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2 10:37:5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社会治理法治化研究,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教育治理法治化是在教育领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把政府、学校、社会、公民等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和各类教育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是完善教育依法治理、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新常态下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要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各地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一、时代需求:教育治理法治化的必然性
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教育领域亦是如此,面临的都是“硬骨头”、难问题。广大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着教育的发展,对接受高质量、多层次的教育,有着越来越强烈的需求,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如何突破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和障碍,只能是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改革,建设更为高质、合理、有效的教育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一个国家整体生活状况的好坏,在很大程序上取决于其行政执法水平的高低,依法行政可以说是依法治国的关键。[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按照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强化教育行政管理法治化建设,促进依法履行行政职能,规范教育行政执法,全面落实法治要求,构建公平正义的教育法治环境。同时,教育治理法治化是规范办学、破解学校管理难题的必然选择。作为依法治教重要组成部分的依法治校,就是在落实学校办学自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2]学校作为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社会组织,需要按照法律至上,保障权利、制约权力的原则,用法治的方式对学校工作全局、管理全程进行统摄和指导。当前,学校办学过程中法律问题、管理漏洞与矛盾纠纷日渐突出,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必须通过依法治校,实现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二、区域实践:内江市依法治教成效
四川省内江市教育系统以法治精神为引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切实推进教育行政管理观念与方式转变,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评价监督,促进人才培养机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3]开拓了依法治教工作的新局面。
1、以法治意识为导向促进行政管理法治化
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遵循管办评分离的总体思路,市、县(区)教育部门加快形成法治化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法律规范的实施与监督机制。
(1)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2014年起,市、县(区)教育部门依法清理、精简行政权力,重点梳理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学校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市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编制了16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146项规范办学的负面清单。
(2)确保决策科学合法。事关教育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建立重大教育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教育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鼓励专家、专业机构长期跟踪研究重大教育问题。
(3)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以教育部出台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各类学校办学、中小学校长等标准体系为指导,制定切合各地和各校实际的标准、规范和程序。依法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实行市、县(区)整体联动。建立健全纠纷处理机制,设立调解委员会,引导师生和民众合法、合理表达诉求。
(4)强化监督考评效用。完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举报等制度,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2015年,市教育局聘请了第三方审计机构,依法对全市学校和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功能。实行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教育经费预算、公共资源配置、入学规则与招生政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2、以法治思维为指引推进学校管理法治化
以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为目标,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促进学校治理法治化。
(1)筑牢依法治校基础。首先,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学校制度体系。2014年起,市、县(区)教育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所属学校章程制定与核准工作,并启动章程核准后的执行和监督评价机制建设,督促学校以章程为统领,完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其次,以法治为核心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并建立合理的岗位责任,按照规章制度设立运行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等。建立设置法治副校长,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对校园各类事务的指导与顾问作用。
(2)破解依法治校难题。事事与家长、学生签订协议或合同,这是内江市在探索依法治教过程中发现的“土办法”,也是被现实倒逼出的一项管理智慧。[4]针对学生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等关键环节,与学生及其家长签订安全管理合同;针对新进教师容易流动、教育教学经验欠缺等问题,与新进教师签订合同;针对部分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后工作激情减退、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现象,与拟评聘高级职称的教师签订合同;针对师德建设的重点和难点,签订师德合同。2015年,全市约50万师生参与了合同管理,妥善解决了学生安全事故、教师职称评定等多起纠纷。
(3)强化学校法治教育。通过两年多的探索,内江市总结出了校园法治教育“五落实”的实践经验。落实教材:各学校以法治教育整合各类专项教育,编写切合实际的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营造校内法治氛围,打造实景教材。落实师资:充分发挥政治课教师、班主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安排他们专兼职承担法治教育课程,整合社会资源,建设法治教育志愿者队伍。落实课时:利用社会实践、班团队等课时加强法治教育,各学校每周至少安排1至2节法治教育课,各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落实考试:从2015年开始,内江市中考政治学科的考试内容中增加了不低于20分的法律知识。将法律知识纳入学生重点考查范围,并记入学生成长档案。落实经费:对法治教育进行专门预算,将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足额到位。
3、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教育治理法治化
学校存在于社区,其发展也依托于社区,让社区参与学校发展有助于实现学校系统与社会大系统的协调。[5]内江市着力构建社区、家庭和学校“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形成家庭、社区与学校的良性互动机制。
(1)探索建立社区参与学校治理的新机制。各中小学校建立了有社区组织代表、家长代表、企事业单位代表、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学校社区协调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建设项目和涉及社区家长、学生重大利益的有关问题进行共同协商,定期通报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增进沟通和了解。整合社会资源,联合公检法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目前,已建成市中院少年法庭、资中木偶戏剧团2个实践基地。
(2)积极发挥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引导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纽带作用。制定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内江市家庭教育指南》,引导家长依法科学开展家庭教育。定期家访、组织座谈,共同探讨学生教育和学校发展问题,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三、改革完善:教育治理法治化的策略
1、完善教育治理法律制度体系
随着我国教育立法进程的发展,教育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但与改革发展的快速步伐和民众日益提高的意识与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多的空白和明显的滞后性,尤其是基层实践中无法可依的问题最为突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已明确指出,依法加强和规范公共服务,完善教育等领域和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加强国家层面教育立法的同时,地方立法的进度也必须跟上。应着重针对基础教育、入学规则、师资待遇等难题进行立法和制定政策,坚持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能确实担负起促进教育公平正义、推进学校自主办学、维护师生权益的作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国家和地方立法精神的指导下,积极利用教育政策、制定实施方案等,推出与基层实践相结合的行动准则和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的法治框架。各学校按照内部管理实际需求制定教育纪律,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和管理秩序,[6]以章程为统领,完善常规管理制度,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以制度来调节和控制学校内部各种关系以及部门和个人行为的规范。
2、健全教育治理工作运行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明确行政权力清单,健全依法行政依据,优化运行流程,提高行政效率。针对教育审批、确认等公共服务事项,要落实标准化要求,定期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民众所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积极适用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决策的专业性和合法性审查。规范教育行政执法,严格按照程序行使权力,明确执法责任,确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将事前管理、事中监督和事后处罚相结合,正确运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手段,正面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时处理案件,引导民众合法理性表达诉求。主动执行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
理顺政府和学校的关系,尊重学校自主办学的主体地位,健全校长负责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各类议事规则,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把法治作为解决校内纠纷和冲突的基本方式,综合运用调解、申诉、仲裁等各种争议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并进行监督的效能,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广泛争取社会支持。
3、推动法治教育创新实践
增强教育系统法治观念是依法治教的基础性工程,要让教育部门领导干部、行政工作者、学校管理者及广大师生树立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思维与理念。实施法治教育,要有针对性,应该分层次、分类别、分阶段进行,针对领导干部、管理者和教师的法治培训应体现不同的侧重点,针对各学段、各年级学生呈现梯级的教育目标和学法内容,针对女性学生、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应有专项教学内容。国家教育部已启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编制工作,各地和各学校应根据实际编写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实施法治教育,应体现实效性,尤其要针对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符合其实际需求。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重点应是切实维护受教育权和身心健康权利,避免违法侵害,避免学生因无知而导致的犯罪或过错行为。实施法治教育,还要注重实践性,要考虑青少年对法治教育的接受意愿,增加学习的实践性、参与性和趣味性。可结合各类活动开展法治教育,开发生动性强的教学课程,争取社会支持共建校外实践基地,促进中小学生以多种形式参加法治教育。
【参考文献】
[1] 傅治平 余宗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热点难点解析[M].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4.110.
[2] 陈至立.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开创21世纪教育振兴的新局面――在全国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上的报告》[N].中国教育报,1999.12.25.2.
[3] 内江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工作行动计划(2015年―2020年),内教党委,z2014{102号.
[4] 李益众,翁小平,施剑松.用法治方式求解学校管理“方程式”[N].中国教育报,2014.11.24.5.
[5] 袁贵仁.中小学校管理评价[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4.46.
大学生管理法治化是大学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学生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基本路径。我国由于传统的教育和管理理念加上法律意识、法律思维以及法规制度的滞后与依法治校、依法管理的要求相距甚远,与国外发达国家大学生管理法治化也有差距,因之,对中外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进行比较研究,学习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经验十分必要。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发展趋势
世界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表明,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程度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的质量,影响国民的整体素质和国家的综合国力。战后崛起的日本以及英、美、法等发达国家,都向世人昭示了这一点。战后日本除重视教育、增加投入外,还通过法治途径规范学校管理、发展教育,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提高综合国力。以l947年制定《学校教育法》为标志,日本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美国也是以教育管理法治化而出名,最突出一点是依法高度自治,它的运行一直受到宪法、法律等的监督和调控。在美国的教育管理中,法律的地位曰益重要。早在英国殖民地时期,马萨诸塞州在1643年和l647年就先后颁布过两个义务教育法,以后美国就开始了一系列的教育立法。除了联邦国会制定的法律之外,各个州还通过了许多重要的法令,教育部门、学校和公民必须遵守。美国国家教育管理正是有法可依、依法行事,从而保障和促进了美国教育的发展。英国在教育管理体制、学生、教师、家长的权利与义务等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考察发达国家高校大学生管理法治化实践发展情况,大致呈现如下发展趋势:一是法制化与规范化。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涉及高校大学生管理的各类法律和法规,并力图形成相互联系和相互衔接的法律体系,做到管理规范化,确保管理的合法性,提高管理效率。二是大学生管理服务功能不断强化。为学生服务、以学生满意为管理宗旨是很多发达国家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校园里为学生提供方便的设施,根据学生的需要设计学习和生活场所,鼓励学生开展各种活动,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能力,获得知识等等。三是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不断深入。法律的基本指向和内在理想目标是保障个人自由。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应该采用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这是现代法律精神的体现。许多发达国家就是以这种理念建立起大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管理模式,是个体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的管理模式。
二、我国高校大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现状与进展
1980年以来,我国在教育法制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就。主要表现在,我国相继出台了《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修改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授予了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权利,加强了高校管理法治化建设,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为维护高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依据。2003年7月教育部又发出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实行依法治校,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尚未形成成熟的法制管理体系,大学生管理法治化还比较薄弱,存在着许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①思想观念不适应,依法管理的意识还很薄弱;②管理制度陈旧、不健全,有缺位现象;③管理松懈、失范,有规定而不认真执行,人治大于法治、权大于法现象普遍;④有的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且相互之问的关系不够明确;⑤缺少适应市场经济的法律服务体系。因此构建我国高校法制管理体系,加快大学生管理法治化已是当务之急。
三、比较与启示
比较国外发达国家大学生管理法治化与我国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有许多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概括起来主要有:
党的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为贯彻会议精神,教育部印发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要求各院校转变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的综合改革,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在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在高校教育体系的具体体现。用法治的精神改革教育体系,其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理性、民主、契约、自由的校园环境,这也是现代大学制度之精神。现代大学制度有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政府、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即政府进行管理、社会参与教育、高校依法治教。第二个层面为高校内部的管理,作为管理者的学校与接受管理的教师、学生之间的关系。无论是国家对学校的管理,还是高校自我管理都需要法律章程、规章制度的支持。因此,学校应当运用法治和法制来推动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本科院校提出并实践依法治教有数余年之久,依法治校的理念得到了普及;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规章制度建设在逐步完善;师生权利保护得到重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反观高职院校,法治意识薄弱、法制理念缺失的现象仍旧普遍存在,更甚者,现有的规章制度与现行法律相悖。这些均不利于现代大学制度的推广和建设。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现有相关理论主要集中在本科院校,针对高职院校管理法治化的理论研究不够丰富,研究内容主要围绕如何处理好政府、社会、学校三者的关系,偏于宏观层面。国内主要研究成果:徐显明《确立依法治校理念,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刘树忠《论依法治校在高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江曼洪《对当前高职院依法治校的几点思考》、有从收集到的研究成果来看,国内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依法治校的研究成果较少。研究范围主要集中在理顺政府、社会、高校三者关系;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方面展开,缺乏对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的探究。研究角度侧重于法学、教育学的理论研究,对实践工作的研究相对较少。
国外相关论述主要集中在具体制度建设上,譬如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教学评价等。主要有夏文莉、史红兵的《从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科研间接成本看待大学可持续发展》、刘筱毅《国外高校人事制度现状及对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其实浅析》、《英国高等教育对我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启示》、黄珊《美国大学制度的进步性对中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启示》。
二、“依法治校”下的高职院校
本文从微观的角度切入,为高职院校在自我管理中的法治化、规范化提供新视野。本研究认为依法治校在高职院校应从以下三个维度着手,制度、理念和文化:一、加快推进规章制度的建设。形成章程、学校基本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四个层面的制度体系,并加强规范管理。二、做到校务公开。岗位职责、各种办事程序、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等信息应当及时公开;畅通信息渠道,维护师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避免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合二为一,清新学术氛围。三、建立学校法律服务和支持体系。随着社会参与教育的深入,学校和市场的联系愈发紧密,法律风险也随之提高;维护学校师生的权益,要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成立专门负责法律的机构,同时加强师生的普法工作。四、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将法治融入进师生生活,发展普法讲座,或者形成相关法律知识手册,在大学里生根发芽。心中有法,依法治校才能顺利推广,现代大学制度才能形成。这对夯实高职院校自我法治管理的理论基础有重大意义。各学院可成立与“依法治教视域下的高职院校规章制度建设”相关的课题研究,并将成果用于实际管理中。制度、理念、文化三管齐下,推进法治治理新格局。明确各管理、教学部门在依法治教改革中的任务,共同推进已有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法务体系、机构的建设;法治校园氛围的营造等工作,在法治治校的理念下办出职业院校的特色。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的法制建设对于高职院校贯彻党的“十精神”具有重大意义,从制度、理念、文化三管齐下,建立健全法制、法治保障体系;从微观层面落实法律保障,打牢法治基础,才能使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在高职院校实现。
参考文献:
[1]梁明.坚持依法治校实现高职院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J].法制与经济旬刊, 2011,(4).
[2]李伶.依法治校与高职院校科学发展[J].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