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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概念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7:4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社会调查概念,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社会调查概念

篇1

    (一)概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指由一些具有心理学、医学、精神病学、社会学、教育学、人类学等专门知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丰富未成年人工作经验的调查者,对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相关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然后基于其专业知识和经验,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未成年人进行客观、全面、综合、公正的评价,并对造成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险性进行科学的、深层次的、专业的分析判断,然后提出处理意见,做出专业的书面意见报告,为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时考虑从轻、减轻处罚提供法律依据。

    (二)产生依据: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产生的依据是2001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调查。”这就是我国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对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社会调查的主体有公诉人、辩护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

    (三)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为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刑罚,一向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的全面调查,为参与审理的法官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因而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提供了依据。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实行“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当前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存在的缺陷之处

    (一)社会调查的主体

    关于社会调查的主体,依照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自行进行调查”的规定,由于是“可以”,而非“应当”,故从立法的角度,控辩双方、审判机关、以及受审判机关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均可以成为社会调查的主体。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形式,1、由控方或者辩方以访谈的形式,形成规范性的社会调查报告。2、由审判机关以问卷式或访谈形式,形成问卷调查表。3、建立一支特邀社会调查员队伍,这些社会调查员由熟悉青少年特点,热心青少年帮教工作的社会人士组成。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不确定性,导致这项工作开展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从法院执行社会调查制度的情况看,开始这项工作是由法官自行调查,形成书面材料,随着97年刑事诉讼法的生效执行,法官居中裁判规则的确立,开始改变以前单纯由法官调查的情况,同时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通过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协作,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由该机构完成其接受的援助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在开庭前或庭审中将报告提交给法官予以参考。如果案件被告人自己聘请了律师,这项工作就由律师去完成。实践中社会调查报告完成的情况比较好。但是这样做毕竟只是辩护方的调查报告,其内容具有局限性和不客观性。而检察机关对社会调查的工作,认为是其检察工作之外的工作内容,态度消极。即使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了解也是在审查起诉时通过案件了解的情况,很片面且不详细。

    笔者认为,在社会调查主体的确定上,上述几种做法都符合《若干规定》,都是合法的。但在司法实践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各种实际问题:(1)对公诉人作为社会调查主体,因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作相关的司法解释,所以公诉机关认为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因此不属于其工作职责范围,实际司法实践中,公诉人做社会调查的也寥寥无几。(2)辩护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是目前在司法界适用较多的。这对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辩护人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在内容上大多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问题,只调查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该未成年被告人不利的一面,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调查主体的真实情况。(3)由主审法官本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这不仅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控辩式诉讼方式相悖,而且容易产生“先入为主”、“先定后审”等问题。(4)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由于《若干规定》对此规定得比较原则,使实际工作中,人民法院应该委托哪一社会团体组织、对调查人员的要求、经费的承担以及调查后如何在庭审中出示,均未做具体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此种方式的很少。

    (二)社会调查报告在未成年刑事案件中的地位,法律没有给予确定,由此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可有可无。

    社会调查报告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意义已经阐述,不再赘述。一个未成年刑事案件中,有无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应是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司法实践中,其效力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故实施的情况并不理想。社会调查作为一种制度在法院并未在实践中认真履行,而且对社会调查报告没有作相应规定,加上缺乏制度进行监督,既然社会调查报告并不是程序之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实施情况不好。既然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没有确定,由此也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显得可有可无。

    (三)社会调查报告在庭审程序中处于何种环节,对社会调查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是否应该在庭审中予以展示,法律没有规定,导致社会调查报告在庭审中以和种方式出现、怎样展示,控辩审三方均感困惑。存有争议:

    1、对社会调查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主要有两种观点:(1)社会调查报告不能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对未成年被告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和成长经历的调查,与其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因此不能把调查报告作为刑事证据使用,而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其不能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从证据的概念来看,调查报告不符合证据的范畴。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并与案件事实本身存在客观必然的联系。然而社会调查报告只是对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进行的综合评定,并非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并不存在客观的、必然的联系。

    从证据的本质特征来看,调查报告不完全符合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特点。司法实践中,在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社会交往进行调查时,会涉及相关社会关系人对其的看法和评价,办案人员收集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现后,还要形成自身观点,出具最终报告,这些评价显然具有相当强的主观性。调查报告只是与其犯罪的成因有一定联系,一定程度上反映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和主观恶性,对证明案件事实没有实质意义。

    从证据形式来看,调查报告并不属于刑诉法规定的八种法定证据形式之一。

    鉴于此,笔者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属于证据的范畴,不能作为证据在法庭中质证,其性质应属于品格证据。但随着调查报告在实际案件中的广泛运用,其性质也越来越接近证据的范畴,为此,法律应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调查制度的规范。

    (2)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因此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对未成年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的调查,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可以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篇2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7)05C-0011-05

《社会调查方法》是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课程,在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目标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是一门操作性很强的技术性课程,一般在第三个学期开设。《社会学基础》是其最为重要的一门先修课程,《社会调查方法》的学习既为先修课程知识的运用提供信息收集与分析手段,又为后续课程提供需求调研基础性知识与分析方法。因此,该课程在整个专业课程体系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

该课程能够帮助学生掌握社会调查的一般程序与具体操作方法,培养学生社会调查和分析能力,进而提高学生收集、处理、分析与利用信息的能力。本课程秉持富有社会工作专业特质的EPS的教学理念,强调“做中学、学中做”,核心是以岗位能力获取为目标,并基于实务过程设计课程内容。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通过真实的社会调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调查实务能力。

一、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实施的方向和预期达到的结果,即学生在学习某门课程后,在知识、技能、素质等方面应该达到的状态。它是课程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基于任务驱动和实务导向的《社会调查方法》课程要达成三个教学目标,具体如下:

(一)知识目标

《社会调查方法》具体知识目标为:掌握社会调查的基本要素和主要特征;掌握选择调查课题的标准、途径和方法;掌握抽样的主要方法;能够运用文献法、问卷法和访谈法实施社会调查;掌握调查方案、问卷设计、访谈提纲、调查报告的主要架构与特点;掌握基本的资料统计与分析方法。

(二)能力目标

《社会调查方法》突出任务导向,通过把学生卷入社会调查过程体系,让其在完成具体调查课题中掌握技能。具体能力目标包括:能够设计出满足调查实际需要的调查方案、访谈提纲、调查问卷;能够实施具体的社会调查;能够进行资料统计与分析;能够撰写应用性调查报告;能够根据调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对策或建议。

(三)职业素养目标

在组建项目团队、选择调查课题、设计调查问卷、开展实地调查、撰写调查报告等一系列实践过程中,促进职业技能、人文素养、职业精神融为一体。主要涵盖三个方面的职业素养目标:培养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内化公正、平等、接纳、尊重等专业价值观;提高学生交流沟通能力与组织协调能力,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塑造学生规范严谨的治学精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服务对象认真负责的职业操守。

二、教学思想――EPS模式

EPS模式率先由香港城市大学资深社会工作教育专家甘炳光博士提出,它综合运用富有社会工作专业特色的Empowerment(增能)、Participation(参与)以及Strengths perspective(优势视角)三个重要的概念。

增能(E)是指获取或发展个人的权力或能力感,是消除个人对自己负面评价、增加自我价值以及充实自我能力的感觉。本课程通过课堂任务训练使学生掌握有关社会调查方法的基本程序和相关知识,再通过大量实例的训练和学生课外实践,使学生掌握专业的方法并能熟练运用,提升其专业能力和专业自信,使得学生在整个社会调查过程中持续增能。比如,在讲授“选择调查课题”这一章节时,要求学生根据自己在学校的生活与思考,选择一个合适的调查课题。同学们就选取了兼职状况、课外阅读状况、消费状况等课题,随后开展调查,完成调查报告,并呈给院系和职能部门领导审阅。在这个教学过程中,学生得到了创造更新和表现自我的机会,实质参与了学校管理,显示了自己的个性特征,发挥了个人应有的作用,体现了个人的价值,也为改善学校风气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从而更增强了他们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自求发展的信心。

参与(P)即强调学生不是教学的跟随者,也不是执行者,而是教学的合作伙伴,可以参与教学活动的策划与决定,有选择及决定权。在本课程中,通过鼓励、引导等充分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意识,把学生切实放在教学活动的主置。从项目团队组建到调查课题选择,从概念操作化到问卷设计,从课外实地调查到个案访谈,从统计分析到撰写调查报告,都力求每一位学生充分参与。通过参与让学生了解一些弱势群体的社会处境,了解其中的同龄人的境遇,内化个人价值、尊重、接纳、公正等社会工作价值理念。这还培养了学生的平等意识,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平等的真谛,关注弱势群体,主动帮助弱势群体。

优势视角(S)即相信人会继续成长并有发展潜能,不要只看到学生的问题、需要、限制及不足,要多强调他们的长处及优势。学生不只会带来问题,也会带来资源和力量。众所周知,高职学生多数是高考分数较低的学生,自我约束能力较低,学习积极性不高,而且经历了高考的失利后,不能很好地融入新的学习环境,有的学生还比较自卑。但是高职学生也有显著的优点,比如可塑性比较强、参加活动的积极性较高、学习生活观念多元、就业心态比较务实。这对高职院校教师尤为重要,不能总去抱怨甚至嫌弃学生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要善于捕捉每个学生所具有的优势、兴趣、能力、知识和才华,并因势利导,把学生的这些闪光点化为教学的重要资源。所以针对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这些特点,在本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把教学内容分解成诸多教学活动,让学生多动手,团队合作,为风格迥异、具有不同才华的学生搭建一个展示自我、锻炼自我、发展自我和体验成功的舞台。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本课程的重点(主要概念与核心知识)主要有普遍调查与抽样调查、选题的标准、调查设计、概率抽样方法、非概率抽样方法、测量层次、概念操作化、量表、问卷的结构、问卷设计的原则与步骤、资料收集要点、撰写调查报告。

本课程的难点(学生不易理解的知识或不易掌握的技能)主要有选题的途径和方法、确定分析单位、测量的信度与效度、问卷设计的具体方法、调查员的挑选与培训、资料分析、撰写调查报告。

四、教学方法和实施策略

《社会调查方法》是一门社会科学领域非常重要的方法性学科,是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的应用型学科。因此,本课程采取兼具社会工作专业特质和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方法。

(一)以项目为轴,串联单元知识点

在本课程的整体设计中,是以具体项目的实施为载体,也是以完成具体项目为依归。在教师的指导下,把一个独立的社会调查课题交由学习小组自己处理,让学生实际完成一个具体的社会调查课题来达成各单元知识要点的连接、熟练以及运用。在实施过程中,学生在教师的引领下,通过抽签随机分成若干个小组,每个小组再抽签决定或共同商定某个社会调查课题。这样可以让每个学生都对整个社会调查过程有一个完整的体验,并且具体操练社会调查课题,最终实现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融合成一个整体。

(二)以任务为块,贯穿教学全过程

在每章节的具体教学活动中,教师按照社会调查活动的一般程序设计具体的可操作的任务,指导学生从选题、调查设计、调查资料的收集、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到调查报告的撰写等各个环节的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在每一章的教学设计中,都布置了让学生亲自动手和参与的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动员学生“卷入”到社会调查的真实情境中来,促进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获得知识,有力提升了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具体实施过程设计如下:

1.明确工作任务。首先,教师向学生说明将要完成任务的内容与要求,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例如,在讲授《问卷设计》这一章内容时,给学生布置的任务是:每人设计“本组所选调查课题”问卷一份,要求问卷结构完整、题型多样、题目至少25道。

2.尝试完成任务。也就是让学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完成具体任务。这样学生不会有太大的心理压力,重要的是多了一份亲身经历。例如,在完成“本组所选调查课题”问卷过程中,学生由于自己的知识储备缺乏而难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体验遇到的困难和障碍。

3.提出疑问。即让学生把在尝试完成任务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和困惑提炼出来。例如,要完成“本组所选调查课题”问卷这一任务,需要了解问卷的基本结构,问卷的常见题型有哪些,在设计问卷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4.答疑解惑。教师“讲授”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基本知识点,并引导学生查阅课外资料、研读教材。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讲授”并非是教师单纯的讲解,而是指综合运用多元的教学手段,如例题讲解、案例剖析、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

5.回归任务。学生带着最新获取的知识返回到任务,并再次尝试完成任务。例如,待各小组完成“本组所选调查课题”问卷后,教师安排“习题课”专门点评各小组设计的调查问卷,并给予相应的修改意见,使之不断完善。这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学生对新学到知识的记忆和理解,另一方面又有利于驱动课堂知识与工作任务的有机整合。

(三)以工作坊为教学组织形式,教学相长

工作坊(workshop)就是一个让多人共同参与的场域和过程,并让参与人员在过程中能够对话沟通、共同思考、进行调查与分析、提出方案或规划,共同探讨如何推动方案的执行。换句话说,工作坊就是通过运用一种比较轻松、有趣的互动方式,将上述事件有机串联起来的过程。本课程工作坊主题的选取根据社会调查的一般过程予以设置。主题如下:选择社会调查课题、设计调查方案、制定抽样方案、概念操作化、设计调查问卷、资料收集与处理、撰写调查报告。

这样的设计在突出课堂教学的同时,以实战为导向,推动学生带着实战中的问题或需要去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最佳方案。一系列的工作坊主题是实战的精髓,也是学生演练与实战的核心内容。这种教学组织形式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参与,学生唱“主角”,而老师转为“配角”,实现了师生角色的转换。任课教师作为工作坊负责人,总体掌控着学生演练和实战的步E,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促进同学之间的沟通与协调,还有利于塑造团队合作精神,更有利于获得真实的社会调查历练。

五、考核方式设计

注重平时考核,强化过程控制。为适应新形势下高职教学发展需要,更好地实现该课程的教学目标,特别注重教学过程管理。改革传统的终结性考试方式,突出考核学生的日常训练,强调阶段性成绩的积累,督促学生平时好好学习,把学生完成的实际任务列为考核内容。其中,平时考勤占15%、选题作业占15%、概念操作化作业占20%、问卷设计作业占20%、调查报告撰写占 30%。

六、教学成果与意义

EPS理念引领下的《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教学设计与实施已经开展了多年,通过自己多年来在实际教学中的探索与思考,已经形成了具有独创性和实用性,较好实现了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设计方案。

(一)开展实地调查,积累校本素材

所谓校本,一是在学校中,二是基于学校,三是为了学校。在学校中,是指学校自身的问题,要由学校中的人来解决,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要在学校内给予有效实施。基于学校,是强调动员和挖掘学校内部资源,发动在学校内的师生和员工协助提供服务。为了学校,是着眼于以改善学校环境、解决学校所面临的问题为宗旨。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下,各调查小组选择感兴趣的、切合本校实际的问题作为调查选题,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实施调查,最终小组成员合作完成专题调查报告。一般来说,每个小组5―7人不等。最后,把学生合作完成的专题社会调查报告反馈给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学生处处长和副院长,为其了解学生情况提供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这些调查报告还可以作为本人所讲授的下一学期《青少年社会工作》课程中“学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策划比赛”的项目需求调查,为项目策划提供现实依据,实现了课程与课程之间的横向联系。例如,2013年9月,学生通过抽签随机分成7个调查小组,做了7个课题,内容为本学院外地学生在校适应状况调查、学生婚恋观调查、独生子女生活自理水平调查、学生课外兼职状况调查、学生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看法的调查、学生课余生活调查、学生对社会工作专业了解度调查。又如,2014年9月,学生通过抽签随机分成6个调查小组,做了6个课题,内容为本学院学生课外生活状况调查、学生消费状况调查、学生兼职状况调查、学生利用图书馆情况调查、学生参加专业社团状况调查、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状况调查。通过让学生发现问题、调查研究问题,进而提出对策与建议、促进解决问题,这既让学校充满了浓厚的民主氛围,大大增强了师生的主人翁意识,还让学生的学习与生活相得益彰,有力地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立足社会现实,开展专题研究

社会调查是对社会现象的调查,离不开对社会现实的关注,离不开对社会热点问题的了解和分析。本课程除了积累校本素材之外,还关注社会现实生活,开展一些专题研究。2012年9月,2011级社工班学生抽签分成7个调查小组,共同完成一个课题――“关于上海市J区失独家庭的调查与思考”,分别从失独家庭、社区工作者、计生服务人员三个层面开展调查。最终,师生共同合作完成的专题调查报告《谁来拯救失独家庭?――关于上海市J区失独家庭的调查与思考》荣获2014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一等奖。2015年9月,2014级社工班学生抽签分成8个调查小组,也是共同完成一个课题――“上海市J区流动儿童社会融入状况调查”,分别向流动儿童自身、流动儿童父母以及流动儿童老师开展调查,并完成专题调查报告。笔者指导学生携该作品代表学院参加2016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荣获二等奖。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经过师生多年的共同努力与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值得一提的是,2013―2016年,笔者的学生连续4年在全国高职高专社会工作学生实务能力竞赛中成绩斐然:2013年,荣获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2014年,荣获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2015年,荣获一等奖2项、二等奖2项;2016年,荣获一等奖1项、三等奖3项。

(三)强调实战应用,力促知行合一

本课程在具体任务的设计和执行过程中,突出实战和实效。“要想知道梨子的味道,就要亲口尝一尝”,再好的训练也不如实战有力度。通过上述教学活动的设计与开展,激发了学生的潜能,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实现了课堂所学与课后实战所用的高度统一。在课外实战开始后,每次授课,学生都会提出他们小组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挫折,主讲教师与其他组的同学都会给予针对性解答,群策群力,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疑问都能在课堂上得到及时反馈。这也无妨,主讲教师可以在课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群或单独面谈等形式与学生一起探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社会调查方法》课程的任课教师并不仅仅是一位教师,而是一个教学团队,但主讲教师只有一位。其他的教师担任调查课题小组的督导,以具体把握社会调查实施的详细状况,并同主讲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协同作战,共同提高教学效果。

篇3

[中图分类号] G642.4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14)02-0099-05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建设的卓越成果与社会问题的层出不穷并发。无论是在政府管理还是企业决策中,都迫切需要能对社会事实有本质性认知和创建性决策的人才。同时,信息化时代中信息的冗杂性致使对关键信息的把握成为了考量人才的重要标准,无论是危机的应对还是信息的提取,都共同表明社会调查研究能力的至关重要性。因此,社会发展对社会调查研究人才的迫切需要,表明了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在当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独特地位。

1 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培养的挑战与机遇

通过当前国内外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地位与现状,明确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实验教学所面临的一系列挑战,如课程的孤立化表现、学科的内部化趋势与教学的理论化特点。而改变这一现状的主要途径是凸显社会调查研究课程在实验教学中的优势性、可行性与有效性。

1.1 现实挑战:孤立化、内部化与理论化

社会调查研究课程是一门基础性、交叉性学科,目的是教会学生掌握研究社会、认识社会的各种方法,自主开展研究活动。由于发展的差异,国内外呈现出以下几种全然不同的趋势。

1)平台化与孤立化。在国外,该课程已成为各个社会学分支学科自身不断完善与理论对话的发展依托。以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为基础,在系统、直接地收集有关社会现象经验材料的基础上,为各社会学分支学科根据自身知识体系开展系统研究提供平台。而国内自社会学学科重建以来,社会学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表现在方法论上,更显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仅仅作为一门孤立的分支而存在着,方法课程与理论课程的相关性不大,国内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平台地位尚未体现出来。

2)通识化与内部化。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在国外被看作是一种社会现象和问题的研究方法,推广到了其他多个社会科学类专业中。在部分发达国家,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被作为高等院校的通识课程开设。但在国内,社会学学科与其他学科中的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之间缺少信息互补,以致出现方法课程拥有浓郁的学科理论色彩,这表现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学科内部化趋势,不但制约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学科自身的发展空间,也影响到各个学科方法论基础的完善。

3)技术化与理论化。在国外,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充分体现了技能性与操作性,在社会研究中涵盖了抽样技术、社会测量技术、概念操作化技术、问卷设计技术、实地观察与访谈技术、调查组织技术、数据处理技术等等,并且该课程的讲授极为重视行动学习,让学习者在大量的社会实验中不断创新。目前国内在研究方法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没有重视研究方法课程与学科理论课程的区别,完全采用理论课程教学模式。主要表现在信息流动的单向性、以记忆为基础的考核方式、教师的绝对主导性与权威性等方面。长期形成的教学观念、教学方式的惯性以及教学条件的限制造成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的相互脱节。

1.2 未来机遇:优势性、可行性与有效性

作为社会学专业核心技能的社会调查研究技术受制于学科的孤立化、内部化、理论化,改变这一现状的有效途径在于突出社会调查研究的实践性,即通过实验教学促进社会调查研究的“三结合”:即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因此,提高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就要不断推进社会调查研究课程的实验教学。

1)实验教学的优势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1)教学理念的转换――从传统课堂讲授到参与式研究性教学。实验教学带领学生进行研究性教学,实现从信息提供向知识传授转化的教学目标。综合来看,这一形式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学习的过程系统化;(2)教学方式的转变――从理论走向实践。不同于以往单纯的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借鉴理工科的教学模式,通过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实践环节,鼓励学生进行自主设计和实地调查,在过程中积累经验,在实践中掌握技巧;(3)教学中心的转移――从教师到学生。在实验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角色从以往的课堂“控制者”转变为“引导者”,学生由被动的接受者、依赖者向主动的学习者、知识的建构者和问题的研究者转变。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主体地位[1]。

2)实验教学的可行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1)实验条件的具备。社会科学的很多分支学科,正是由于研究对象的抽象性,缺少实验教学的发展依托才不适合于实验教学,但社会调查研究课程独具优势。相对于自然科学对精密的仪器设备的要求,社会调查研究课程的开展对实验教学中仪器设备的要求就较为简单,大多数的实验项目只需要为学生每人配备一台电脑即可。此外,不同的实验项目之间还可以共享实验器材。如进行数据处理实验时,可调用SPSS软件和相应的数据库。进行电话调查实验时,再适时调用或安装电话调查系统;(2)师资条件的具备。良好的实验教学效果除了需要实验软硬件的支撑,还需要有丰富、优秀的教师资源作保证。有资料显示,社会学者的专业素质大大提高,高等院校的社会学在社会学者人数、科研成果数量以及社会影响力上都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也为社会调查研究课程在高校开展实践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众所周知,实验教学是理工科专业的重要教学环节,科学实验不仅包括理工科的实验,还涉及到社会科学中的社会实验。但因缺少发展依托,实验教学局限于理工科专业。因此,将实验教学引入社会学专业学生调查研究能力的培养中,对于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2 提升社会调查研究能力的实验教学设计 思路

近年来,实验教学在培养社会学专业人才核心技术能力上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随着教学条件的改善,教学理念的转变,加之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方法论支撑,实验教学在社会调查研究中的实施兼具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如图1。

2.1 实验教学模式主导下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 体系的系统性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实验教学的转向过程中,原有课程体系与实验教学理念之间必然存在各种各样的冲突,现有的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孤立化、内部化与理论化问题需要对实验教学进行适应性改进。传统教学模式下,社会调查研究课程中对理论和具体方法与技术内容的教学是分开的,而两者本来就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分开教学往往导致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脱节。这种模式下,学生不能通过理论的指导,对实际的调查方法和技术做出正确的选择,类似地,学生对调查方法和技术的掌握也是孤立的,缺少理论的指导,学生很难就实际问题灵活地运用不同的调查方法和技术,缩小了实践技术能力的操作空间。相反的,实验教学模式主导下的社会调查研究课程,按研究程序将课程分为不同的实验项目,各项目之间相互独立,每个项目内部都体现了社会调查研究的理论要求和技术要求;另一方面,所有的实验项目又可以连成整体,组成一项完整的社会调查研究,并不破坏研究的整体完整性。这种教学安排,在每个实验内部都将理论与技术紧紧地联结在一起,两者相互促进,以达到学生充分掌握每一个实验教学要求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将每一个实验项目串联在一起,再进行反复的操练,理清各实验项目之间的思路关联,最终形成整合的知识体系,达到整体提升社会调查研究能力的目标。

2.2 实验教学主导下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实验 环节的开放性

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需要在实验教学中给予其充分的自主空间,让学生在切身参与中学习课程的理论、验证现有理论的解释力以及挖掘草根经验的价值。这是开放式实验教学的要求,也是行动理论的参与式学习的理念。实验教学注重实践过程,强化方法教学。不同于以往单纯的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借鉴理工科的教学模式,通过加强教学过程中的实践环节,鼓励学生进行自主设计和实地调查,让其在切身参与中践行课堂教授的调查研究方法,在过程中积累经验,在实践中掌握技巧,从而加深学生对调查研究方法的理解,使它真正变成一门技术,更好地为学生所用。

《社会调查方法与技术》课程的实验教学上:(1)实验整体框架的构建。框架的内容有课程总教学时数的设置,其中实验时数的比重设计要合理,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增加实验的教学时数,以占1/3到1/2间为宜;也有实验时机的把握,哪个实验安排在本次理论教学之前?哪个实验安排在全部理论教学结束后进行?教师都要认真全面考虑;还要区分一般实验与重点实验的差别,如“概念操作化”、“抽象社会指标测量表的设计”等可作为一般实验对待,而“社会调查方案设计”、“抽样问卷调查现场实践”等就应作为重点实验来对待;(2)每一个实验的设计思路,主要考虑本实验的实验内容、实验方法或原理、实验实践、实验步骤、实验要求等。

具体来讲,教师(研究者)与学生(被研究者)一起进行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实验教学,这种教学方式对教师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在实验过程中,强调学生的主动探索和发现,在自我建构的过程中掌握、理解知识。学生首先提出自己的问题与渴望的结果,教师就此设计方案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这种打破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差别的研究范式便于突出开放式实验的特色,促使研究者换位思考,从而使实验教学成为教师与学生平等地共同完成的成长过程。突出了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在实验自组织和实验环节自主设计上的特别之处。

2.3 实验教学主导下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实验 教学的拓展性

传统教学由于管理体制与资源约束的双重限制,往往将教师与学生集中在课堂内,而课堂上关于研究对象的抽象概念和重复使用的经典案例,使得学生缺少与社会中真实研究对象的互动。对于注重实际的社会学来讲,这种教学形式显然降低了教学质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专业核心技术能力。不过,这种情况在实验教学中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因为通过实验仪器,学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与真实社会研究对象的接触(如电话调查实验),另一方面,有实验仪器参与的教学过程,可避免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只停留在纸上谈兵层面上的现象。长期以来,社会科学专业的教学总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对于方法层面的探究只是略通皮毛,难以深入。

而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具备的技术性、实践性,与实验教学的要求不谋而合,再加上调查研究方法课程是和理工科实验最密切相关的社会实验课程,它可以为实验教学在社会学专业中的实际开展提供方法论支撑、奠定坚实的基础。基于“社会学调查研究能力提升”的目标,实验教学将整个社会学专业体系综合化、系统化、全面化,借助社会学调查研究方法课程这一平台,通过加强实践操作环节,训练学生熟练掌握问卷设计、实地观察、访谈等调查分析技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和实事求是、严格认真的科学态度,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总而言之,在社会科学中,实验教学不再因缺少发展依托而成为无本之木。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的三个独特优势决定了该课程不但可以进行实验教学的改革,而且能够成为实验教学向社会科学迈进的重要基石。这对于促进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3 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实验教学的模式探索

实验教学是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不断发展而逐渐兴起的,本质上属于一种创新活动。它从自然科学而来,所强调的是基于科学、客观思维的指导,通过引入实验这种技术手段对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或验证性研究,对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探索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科学研究兴趣大有裨益。通过对大量以往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总结与归纳,当前实验教学研究的趋势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问题为驱动的实验教学模式,主要是指于具体存在的教室或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开展的,注重“内部”,强调规范化与标准化的教学流程与形式,从理论知识的层面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疑问,并以此为出发点,教授学生如何解决和分析问题;第二类则是以实践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教学模式,不强调实验对象的特定性,也不过分强调学生对书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而是将注意力放在“外部”,认为广泛的实践活动是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与手段,尤其注重以实践能力为主的整体系统框架的构建[2]。

作为开展社会学专业实验教学各方面工作的首要条件――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培养中的实验教学建设,可以说其教学建设质量与水平对整体教学效果与成果有着非常显著的影响,并在此过程中,反映了实验室功能的齐全与否、与社会学学科开展实验教学的需求相符与否。故而,在实验教学设计中必须要做到充分考虑,重点把关,总结为如下两大原则。

3.1 科学规划原则:明确形成实验教学设计的全 局规划

明确社会学实验教学模式的顶层设计和全局规划,是确立科学完善的社会学实验教学体系的重中之重。首先,以社会学学科的应用特性为出发点,让学生熟悉与社会学学科相关的各类软硬件操作(如SPSS数据统计分析软件等),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对社会学学科在实际应用与社会生活中的方式方法加以把握,明确社会学学科在社会生活的实际应用领域里对社会学专业人才的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实地观察与研究能力等各项能够服务社会的能力的具体要求。

与此同时,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应相应开展,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应继续加强。并在此基础上规划出与社会学学科在社会生活的实际应用领域中能够形成基本一致的实验教学环境。力争做到让学生可以在这种实验教学环境下真切体会到社会学学科无限接近真实的环境状态,在一定程度上让学生感受到团队合作与协调能力的重要性。

首先,以培养和强化社会调查研究能力为目的的实验教学,其建设的落脚点应该以服从于整体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与发展为准。在当前教育教学改革风潮的大背景下,必须以社会学学科体系建设的要求与任务为基石,同时以社会学学科发展趋势为风向标,立足于本专业实际能力,贴近实际地在不同阶段确定社会调查研究能力发展与提升的侧重点;其次,在充分满足内部实验教学需求的基础上,实验教学需要加强与人文社科类相关或交叉类专业的资源共享[3]。以相关或交叉类专业实验室资源共享为例,这不仅与加强学科融合的发展趋势相吻合,而且能为国家与社会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尽最大可能地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做到物尽其用。

3.2 准确定位原则:切实发挥实验教学体系的综 合功能

具体来讲,作为实验教学载体的实验室,应该发挥其综合性平台与实践性基地的双重功效。一方面,实验教学体系是一个多层次、多面向、多模块的系统框架,其综合性较强,并不会拘泥于某一个专业或院系的学生进行学习使用。因此,它的形成是为了满足社会学学科下设不同专业方向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差异。根据社会学实验教学课程内容的要求,对专业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以及任意选修课等采取不同的设置方式,放置于对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中,将其规范化与标准化。从低年级至高年级分别提供开放时机,并且以实际情况为准,为其他交叉相关类专业提供准入途径,加强资源共享和利用功效。

另一方面,鉴于实验教学着重于实践性,尤其是以强调社会调查研究能力的社会学专业来讲,则更为关注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动手能力[4]。在此,需以社会学学科实验教学为依托,努力建成全校范围的实践基地。具体而言,如加大对学生独立或团队申报科研立项的扶持力度、拓宽学生(包括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的渠道等等,总之,从各方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学类专业方向的调查研究项目、实地调研等实践项目,从而不断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增强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在条件成熟时,还能够将理论研究成果深入运用到社会生活中,不断推广研究成果,开展民意调查、改善政务工作等实际存在的各类问题,为政府排忧解难,为社会积极服务。

综合来看,以《社会调查方法与技术》的课程教学为中心展开的实验教学活动,既是提高本课程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社会研究能力等综合素质的得力措施。因此,构建实用的教学模式,符合教学规律,适应学生实际,通过试验运行取得较好效果,将会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徐晓军,郑伦楚.“社会调查研究方法”课程参与式研究性教学模式[J].中国大学教学,2010,(2):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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