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0 16:39:56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乡村旅游的基本概念,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学术界对于乡村旅游的研究也日益增多。在众多研究领域中,学者们对于乡村旅游这一基本概念的研究相当普遍(刘德谦,2006)。然而,对乡村旅游概念认识不够清晰,深入,不全面是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何景明,2002)。这个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就是学术界对乡村的界定不够清晰不够全面。若要定义乡村旅游,首先要界定什么是乡村。因此,本文从乡村入手,就学术界对乡村旅游这个概念的研究进行全面的回顾。
一、什么是乡村?
哪里不是城市?小镇,村庄,亦或是乡村,这些地方也许都不是城市,但也只是某种程度上而已。你可以在这些地方捕捉到城市的足迹,例如在城市上班的旅行者、在家远程办公的人,城市和乡村的传统二元对立边界正日渐消融。
――奈杰尔.斯里夫特
什么是乡村? Dernoi(1991)认为,乡村是指人们从事各种活动的非城市区域。从传统意义上来说,乡村常常与农事联系在一起。尽管农业生产在已经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逐渐减少,乡村地区仍然占有了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土地面积(Statics Canada,2002)。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标准不同,给“乡村”下定义困难重重 (OECD,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1994)。很多学者做了尝试(Bryden, 1994; Halfacree, 1994;Mormont,1987)。然而Shucksmith(1991)却认为,学者们对于乡村的定义大多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方法,比如描述性的方法,空间决定论,地区特征等。然而,大众能够理解的乡村的定义是与“城市”相对立的“乡村”。乡村和城市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乡村是与城市相比较而存在,因此,若要正确的理解与把握乡村的界定,必须在与城市的比较中进行。由此看来,“所谓的乡村,从某种程度上看是指与城市差异较大的地区,这种差异可以从生产、生活方式等多种要素进行比较”(张小林,1998)。地理学认为,城乡之间越是接近,乡村发展越到了高级的阶段。也就是说,城市和乡村的边界完全消失时,既是乡村发展的最高级阶段。德国学者Tonies于1887年在其社会学专著《共同体与社会》中将乡村阐述为“社区(communities)--人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而将城市阐述为“空间(space)――在空间里人们有着共同的利益”。(Sharpley&Jepson,2011)
另一些学者则从社会学的角度探讨乡村的问题,他们认为,从传统二元论的角度来看,城市与乡村是有明显界限的(Cloke&Johnston,1990)。传统的乡村结构单一,同质性明显。城市化是乡村发生了巨大改变,传统的乡村特征逐渐在转化,从农业向非农业转型。职业、生态与社会特征之间矛盾出现。比如原先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从事非农业生产,从而成为工人、商人等,而有的乡村人口实现了地域转移,采取了外出打工的形式。此外,一部分城市人口迁移到农村。这样一来,城市里有了乡村的特征,乡村里也有了越来越多的城市特征(张小林,1998)。这些要素的变动带动了地区的转型,出现了许多介于城乡之间的过度地区。克罗克曾根据人口、住户满意度、就业结构、交通格局及距城市中心远近等指标将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域划分为极度乡村(extreme rural)、中等程度乡村(intermediate rural)、中等程度非乡村(intermediate non-rural)、极度非乡村(extreme non-rural)和城市(urban)五种类型。
许多地区类型既不是完全的乡村,也非完全的城市,可以从典型乡村到典型城市排成一个连续谱,乡村与城市的差异只不过是某种程度上的问题,许多城市郊区和城乡交错区就处于这个连续体中间的位置(张小林,1998)。社会学研究还指出,即使在高度城市化的地区仍然存在着乡村的特征(OECD,1994)。
为了更好地解释这一观点,OECD于1994年提出了乡村性(rurality)。对于什么是乡村性的讨论主要集中于三个主要问题:人口密度和规模;土地使用以及农业和林业的主导地位;传统的社会结构、社会身份和文化遗产问题。
由此,张小林认为每个地区都可以看作是城市性与乡村性的统一体,乡村性强的地区就是乡村地区,即城市性弱的地区;城市性强的地区就是城市地区,即乡村性弱的地区。两者之间是连续的,不存在断裂点(张小林,1998)。图表1描述了乡村特征与城市特征。(见表1)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12002102
1 相关概念界定
1.1 生态旅游
从生态旅游概念被提出,距今已经有31年了,就目前其概念界定还是模糊。国际生态旅游学会提出生态旅游是游客有意识的到目的地旅游,实现了解当地文化、自然等知识,这种旅游活动除了尽可能维持当地生态系统、财政上使当地居民受益、对当地自然游憩环境负有责任之外,还肩负着使当地经济繁荣、使当地居民的生活品质提升,同时尊重并维护当地居民群体的传统文化使其保持完整性。这个定义在传统定义上增加了居民收益内容,而当地居民是旅游规划中不可或缺的考虑对象,本文也采取此定义。
1.2 生态旅游规划
生态旅游规划作为旅游规划的分支之一,以生态旅游资源为依托,运用旅游规划的原理和方法,它要求从整体出发对生态旅游活动空间进行合理布局,是生态旅游目的地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的法律依据,是生态旅游区社会、经济、环境效应和谐的指挥官。
2 国内研究进展
相比较国外,我国的生态旅游规规划起步较晚,关于生态旅游的研究兴起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于1994年成立了“中国生态旅游协会”(CETA),紧接着1995年与1996年分别在云南西双版纳和湖北武汉召开了生态旅游学术研讨会,后又有1999年被国家旅游局定为“生态环境旅游年”,这时生态旅游正式成为了被广泛倡导的一种旅游形式。
2.1 生态旅游规划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生态旅游规划具有协调性,即旅游目的地的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决定了生态旅游规划必须以生态原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为指导思想,而规划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旅游资源的保护,影响着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旅游规划是否合理,决定了旅游业能否可持续发展。刘玉安(2006)以典型生态旅游区石河子为研究对象,认为实现当地生态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旅游资源、突出旅游特色、营造良好的交通等服务环境、旅游宣传与环境保护相结合、保护游客利益。
2.2 生态旅游规划原则、理论与方法研究
旅游规划中要遵循市场导向、资源依托、法律监督、宏微观相结合等原则,生态旅游规划除了要遵守这些一般原则外,还要充分考虑生态旅游本身的特点,遵循保护先行与适度开发原则、生态环境和传统文化的原真性原则、各方利益共享原则、环境教育原则。国内学者对生态旅游规划原则的研究大体差不多。康宏成(2010)对生态旅游规划的原则也进行了总结,认为要遵循适度开发与可持续发展原则、保护性原则、自然与文化的原汁原味原则、各方参与原则、服务设施生态化原则、环境教育原则。
生态旅游规划是一个系统工程,生态旅游规划除了一般旅游规划基本理论外还有众多符合其自身发展规律的理论来指导,其中可持续发展理论、景观生态学理论、生态伦理学理论、生态美学理论、生态经济学理论是最为重要的。申利(2004)阐明景观生态学是生态旅游规划的主要理论之一,分析了在景观生态学指导下旅游规划的过程,肯定了规划结合自然环境的旅游规划的景观生态学途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很多科学技术方法被运用到生态旅游规划中,典型的如GIS(地理信息系统)因具有强大的图形数据采集、空间数据可视化和空间分析功能,为生态旅游规划中提高工作效率与其科学性提供了理想的平台,在生态旅游规划中受到广泛的应用。刘芳(2009)认为GIS的应用必将给生态旅游资源的调查评价、旅游市场分析、开发空间规划以及当地环境保护监测与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薛达元(2014)采用GIS对黔西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进行调查分析,通过分析黔西南州旅游资源特征,规划该州生态旅游发展方向和特色。
2.3 生态旅游规划实证研究
乡村旅游最早起源于19世纪中期的欧洲,早期的乡村旅游具有贵族化的特点,普及性不强。二战以后,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城的加快,乡村旅游以其优美的环境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赋予旅游者新的体验,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同时,世界各国政府还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解救传统农业经济活动的衰退、解决农民就业、稳定农村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1]。随着20世纪50年代以后旅游业的迅速扩展,乡村旅游得到了蓬勃发展,引起学者们的极大兴趣。
北京的乡村旅游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最初是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的民俗旅游。历经自发发展、数量扩张,规范发展和品质提升4个阶段,实现了由最初的自发式发展向规范式标准化、由单纯的“农家乐”向类型多分布广的“乡村游”、由粗放型外延式发展想内涵式提高的三大转变,形成了新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探索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区域分工、定位清晰、社区营销、基础完善、融资创新、标准管理”的乡村旅游的北京模式。目前,乡村旅游已成为北京市民短期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的理想方式,是乡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从目前的发展现状来看,北京的乡村旅游仍然存在着产品同质化严重、形式单一、类型趋同、缺乏特色和创新、服务质量不高等不足之处。这些成为制约京郊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短板,其中服务质量不高又是其软肋之处。服务质量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如何提高京郊乡村旅游的服务质量,让游客在旅游的过程中获得最大的满足,以适应北京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成为摆在学者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
二、相关理论与实践
(一)旅游的本质性规定――体验
旅游是旅游学科最基本的概念,旅游这一概念也一直是界内研究探讨的热点。国内外众多学者从各自的研究角度对其内涵和外延做了不同程度的探讨,试图给出一个明确规定,却仍未达成共识,探讨还在继续。但对于旅游的本质性规定――体验,是大家所逐渐认可和接受的。
旅游就是人们在非惯常环境(Unusual Environment)下的体验和在此环境下的一种短暂的生活方式[2]。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主要是一种身心的体验,旅游者的体验构成了旅游现象最基本的结构性要素[3]。旅游的过程就是体验的过程。
乡村旅游作为众多旅游形式中的一种,其本质在于满足游客寻求平衡和解脱的心态,满足他们从喧嚣复杂的城市环境中脱离出来,获得一种简单和平静的生活体验[4]。所以,开发形式多样的体验性乡村旅游产品,注重给游客带来一种异于其日常生活的体验,而不仅仅是走马观花式的简单观光,提高服务质量,让旅游者通过个性化的参与过程获得美好的心理感知和享受,是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二)乡村旅游理论研究回顾
对于乡村旅游的基本概念,国内外学者尝试从不同的研究角度对其进行了界定,虽未达成共识,却也极大促进了乡村旅游研究的发展。
德诺伊(Dernoi,1991)指出,乡村旅游是发生在有与土地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的、存在永久居民的非城市地域的旅游活动,其中永久性是乡村旅游的必要条件[5]。欧洲联盟和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乡村旅游定义为发生于乡村地区,建立在乡村世界的特殊面貌,经营规模小,空间开阔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的旅游类型,其中“乡村性”是乡村旅游整体推销的核心和独特卖点[6]。纳尔第(Nulty,2004)指出,“乡村旅游的概念涵盖了很多要素,其中心部分是乡村旅游社区,乡村旅游依赖于提供旅游场所的农村地区,它的遗产和文化,乡村活动和乡村生活。”[7]
杜江等(杜江,向萍,1999)认为,乡村旅游是以乡野农村的风光和活动为吸引物、以都市居民为目标市场、以满足旅游者娱乐、求知和回归自然等方面需求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8]。王兵(1999)则认为,“乡村旅游”即以农业文化景观、农业生态环境、农事生产活动以及农民传统的民族习俗为资源,融观赏、考察、学习、参与、娱乐、购物、度假于一体的旅游活动,旅游者到乡村旅游是对大自然的追求,对融入自然并与之和谐共存的人文环境和人类活动的追求[9]。肖佑兴等(肖佑兴,明庆忠等,2001)指出乡村旅游是指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乡村独特的生产形态、民俗风情、生活形式、乡村风光、乡村居所和乡村文化等为对象,利用城乡差异来规划设计和组合产品,集观光、游览、娱乐、休闲、度假和购物为一体的一种旅游形式[10]。
在总结以上学者的研究基础上,结合旅游的本质,笔者尝试为乡村旅游做这样一个解释:既是以乡村空间环境为依托,以农业资源以及与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相关的各种活动和民俗为基础,以都市居民为主要对象,来满足游客寻求平静、求职和回归自然为目的的一种旅游方式。
三、北京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一)京郊乡村旅游产品开发现状
1.产品类型丰富多样,结构体系逐渐完善。随着游客消费意识愈加成熟,京郊乡村旅游也正逐步向深层次发展,基于体验为主的乡村旅游产品开始逐步出现并不断更新和完善。近年来,各区县结合自身特点推出了一系列民俗文化和农耕体验产品,产品类型丰富多样,包括乡村景观、民俗旅游村(户)、休闲度假区、观光农业示范园以及节庆类旅游产品,构建了一个不断推陈出新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
2.一村一品彰显特色。从2007年起,北京市旅游局针对乡村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的问题,组织专家调研,明确了各区县的旅游特色定位。比如,房山区为“北京祖源、休闲胜地”,大兴区为“绿海甜园”,通州区为“滨水新城、漕运古镇”,昌平区为“温泉胜地”,怀柔区为“不夜怀柔”,平谷区为“休闲绿谷”,密云县为“渔乐圈”等。这些“一区一色”的定位,避免了同质化经营,形成错位发展,提高了各区县的竞争力,为乡村旅游的结构优化与品质升级确立了方向。
3.沟域带经济产业集聚效应明显。
(二)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的不足之处
虽然北京乡村旅游成绩斐然,但在实践中,京郊体验型乡村旅游项目和产品存在着模式单一、缺乏品牌、产品层次较低、服务不规范等诸多问题,游客从中获得的服务和精神感受层次并不高。
1.缺乏品牌,主题性不强
在游客心中建立恰当的地理品牌个性,可有效地对旅游目的地进行差异化市场定位[11]。品牌营销观念落后、主题性不强已经成为北京乡村旅游进一步发展的严重桎梏。虽然北京市旅游局通过“一村一品”对各区县的旅游特色进行了准确定位,但是从实践来看,多数地区的乡村旅游活动仍然停留在吃农家饭、住农家房、赏花摘果等满足游客物质欲望的层面,甚至出现了乡村旅游等同于饮食游的倾向,造成乡村旅游地品牌定位趋同化严重。只有少量的艺术采风与传统文化研究的客人以度假的方式留宿在爨底下和遥桥峪这类古文化村落。
2.服务意识淡薄,影响体验氛围的营造
郊区农民的经济基础、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等方面仍然停留在农业文明阶段,虽然搞旅游接待使他们成为商品经济中的卖方市场,但观念、意识的发展变化迟缓,对旅游市场需求不太敏感,仅凭原始的乡村待客常识提供服务。即使是开发的其他体验项目,也是经营户服务程序简单,服务态度消极,大多需要游客提出服务要求时才予以提供。这种状况与村落离城区或景区的距离成正相关,即离城区、景区越远,乡村旅游开发的自发程度越低。
3.产品层次性较低,市场细分不明确
北京市现有的乡村旅游产品以民俗村、农家乐、采摘园、观光园等为主。但是从国际经验来看,乡村旅游未来发展的主流趋势是休闲度假和康体娱乐以及由此带来的乡村旅游的产品升级转化[12]。要引导乡村旅游与周边景区景点联动发展,既丰富游线内容,延长游客滞留时间,又形成产业集群规模效应。
4.社区居民参与度不高
乡村旅游是旅游产业新的推动力和亮点,成为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一种有效手段,成为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夏普利(Sharpley,2003)指出,乡村旅游开发的目的主要是满足本社区发展的需要,建设本地产品供应链,鼓励地方工艺品生产,保证收益最大程度地保留在本地,确保开发力度在环境与社会承载力之内[13]。然而京郊乡村旅游发展的过程中,有很大一部分经营者非本社区居民,当地居民并没有分享到乡村旅游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同时,由于本地村民参与程度不高,游客也不能从服务人员和当地居民身上感受到当地风情的热忱和当地的人文气息。
5.商业化污染严重,部分传统乡村民风民俗消失
随着乡村旅游经营的商业化、建筑的城市化与设施的标准化,乡村性中淳朴的民风与低廉的价格等受到严重挑战。在京郊乡村旅游的实际发展过程中,很多民俗村为了迎合部城里人的需要,把传统的木制门窗换成了铝合金,漫地青砖都改为地板砖,红砖外墙贴满锃亮的瓷砖。这种土洋结合的结果是游客完全不能体验到真正的“乡村味”。因为缺乏特色,一些民俗村逐渐对游客失去吸引力,失去自身发展的动力。
四、结论与对策
面对北京乡村旅游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它的发展前景趋势,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对策提升其服务质量和品质,以促进其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一)准确定位乡村旅游体验主题,开发特色旅游产品
个性鲜明、定位明确的主题是给游客带来独特体验的基础,如果缺乏鲜明的主题,无法给游客留下长久深刻的印象。乡村旅游作为典型的体验性行业,其产品定位应集中体现在主题上,即体验主题化。主题性不强直接导致了游览和活动项目设计时的混杂,市场定位和营销工作难以开展,从而难以对潜在游客产生足够的拉力,前来旅游的顾客对服务的整体感知也不能满意。因此,在开发乡村旅游产品时应多做市场调查与分析,根据主导客源市场的需求提炼其体验主题,通过细节强化主题,加快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形成高、中、低档乡村旅游产品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同时,还需要有感召力和参与性,体现各自本土化的特色与文化,以利于体验活动的开展和体验附加值的提升,使游客真正享受到农家乐趣,为他们带来不同于城市的生活体验,更大程度地满足游客的多种需求。
(二)重视旅游地宣传,塑造品牌形象
乡村性一直被认为是乡村旅游推销的整体核心和独特卖点[6]。但从长远看,只有将市场对乡村性的诉求和认可凝聚在乡村旅游地品牌上,才能形成鲜明的品牌个性,获得游客忠诚,以实现长足的持续发展。作为品牌对应消费群体情感需求的核心,旅游地品牌个性如何取得游客认同,形成游客忠诚就成为问题的关键。因此,旅游地应立足本地特色,在开发特色乡村旅游体验产品的基础上,加强旅游地宣传,塑造旅游地品牌形象,以获得游客忠诚,实现长期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行业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