府长期以来缺少对城市规划区内的一级土地市场的刚性约束手段,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利用区域优势,以要求解决自己居住问题为由,纷纷抢占地皮,乱搭、扩建、乱建房屋,私买私卖,牟取暴利,还有些村民甚至把分到户的土地随意高价出卖,扰乱了土地市场,也给规划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1.3规划管理技术手段不具体
在城乡规划管理的实施过程中,由于总体规划是对城市的宏观控制,而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则因为县级城市规划经费紧张的原因而存在编制上的不足,致使规划管理部门无法将其作为管理的依据。加之随着《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地方性新的《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也都没有出台,因此就没有过硬的技术手段对建设项目进行控制。
1.4规划决策不够科学民主
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是政府的职责,城乡规划行政作为一项政府职能,在错综复杂的城市大系统中,无论是城市建设发展的宏观决策,还是整个建设项目的微观决策,大到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交通组织、环境保护,小到地块的开发强度、建筑日照、绿地布局和公建设施,无一不涉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控制“非公共性”利益主体的外部不经济行为,体现空间资源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因此,政府对于城市规划的决策,常常涉及多因素、多结构、多种关系的综合性决策,仅凭领导者个人的才能、经验和智慧或对城市建设的良好愿望进行决策,是难以做到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的。
2.加强城乡建设规划与土地管理的有效措施
2.1严格规划审批
严格执行市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规划的地块,一律不批任何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技术规范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受理;城市规划区内以及市域内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建设项目审批由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市长一支笔审批。各镇(处)按规定的权限对本辖区内的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村民住宅建设以及其他建设项目涉及镇(处)的,由镇(处)提出初审意见,各镇(处)行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本区域规划进行审核再上报审批。
2.2严肃规划设计
土地储备机构在对地块进行储备前必须要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在招拍挂过程中,规划设计条件必须作为一项前置依据。规划设计条件中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特别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变更,因涉及公共利益确需变更的,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由市规划委员会集体审批。经批准提高容积率的建设项目,必须向国土部门补交国有土地出让金差价。
2.3规范建筑管理
加强建筑安全及建筑节能管理。由市住建局牵头,监察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房产局、工商局、安监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招投标局、城司和人防办参与,对在建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每季度向社会公示一次。禁止未批先建、少报多建。同时建立健全“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公示后一年内市招投标局不得受理综合评价不合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市内外企业投标报名,市住建局不得受理其年度准入备案。加强对房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对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禁止房屋销售。由市房产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依法查处未经批准的商住项目虚假宣传及预售活动。建设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由市住建局牵头,监察局、城乡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房产局、公安局、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招投标局、城司和人防办参与。未取得综合验收的项目,不得擅自交付使用,不得办理房屋产权产籍登记手续。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评比活动,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优良工程奖励分值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获得前三名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级工程招投标中予以加分。
2.4土地征收补偿
强化土地收购储备,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坚决实行建设用地统一规划、统一征收、统一储备、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与农户私订征地协议,或以租代征形式非法使用集体土地。市国土部门代表市政府行使征收土地主体职责,负责宣传征地政策、签订征地协议、组织报批材料。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土地统征前期事务性工作及土地储备。各镇(处)和村级组织负责收地,履行征地协调、落实征地补偿的职责。同时要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性收储制度。市土地储备中心要制订年度收储计划,与镇(处)签订《控制性土地收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控制性收储期间,土地仍由农民耕种。控制性土地收储范围应向社会公示。广泛宣传、定期公布和严格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城市规划区内所在镇(处)负责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构筑物,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形式,停止宅基地安置方式。引导村民到统一规划建设的安置小区居住。实行政府指导、镇(处)主体、镇(处)村(社区)分配落实和物业化管理新模式。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及监管由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安置房建设综合成本价由物价、房产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备案。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资源管理涉及方方面面,支撑各行各业。当今中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重要历史时期。在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大国土、大资源、大生态的理念,树立国土资源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管理的理念,探索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新路径,对进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图分类号:Y4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0-0173-01
1.城乡规划中土地管理存在问题
1.1 城乡规划建设形式单一
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形式单一,不重视土地管理工作,欠缺全面统筹规划,城乡规划建设缺乏地区个性与特性,规划偷工减料,基本上是照搬其他城乡规划的形式,最终影响城乡规划建设质量,欠缺生机活力,还很有可能为日后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1.2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不到位
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布局混乱,土地管理不到位,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不高,城乡规划的许多细节都没有与当地实际情况相一致,只是简单套用常见的城乡规划模式,而且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善,没有对公共设施服务区、工业区、生活区及商业区进行有效划分,给人们生活带来负面影响[1],阻碍城乡的统筹发展。
1.3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衔接不紧密
由于受众多因素影响,导致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不协调,各项管理工作衔接不紧密,严重降低整个城乡规划建设质量和土地管理水平,给城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难点
为有效解决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的存在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做好城乡发展统筹兼顾,我们必须把握城乡建设中土地管理难点,优化城乡规划建设方案,推动城乡规划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1 土地管理不全面
任何一项建设规划都会对环境造成或多或少的污染,因此,在进行详细规划建设时,必须全面考虑对土地资源的破坏程度,尽可能将破坏降到最低。但许多开放商没有对城乡规划建设的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只顾虑投入资金大且资金周转期长,在城乡规划建设时常常不顾气候和土地的影响直接开荒,造成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对该区日后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2 土地管理质量低
由于土地管理涉及范围广、影响大,因此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该地区的生态环境。但部分城乡规划建设开发商在规划城乡建设时,为追求短期经济效益而选择偷工减料,应用不合理的土地管理技术,对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降低土地管理质量,拖慢城乡规划建设步伐。
2.3 政府资源有限
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的总体管理者是政府,因此每一项城乡规划项目都必须得到政府批准方可实施,对于大型城乡规划建设项目还会适当进行投资,以推动城乡建设的进行。但我国经济水平有限,在管理土地资源的城乡规划建设时,虽持支持态度,但投入资金有限,导致本来预期效果极佳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因得不到政府资金支持而被延迟或取消[2]。
2.4 城乡规划不稳定
在规划城乡建设项目时,一些项目开发商对土地资源利用的灵活性和稳定性缺乏全面认识,经常在城乡规划建设初步开展时,盲目追求经济效益而随意调整城乡规划,导致城乡规划稳定性一降再降,也破坏了城乡规划的权威性,最终导致土地资源不合理利用现象时有发生。
3.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对策
3.1 处理好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的关系
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土地管理与城乡规划建设的关系,做到科学合理地规划土地资源,充分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坚持走好可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路线。对存在的违法占用土地、违法建筑的不良情况要深入探究其形成原因,加强土地资源执法管理工作,促进城乡规划建设顺利进行。
3.2 加强部门协调和沟通
完善的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机制是保证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因此,我们必须逐步健全城乡管理体制,加强各部门间联系与沟通,促进各部门协调和联动,促进城乡发展统筹兼顾。其次,在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过程中,应重视环境保护,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此外,由于绿化环境对城乡规划建设有重要作用,兼有保护环境、调节气候、保持生态平衡、美化城乡景观等功能,在城乡规划建设中要重视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3],适当增加各种形式的绿地面积,提高城乡绿地覆盖率,提高土地有效利用率,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对当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起重要促进作用。
3.3 优化城乡规划建设
优化城乡规划建设,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用科学的思想指导土地利用发展,做好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转变土地管理方式,全面统筹城乡规划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加强土地管理规划的整体控制
各类与土地资源利用有关的规划都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最终制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相符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计划安排的土地利用规划,必须及时作出恰当整改,核减用地规模。唯有如此,才能加强土地管理规划的整体控制,落实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优化城乡规划建设。
(2)科学规划城乡建设基础设施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所谓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的就是我们在对环境质量进行规划的基础上,必须要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的标准进行,并且全面的分析环境影响的规划方案,从而找到影响环境最重要的原因,并且从中找到在规划方案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有效的完善,确保方案可以全面的实施,并且对环境进行保护措施,起到一个协调发展的作用。在现阶段,由于我国对环境评价已经开始全面的开展,并且是有计划的进行,但是,从何时起成为一个应解决的重要问题,从源头上来降低土地利用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应用科学的规划去进行评价就显得特别重要了,也是值得我们关注的。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意义
在我国近些年以来,由于土地利用所突显的环境问题已经更加的明显突出,而研究环境影响评价也已经在土地资源管理当中持续研究不断的一个重要课题。在这其中,规划评价的最终结果就是需要把对环境因素的纳入到土地规划的过程当中,从而建立起以社会综合环境和经济发展机制的一种决策。此外,我们也要更加全面的分析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从而找出保护生态环境以及节约土地资源最重要的一种方法,其意义是非常重要的。所谓土地利用规划也就是说在未来的时期内在一定的区域内要安排和计划好土地利用的有效性,这也是主要根据了社会发展经济以及土地所特有的性质对其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再应用综合的技术措施组织好土地的经济技术。土地利用规划一般是按照等级层次进行划分,包括了土地利用的详细规划、总体和专项规划等,如果是根据区域性质进行划分,一般包括有自然区、经济和行政区,也包括有跨区域的规划。如果是按照深度进行规划包括有土地利用设计、规划以及施工等。我们所指的环境影响评价指的就是在建设以及规划项目当中,会存在对环境造成的一些影响因素,从而对其进行有效的评估和预测,从中找到可以预防以及降低影响的一些有效措施,再对其进行监测。在这其中,对于环境影响评价我们通常会分为影响预测、质量评价以及影响后的一些评价,在这三者当中,其过程还是以循环补充为主。由于评价的对象有所不同,所以对环境的影响一般也可以分为规划影响以及政策影响、项目影响等。它们之间的主要关系是以决定项目和指导规划为主,而它们最重要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可以达到目标的实现,所以,环境影响评价是最高层次的一种评价,也是最有意义的一种评价。
二、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一)我们在进行规划时,由于城镇建设在不断的扩大,所以就会占有用了一部分的农业生态用地,从而就会对部分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此外,由于人口在不断的递增,同时也加快了工业化发展,对于生态环境也会造成很大的压力。
(二)经济在发展,交通设施建设也在不断的增加,对此,在建设的过程当中就会造成水土流失,再加上车辆排放的尾气当中会有大量的有害气体,这就是给土地造成酸化作用,污染源严重,给公路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在土地规划当中,我们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治理水土流失问题,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最有力方法,尽量对环境以及生态环境进行有利的保护,有计划,有规范性的来实施,优化生态环境达到一个理想的布局规划,有效的控制好水土流失问题,尽量恢复破坏掉的土地,并且达到有效的复垦,治理污染的环境问题。在对城镇进行规划建设时,一般会为一级和二级的保护区,从而可以建设一个环境敏感区。在实施的过程当中,必须不能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严格按照国家的保护标准来实施,从而有效的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在土地开发的过程当中,我们必须要有条理的进行,对道路、水利以及田地等方面需要综合的整治,并且要全面的对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改善,必须要降低自然灾害的发生率。然而,我们在土地开发当中,对生态环境会造成很大的影响,一方面是由于土地平整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变植被以及地形地貌的格局,把生物种群更为简单化,破坏了农业的生态结构,使其出现了不稳定的情况,另外是对水利建设、农田道路等造成了一定的破坏,由于要应用大量的砂石材料,所以就会破坏自然的生态环境,也会改变它的结构,非常不利于系统的稳定性。
三、评价的意义
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的就是我们在对环境质量进行规划的基础上,必须要按照相关的环境保护的标准进行,并且全面的分析环境影响的规划方案,找到影响因素,其最终的目的也就是为了找到最不合理的环境目标,规划出最有效的措施。
(一)土地利用规划来评价环境影响时必须要更为完善的对方案进行规划。并且把环境影响评价放在已经形成的参与阶段,在早期就可以从建设以及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来规划,从中准确的分析研究出最为有效的可执行方案,从中也可以更深入的对其改善。在规划的同时,我们所注重的一个核心问题并不是在规划后的理想环境,更主要的是必须要从源头上来降低影响作用,要更为充分的考虑到环境与土地利用之间的关系,涉及到的规划环境问题,是否达到了科学的合理性。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是对区域的生态环境进行划分,主要是从环境的目标、环境的现状基础上进行更为全面的分析,如果在规划方案当中存在的一些潜在影响,必须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同时也要制定出可替代的措施方案,消除不利因素的重要影响。此外,也要做好协调、改善和预防工作,充分的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从源头上降低问题的发生。
(三)在规划的土地利用当中,我们需要合理的配置利用土地资源,这是作为必要的一种手段,在保护生态环境以及在建设当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影响评价当中就必须要从保护环境以及规划建设的角度来观察,并且也要结合经济发展计划,把更多的建设项目统筹应用在其中,全面的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可持续的发展效应。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