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21 11:34:3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双减政策研究现状,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2016901
1结构性减税现状及必要性分析
1.1结构性减税现状
改革开放使得国经济持续增长,经济水平、综合国力的显著提高,已经基本形成了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经济体系。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经济结构的相对不合理趋势已经日益显现。其主要有如下表现:产业结构不合理、国际收支顺差与经济状况不匹配、城乡经济发展不协调、资源和环境问题比较突出等。财政实力的增强是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的直接结果,特别是对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的我国来说,足够的财政资金才能加强经济建设,完善民生设施。但是,最近一段时间人们对于我国的税收负担日益关注,虽然从不同统计口径来看我国税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但在后经济危机大背景下,结构性减税成为决策层实施宏观调控的手段。因此,我们急需深入思考如何才能将结构性减税的改革落到实处。
1.2结构性减税必要性分析
(1)目前,中国的税收制度设计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其主要有如下表现在:上世纪末的分税制改革肯定了“双主体”的税制结布局形式,但在实际操作中,流转税收入相对于税收总收入的占比超过了2/3,而所得税的比重却不足20%,“两课”实际上是“蹩脚的税收”。(2)近年来财税收入的快速增长满足了实施结构性减税的条件。2003中国的财政收入21715亿元,2012年财政收入达到117210亿元,2003年中国税收总收入为20466亿元,2012年为201200亿元,这表明,税收在最近几年的增长,远远高于GDP增长。(3)当下的经济放缓也提供结构性减税的必要性。2011年以来,国际经济低迷导致我国经济不景气,企业经营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宏观经济增长速度降解至8%左右,而我国多数地区的财政收入仍然以超过10%的速度增长,这无疑是对实体经济的摧残。因此,实施结构性减税的手段降低宏观税收负担,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释放实体经济活力的有效手段,它既是一个着眼于当前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的手段,也是从长远促进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政策选择。
2结构性减税的理论研究与路径选择
2.1结构性减税的理论研究
减税的政策可以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末,当时有效需求不足,凯因斯提出,政府干预经济的宏观经济政策理论,提出了在财政政策,减税和政府支出作为财政政策的主体。凯因斯主张:国家干预收入分配,促成公平的收入增加,消费偏好;另一方面强化投资控制,以确保充足的投资需要。以此干预投资,提高社会的需求层次,以达到充分就业和增加社会资本存量。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在“滞胀”出现的西方国家,凯因斯的传统理论一筹莫展,但供应学派的拉弗建议减税来增加社会积蓄,投资和劳动力,从而增添社会总供给,最终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近80年的税收改革的经验,在西方国家,由于施行“宽税基,低税率,少扣除,严格管理”,其结果是刺激了内需,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税收总额不一定减少,甚至有可能增加。
“结构性减税”于2008年底召开的国家经济工作部署会上首次提起的。2008年,为抵抗国际金融风暴的影响,国家推行“积极地财政政策和与之配套的货币政策”,“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优化财政收支布局”。国内关于结构性减税的研究比较多,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探讨:(1)关于结构性减税的内涵。安体富(2009),结构性减税的减税是特别重要税收政策,但不否认个别税种,影响性较若税种增税,但总目标是减少对企业和居民的税收负担,刺激投资和消费。高培勇(2009)研究指出,结构性减税的主体实质虽是减税,但拥有特别意义。既不同于全面减税,又不同于大规模减税,还不同于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关于结构性减税的功能。(2)关于结构性减税的功能,李新元(2009)认为,结构性减税是我国税收制度完善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3)结构性减税的政策建议。刘蔡霞(2012)认为,结构性减税的政策应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低利润税的小企业,增加cAMP,资源税,财产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改革应符合结构性减税政策,从整体的收入和支出入手,管理部门加强征管,实行结构性减税。但是总的来说,还没有文献将结构性减税和我国具体征收管理制度相结合。
2.2路径选择
(1)营业税和增值税在整个税制中的地位决定了“营改增”应选择“渐进式”改革方案。
在当前的金融系统原理的基础上,增值税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享,具体是75%由中央国有,25%归地方所有。全部的营业税额则归属于地方。按照最新的税制体系,增值税的征收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营业税的征收则全部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而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毫无疑问的分别属于国税和地税的主体税种。2011年的国内增值税收入242666400万元,占总税收收入的27%。2011年全年的营业税税额实现收入136786100万元,占总税收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5.2%。2011年“国内增值税+ 营业税”占货劳税的比重为70.5%,当期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和营业税额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高达40%。因此,“营改增”是目前的两个主要税的改革,也涉及两大利益主体即中央与地方;同时涉及两大管理机构即国税与地税,所以“营改增”是一个十分艰难、复杂的重大课题,在“营改增”方案的选择上必须慎之又慎。
(2)改革个人所得税,旨在进一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继而拉动居民消费。
由于目前促进消费的减税政策主要是针对汽车和住房这些单项消费品的刺激和鼓励,只能改变消费结构而并不能扩大消费支出,因此,要真正刺激消费支出,必须增加居
民可支配收入。从现实角度讲,目前虽然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收入的占比仅为7%左右,但作为直接税,对居民的微观实际收入却有着直接的影响,理应成为改革内容。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既要提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标准,还是要增加税前扣除项目,逐步建立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分类。
(3)改革资源、环境税制,加强经济结构调整。
我国之所以迫切需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生产方式,就是要突破资源和环境对经济造成的两大瓶颈,因此,资源、环境税制必须纳入改革议程。首先要改革现有的资源税,将更多亟待保护的自然资源等纳入征税范围,同时在成品油从价征税的基础上,逐步对其它税目也采取从价征税方式;其次将现有的排污费改征环境税,增加税目,对传统能源的开发、利用给环境造成的影响以税收方式进行补偿,同时制定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更为优惠的税收政策;最后,尽快研究对一些产业的碳排放征税,条件成熟时将其纳入环境税的征税范围。
(4)改革房地产税制,旨在优化税制结构。
改革现有的房地产税制,开征保有环节的物业税,既可以提高财产税乃至直接税的比重,并增强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职能,达到优化税制结构的目标,又可建立稳定、可靠的地方税体系,也可以解决很多在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目前,物业税已经在几个大城市“空转”了多年,开征基础也已有所准备,条件趋于成熟。具体实施上,可以先将“空转”的城市变成试点,先对商业住宅和新购入的普通住宅开征,再逐步扩大到全国、全部物业。
3结论
结构性减税政策反映了不同税种、在不同时期的增加或者减少,但是,大口径宏观整体税负下降,并维持在一个合理的区间。这一税负水平应与经济发展和同等条件下其他国家的税收负担水平相一致,确保增强经济活力与税收竞争力,加强规范政府分配行为。通过这种措施,积极改革和完善相关的税收制度,创建一个新的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增进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巩固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关于当前实施结构性减税的若干政策建议[J].涉外税务,2009,(4).
[2]高培勇.税收激增源于征管水平提高[N].上海证券报,200610161.
[3]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课题组1关于当前实施结构性减税的若干政策建议[J].涉外税务,2009(4)1.
[4]财政部税政司12010年19月税收收入情况分析[EB/OL].http://szs1mof1gov1cn/zhengwuxinxi/gongzuodongtai/201010/t20101028_3449501html1.
[5]贾康,程瑜.论“十二五”时期的税制改革兼谈对结构性减税和结构性增税的认识[J].税务研究,2011,(1).
[6]路春城,黄志刚.包容性增长视角下结构性减税政策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1,(2).
[7]李波.宏观税负、产业税负与结构性减税政策[J].税务研究,2010,(1).
[8]朱明熙.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何以失效[J].经济学家,2002,(1):8084.
1 前言
国务院总理在2004年召开的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要研究制定鼓励废物回收和资源再生利用的政策法规;建立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在2005年召开的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电视电话会议上,温总理强调:“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农膜、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立为我国“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七大主要任务之一,并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指出“推进绿色消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农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2007年4月27日,国务院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了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的建设对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深化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地区、典型企业、再生资源产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科学合理的能源资源利用体系,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2008年3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鼓励和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由此可见,随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不断深入,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正不断发展。从国家政策到地方产业,都在为此目标不断努力。
2 再生资源和再生资源产业
2.1 再生资源和再生资源产业简介
根据《循环经济法(草案)》,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所谓减量化,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所谓再利用,是指将废物直接作为产品或者经修复、翻新、再制造后继续作为产品使用,或者将废物的全部或者部分作为其他产品的部件予以使用。所谓资源化,是指直接将废物作为原料进行利用或者对废物进行再生利用。因此,回收再利用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再生资源理所当然地成为“再利用、资源化”的主要对象。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中相关条例,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随着循环经济的不断深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已经逐渐形成一个产业,即再生资源产业(也称静脉产业)。而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是国家倡导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区,通过园区内以及园区外的中间产品和废旧物资的相互交换从而实现物质的循环,通过能量、资源和信息系统的高度集成使用和基础设施共享的方式构建园区工业生态链,以此形成固废资源化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特殊产业集群,从而使资源得到最佳配置、废物得到有效利用,从根本上解决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尖锐冲突,是实现循环经济的有效手段。
以塑料回收利用为例,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资源和原材料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以及国际原油价格猛涨,合成树脂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与此同时,旧城改造、电子电器汽车等更新加快,作为可再生利用的废旧塑料回收再利用量不断增长。尤其在沿海地区的浙江、广东、福建等经济发达地区,塑料消耗量大,原材料树脂供不应求,逐步形成了废旧电子电器拆解和塑料回收综合利用的市场。塑料再生行业的发展带动了周边以及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农民增收、提高生活水平和资源再生利用保护矿产资源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由于前期对这一行业缺少引导和规划,这些地区从事进口以及国内集散的废旧塑料拆解利用企业,大多数规模小而分散,工艺落后、设备老旧、生产技术水平不高,环保投入很少、易造成二次污染,特别是某些回收塑料集散地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很严重,但同时又是当地民众的主要谋生手段,从资源再生利用的角度应该扶持它让其发展状大,这些情况已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当地政府处于两难状态。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出路就是要实行圈区管理,通过圈区管理可以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实现环境友好化,通过圈区管理可以将改性塑料技术应用于废旧塑料再生行业,实现其高值化应用;通过圈区管理可以集中财力进行财税扶持,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2 再生资源产业圈区管理是实现再生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实施“圈区管理”[1,2],通过园区的统一管理及引导,可使再生资源加工业目前存在的管理粗放、经营规模小、布局分散、加工品种单一等问题得到解决,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效率;通过园区统一规划对废渣、废水和废气进行集中防治和无害化处理,可减少和避免污水、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同时通过资源的整合,引进先进的改性技术,提高对废旧资源的高值化利用,有利于实现产业升级,建立起一批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再生资源工业区。这项工作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环境及加强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管,对于促进环境、经济和贸易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废旧塑料回收利用为例,经过实地考察和借鉴国内外工业园区建设及各类废旧资源再生行业所取得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对废旧塑料回收行业实行圈区管理应严格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要正确理解废旧塑料环境友好化再生利用的重要意义,建立生态型塑料回收再生工业园区,回收再生塑料替代原料的使用,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经济发展和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因此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二是要充分发挥圈区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圈区科学规划与公共设施投入,制定科学的管理条例并严格执行,引导企业入园,建设服务型管理部门。
3 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由来已久,根据传统的回收利用方法,只是简单地将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进行收集,未进行充分利用,也未能发挥出再生资源的全部潜力。因此,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是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的关键。福建省十分重视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的发展,省经贸委已委托省资源再生协会组建福建省再生资源行业调研组,福建省改性塑料技术开发基地已先行对福建省主要废旧塑料集散地展开了较系统的调研,对福建省废旧塑料行业的生态园区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建议。
以废旧塑料的回收利用为例,按照传统的处理方法,废弃的塑料制品往往和生活垃圾或生产垃圾一起,进行填埋或者焚烧,这是一种低值化甚至是无价值的利用。而按照高值化利用的原则,废旧塑料作为一种再生资源,在进入垃圾系统之前,将其进行回收,分类,重新制成塑料母料,加工成制品。虽然这类产品相对于其废弃前的档次下降,但相对于焚烧或者填埋,这样的利用过程就是属于一种高值化利用[3]。
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要依靠强有力的科技研发,从产品的源头开始,以材料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生态设计理念为指导,充分考虑产品在利用后的可回收、再资源化的能力。以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环境友好材料为例,塑料在使用和再生加工过程中都会产生性能老化,另一方面由于回收的废旧塑料来自不同的应用领域,其初始材质参差不齐,各类塑料混杂在一起,造成了回收塑料的综合性能特别是加工性能和力学性能大大降低,这就使得再生塑料的应用领域受到很大的限制,经济效益得不到很好的体现。为了提高废旧塑料循环再生的经济价值,就必须引入先进的改性技术,提高产品的综合性能。目前主要是通过将其与无机粉体共混,并加入少量功能性助剂,提高回收塑料的拉伸强度和抗冲击强度以及耐热性,或者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回收塑料制备合金料,提高产品的综合性能。
由省经贸委、省财政厅批准成立的福建省改性塑料技术开发基地长期致力于环境友好材料及固废的综合利用与治理领域研发工作,在国家“十五”科研攻关计划、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项目和福建省“十一五”重大专项的资助下,在改性塑料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这些技术在废旧塑料高值化利用方面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4,5]。以利用稀土“壳一核”无机粉体改性塑料技术为例[6],该技术可以同时提高废旧塑料的刚性和韧性,很好地实现了废旧塑料刚性和韧性的共存效果,目前已应用于回收聚烯烃类产品和工程塑料ABS类等产品,承担《功能性环境友好型回收塑料专用树脂》的研发,以其可塑性强、流动成型性好、加工条件范围广以及柔韧性好等优点成为塑料的主导产品,开发了再生聚丙烯(PP)编织袋专用树脂;再生聚乙烯(PE)市政排污、燃气输送及通讯光电缆护套等管道专用树脂;环境友好型PE塑料包装材料专用树脂和回收塑料ABS增韧增强专用树脂。
4 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财税扶持
再生资源产业属于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也必然属于对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支持。目前,为了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在财政、投资、税收、金融等各项政策上都给予了有力支持。例如,在财政政策方面,按照即将出台的《循环经济法》要求,研究建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研究、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调整了进出口税收政策,控制国内紧缺资源和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产品出口,对这类产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这些政策都为循环经济的顺利发展提供条件。而作为再生资源产业,在享受循环经济大背景下的政策优惠的同时,笔者认为,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应该拥有更具体的财税扶持。笔者在调查福建省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对目前福建省对该产业的财税扶持提出以下建议:
4.1 在财政政策方面,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出台具体的奖励措施。对从事再生资源产业的企业,根据其“再利用、资源化”所创造的价值,给予奖励。采取政府补贴方式支持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广。按照即将出台的《循环经济法》要求,研究建立发展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专项资金,用于开发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政策研究、示范试点、宣传培训等。可以参考《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再生资源利用过程的污染指标、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能力建设。
4.2 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已经调整了进出口税收政策,控制国内紧缺资源和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性产品出口,对这类产品实施出口暂定税率。因此,对于再生资源产业,应出台高值化利用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高值化利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要配合内外资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落实好符合条件的资源再生与综合利用、与环保有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进资源税制度改革,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费标准。研究企业新购入的进行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研发所需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在其销项税金中抵扣的政策。开展环境税方案的研究设计,研究鼓励国内紧缺资源废料进口的政策。
根据《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双向管控”增值税管理机制的通知》(闽国税发〔2007〕203号)的精神,福建省实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双向管控”增值税管理机制。该机制是指,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回收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实行“以票控进,以进控销”正向管理,对利用废旧物资企业(以下简称“利废企业”)的废旧物资利用实行“以产控耗,以耗控进”的逆向管理,对回收单位的“销”与利废企业的“进”进行“指标比对”,并进行相关纳税评估,防范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虚抵的增值税管理机制。“以票控进,以进控销”正向管理是指,对回收单位进行源头管理,严格收购凭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区分不同购进对象,开具收购凭证或取得发票,从购进环节防范虚开收购凭证,进而防范其销售环节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以产控耗,以耗控进”逆向管理是指,对利废企业利用废旧物资参照农产品预约定耗实行利废预约定耗管理,并通过纳税评估测算企业产能确定其废旧物资的消耗量,从而核实企业取得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情况,防范其虚抵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指标比对”是指,对回收单位进行纳税评估,并将利废企业核实后的废旧物资购进指标与回收单位的销售指标进行比对,再次防范其销售环节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7]。
4.3 在价格政策方面,应适时调整再生资源产品的价格,支持对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应体现“高值化”的特点,专项用于支持当地再生资源结构调整和产品研发;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降低小火电价格,对再生资源发电等实行鼓励性电价政策。还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适时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对开发的再生资源产品实行适当的价格保护。
4.4 在金融政策方面,国家已经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和《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些政策都可以为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提供参考。在目前“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影响下,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应继续加大对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优先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积极开展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环境责任保险试点。研究提出设立再生资源产业投资基金方案,促进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
4.5 在投资政策方面,国家将继续加大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将一些节能效果明显的重点项目,纳入中央财政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支持范围。因此,作为地方政府,应努力发展一批“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龙头企业,开发一批“高值化”效果显著的项目,使之得到国家投资的支持。
4.6 在政府采购政策方面,可以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实行政府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清单,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的企业将以此为导向,努力开发适合采购的产品。同时,一些优秀的产品也可以通过企业或行业的推荐,在政府采购中享有优先权。
5 展望
《循环经济法》即将,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都将获得一个至关重要的支点。中国循环经济即将迎来一个里程碑式的时刻。各地政府应站在战略的高度,根据当地已形成的废物回收集散地的现状,周密规划圈区管理的一系列工作,大力支持开展再生资源的高值化利用的技术研发,协调相关部门,用足财税政策扶持再生资源高值化开发的企业,推动这一产业进一步发展,从而实现真正“没有废物的经济”。
参考文献
[1] 黄慧诚.政府引导企业孵化――肇庆打造全国一流进口废物加工“圈区管理”试点园区[J].环境经济,2008,(1):55-56.
[2] 仵德建,吴宝书,马双军.烟台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实行“圈区管理”[J].再生资源研究,2005,(6):43-43.
[3] 固体废弃物高值化――废旧塑料和粉煤灰复合新材料.中国科技信息.2003,(14):63.
[4] 刘欣萍,肖荔人,许兢,等.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的研究进展[J].应用化工,2006,35(12):952-957.
中图分类号:F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9)10-0024-13
一、引言
中国长达十多年的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已成为国内外广泛关注的重大问题。这种持续的“双顺差”不仅有悖于国际收支结构理论,而且也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史上绝无仅有的现象(光,2005;卢峰,2006)。国际收支的双顺差意味着部分国内资源没有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而由此形成的外部失衡也给中国经济带来沉重的负担。虽然中国为解决这一问题采取了种种措施(如扩大内需、人民币适度升值、增加进口或对外投资等),但国际收支的顺差仍有增无减,外汇储备规模不断扩大,这说明,中国目前所采取的措施并没有切中导致国际收支持续顺差的要害。国际收支的持续顺差和外汇储备规模的不断扩大给宏观经济带来许多难题,并增大了中国应对此次全球金融危机及经济衰退的难度。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试图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探究中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的深层根源,以便为实现中国经济的外部均衡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目前,从中国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不足以及储蓄大于投资这一角度来探讨国际收支持续顺差的原因已逐步成为学术界的共识。因为,学术界从不同角度提出的导致中国国际收支顺差的种种因素都是通过造成内需不足及储蓄大于投资而起作用的。如有些学者认为中国国际收支顺差是由于政府实行的“鼓励出口”和“吸引外资”的政策造成的,然而,中国之所以实行“鼓励出口”和“吸引外资”的政策,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内需不足,因而需要扩大外部需求(出口)及投资需求来拉动中国的经济增长。还有学者曾认为中国国际收支顺差是国内金融市场效率低下造成的,也有学者从人口结构的角度探讨中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的原因,等等。实际上这些因素都是通过导致中国内需(消费)不足及储蓄大于投资而起作用的。此外,还有一些人,特别是日本、美国及欧盟等国的官员及有关学者,认为中国国际收支顺差是由于人民币汇率低估造成的。显然,中国之所以力图避免人民币的过度升值,同样也是因为在内需不足的情况下必须刺激出口。
事实上,从内需不足及储蓄大于投资这一角度来探讨国际收支顺差原因的思路与Alexander(1952)提出的国际收支吸收理论(AbsorptionApproach)的思路大致相似。吸收理论的基本观点是,一国的国际收支(以贸易收支代表)差额由该国的国民收入(总产出)与吸收(国民收入在国内被消费,投资及政府采购等吸收的部分,即国内总支出)之间的差额决定。如用B代表国际收支差额,用Y代表国民收入,用A代表国内吸收,该理论的公式为:
B=Y-A (1)
式(1)表明,当一国的国民收入(总产出)Y大于其吸收(国内总支出)A时,其余额要通过出口加以消除,于是国际收支顺差;而当一国的国民收入Y小于总吸收A时,其差额要通过进口加以弥补,于是国际收支逆差;只有当一国的国民收入等于总吸收时,该国的国际收支才会平衡。总之,吸收理论认为,一国国际收支的失衡是由一国国民收入与国民支出的总量失衡造成的,或者说是由一国的国内生产能力与国内吸收能力不相等造成的。在国内吸收不足(即国内消费量小于生产量)的情况下,一部分国内产出只能通过外部需求加以吸收,从而导致国际收支顺差。
吸收理论的基本观点也可从另一角度来加以说明。由于国民收入等于消费加储蓄,故有:
Y=C+S (2)
而总吸收为:
A=C+I (3)
整理(1)、(2)、(3)式,则国际收支差额B也可表示为:
B=S-I (4)
式(4)表明,一国的国际收支顺差是由该国的储蓄大于投资造成的,由此可见,认为中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源于中国内需(即国内吸收)不足及储蓄大于投资的观点实际上是吸收理论的另一种表述方式。同样,20世纪80年代以后,Buiter、Obsfeld & Rogoff等人将跨期动态分析方法引入国际收支理论所形成的国际收支跨期分析法(Intertemporal Approach)也持类似的观点。他们认为,当一国产出暂时高出其平均水平时,该国消费者为实现跨期效用最大化不会将这些暂时多余的产出用于目前消费,而会用于出口以积累国外资产,从而保证将来消费,结果就形成经常项目顺差。
以上分析给我们提供的启示是:要找出中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的深层原因就要找出导致中国内需不足及储蓄大于投资的根源。事实上,导致中国内需不足及储蓄大于投资的根源也是理论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曾经长期流行的观点认为这一根源在于中国居民的储蓄率过高。但这一观点目前已受到挑战。Blanchard和Giavazzi(2005)、Kuijs、Aziz和Cui、李杨和殷剑峰等人基于国民经济核算概念上的统计分析,并根据中国的国民账户及资金流量表进行计算的结果发现,导致中国内需不足(特别是消费不足)及储蓄大于投资的原因在于中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持续下降,而政府的可支配收入、政府储蓄及企业储蓄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持续上升。或者说,中国消费率低下因而内需不足不是中国居民消费倾向过低的问题,而是作为消费主体的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收入份额下降所导致的。从统计数据的角度来看,这一观点最有说服力。同时,从理论上来看,将居民消费不足归结为居民储蓄过高实际上是在假定收入不变的前提下,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讨论问题。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一分析思路显然有失偏颇。自Keynes的宏观经济分析开始,消费被视为是收入的函数。只是Keynes(1936)认为消费取决于人们的当期收入,其公式为:C=a+bY,其中,a为自发性消费,b为边际消费倾向,Y为人们的当期可支配收入。而根据Friedman提出的永久性收入假说及Modigliani等人(1963)提出的生命周期假说,消费取决于人们预期可得到的一生的永久性收入或终生收入及人们所积累的财产。其中,永久性收入假说的公式可简写为: Ct=kYp,式中,Ct为第t期的消
费;Yp为永久收入,k为边际消费倾向。生命周期假说的公式则可简写为:Ct=b1Yt+b2Wt,式中,Yt为t时期的收入,b1为边际消费倾向,W1为t时期的财产存量(由收入积累而成),b2为已积累的财产对当前消费的影响系数。总之,自Keynes开始的宏观经济理论已证明,在影响消费的所有因素中,收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消费不足的根源在于收入水平低下。
值得指出的是,李杨、殷剑峰等人在论证中国储蓄大于投资的原因在于中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持续下降时,曾提到中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持续下降也是导致中国国际收支(主要指经常项目)持续顺差的重要原因,这实际上已认识到中国的宏观收入分配与中国的国际收支(主要指经常项目)存在内在的联系,但是,他们并没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下去,同时,他们也没有考虑中国的功能性收入分配(Functional distribution of national income,即国民收入分配中各生产要素根据其对生产贡献的大小所应得到的收入份额)对中国国际收支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学术界也很少有人系统地将中国国民收入的宏观分配和功能性收入分配与中国整个国际收支(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的持续“双顺差”联系起来进行深入研究。Alexander在吸收理论中曾指出一国货币的贬值会产生收入再分配效应,从而会影响该国的吸收,进而影响该国的国际收支。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说吸收理论意识到了收入分配会对国际收支产生影响。但是,吸收理论是从货币贬值所引起收入再分配效应这一角度来探讨收入再分配的变化会对国际收支(主要是经常项目)产生影响,而没有分析收入的初次分配或国民收入的宏观分配(即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及政府之间的分配)对一国国际收支的影响,更没有考虑一国的功能性收入分配对一国国际收支的影响。本文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中国整个国际收支(包括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的持续“双顺差”与中国国民收入的宏观分配及功能性收入分配联系起来进行深入研究,从一个新的角度深入探讨导致中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的深层原因,进而为实现中国国际收支的均衡及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新思路。
二、中国的居民消费率与经常项目差额
要考察一国居民的消费率高低,可分析一国的支出法GDP。按联合国颁布的核算口径,支出法GDP包括消费C,私人投资I,政府购买G及出口X。公式为:GDP=C+I+G+(X-M)。其中,X-M为净出口,代表国外对本国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净支出。之所以要从出口X中减去进口M,是因为出口X是外国对本国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而进口则减少了对本国最终产品和服务的支出。但由于中国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重要作用,且中国的企业有相当部分是由政府控制的,居民部门在总支出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消费上,因此,中国按支出法计算的GDP公式为:
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净出口 (5)
其中,最终消费支出包括居民消费支出(用C。代表)和政府消费支出(即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支出加上政府免费或以较低价格向居民提供消费货物和服务所承担的净支出,用Cg代表),资本形成总额(总投资)包括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用I代表),净出口用X-M代表,将上式移项得:
X-M=GDP-(pC+Cg+I) (6)
根据上式,Cp+Cg+I为中国的国内支出总额(内需)。
根据表1的数据,从1980--2007年,中国的居民消费虽然也不断增长,但却落后于同期GDP的增长,以中位数平均看,GDP增长率为17%,而消费增长率仅为12.66%,滞后4.35%,因而导致居民消费占GDP的比重下降。到2007年,我国居民消费仅占GDP的35.45%。表1同时还显示,随着中国居民消费率从1994年的43.5%下降到2007年的35.45%,中国的净出口率从1994年的1.26%上升到2007年的8.88%。根据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国经常项目顺差主要是由净出口顺差(即货物与服务出口大于进口的净额)造成的,中国经常项目中的收益项和经常转移项所占比例很小(某些年份甚至为负数),见表2所示。
表2进一步补充说明,正是过低的中国居民消费率造成国内总吸收不足而不得不大量出口,并最终导致中国经常项目的持续顺差。为使这一结论更具有普遍性,我们再看世界各国的居民消费率及其净出口率,见表3所示。
表3显示,从世界各国居民消费占GDP的比率来看,最不发达国家的平均消费率约占总支出的80%,世界平均水平约为60%。表3还显示,凡是居民消费率高的国家,其净出口率都较低或甚至为负数,凡居民消费率低的国家,其净出口率一般为正数且相对较高,这意味着,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一国的居民消费率高低是影响该国净出口及经常项目的重要因素。综合表2和表3,由于中国居民消费率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0多个百分点,因而中国的净出口率也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国际比较的结果进一步说明导致中国经常项目持续顺差的原因在于中国的居民消费率过低。
三、中国的宏观收入分配与经常项目:基于国民收入账户及资金流量表的分析
导致居民消费率下降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居民消费倾向的下降(或储蓄倾向上升),二是居民收入的下降。在家庭消费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下降的情况下,如果居民储蓄率上升,则这意味着家庭消费占国民收入比例下降的原因是居民消费倾向的下降(或储蓄倾向上升)。但根据Blanchard和Giavazzi(2005)、Kuijs、Aziz和Cui、李杨和殷剑峰等人的结论及中国的有关数据(见表4所示),自1992年以来,中国的居民储蓄率并没有上升(或者说中国居民的消费倾向并没有下降)。
表4还显示,中国居民储蓄比重自1996年达到52.88%以来一直在下降,2001年居民储蓄只占国民储蓄的41.6%,近年来虽有所回升,2005年达到44.59%,但仍低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水平。这说明,1996年以后中国居民消费率的下降并不是居民消费倾向的下降(或储蓄倾向的上升)造成的。由于消费+储蓄=收入,因此,在中国居民储蓄率下降的情况下,中国居民消费率下降的原因必然是居民收入占GDP比例的下降。为验证这一点,我们再考察中国的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及政府之间的分配状况(即宏观收入分配状况)。
要考察一国的宏观收入分配状况,可分析一国的收入法GDP。从收入法的角度来看,国民收入等于各种生产要素所得到的收入总和,公式为:GDP=工资+利息+利润+租金+间接税+折旧。但由于中国的大部分生产要素属国家所有,居民部门所拥有的生产要素主要是劳动,因此,中国居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劳动者报酬,而来自于利息、租金及利润等财产性收入较小,因此,中国按收入法计算的GDP为:
GDP=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7)
其中,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得到的全部报酬,包括货币工资、实物工资和社会保险费三部分。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收入法GDP中的劳动者报酬不仅包括所有在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报酬,还包括个体户或自营者的报酬和经营利润;生产税净额是指生产税费(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税金、附加费和规费)减去生产补贴后的差额,这是政府的所得;固定资产折旧是为弥补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的价值损耗而提取的价值或虚拟计算的价值;营业盈余是经济活动增加值在扣除了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之后的余额,主要指企业的营业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相当于资本的报酬)。通过汇总1997―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各省、区及直辖市收入法GDP的数字,得到1996--2007年全国收入法GDP的比例结构(见表5所示)。
表5显示,1996―2007年,中国的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至39.7%,下降了近15个百分点。如果与世界有关国家的收入法GDP相比,则中国劳动报酬占GDP比重明显偏低的现象就更为明显(见表6所示)。
由于国外收入法GDP中的劳动报酬仅指雇员报酬,并不包括非公司企业主收入或自雇者报酬,非公司企业主收入或自雇者报酬作为混合收入(代表居民拥有的非公司性企业营业盈余)与营业盈余合并在一起。而中国将类似于国外混合收入的个体劳动者或自营者报酬和经营利润都计入劳动者报酬,从国际比较的角度看,这在统计上提高了中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即使如此,中国近年来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也比许多国家要低。如果考虑到个体劳动者或自营者的报酬和经营利润都计入劳动者报酬这一点,则中国与国外同口径的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将更低。
进一步看,收入法GDP所反映的只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状况,它没有反映收入再分配以后所形成的国民收入在居民、企业及政府部门之间的最终分配状况,如居民收入除劳动者报酬以外,还包括财产性收入,而政府的收入除生产税净额以外,还包括营业盈余的一部分(所得税)。因此,要准确观察中国的宏观收入分配状况,必须深入分析作为GDP核算补充和延伸的资金流量表。资金流量表从资金运行的角度描述了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其可支配总收入结构反映了加进财产收入及进行收入再分配以后所形成的宏观收入分配结构。根据中国的《资金流量表》,从1992-2005年,中国居民部门的再分配收入比重由67.71%下降到59.41%,呈现下降趋势。政府部门的再分配收入比重由18.96%上升到20.55%,最高达到21.85%;企业部门的收入比重由12.31%上升到19.35%,最高达到20.86%。并且从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居民部门收入普遍由上升1个百分点,转变为下降或无明显变化;而政府部门收入则会上升2--3个百分点。总体而言,根据资金流量表(实物部分)数据,中国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下降,而中国政府和企业收入占GDP比重趋于上升(如表7所示)。
从中国居民收入构成来看,中国居民收入下降的原因是中国劳动者报酬的工资增长速度慢于GDP增长速度,而在其他国家,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基本上是稳定的(见表8所示)。
中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较低还与以下两个因素有关:
1、中国居民投资收益及财产性收入较少
Aziz和Cui发现,自1992--2007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中来自投资收益(包括利息、利润等)的部分不到6.5%,1994年最高时也仅8.99%,而2005年降为4.17%(见图1及表9所示),这在全球是最低的。
导致中国居民投资收益及财产性收入较低的原因主要是:第一,中国居民还不是生产要素(除劳动以外)的主要拥有者,中国大多数企业的所有权并不由居民直接或间接(通过机构投资者和养老基金的方式)掌握,同时,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所有者权利没有得到有效尊重,因此,中国居民从公司利润中得到的收入非常少。第二,由于中国的利率水平较低,因此,导致目前构成中国居民财产收入主要来源的利息收入较少。第三,受中国目前土地产权制度的限制,居民缺乏来自土地租金之类的财产性收入。
通过比较中美两国居民财产性收入中的利息与红利占收入比重可以发现,尽管美国储蓄率比中国低的多,但其利息和红利占收入的比重却比中国要高得多。从1992-2005年的数据看,利息占居民收入的比重(用E表示),美国比中国要高4.03%-6.81%,红利占居民收入的比重(用F表示)也要高3.31%-5.03%(具体见表9所示)。
2、政府对居民的转移支付较低
在发达国家,虽然个人要缴纳所得税,但同时政府又对个人提供大量的转移支付(包括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养老、救济和教育支出等等),许多最大规模的政府支出都是转移支付,这使个人得以消费大量的公共产品,从而增加了个人的实际所得。中国在改革以前是由国有企业代替政府向职工提供转移支付(社会保障、医疗、养老及救济等),而改革后的国有企业不再支付这些转移支付,并且提供转移支付的责任又没有及时从企业转移到政府,因而使居民的实际所得占GDP的比重进一步下降。Aziz and Cui通过数据对比发现,从政府在医疗和教育方面的支出占GDP比率情况来看,中国是全球最低的国家之一。如果将这一因素包括进来,则中国居民的实际收入及消费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相对国外可能要更低一些。
在中国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中国GDP的增长就不可能被居民视为永久性收入稳定增长的信号,因而居民消费率就不可能提高。而由居民消费率下降、政府储蓄率和企业储蓄率上升所导致的国内吸收不足就不得不依靠外部需求(出口)加以吸收,从而必然导致中国出口及经常项目持续顺差。同时,居民收入比重低,对消费品的进口需求就不可能高。事实上,中国的进口主要集中在机器设备、铁矿石、原油和其他原材料上,消费品较少。这说明,居民收入比重低也必然会限制(特别是消费品)进口。可见,中国净出口及经常项目顺差的根源在于国内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过低。这种因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下降而形成的经常项
目顺差意味着国内是以抑制居民消费的方式为国家或政府积累国外资产。
四、中国的资本及金融项目差额与功能性收入分配
从理论上来说,一国经常项目的顺差相当于本国以获得外国金融资产的形式为外国经常项目逆差提供融资,因此,这应该对应着资本及金融项目的相应逆差。也就是说,在一国经常项目长期顺差的情况下,该国的资本及金融项目一般不应同时长期顺差。但中国不仅经常项目连年持续顺差,而且资本与金融项目也连年顺差(1998年除外),见表10所示。
表10显示,自1997年以来,中国资本项目的数额很小,资本与金融项目的顺差主要源于金融项目的顺差,而金融项目中的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数额也相对较少(许多年份甚至为负数)。可见,中国金融项目及整个资本与金融项目顺差主要源于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持续顺差。这说明,中国在经常项目持续顺差的同时之所以资本与金融项目也持续顺差,就在于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量进入。
从理论上来说,“FDI是资本、技术、市场和管理的综合体”,或者说,FDI实质上是外国企业家在东道国投入资本或运用技术知识及管理经验,以组合东道国的其它生产要素从而获得企业控制权及持久利润的投资活动。从这一角度看,一国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和土地)的成本高低无疑是影响FDI进入的重要因素,这特别是在中国目前的比较优势仍主要是劳动密集型行业,而不是资本、知识及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情况下就更是如此。从中国的劳动要素成本来看,表6和表7的比较已显示,中国的劳动报酬占GDP比例是很低的(要素的使用价格对要素所有者而言是报酬,而对使用生产要素的企业来说则是成本)。为与全球各国的劳动要素成本相比较,表11列出中国与世界各国制造业的工资水平。
以上数据说明:中国的劳动要素成本很低。在国有部门因效率较低而难以吸纳大量劳动力且国内私有部门因处于融资困境及市场进入障碍而难以发展壮大,从而导致中国存在大量过剩劳动力的情况下,一旦政府鼓励引进外资,FDI必然会大量进入中国以利用廉价的劳动力。Lardy,Henley、Kirkpatrick和Wilde以及Zhang等人曾经通过实证分析也得出结论:劳动成本低廉是中国吸引外资的重要因素之一。
再从土地这种生产要素(还包括一切与土地有关的自然资源,如矿藏、森林及水资源等)来看,在中国目前的土地产权制度下,地方政府往往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而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往往竞相压低工业用地价格,使工业用地价格完全不能真实反映土地的稀缺程度、供求状况及工业用地最优利用时的经济价值,某些地方政府甚至将“零地价”作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招牌,结果大大降低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土地要素成本。同时,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对水资源及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征收资源税,因此导致中国资源价格过低,既没有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中国人均资源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又没有反映资源耗竭成本和外部环境成本。如中国水价仅为发达国家的10%~15%,中国原木价格仅为世界市场价格的一半(Kim & Kuijs,2007)。此外,虽然中国对矿产资源课税,但税率过低,而且长期以来中国矿产资源的补偿费很低,只有1.18%,国外与中国矿产资源性质基本相似的费率一般为2%~8%,这意味着中国的矿产资源也被低价使用。还必须指出的是,中国的排污收费(这代表自然环境的使用价格)标准也很低,仅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成本的50%,某些项目甚至还不到污染治理成本的10%,等等,这些都人为地降低了外商在中国的投资成本。可见,中国土地及自然资源等要素价格过低也是引致FDI大量流入,从而导致金融与资本项目大量顺差的重要原因。
正是在中国的劳动、土地及自然资源等要素的价格较低、且政府大力鼓励外资进人的情况下,外商才有很强的激励大量投资于中国的制造业,以便用较低的成本加工生产出口品(加工贸易),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得持久利润,这就既形成中国经常项目的顺差,又继而创造资本及金融项目的顺差。
由于要素价格的决定过程既是成本的决定过程,同时也是报酬或收入的决定过程,因此,要素价格的决定实质上也是一个收入分配(即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问题,这种收入分配属于功能性收入分配(Functional distribution of national income)。功能性收入分配是根据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的贡献大小来决定国民收入在各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配,它要解决的是“如何生产”及“为谁生产”这两个重大问题。由于只有在各生产要素能够根据其在生产中的消耗大小得到相应补偿,或根据其在生产中的贡献大小获得相应报酬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足够的激励促使各生产要素流动到最有效率或最有经济价值的用途上,以得到最有效的利用从而最大限度地创造产出,因此,从促进国民收入增长的角度来看,功能性收入分配是最重要的收入分配。而中国的工资、土地及自然资源等要素价格过低,就意味着作为中国最重要的收入分配――功能性收入分配严重失衡,这种失衡导致中国的生产要素没有按照其对生产贡献的大小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使得本应属于国内生产要素的一部分报酬转化为外资的额外收益,而这正是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大量流入,从而导致中国资本及金融项目顺差及“双顺差”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国内要素价格过低也降低了国内要素所有者的收入,从而抑制了国内需求并进而导致经常项目的顺差。可见,中国的功能性收入分配失衡是导致中国资本及金融项目的顺差及“双顺差”的重要根源。这种因功能性收入分配失衡而形成的资本及金融项目顺差意味着中国是以减少国内要素报酬的方式为外国提供投资机会。
五、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得到以下重要结论:
1.中国国际收支失衡的根源是中国国内收入分配的失衡
具体来说就是:中国经常项目顺差的根源是宏观收入分配失衡,即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占GDP的比重过高且不断上升,而居民收入增长率长期低于GDP增长率且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中国资本及金融项目的顺差以及“双顺差”的根源则是功能性收入分配的失衡,即中国的生产要素没有按照其对生产贡献的大小获得相应的报酬。
2.如果不解决中国居民收入增长率长期低于GDP增长率且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以及中国的生产要素报酬低下等问题,则中国国际收支失衡状况还将持续下去
而由这种宏观收入分配失衡及功能性收入分配不合理所导致的国际收支顺差是难以通过调节人民币汇率水平以及扩大进口或对外投资等措施加以调节的。还应指出的是,如果在不解决中国宏观收入分配和功能性收入分配失衡的基础上,仅仅依靠增加政府投资来扩大内需,这从长期来看反而会加大国内生产能力与国内吸收能力的差
距,从而不利于解决中国的国际收支失衡问题。因此,大幅度增加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并真正推进中国要素市场的改革,让中国居民拥有更多的生产要素(这是扩大中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根本措施),赋予中国居民真正的权利,使人们有充分的自由通过创造财富而获得更多的收入,才是真正扩大中国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从而真正实现中国国际收支均衡的根本途径。
3.增加中国居民的全方位收入来源
让中国居民拥有更多的生产要素,增加中国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的比重不仅仅只是为了扩大消费,而且还在于扩大中国居民的个人投资,并大大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使国内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市场而不是政府,主要依靠国内居民投资而不是外资,这就有利于减少资本及金融项目的顺差,从而有利于实现中国国际收支的均衡。
总之,解决中国国际收支失衡问题的关键并不在国际收支本身,而是要在制度改革上有重大突破,通过“对个人放权让利”以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收入分配失衡问题,并以此形成真正的市场机制。
参考文献:
[1]王信,对外负债结构与国内制度:中国引进外资为何以FDI为主[J],世界经济,2007,(9):31―37。
[2]许少强,焦武,储蓄大于投资与中国国际收支持续双顺差[J],财经科学,2007,(9):105―111。
[3]林桂军,Ronald,我国储蓄/投资差额的结构分析与经常项目顺差[J],财贸经济,2008,(4):11―18。
[4]余永定,覃东海,中国的双顺差:性质、根源和解决办法[J],世界经济,2006,(3):31-41。
[5]李杨,殷剑峰,中国的利率体系:现状及其改革[J],中国金融,2005,(6)。
[6]王仁言,人口年龄结构、贸易差额与中国汇率政策调整[J],世界经济,2003,(9):3-10。
[7]李杨,殷剑峰,中国高储蓄率问题探究:1992―2003年中国资金流量表的分析[J],经济研究。2007,(6)。
[8]张涛,李波,卜永祥,伍超明,制造业、土地成本与中国城市发展――中国城市化决定因素的面板数据模型[J],金融研究,2007,(3):10-24。
[9]世界银行,中国的水价改革:经济效率、环境成本和社会承受力[R],美国:世界银行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可持续发展局政策研究报告,2007。
[10]赫瑞彬,尹军力,王伟毅,矿产资源价格扭曲:成因、影响及改革建议[J],中国物价,2007,(11):8―11。
[11]苏明,刘军民,张洁,促进环境保护的公共财政政策研究[J],财政研究,2008,(7):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