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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律知识培训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09-28 09:35:19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教师法律知识培训,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教师法律知识培训

篇1

以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进程,全面提高师生法律素质,紧密结合普法规划,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使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崇尚法律的观念,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广开教育渠道,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坚持课堂主渠道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依法治校与规范办学相结合,全面提高师生的法律素质,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普法的对象及主要内容

1、学校领导。根据学校特点,以学习《宪法》、《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治安管理条例》、《校长行为规范》及依法治校的有关文件为主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校、依法决策、依法规范办学的能力和水平。

2、教师。以学习《教师法》、《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聘请专家讲座、学法考试等形式,提高教师法律素质及依法执教水平。

3、学生。以学习《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治安管理条例》、《中学生行为规范学校》等教育内容为重点。学校将

广泛开展以课堂教育、法制报告会、知识竞赛、文艺节目、模拟法庭、板报、校报、主题班会、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社会实践等活动,开展法制教育。通过法制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守法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聘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通过实际案例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篇2

“依法治国”于1999年写入宪法。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些都表明了国家对“法治”的重视。但是,目前初中思想政治课教育中出现了诸多与法治教育严重不相适应的环节。

一、贯彻法治教育时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政治教师法律知识体系不健全

初中思想政治课教师通常只是在大学阶段学习过《法律基础知识》,并非系统接受过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未形成专业法律知识体系结构,对于法律概念处于模糊状态,对于法律现象不能做出清晰明确的判断。教师法律知识的残缺就为初中生法治教育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也就难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思想政治法治教育观念偏离法治建设轨道

教育界提出了“升学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但是观念的改变并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潜移默化的长期过程。思想政治课教学中也依然存在着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问题,只要求学生对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可能涉及的考点记牢记熟,能够应付考试即可,教学安排中不会针对法治教育进行更加深入的讲解,更不会特意安排专门的教学实践活动。观念的偏差,必将导致初中阶段法治教育的难见成效。

(三)教学方法不利于法治教育

鉴于升学率的考虑,初中思想政治法治教育只局限于书本,只是教师单纯的教授,忽视学生的教学主体作用,忽视多种教学方法的应用,导致社会经历缺乏的初中生对法治的理解只停留于抽象的法律概念,不能做到法律现象与本质的融会贯通。

(四)社会环境不利于进行法治教育

主观世界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对于在心理形成的关键时期的初中生,外界所发生的一切都会在其内心产生印迹,对其正确心理机制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目前,社会上存在着违法违纪的现象,通过媒体等途径传达到学生中,对鉴别力不足的学生的法治教育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解决措施

针对初中思想政治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多角度、多层次动员学校、家庭、社会力量才能予以根本改变。对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教师整体法治教育水平

通过引进法律专业教师、聘请法治副校长、对教师进行法律知识提高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学校管理层和教师层整体法律知识水平,为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提供专业知识储备。

对教师进行法治教育专项培训,引导教师在教学中灵活运用案例教学、媒体教学、旁听庭审教学等多种多方位立体教学方式,使学生对法治现象和概念形成鲜活的体会。

(二)为学生创造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

学校作为学生接触最多的环境,必须完善制定各项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无论是学校领导层,还是教师、学生,只要违法规定就按照规定予以执行,首先从学校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氛围。其次,公安、工商、文化管理等部门也协助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对于不利于学生教育的问题予以及时清除。

(三)督促学生形成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习惯

校园作为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校规校纪就是广义上的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就是学生遵纪守法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管理层和教师要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从而促使初中生形成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的良好习惯。

(四)帮助初中生形成正确的是非观

初中生心理发展难以适应生理的迅速发展,所以必须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利用课堂、媒体、社会等多种途径,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而对所见、所闻、所接触的事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分清是非才能决定其思想的发育和发展的正确方向,进而进一步正确指导自己日常的行为。

(五)帮助初中生形成正确的法治观

初中生法治观的形成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要经历一个从社会现象抽象出法律现象,从法律现象中抽象出法律概念,法律现象与法律规定相匹配,最终形成法律判断的过程。而学生在这过程中也经过了从现象到本质的抽象,是学法的过程。经过多次这样法律思维的培养和训练,初中生也就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法治观念,具有了对基本法律现象的判断能力。

篇3

要搞好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教师必须首先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那么教师的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现状又是什么样子呢?我曾对本市两县20所中小学的80名教师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

一、调查情况

1.对教师应依法治教和依法执教的态度:赞成者64人,无所谓者16人。

2.对与教育关系密切的法律名称全面了解、掌握的58人,了解得很少的有22人。

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内容掌握程度:比较全面的4人,部分了解的20人,不知道、不了解的56人。

4.当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所采取的态度:依法寻求帮助的有57人,找人帮忙的有10人,容忍的有13人。

5.对教师进行普法教育的态度:认为有必要的70人,抱无所渭态度的有10人。

6.学校法律常识学习是否经常:经常学习的有2所学校,不经常学习的有18所学校。

7.对教师自学些相关法律常识的态度:认为有必要的加人,认为有时问可以学一点的32人,无所谓者8人。

从以上数据来看。教师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状是令人堪忧的。

二、原因探析

1.社会环境的影响。我国农村相对城市来说,经济、文化环境比较闭塞和落后,人们的法律观念比较淡薄,尤其是农村人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们农村的一些中小学教师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部分人不敢、不会、不习惯学法用法。教师在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12所农村中小学教师在学法用法方面存在以下误区:(1)有的教师认为教育工作主要是教学,学不学法律无所谓,只要把课讲好,学生考出好成绩就行;有时间宁可多学点教学理论或去休息娱乐。也不去自学有关的法律条文。(2)当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宁可忍让或找人帮忙解决,也不愿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以看出,一些教师还不能把自我法制教育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上升到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高度来认识。

2.普法的基础差,普法的措施不力。农村法制观念基础差是阻碍中小学教师学法用法的重要原因。调查表明,大部分中老年教师和民办教师都没有受过专门的普法训练,课后家务负担重,没有时间学习法律;青年教师大多数从师范院校毕业,在校虽然有过一些法律知识的学习,但参加工作后由于种种原因。学到的本来就有限的知识也都忘记了。

3.由于学法、用法与学生升学和学校升级达标及教师晋级的关系不大,因此各级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并没有真正重视普法工作。只局限于一般号召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普法制度,没有必要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机制,没有把普法工作作为衡量和评价学校或教师的一项标准,这是造成农村中小学教师法制观念淡薄的关键之所在。

三、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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