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08:55:16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渔业安全生产,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据调查,由于近几年海洋捕捞渔民的亏损面达70%以上,船修、机修、设备的配备以及人员的培训等欠帐较多,尤其是部分连年亏损的船只,事故隐患整改乏力,许多船龄长、适航条件差的渔船勉强在支撑,一旦遇到台风等恶劣天气,后果不堪设想。
海洋捕捞是一种高风险行业,不少渔民弃船上岸后,海捞业劳动力资源减少,随意招雇的外来打工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缺乏海上必备的安全常识,是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目前不少地区尚未设立专业的海洋气象预报台、站,渔民在遇到台风等恶劣气候时不能及时避险。由于海难救助网络不健全,遇险船信息反馈慢,缺乏有效的救援手段。
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已经建立多年,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对进出港渔船的有效控制一直难以落实,导致部分“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未按规定配备安全设施的渔船、职务船员不全的渔船、违章作业没有结案的渔船擅自出海的现象时有发生。客观上,有些地区没有固定的渔港,许多渔船平时就无序地分布在沿海滩涂和港口,主观上,出港签证时做不到逐船检查,大多只能凭船舶所有人自述。同时,港监,边防,闸管等职能部门也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渔船股份制改造后,海洋捕捞生产组织化程度降低。往往会出现船与船之间相互不通报确切渔场位置的情况,大大降低渔船自救、互救的能力;少数干部和渔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比较淡薄。一些渔民不按规定穿戴救生设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力量和手段不能有效地实施监督管理。沿海渔政、港监分站只有两三个人,但一般要管辖几个乡镇、几十公里的海岸线,力量明显不足。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单位与生产船只之间也缺乏全天候联络的通讯设备。目前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主要靠船只在港期间的常规检查和宣传教育。
针对上述的事故原因和隐患,必须积极探讨整改对策。
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是:“人、船、港、滩涂”。一是以实行船员持证上岗为抓手,强化船员安全管理。职务船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务证书方可在渔船上任职,普通船员必须持有“四小证”和“基础训练合格证”。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二是以整治海水养殖生产秩序为突破口,强化滩涂安全管理。加强对养殖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下海交通工具和养殖人员要配备必要的海上救生设施。对从事滩涂小取作业的船只,严格实行临时载客检验,未经检验的养殖船(艇)一律不允许出海。三是以港口“三防”为重点,强化渔港安全管理。整治渔港停船秩序,强化渔船停港值班制度,完善港口消防设施,取缔无证供油船、电焊船。四是严格执行《福建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和《渔船报废规定》,强化渔船管理。“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未按规定检验的渔船、船用安全设施不全的渔船,一律不得出海生产。
积极探索海洋渔业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我国海洋渔业生产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捕捞许可制度,但尚未建立准入制度。内陆非渔业劳动力的无限涌入,海上技能普遍较低,安全生产状况恶化。因此要通过实施船员持证上岗制度来探索渔业准入制度,凡从事海洋捕捞和滩涂养殖的外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证件后方可上岗。对使用无证外来人员而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用人单位和业主的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环境,全面实现今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人员组成
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于10月底至11月初和12月中旬组织两次检查,组长由县局分管领导和县大队长担任,成员从大队各股、中队抽调。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
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5日至12月25日)。
由县渔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渔船检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总结汇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上报。
四、检查内容
在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漳州市《2021年创新工作和重点项目立项分解》(漳海渔[2021]41号)要求,推进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渔船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大检查,强化督促协调,全力推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五、检点
渔船持证和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AIS自动识别系统配备情况,CDMA手机升级换代情况,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持证情况以及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六、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检查,执法大队加强敏感水域和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渔船船东船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执法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渔业保险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帮组指导渔船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的加强和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要全力推进大检查工作,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督促船东认真落实整改并按照“限期整改、停航整顿“的要求逐船进行梳理。
(二)强化落实整改。
对查出渔船有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将渔船列入“黑.“,需要停航整顿的,坚决责令停航整改。
(三)强化监管执法。
要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强化大检查过程的跟踪督促。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督、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镇、村渔业干部及船管员参与大检查活动,全面、细致的排查各种事故隐患。
方案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lt;2021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21]11号)精神,为扎实推进贵州省“平安渔业“建设,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渔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逐步增加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三、范围及对象
渔业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渔民;渔船集中停靠地的安全基础设施;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渔业船舶;渔船修造企业。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地要结合日常渔政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渔船超航区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船员未取得证照(或未持证)上岗等行为,对重点作业水域渔船锚地及航道密集水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加大渔船检验力度,对渔船修造企业资格认可进行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违规造船等行为,强化对渔船用安全产品的安全监管。要建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渔船黑.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效果。今年上半年农业部将完成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的制作工作,并组织送安全宣传片上船入户活动,届时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把宣传片及时发送到渔民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电视台放映,掀起一个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要深入分析渔业劳动力变化情况,做好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渔民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各地要把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深入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渔业部门干部职工践行.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自觉性。
(四)加快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
各地要对本地区渔业安全监管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确保100%
明确和落实船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在重点渔业乡(镇)、村探索建立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渔业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强化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组织渔业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方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
“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
(三)创新机制,强化配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创新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机制,继续强化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与相邻地区的协调机制,促进形成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四)总结经验,广泛宣传。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渔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全.关心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步骤
结合我省渔船检验工作的开展和“禁渔“、“打非“等专项工作,
3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检查行动,各地要对重点市(县)、重点水域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极端天气期间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后三个季度对全省各市(州、地)采取定期及不定期和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省渔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七、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我厅成立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渔业局。
方案三: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8月14日参加市召开的视频会议《漳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下阶段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各渔业村要将近期发生在我县的几起海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教育宣传到每一艘渔船,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组织船长进行《82年海上避碰规则》的,大张旗鼓,不厌其烦,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入户等形式一遍一遍宣传,力争做到每船必知,每人必知,职务船员摒弃粗心大意,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值班瞭望,锚泊时要正确显示锚泊号灯,严格招待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保持通信畅通,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1、对全镇所有渔船重新入户核实一遍,对所有改变作业类型的、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无证或三证不齐的、船体老化的、渔工和渔船未参加责任保险的船只分类、建档,严禁瞒报、漏报,严格制止其出海作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这些船舶加大监管力度,作为渔业安全生产整治重点。我镇也将对上述船只暂不予以燃油补贴证明,待其整改核实后才补签发。
2、严格执行编队出海作业生产,对新增加的船只是否真实编队要组织检查,严格控制病船、单船出海生产,以确保一旦出险,第一时间能得到及时救护,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充分运用科技,尽快完成AIS避碰系统的安装,要求安装人员安装一艘及时教会一艘船员使用。并利用时间组织培训,希望在这个月底前能完成所有渔船的安装工作。
4、就可能发生的险情,分类进行重点教育,如何预防硫化氢中毒,生产中的规范操作。要不厌其烦向渔民一而再、再而三进行讲解说服工作,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5、做好工作,接受市检查组的专项督察和考核。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按照省农委“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渔港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有效遏制渔船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的总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按照省农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同时注意与日常渔政执法行动和禁渔工作相结合,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违章载客运货,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职务船员等行为;重点检查水域为渔港水域、渔船锚地、航道密集区、大中型水库养殖区和河道养殖区;重点检查时段为春夏雾季、禁渔前期及节假日等。切实加大渔船检验力度,强化对渔船用安全产品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船用安全产品检验结果制度。建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渔船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规的渔船在证件办理、补贴发放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二)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在**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船员配备及其安全技能实操情况、渔港安全基础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研究制订工作方案,确定检查治理重点,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突出抓好渔民防碰撞知识技能培训,加强渔船航行作业值班瞭望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减少渔船碰撞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各地要根据省农委“安全生产年”的部署和《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车船、标语、板报、集中宣讲、培训班等形式,重点开展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渔业安全生产法规、渔业安全生产和应急防范技能、典型事故案例等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点线要延伸到渔港、渔村、渔船、渔民。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渔业劳动力转移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宽后备渔工专业技能培训覆盖面,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新渔工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渔船船东专项培训,切实提高船东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
(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按照《通知》精神,各地要加强渔业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探索在重点渔业乡(镇)、村建立各种形式的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渔业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强化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组织渔业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各地要把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相促进,提高渔业安全监管部门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自觉性。
四、工作安排
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从**年3月开始,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渔业安全生产检查阶段(**年3月-5月)
重点对全市新安江、太平湖、丰乐水库等重点渔区、渔港的渔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全市渔船功率总控制度等进行调研;检查渔船违章载客(货)情况。
1、召开会议,落实渔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签订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由我委组织)。
2、结合新安江、太平湖、丰乐水库禁渔等组织开展四次检查行动(3月底以前一次,各区县组织进行;4月至5月三次联合检查行动,由我委组织,各区县具体实施)。
3、抓好日常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4、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查处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由我委组织,各区县具体实施)。
(二)渔业安全生产治理阶段(**年6月-8月)
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和船员配备、安全技能实操情况进行排查和治理。
1、抓好日常渔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由各区县组织进行)。
2、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两次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由我委组织,各区县具体实施)。
(三)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阶段(**年9月-10月)
重点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知识的普及和基本技能的培训力度。
1、抓好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由各区县自行组织进行)。
2、组织开展“平安渔船”、“平安渔村”、“平安渔港”等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全市统一进行)。
3、组织抓好渔业船员安全技能培训(由各区县自行组织进行)。
为了配合各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我委拟组织开展送安全宣传片上船入户活动,将农业部统一制作的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送到渔村码头和渔民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有线电视台和乡村放映队在渔区、渔港广泛放映,掀起一个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
(四)渔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培训、总结阶段(**年11月-12月)
重点加强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总结渔业安全工作,召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组织抓好渔业安全监管队伍业务培训(由各区县自行组织进行)。
2、召开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我委组织)。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突出重点,细化方案。各地要按照省农委有关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结合《通知》的贯彻落实和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关具体实施方案,请于4月10日前报我委。
3、创新机制,强化配合。各地要创新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机制,完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渔政、港监、船检等有关执法监督机构分工明确、监管有力、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继续强化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和协调机制,促进形成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4、总结经验,广泛宣传。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渔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渔业“安全生产年”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件同时报我委畜牧渔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