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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5 11: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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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审计问题及建议

篇1

[中图分类号]F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4)01-0072-03

黑龙江是我国著名的粮仓,农垦企业在该省农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黑龙江土地辽阔而肥沃,但生产季节紧,局部地区存在旱涝不均的现象。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造土壤障碍因素,强化农业设施保障,对促进黑龙江农业发展及确保主产省的粮食安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农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

(一)农业综合开发从广度和纵深全面推进

在国家严格控制项目县增加的大背景下,垦区项目农场数量仍持续增多。到“十一32”期末,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场数量由“十五”期间的66个增加到74个。对规划治理任务已经完成的5个项目农场进行了等量进出的适时调整,优化了项目农场的布局,越来越多的职工群众享受到农业综合开发公共财政的阳光。与此同时,“十一五”期间,垦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保持平稳上升的趋势,资金投入比“十五”期间增加了17%。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已成为垦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的持续稳定和重要的投资来源,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发展产业化经营和推广农业新技术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共完成治理面积30.45万公顷。其中,改造中低产田22.07万公顷;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12个,治理面积1.2万公顷;建设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9个,治理面积3.46万公顷;建设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5个,治理面积3.694万公顷;建设良种繁育基地项目5个,基地面积2467公顷。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有效地改善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显著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建设目标。“十一五”期间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825亿千克。

(三)推进了垦区农业产业化进程

黑龙江农垦在确保粮食稳定增长的同时,把农业结构调整列入农业综合开发的重要内容,重点扶持了优质水稻、高油大豆、专用小麦等优势产业的发展,为北大荒米业、九三油脂、北大荒丰缘麦业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优势农产品基地19.47万公顷,占中低产田改造总任务的88.2%。同时,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优质高效特色种植、畜牧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等区域主导产业,共建设和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15个。其中,围绕总局确定的发展畜牧业这一主导产业,农业综合开发连续对完达山乳业、北大荒肉业和北大荒牛业等龙头企业的奶源、生猪和肉牛生产基地建设进行大力扶持。共建设高标准畜牧养殖小区59个,其中,奶牛养殖基地30个、生猪养殖和繁育基地16个、肉牛养殖和繁育基地13个。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的扶持和带动,垦区形成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相互配套的农业优势产业,促进了垦区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了垦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四)农业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用于科技推广的投资为8046.28万元,培训职工8.15万人次,示范推广新技术22余万公顷次;重点推广新品种、良种繁育、测土配方和科学施肥以及农业高产综合配套技术多项农业科技成果,强化了对项目区职工的技能培训,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农业新技术的推广普及,提高了职工科技素质和科学种田水平,并带动了垦区科技水平的提高。同时,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始终坚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营造大批农田防护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通过治理,大大缓解了项目区水土流失,增强了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提高了林木覆盖率,美化和保护了项目区的环境,为项目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农业综合开发影响日益扩大

“十一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农业综合开发强化了对项目和资金的精细化管理,使垦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控制开发范围和开发规模,并强化对项目农场的动态管理。二是严把评审立项关,切实提高项目选择的准确性。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推行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资金公示制和检查验收制。四是严格对资金的监管,切实做到按“三专”规定管理财政资金,严格执行场级报账制和资金的使用审核、批准和审计制度,确保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高效运行。五是加强基础工作,细化档案管理。六是抓好项目运行管护制度的落实,确保已建成的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二、黑龙江农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整体水平不够平衡

1.项目科技含量仍然偏低,农业高新技术项目少。

2.部分农场项目资金安排比较分散,建设重点不突出,工程质量标准低,效益不明显。

3.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较少,如二龙山农场至今只建设了0.2万公顷高标准农田,仅占农场耕地的7%。

4.农业产业化项目缺、投资少、配套比例较大。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缺口较大。

(二)个别农场在资金投入上过分依赖中央财政资金,自筹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1.农民筹资投劳任务落实难。随着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的增大,同时自筹资金的比例也在增长,农民收入增长比例相对较少,极大地制约了农户再生产能力的提高。

2.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筹资投劳要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农业综合开发的筹资规定与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矛盾很难协调,而随着农村大量劳力外出务工,农业综合开发投劳计划在实际操作上完成困难。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量相对较少,渠道还不够宽

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金量与黑龙江农垦的重要性和贡献率不相称。

2.由于企业发展的需要,很多企业合并重组成立集团公司,由多个法人合并为一个法人。但项目只按法人申报和批准,每个法人只能承担一个项目。

3.项目指南规定一些专项只对企业开放,限制科研单位对项目的申报。

(四)机构和队伍建设与农业综合开发需要不相适应

1.项目区人员虽已基本配置到位,但由于人员调整和调动,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农发基层管理机构人员少,不够健全,设备落后,急需引进人才,健全机构,购置设备。

三、关于加强黑龙江农垦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思考

(一)巩固和加强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

继续把稳步发展粮食生产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重点加强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建设,优化品种结构,改进品种质量,在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行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加强原种扩繁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主要农作物的供种能力。“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根据主要农作物种植发展的需要,规划建设水稻、大豆、玉米、马铃薯等主要作物原种扩繁和良种繁育基地项目10个。二是继续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规划改造中低产田330万亩。三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重。“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将集中资金,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7.6万公顷。四是充分利用垦区水土资源,加快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步伐。“十二五”期间,黑龙江垦区计划对已建成的中型灌区进行节水配套改造,规划改造0.33万~2万公顷重点中型灌区15处,设计灌溉面积7.07万公顷;规划改造0.067万~0.33万公顷一般中型灌区40处,设计灌溉面积6.8万公顷。五是加强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促进垦区农业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继续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农场进行治理改造。

(二)坚持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

逐步提高中低产田改造投资标准,突出抓好以农田水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采取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措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把中低产田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标准化农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把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成为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农业基础完备、农机配备先进、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示范区,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的示范作用,扩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影响力。加强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建设,通过加强建设小型水保工程、种植水土保持林、治理冲刷沟、改变垄向、保土耕作、保护性耕作等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土壤侵蚀量,提高水资源涵蓄量,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创造生态条件,保护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果。

(三)加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投入力度,降低自筹配套资金比例

黑龙江垦区地处粮食主产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粮食商品率高,发展粮食生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潜力。垦区现有中低产田近1600万亩,每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投资只能安排改造中低产田50多万亩。治理改造的步伐跟不上农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在中央强调对粮食主产区进行重点支持的情况下,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黑龙江垦区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扶持力度。国家已出台惠农政策,取消了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级自筹配套,由省级财政列入预算。由于黑龙江等中央直属垦区没有地方财政,享受不到这一惠农政策,再加上垦区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企业办社会情况,企业负担仍然较重。建议国家考虑垦区的特殊性,降低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中央财政资金与自筹配套资金的比例降到1:0.2。企业自筹资金部分实行任务书目标管理,不列入招投标计划,不纳入财政资金预算,免开税收票据,由企业建账管理。

(四)增加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

国家农发办自1999年核定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该项事业费由总局和管理局两级农发机构人员使用,现有管理人员约70人,截至2012年已长达13年没有增加额度。该项经费与目前黑龙江垦区机构人员以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不适应。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目前有项目农场74个,分布9个地市的65县(区),东西跨度900公里,南北跨度1100公里,管理范围较大,管理费用较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模也在逐年增加,管理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无论是数量还是资金规模都在逐年增加。随着农业综合开发两级管理人员的扩充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的扩大,现有的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管理需要,建议增加额度。

(五)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篇2

中图分类号 S159;F32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06-0344-02

根据《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业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标准农田管理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4〕8号)精神,自标准农田管理工作下放以来,衢州市按照相关要求,在补建标准农田项目质量评价与认定、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方案评审与项目验收、标准农田占补(置换)审批方面,市农业、国土资源2个部门进一步加强了沟通合作,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

1 工作方法与措施

1.1 补建标准农田认定

1.1.1 成立专家库。通过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择优选择的方法从市农业、国土资源、水利、环境保护、县级农业部门中选出相关专家设立衢州市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专家库共设专家33名。

1.1.2 严格质量评定制度。补建标准农田质量评定由项目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向市农业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受理后由各项目县土肥站站长担任评定组组长,市、县2级土肥专业人员为评定组员开展项目区的质量评定工作。评定工作按照《浙江省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现场勘查、取样检测、数据分析。为防止样品采集过程中的主观性,所有样点事先在竣工图上布设完成,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根据样点分布图进行采样。样品检测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衢州市土肥站根据现场勘查与样品检测报告,将数据录入“浙江省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并导出相应等级。质量评定报告编制完成后由衢州市农业局牵头从耕地质量评定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对质量评定结果进行专家会审,市农业局根据专家意见最终对评定报告修改完善[1]。

1.1.3 标准农田项目认定。由市国土、农业部门联合对耕地地力等级达到二等以上的标准农田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新建的标准农田纳入标准农田储备库[2]。

1.2 标准农田占补、置换审批

在标准农田占补(置换)方面,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先由县级农业、国土部门向市级农业、国土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县级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踏勘,县级农业部门签署“两区一工程”审查表,对于涉及已(在)实施的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的上报农业厅批准,进行相关的核减与补建,在置换方案审批上如涉及已(在)建的千万亩标准农田提升区的,补入地块一律要求一等田占补。申请材料受理后,先由市级农业部门业务人员进行初审后报科室领导审查,最后报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3]。

1.3 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方案评审

提升方案由项目县人民政府向市农业局提出,主要包括地力提升方案、基础设施提升方案两大内容。衢州市农业局根据方案事先对提升区开展实地勘察,对于立地条件较差不具备提升条件或实地已经种植苗木、水塘或有临时建筑的相关面积予以剔除,并要求方案编制单位提供项目区域最终的矢量数据,以便后期的管理。衢州市农业局组织农业、财政、水利等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项目县根据专家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后由衢州市农业局下达同意提升的批复。

1.4 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验收

1.4.1 出台验收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补划标准农田提升项目的管理,规范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验收认定,全面检查、评价质量提升成效,由市保护耕地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出台《衢州市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验收办法(试行)》。验收办法引合验收制度,由市级农业部门牵头组织同级财政、国土、水利部门专家成立验收组,对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物资采购与发放、管理制度、项目建后管护等进行全方位的验收。

1.4.2 引入审计制度。在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方面引入审计制度。根据项目的提升方案开展审计工作,主要检查各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拨付与使用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4]。

1.5 档案管理与备案

标准农田质量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所有申请材料、验收资料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项目所涉及的地块备份电子档案、照片等数据。补建标准农田认定与标准农田占补(置换)审批每月由市农业局向农业厅报备1次,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方案评审与验收5个工作日内向农业厅报备。

2 主要工作成效

自标准农田管理工作权限下放以来,衢州市共认定新建标准农田项目9个,面积共计93.656 8 hm2,其中一等田面积4.405 3 hm2,二等田面积89.251 5 hm2。评审通过7批次17个标准农田质量提升方案,累计提升面积1 132.59 hm2,总投资9 195.14万元。验收通过2个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验收面积23.790 3 hm2。审批标准农田占补(置换)项目41个批次,共涉及标准农田237.099 6 hm2。其中,占补项目9个批次,置换项目32个,占补项目均为省重大水利、交通项目,主要为九景衢铁路与46省道建设项目。所有项目涉及已(在)建的粮食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区都按照规定进行补划,确保了耕地数量、质量双平衡。

3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在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个别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项目实施未能按方案预期进行,部分补划项目未能按期提交验收申请。下一步,市农业、国土2个部门将对全市所有在实施的补划项目开展一次全方位的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二是在标准农田占补(置换)审批工作方面,因农业、国土2个部门的数据库未能同步,在标准农田管理的内网平台上新纳入的储备标准农田与新实施或新验收通过的千万亩提升区块等数据不能及时更新,有可能会对市一级的占补(置换)审核带来不便。

4 参考文献

[1] 程街亮,单英杰,倪治华,等.浙江省标准农田质量建设和管理现状及对策[J].浙江农业科学,2011(6):1209-1211.

篇3

1、高标准农田建设。201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量为2万亩,其中存量项目胡寨镇1万亩,增量项目栖山镇1万亩。按照省、市、县局的要求,各施工队按照序时进度,抢抓工期,各项单体工程正在有序的推进中,截止目前,胡寨镇高标准农田已完成合同工程的85%,栖山镇已完成合同的56%,通过自验,工程的合格率100%。自评8分

2、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农业综合开发成功与否,必须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认同,因而在开发实践中,注重建立和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机制,建立了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全面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运行的全过程,落实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项目申报要得到多数农民的同意,项目工程的类型、建设地点、要交村民代表进行表决,工程实施阶段聘请农民当现场监理,工程的管护于农民负责,使农民真正成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主体。自评6分

3、机制创新规范管理。2012年按照省市局的部署,重点开展项目的选项、执行与监督的三权分离机制创新,相应的成立综合计划处、土地治理科、监督检查科及人员的配备。同时新的形势,新的要求下,我们在农业开发项目管理上也探索了新的机制与做法。如责任负责制、风险抵押制、质量奖惩制、投标加分制。通过各项机制的综合运用,2012年在工程进度、质量与项目形象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特别是栖山镇项目区的工程质量与外观形象上受到市局的表扬,及兄弟单位的参观、学习。自评6分

4、农业开发品牌创建。根据市局五项品牌创建要求,结合我县2012的工作成绩,五项品牌创建,我们有能力争取三项品牌创建。自评3分

5、支持农业抵挡升级工程。2012年土地治理立项的前提是围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需要,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与我县农业发展总体规划相结合,特别是我县的“一区十园”建设相对接。重点支持了栖山镇万亩食用菌种植园、沛城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及张庄镇6000亩的高效设施农业。扶持益农蔬菜专业合作社、胡寨镇中闸稻米专业合作社、春蕾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等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评25分

(二)项目管理考核指标指标值45分,自评41分

1、前期工作。2012年度土地治理项目的选项及年度项目均在《2010-2020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市农业综合开发规模开发规划2012-2015》规划内。按照省市的要求规范建立项目库,高质量编制项目建议书且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1万亩,一般项目8000亩以上,形成规模开发、连片治理的要求。自评5分

2、计划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地完成了编制年度初步设计与年度计划的编报,内容详实,数据一直,手续齐全,格式规范,图表制作符合要求。2011年11月25日按时保质保量上报了《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项目的年度计划》。

接到市《关于下达全市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和支出预算的通知》文件后,我们于2012年3月5号以《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安排的通知》在15个工作日内批复到项目镇单位。201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批复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未调整变更、终止项目计划。自评5分

3、项目实施。①项目计划实施情况,2012年度存量项目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位于胡寨镇,治理面积1.0万亩,总投资132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200万元。涉及胡寨、鹿口、中闸、皇城、狄庄、双楼、陶庄七个行政村,建设内容为:开挖和疏浚大沟3条,长8.4公里;中沟5条,长7.8公里;小沟16条,长10.95公里,共计土方24万方;新建电灌站9座(配300HW-400HW泵)、配置80kVA变压器4座。大沟桥2座、中沟桥13座、小沟桥35座、渠系建筑物397座、新建砼衬砌渠道27.11km,供电线路2.46km。;铺设道路17.53公里,其中3.5m宽的砂路长9.28km,3.0m宽的混凝土路长8.25km;植树1.852万株,农田林网折实面积400亩;围绕项目区优质水稻产业发展需要,引进推广优质良种1个,优良品种覆盖率100%。推广新技术3项,推广面积1万亩,进行技术培训920人次。截止目前土方工程完成24万方,完成计划的100%;电管站9座,完成计划的100%;桥计划50座,完成43座,完成计划的87%;渠系建筑物完成393座,完成计划的98%;供电线路2.46km,完成计划的100%;新建砼衬砌渠道27.11km,完成10.2公里;道路工程及林网工程正在推进中,预计12中旬完成任务。

2012张庄镇土地治理一般项目项目区涉及田楼、黄寺二个行政村,建设任务为:土方8.9万方;电管站6座;农电线路2公里;渠系建筑物84座;机电井71眼;井房18座;道路工程13.35公里;林网1.8475万株,目前除去林网工程已完成计划100%。

2012栖山镇土地治理一般项目项目区涉及孟寨、蒲庄二个行政村,建设任务为:土方10.68万方;电管站2座;渠系建筑物46座;机电井58眼;井房6座;道路工程13.32公里;林网0.97万株,目前除去林网工程已完成计划100%。

2012栖山镇增量项目项目区涉及胡楼、王店、林楼、袁集、李集五个行政村,建设任务量为:土方15万方;电管站2座;渠系建筑物117座;机电井93眼;井房20座;道路工程29.2公里;林网1.4万株,由于国家计划下达时间晚,计划要求2013年4月分完工,目前完成计划的45%左右。②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我们委托益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量)和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增量)进行招投标工作,在市建筑交易建设网公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择优选取15家中标单位。③实行“三位一体”质量监管机制。由市农开监理公司负责工程质量监管,切实加强质量、进度和资金控制。项目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和监理工作的督查,通过日常巡查、突击抽查、中期检查验收等手段实施质量监管。聘请5-10名群众代表作为质量监督员,参与工程施工现场监管。通过实行“业主+专业监理+群众监督员”三位一体质量监管机制,保证了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全部合格④自筹资金配套按照群众的决议,通过一事一议原则,以劳折资方法,完成了土方、清淤工程。⑤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标志、标牌和编号规范设置。自评14分

4、检查验收。2011年度的土地治理项目工程顺利通过县、市、省三级验收,特别是省级验收取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县、市、省三级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落实到位。我们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2011年度项目进行竣工审计,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责令施工单位落实到位,不留死角。档案方面,归档齐全,整理规范,装订整齐,符合农业开发档案的要求。自评12分

5、建后管护,提高认识,落实经费,做好建后管护工作。①是加大管护工作宣传教育。杜绝“只建不管、重建轻管”的思想,做到建设与管护并重。②是明确项目工程产权,落实管护经费。“工程落地,管护上马”,将验收合格的项目工程产权全部移交给项目所在乡镇,同时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③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开发办不是将工程产权和管护责任移交到乡镇后就万事大吉,而是定期到项目区实地查看工程设施的完好程度,督促乡镇落实管护责任。④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科室、配备经办人员,定期巡视已建工程管护情况,年末向市局上报已埙工程修复计划。自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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