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15 11:49:11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双减政策的含义,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引言
本文的目的是通过提出新险种,即碳排放保险,来促进我们低碳经济的发展。并且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激励企业改良生产条件不断向集约型经济发展,以及加强碳排放量超标的风险管理,提升该风险的管理水平,同时也能提高企业追求低碳经济发展的意识。
二、碳排放保险的理论基础以及参数设置
在以下模型中,将涉及到收益最大化情况下最佳碳排放量假设条件和碳排放量保险系数假设。
(一)收益最大化情况下最佳碳排放量假设条件如下:
⒈CDM合理定价且价格恒定
⒉CDM在国内以及国际上能够无摩擦地自由交易
⒊企业不存在偷、逃税现象
⒋在保险期间内,企业的规模和产量不变
(二)碳排放量保险系数假设:
⒈国家标准碳排放函数
我们规定,国家在未来的时间里,会逐渐限制企业的碳排放量。因此,我们设定了一个“国家标准碳排放函数”,企业每年的国家规定碳排放量逐年递减。对于不同的产品生产企业,国家对其产品的允许碳排放量每年按照一定的减排量k进行减少(一定年限内),以促进企业改良生产技术,减少碳排放。假设:
At:企业在t年国家规定的排放量
A0:企业投保时,国家规定的碳排放量
AT:企业的国家目标排放量,即国家所规定的,在第T年必须达到的准许排放标准量
k:企业每年的平均标准减排量k=
因此,国家标准排放量递减-时间函数表示为:At=A0-kt,k=
⒉罚款额实现超额累积制
对于超过国家年排放标准的企业,国家统一进行惩罚性罚款,罚款额(P)由基础罚款(P)和超额排放累进罚款组成,对于超过国家标准的企业进行罚款额为(P),此后按照p=aX2+P进行累进的罚款,X=A-At为企业的超额排放量。即超排越多,每一单位罚款额增加越多。国家对于企业罚款收入,部分可以收归国库,部分可以对未超排企业进行鼓励性转移支付和对于购买碳保险企业进行适当补偿。
⒊碳排放保险保费
碳排放保险保费额应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的排放量,缴纳一定量的费用。I=f1At,f1是单位保费, At为国家标准排放量。保费也可以按照企业自身预估碳排放额,随企业自行购置投保额,此时单位保费为f2,其中f2>f1,I=f2(At+X)=f2A,X为企业预估碳排放超排额。
⒋企业实际碳排放量: A
⒌免赔率:α
⒍单位保险金: θ
θ值由国家、地方政府以及保险公司根据地区差异共同设定,可以适当调整 θ值大小,促进落后地区的工业发展。
⒎保险金赔付额:
当A>At,保险金赔付额B=(A-At)*(1-α)*θ=X*(1-α)*θ;当A≤At,保险金赔付额B=0
⒏企业投保激励制度:
P1=d*p=d*(aX2+p),参数d即因为购置保险,国家进行的罚款减免系数,此系数0<d<1。此项制度是为了让企业积极投保,基本上应保障投保企业的减免额大于基础保费。
⒐若企业发生超额排放行为,即保险事故发生,则国家的实际罚款P2:
对于超过国家年排放标准的企业,国家统一进行惩罚性罚款,同时,对于已购置保险的企业,按照每单位超额排放量按照赔付率θ进行赔付。即企业实际罚款额为P2=P1-B=d*P-B=d*(aX2+p)-X*(1-α)*θ
⒑CDMs机制R1:
国家对于CMD的定价合理,在短期内,我们设定其价格不变,即单位CMD价格C元。当A≤At时,即企业未发生超额排行行为,企业能通过谈交易市场获利R1。R1=(At-A)*C
⒒保费返还额:R2
若企业未发生超额排放行为,即保险事故未发生,则对企业的部分保险费进行返还,返还额为R2。 碳保险年返还额应根据碳保险类型进行赔付,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排放量,缴纳一定量的费用的保险,按照R2=β1At返还,β1<f1,β为返还比例。保费按照企业自身预估碳排放量和小于国家标准的排放额,即按返还率为 β2计算,其中β2<f2,R2=β2At。最大保费返还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三)技术革新成本-碳排放量函数:
运用EVIEWS软件对中国各省1994年-2007年的工业废气排放量进行拟合,大中型工业企业产值以及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等三项数据(见附录),得出技术革新成本-碳排放量函数。
由于大中型工业企业产值缺少1995、1996、1998年的数据,所以这里采用线性插值的方法进行弥补,将数据导入MATLAB,运用命令interp1(x,y,xi,‘linear’)进行插值,得出1995年、1996年、1998年工业数据是1108、1200.8、1373.5,单位亿元。
下面是数据建模的过程:
从以上的散点图可以看出,在经费较低的时候,废气排放量较高,而随着经费的提高,废弃排放量有了显著的降低,尤其在经费为0~80这一段中,废弃排放量下降了55%左右;而随着经费的进一步增加,其边际效应开始逐步体现,当经费从80增加到160时,废弃排放量只有约25%的下降。根据经验推测,应该使用logistic、指数、或者双对数进行拟合,经过比较检验,可知采用双对数函数进行拟合时的效果比较理想。以下对其主要过程进行详述。
双对数函数的形式如下:
lny=a+blnx
经过回归处理可得到如下结果:
从以上结果可以看出,在5%的置信概率下方程和系数都是显著的,但是从DW=0.745758可以看出此结果可能存在自相关,所以检验是否存在自相关,这里对残差使用拉格朗日乘数检验,滞后阶数从1到10进行循环,可发现该方程存在二阶自相关,如下图:
可以看出,在5%的置信概率下,0.02
εt=ρ1εt-1+ρ2εt-2+ν
使用EVIEWS进行估计,可得到如下结果:
以看出,在5%的置信概率下方程和系数都是显著的,拟合度也很高。下面再对残差进行自相关检验,结果如下:
以看出,已经明显消除了自相关性。所以最终模型如下:
lny=2.185147-0.3590611lnx
得出该函数的经济含义:经费每增加1%,废气就会减少0.36%。所以有必要让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减少碳排放量,碳排放保险才有可行空间。
三、碳排放保险的模拟操作
由于现在大多企业采用粗放型生产方式,而未来发展趋于集约型,国家积极倡导企业产业优化,因此碳排放保险定义如下:积极促使企业改善技术和设施,减少碳排放。国家财政部应联合保监会和银监会设立碳排放基金,并通过财政支出对碳排放基金的成立进行注资,资金除了要保证补偿赔付外,还要保证基金能在合理运营中抵御风险。
(一)未购买保险的企业可以分为两类:
⒈CDM>国家标准:
对于未购买保险的企业,保险公司不承担承保责任,不用进行赔付。但与此同时,国家对投保公司超过国家标准的碳排放量需要对罚款征收,按每单位碳排放量计算价格,对罚款额实现超额累积制度,即P=aX2+p。总收益为E1=-d*P=-d*(aX2+p)
⒉CDM 国家标准:
此情况即未引入碳排放保险的情况,企业只能对因为技术、机械设施革新原因使公司碳排放量少于国家标准的CDMs进行销售,无其他收入。总收益为 E2=R1=(At-A)*C
(二)购买保险的企业可以分为两类:
⒈CDM>国家标准:
由于公司在超排前已经购置了碳排放保险,保险公司基于投保公司的保额进行赔付,将赔付款纳入碳保险基金。同时,国家对投保公司超过国家标准的碳排放量进行罚款,按每单位碳排放量计算价格,对罚款额实现超额累积制度,即P1=d*p=d*(aX2+p),参数d即因为购置保险,国家进行的罚款减免系数,此系数0<d<1。此项制度是为了让企业积极投保,基本上应保障投保企业的减免额大于基础保费。总收益为E3=B-d*p=X*(1-α)*θ-[d(aX2+p)+f1At]
⒉CDM>国家标准:
保险公司不用对投保公司的进行赔付,实现盈利。投保公司不仅可以对因为技术、机械设施革新原因使公司碳排放量少于国家标准的CDMs进行销售。同时,国家对投保公司低于国家标准的碳排放量进行补偿,按每单位碳排放量计算补偿额,此项支出来自于碳保险基金。总收益为E4=R=R2+R1=R2=β1At+(At-A)*C或者E′4=R=R2+R1=R2=β2At+(At-A)*C
由上述情况的分析可知,购买碳排放保险对企业在企业的排放超过国家标准的情况下有利,因此碳排放保险可行。
四、关于我国碳排放管理方面的建议
(一)改善各省区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
针对各省区能源消费结构调整速度过慢,应当大力调整和优化各地区的能源消费结构,尤其是要大力开发和利用绿色能源与清洁能源,提高其在整个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具体而言,对湖北、重庆等省可以大力开发水电;西北地区则可以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光热利用等项目;农村地区则注重生物质能的开发和高效利用。对于某些省区特有的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其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因此应当促进煤炭消费相关的技术创新,提高煤炭利用效率。
(二)合理控制煤炭产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由于煤炭生产加工业对地区CO2 排放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应该针对煤炭行业采用相应的减排措施。首先,应当合理控制煤炭产量,从源头上减少CO2 的排放。例如,限制生产企业的规模、关闭生产效率低的小煤窑、淘汰高耗能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等。第二,重视技术创新的作用,依托于技术创新来实现CO2 减排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例如,对于煤炭生产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加工和利用,从而减少废物的排放,并通过重复利用为企业产生经济利益。第三,对传统的煤炭生产企业,可以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引导其逐步加大对其他可再生能源或绿色能源的开发,一方面实现控制煤炭产量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能够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好准备。
(三)加快各省区的产业结构调整。
我国不同省份经济发展的异步性非常突出,因此需要针对各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具体而言,对处在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进程中的省份,应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以技术进步为目标,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利用清洁能源为主; 对一些较发达的省区,应注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以传统的煤炭生产或高耗能的重工业为主要经济命脉的省区,不仅要积极提高现有工艺的技术效率,而且要积极寻求其他清洁产业的发展途径。
(四)制定并完善各省区CO2 减排工作的分析制度。
在制定各省区CO2 减排政策时,不能单从全国排放总量排名的分布来决定重视与否,而应当针对各省区特定的历史状况和发展趋势决定政策的实施力度。具体而言,对于那些CO2 排放总量很低,但是恶化程度较快的省份,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其CO2 减排工作。当然,前提条件是该政府必须要对本省区在全国的CO2 减排工作所处的位置和本省区的CO2 排放状况有真实和及时的认识,而这就需要建立各个省区的CO2 排放核算和比较制度,同时需要一定的相关专业人才进行分析和指导。
(五)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碳交易机制。
中国碳强度目标是一种自愿性目标,和国际承诺没有相关关系,不需要国际的MRV(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证)。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考虑未来国内碳市场与国际碳市场的关系,以及不同机构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也需要通过试点来解决。在欧洲,碳交易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其经验对中国节能减排有着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别涛,王彬.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中国构想[J].环境经济杂志,2006,(11):52.
在“十五”末,内蒙古的基本区情是欠发达,经济总量较小,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不高,产业层次低、集群化发展不够、链条不长。2006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为了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抢抓机遇,加快发展”,“遵循规律,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在正确认识自治区区情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经过5年的奋斗,自治区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一是经济规模取得大发展,全区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390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1655亿元,年均增长17.6%,经济总量由全国后列进入中列;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070美元,位居全国前列。二是经济内涵取得大发展,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显著推进,以新能源、现代煤化工等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风电装机由20万千瓦增加到1000万千瓦居全国首位,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3%以上。
“十一五”全区经济规模和内涵的大发展给环保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动力,同时,环保工作的大发展也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十一五”以来,环保部共审批自治区各类项目环评163个,总投资6120.3亿元;自治区环保厅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2506个,总投资74817.3亿元。环保工作在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又切实强化了污染减排。“十一五”期间,随着自治区GDP的快速增长,污染排放新增量大幅增加,二氧化硫新增78万吨以上,化学需氧量新增12万吨以上,自治区的污染减排工作必须在消化巨额增量的基础上大力削减存量。到2010年,全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39.41万吨,比2005年的145.6万吨下降4.25%,完成140万吨总量控制目标的110.6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51万吨,比2005年的29.7万吨下降7.46%,完成27.7万吨总量控制目标的109.51%,超额完成了国务院对自治区下达的“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
污染减排交上满意答卷,环境质量随之明显改善。2010年,内蒙古全区重点监测城市空气质量为二级良好,优良天数平均达338天,比2005年平均增加63天,主要污染指标分别比2005年下降15―40%,是全国唯一没有发生酸雨的省区。全区流域水质明显改善,由“十五”的“中度污染”转变为“轻度污染”,重点监测的40条河流的67个断面中,Ⅲ类以上标准水质断面占65.7%,比2005年提高45个百分点。
二、科学认识的环保发展道路
内蒙古的环保发展既是内蒙古经济社会大发展背景下的必然要求,又是正确认识环保工作规律、顺应时代转变理念方法、勇于探索开辟新道路的必然结果。
(一)树立生态文明观是环保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立足点
找到这个立足点,就找到了环保工作与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总体布局紧密衔接的桥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内在包含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特征,以及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等美好的生活图景。科学发展观视阈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在政治上超越资本主义制度,建成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共同富裕的社会;又要在物质上创造超越资本主义工业文明观带来的发展成就,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因此,这就要求我们既要“补上工业文明的课”,又要“走好生态文明的路”。
生态文明是与以工业化生产方式和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为特征的工业文明相对应的概念。首先,树立生态文明观要求丰富对经济发展内涵的认识,不能仅仅以GDP增长单一指标来看待发展,经济发展包含资源消耗、经济效益、环境承载三个方面的内涵,应从单纯的GDP考量逐步转变为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第二,树立生态文明观要求拓展对经济发展周期的认识,不能单纯强调短期内的经济规模扩张、造成“有水快流”的不良局面,务必在经济发展上注重长期可持续性和代际公平性,进而长久保持资源禀赋优势,避免陷入资源枯竭困境。第三,树立生态文明观要求丰富对民生内涵的认识,将环境权益作为民生的题中应有之义纳入各项政策制定当中,不能忽视更不能漠视公众环境权益。
(二)在发展中寻求出路是环保工作的根本方法
5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既是发展问题又是民生问题,解决环境问题必须要从经济结构、发展方式上找根源。
1、把握发展机遇,环保工作才有出路
这里的发展有两层含义:一是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环保自身的发展。从第一个层面来看,环保工作不能就环保论环保,而是应该放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来看待,立足于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以环境保护的成绩来优化经济发展、来改善社会民生,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有为才有位。从第二个层面来看,环保工作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性发展机遇期。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科学发展观,2005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6年国家召开第六次环保大会,总理提出环境保护“三个历史性转变”的指导思想。一系列的重大决策表明,环保工作已经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干线、主战场和大舞台,必须认识机遇、抢抓机遇,乘势而为,从而开创环保事业长足发展的有利局面。
2、大力实施科技兴环保、人才强环保战略,提升环保发展能力
环保发展能力的提升,表现为适应时展,提高行政效能,有能力应对当前日趋严峻的环境形势,破解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的环境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大力实施科技兴环保、人才强环保战略。2007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的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每年要将排污费的50%用于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这为环保自身能力跨越式发展开凿了源泉。5年来,国家和自治区直接投入财政资金17.45亿元,其中能力建设8.85亿元,污染防治资金8.6亿元,自治区环保财政专项资金增加了5倍。
在科技推动环保方面,自治区环保厅5年投入6.2亿元全面提升常规监测和自动监测能力,彻底改变了“废水靠看、废气靠闻、废渣靠摸、噪声靠听”的落后状况。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新建了监测实验中心,具备了有机、无机等15大类的监测能力,并通过了国家级实验室技术评估。2008年4月和2010年9月,自治区环保厅分别启动实施了全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总投入1.65亿元,集成物联网、“云计算”、3S空间信息管理、3G移动通讯技术,在全国率先建成全区统一的环保物联网监控平台、环保移动办公执法平台,环保监管水平得到大幅提升。借助高效能的环保专网,自治区环保厅与各盟市环保局构建了全区统一的视频会议系统和环保综合办公平台,建成自治区、盟市两级环保部门13个现代化的监控中心,形成全区环保管理“一张网”的数字化格局。
在人才增强环保方面,全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新增机构118个,101个旗县区全部独立设置了环保局,主要的工业园区也都设置了专门的环保机构,新增各类编制1342个。自治区环保厅机关新增设了环评、总量、人事3个处室,组建了东、西部环保督查中心、评估中心、在线监控中心、固废管理中心、排污权交易中心、环保产业协会7个事业单位,增加各类行政事业编制128个。
(三)抓住总量控制这个环保工作的主线
从“十一五”内蒙古的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效果来看,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工作对改善环境质量有着最直接的作用,抓住总量控制这一环,就抓住了环保工作的主线。
环保工作始终是围绕如何处理好“三个量”之间的关系来开展的,这三个量就是经济总量、污染总量和环境质量。三者之间,经济总量决定污染总量,污染总量决定环境质量。其中,经济总量对污染总量的决定作用,受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方式等经济质量因素影响;污染总量对环境质量的决定作用,受污染分布、环境容量等自然生态因素影响;环境质量反过来成为城市竞争力的重要决定性因素,进而对城市经济总量增长起到推动或制约的作用。因此,从这个关系上来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要从总量控制做起。总量控制与环评审批、污染治理、监测评估密切联系,构成工作循环链条。总量控制提出污染总量的控制目标,通过环评审批来实现总量指标优化分配,通过污染治理来削减已有总量、控制新增总量,通过监测评估来掌握总量控制和环境改善的成效。总量控制越有成效,经济发展就越有空间,环境质量就越发改善。实现总量控制目标的基本思路,是贯彻总理“三个转变”思想,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来解决问题。
1、将总量控制提升为政府意志,建立行政考核机制
“十一五”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减排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等21个推进减排的行政规章。为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自治区政府于2006年成立了以政府主席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于2009年成立了以政府主席为组长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于2010年成立了以政府主席为组长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盟市也相继成立以盟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为严格落实减排目标责任考核,2007年自治区把污染减排完成情况列为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节能减排考核权重由2%提高到8%,超过GDP和财政收入7%的权重,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将环评审批提升为调控政策,建立优化约束机制
环评审批以总量控制为导向,从单纯的行政审批事项转变为经济调控措施,能有效地调节发展与环境的矛盾。2006年自治区开展了全国首个省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并以战略环评研究成果为依据对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做出调整。2009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区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要点的通知》文件,把推进规划环评作为从源头防范结构性和布局性环境污染的关键措施来抓,明确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十要点”。2008年自治区环保厅出台《关于建设项目审批“六前置、七环节”的规定》文件,从项目建设全过程控制污染新增量,“六前置”即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审批权限、规划环评要求,是否有环境容量、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环境监测能力和配套环保基础设施等6个条件进行环评前置审查,“七环节”即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把握项目选址、项目布局、工业用水源、污水排放去向、生产工艺、环境风险防治,以及环境敏感区、城市建成区和景观区等7个关键环节。2009年自治区环保厅为支持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文件,提出环保部门保增长的21条政策措施,开辟环评审批的“绿色通道”。环评审批以总量控制为目标,疏堵结合,从而优化经济发展。
3、将污染减排提升为联合行动,建立综合减排机制
污染减排要见实效,必须将工作措施由主要依靠行政管理转向依靠环境政策引导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将工作机制从过去的环保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多部门的协同作战。2007年自治区环保厅制定了《关于二氧化硫减排“双五条”化学需氧量减排四条措施的规定》,以加快脱硫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08年,面对全区减排指标处于降与升的边缘的现状,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强减排的“双12条”政策措施。为加强经济激励,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区二氧化硫排污费从每公斤0.63元调整至1.26元,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不足0.45元每吨提高到生活污水0.7元每吨、工业污水0.9元每吨。2007年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减排任务分解到自治区15个委办厅局,2008年各级环保部门建立起与发改、统计、水利、城调等部门的减排统计联系会审制度,2009年自治区纪检委、监察厅把各地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的通知》文件情况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大决策部署的4个重要内容之一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部门联合,结构减排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全区共关停小火电机组62台152万千瓦,整合煤矿877座淘汰产能1700万吨,淘汰水泥产能696万吨,淘汰焦化产能1100万吨,按国家要求淘汰了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电石、铁合金和钢铁等落后产能,特别是关停了包钢3台90平方米烧结机,在全国规模最大。
4、针对内蒙古特点在工作中进行改革创新
我国提出城市低碳化发展概念较晚,从政府层面来说,直到2010年才开始提出低碳化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在2012年12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第二批国家低碳化试点城市中,镇江市榜上有名。镇江市从一开始就创新性地提出了以“四碳”为核心的低碳城市管理体系,并开展了政府、企业、公众全民参与的低碳化城市建设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巴黎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镇江市作为我国唯一一个以城市主题日参加气候大会的低碳化城市参会,其发展的模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因此,探析镇江市低碳化城市发展模式,对于我国其他城市低碳建设以及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一、镇江低碳化城市发展模式的创新之处
镇江为江苏省所辖地级市,地处南京都市圈核心层和国家级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范围,地理位置便利,环境资源优越,为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在全国首创以碳平台为基础,碳峰值、碳考核、碳评估和碳资产管理为核心的碳管理体系,结合“低碳城市建设九大行动”,还青山绿水于经济发展中。其中,碳平台是前提,通过碳考核、碳评估和碳资产管理的手段,以最终达到碳峰值的目标。具体做法如下:
(一) 碳平台
在2013年,镇江市整合政府的多部门数据,在全国创新性的搭建了镇江市低碳城市建设管理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该平台是“四碳”目标得以实现的基础。基于“互联网+”的发展,运用互联网技术,将数据、管理、服务、交易、查询5个交易功能进行聚合,可以使观测者直观全面的监查到全市碳排放的相关数据,整合国土、环境、资源、产业、节能、减排、降碳等数据资源,引导企业进行精细化管理,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同时提升低碳管理运作中的信息化和技术化水平。
通过云平台可对镇江市区的48家重点二氧化碳排放污染企业进行在线监控,将碳排放数据从数字化变为可视化,在地图上直接显示,对于不同的被监管区域使用不同的颜色,代表着不同的数据含义,如碳排放总量、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量、废弃物碳排放量等,其系统运行图包括区域碳排放信息图、主干道碳排放信息图以及企业碳排放信息图,同时通过云平台中智能的碳排放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直接给出分析结果。
(二)碳考核
从2014年开始,镇江以县域为单位,实施了碳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的双控考核机制,这在全国的地级市中也是一次首创。指定目标任务时,不是采取一刀切的定量方式,而且根据不同地区历史上的排放量和实际的减排能力,因地制宜的制定了差异化的评价内容,建立了逐级评级指标,同时,将碳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体系中,将绿色发展与当地的政府的政绩相挂钩。这就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低碳经济发展中政府的不作为行为,同时完善了绿色政绩考核机制,可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碳评估
2014年镇江市政府公布了《镇江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实施标志着镇江市的碳评估机制已经正式进入执行阶段。2014年5月丹徒区热电联产项目、镇江新区10万吨/年生物柴油示范项目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扩建项目就是最早进行项目评估的企业。镇江市政府委托了南京擎天科技公司作为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依照《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合规合法的进行了相应的评估工作。虽然国内的其他城市也进行了相应碳项目评估标准的指定,但是真正进入到实施阶段,镇江还是第一家,开全国之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