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0:32:4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项目投资全过程管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1.1推行价值工程,更好地满足建设项目的功能要求价值工程(valueEngineering),是运用集体智慧并通过有组织的活动,对产品进行功能分析,使之以最低的寿命周期总成本,实现产品的必要功能,从而达到提高产品价值的一套科学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其“价值”是功能和实现这一功能成本的比值。开展价值工程追求的是功能与成本的相对统一、协调。经验表明,开展价值工程越早,越能发挥价值工程的效益,既可以节省投资,还可以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工程质量。在设计阶段运用价值工程控制造价,并不是片面地认为工程造价越低越好、价值系数越大越好,而应对工程的功能和造价两个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一寻求“整体价值系数接近于l”的方案。即,寻找和补充项目的必要和不足功能,剔除不必要功能,削减过剩功能,避免不必要地提高建设项目的标准,更好地满足建设项目功能性要求。如,鲁布革水电站开挖直径8.8m、长9.38km的引水隧洞,在开展价值工程研究后最终采用日本大成公司设计的圆形断面取代原来设计的马蹄形方案,降低投人资金881万元。相当于大成公司标价的ro%(1984年日本大成公司以8463万元的标价中标)。资料表明,价值工程在制造业已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益。然而在水电工程上特别是在土建工程设计方面,价值工程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1.2加强限额设计,落实技术经济责任制,充分发挥投资管理在设计阶段的重要作用通过限额设计、优化设计一,加强专业之间的协调,落实技术经济责任制,充分发挥投资管理在设计阶段的重要作用,使拟建项目能够使用合适的技术和工艺,达到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长期以来设计人员由于缺乏经济意识,把如何降低工程造价看成是造价工作人员的事,而造价工作人员又不管设计技术问题,使技术和经济严重脱节,难以从根本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了增强设计单位的责任心,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应实行逐级控制工程造价的责任制。项目管理人员和造价工程师要根据各设计阶段、各专业的情况适时进行限额设计额度分配、调剂,使所设计的产品达到建设工期合理,投资合适,质量优良,从而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1.3在现行设计费计算办法的基础上,实行设计质,“奖优罚劣”制度如果设计单位在批准的项目投资限额内,认真运用价值工程的原理展开限额设计,进行多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在保证安全和不降低功能的前提下,通过采用新方案、新技术、新工艺,节约了工程投资,按其节约的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反之,对超投资限额的设计单位给予一定的罚款,做到奖罚分明。这种奖励的比例应该大于勘测设计单位在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单位劳动时间的边际收益率,否则,就起不到“奖优”的目的,“追求设计工作量和经济效益,缺乏精品意识”的局面就难以改变。
1.4加大招标设计力度,认真编制执行概算和其他投资文件加大招标设计力度,深化招标设计深度,以先导控制为主,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认真编制执行概算和业主预算,用执行概算指导招标工作,用业主预算控制结算价格。
1.5推行设计监理、投资咨询和投资核查制度推行设计监理、投资咨询和投资核查制度能让业主从细微、繁琐的微观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用专业化的设计监理队伍、投资咨询机构对设计单位的产品进行复核、审查,确保设计质量、进度,使大的设计变更尽量在招标设计之前的各设计阶段内完成,减少现场变更令、缩少索赔的诱因,从而更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2加强招标管理、完善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选择优秀的承包人完善的招标文件、合理的评标细则和规范的市场规则是选择优秀承包人的核心,是实现“三大控制”的关键要素。
2.1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完善招标工作和招标文件首先,必须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认真组织招标。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制约措施,防止个别企业、个别人在招标程序上钻空子、在操作上钻空子、在监督上钻空子,确保招标公正、公平、合理,并有利于工程的建设管理其次,要编好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加大标书的编制力度。招标文件必须在招标设计完成后,由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的合格人员编写。涉及到法律、法规的部分,必须由相关专业人员或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审阅。招标文件要能充分反映技术和商务的特点,并相互照应,特别是计量与支付部分。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施工工艺、施工进度与环境保护等都与支付密切相关,工程造价人员除了要编制商务文件以外,还应参与技术文件的编制。
2.2评标办法、评标细则既要合法,又要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标底是把各投标人的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及资源条件放在同一水平条件下考虑的造价文件。因此,有标底评标不能体现优秀企业的管理优势、生产技术优势、资质优势、业绩优势和价格优势,同时有标底招标容易造成泄密等不公正行为。采用综合打分法的,评分标准中的项目及其定量标准应切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投标报价计分权重不宜过高。采用复合标底及有效区段评标的,建议分析“低于区段报价的”是否采用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防将优秀的承包人拒之门外。最低评标价评标是一种国际惯例,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合格、技术合格条件下,将最低评标价的投标单位定为第一推荐中标单位。这样可以减少评委的主观倾向性,体现了投标单位的管理优势、生产技术优势、价格优势。但在我国的现有体制下,投标人一旦中标就不可能亏本完工,为防止“低价抢标,高价索赔”的情况发生,严禁以最低标价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建议造价主管部门制订分类最低成本控制线,作为行业内控制性指标。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做出判定,为规范评标、规范市场提供可操作性。从法律角度看,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才是真正的要约,合同价是以投标人的报价为基础签订的,评标价格、复合标底等,只是一种评价或衡量的标准、尺度,选出在技术上可行、价格上合理的优秀投标人,是评标工作中的核心问题。
3加强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确保实现投资控制目标
3.1协调关系,为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加强现场人员、设备、材料管理,特别是协调好设计、监理、承包人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系,尽快做好征地、移民等前期施工准备工作,为承包人顺利进场、开工等创造条件,将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停工等降低到最低限度。
3.2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和结算管理遇到问题及时办理签证,防止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对非包干项目进行大量的施工现场签证。加强结算管理,防止结算中高估冒算、虚报工程造价、提高计费标准、扩大取费范围以及突击结算。
3.3加强索赔管理、合理分摊风险,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确保实现投资控制目标
(l)索赔是项目管理中正常的经营活动。招标设计阶段确定的设计产品(招标文件),最终将会被施工图设计或称最终设计(Finallydesign)的成果所取代。而施工图设计的成果是项目建设的蓝图,是发包人进行项目验收时的依据。水电工程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有:无法预料的自然条件、变更、延误等。特别是地质、水文等自然因素引起的变更、延误,时常发生。因此,合同双方在承担风险责任方面进行合理再分配的过程—索赔工作,是项目管理工作中的正常经营活动。据统计,自1991年9月至1997年底,二滩工程监理工程师代表先后向承包商发出各种监理指示和函件达12(XX)多份;现场监理部经理签发的现场指令也有5(XX)份;审批承包商修改的施工进度计划共88次;颁发工程变更令巧1项;评定索赔约50项;裁决争议抖项。
(2)索赔工作应深人合同条件。合同是双方实施项目的契约性文件,又是进行索赔的重要依据,所以对合同的研究应该是自始至终,紧扣不放。在合同实施阶段,要根据工程和执行合同情况为索赔的开展准备旁证材料: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构成项目合同的招标文件描述大多是根据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和情况来拟汀,有些甚至是假定的。在实际履约时难免会有出入,有时差异会很大,这些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况的差异是引起索赔问题的原因之一。只有熟知和深刻理解了合同条款,掌握了相关的法律,了解索赔事件的起因和发展过程;抓住问题的实质进行合理的分析和充分的论证,才能对双方责任划分,以及事件对关键工程产生潜在影响方面提出令人信服的材料,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处理。
(3)、索赔管理要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必须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一个项目从编制招标文件到工程完工移交都应注意抓索赔工作。在编招标文件阶段,通过研究和分析标书条款,尽量减少标书中的漏洞。评标过程中,要有资深的造价工程师分析投标人的报价特点、不平衡报价倾向以及调价公式所带来的潜在的费用支出。项目实施后,应有专职的造价工程师从事合同管理和索赔处理工作,深入研究有关法律,注意收集有关资料,全面详细地记载项目实施情况和有关分析。由于水电项目工期较长、内容复杂,特别要注意保持工作的衔接和资料的完整,避免由于人员变动而导致资料流失,给索赔工作带来困难。因而索赔工作要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紧密联系合同,合理分摊风险,坚决杜绝不合理的要求,建设一个有序竞争的建筑市场,为规范下一轮的招标投标工作服务。
关键词
“三超”现象 代建制管理模式 投资控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也从“投资、建设、监管、使用”一体化的形式,向“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四分开的模式转化。2004年7月由国家发改委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强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交付给使用单位,通过专业化的建设项目管理,使“投资、建设、监管、使用”的职能分离,最终控制投资,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项目投资效率。
为提高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体现资金使用价值,上海市市级医院基本建设“代建制”管理模式在“十五”、“十一五”及“5+3+1” 的50个、总面积达190万平方米、总投资达128亿元人民币的项目中进行了投资控制的实践。
一、“十五”前后上海市市级医院投资管理的主要转变
“十五”规划前上海市市级医院的项目建设都是实行医院自建、自管、自用、非专业化、高度分散的管理模式。对大多数医院来讲,他们对基本建设缺少系统的了解,缺少工程项目管理的经验,更缺少建筑技术、建筑法规、建筑经济等相关专业知识,尤其是工程投资控制的管理知识。在项目管理上不规范导致工程质量“差”、进度“拖”、投资“超”;同时上级以拨款为主,对建设单位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由于没有建立起投资控制的管理体系,故建设项目竣工后90%以上都存在超投资现象。
为了改变“三超”现象,我们从“十五”、“十一五”和“5+3+1”项目中进行投资控制试点尝试。从组织结构、制度建设、经济技术、合同和信息管理多个方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将过去被动性的、事后审核为主的投资控制方式转变为前瞻性、主动性的事前投资控制方式,对建设阶段的主要节点设置“分阶段投资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总投资不突破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总概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由对比表及图1可以看出,投资部门、代建代管单位、财务监理单位,包括各参建单位组成一个可以沟通,协调,可进行过程控制的体系。
二、投资控制的具体方式
在不同的建设阶段,投资控制的内容、重点和控制效果是完全不同的,各个阶段投资控制对整个项目的投资影响也不同,它与“帕累托定律”是相符合的(帕累托定律即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提出的“二八定律”),即任何一组相关的工作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约为20%,其余80%尽管是多数,却为次要的。
统计数据表明,各个阶段的投资控制对整个项目投资的影响为:初步设计为75%~95%,调整技术设计为35%~75%,施工图设计为20%~30%,施工阶段为5%~35%,竣工结算为0%~5%。显然投资控制重点在工程实施前的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见图2)。
对此我们采取以下投资控制措施:
(一)组织机构与制度
面对医院项目容易超投资风险以及现阶段影响投资的因素,我们建立投资控制体系,即申康投资部、基建中心、项目筹建办与包括设计、总承包、项目监理单位在内的各参建单位组成一个可沟通、协调的管理体系。同时通过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如《关于加强本市市级医院基本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本市市级医院基本建设的补充意见》、《上海市市级医院基本医疗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上海市市级医院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专业分包及材料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来规范我们的工作程序流程,达到最终控制投资的目的。
(二)针对项目各阶段投资控制重点制定相应的投资控制措施
1.工程立项阶段
立项决策是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此时应对拟建项目的各建设方案从技术、经济和节能环保等多方面作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论证,在优化方案的基础上,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待审查批准后,即可作为建设项目总投资的计划控制额,并强调施工期间不得随意突破,使其真正起到决策和控制的作用。如某大修工程,原初步设计方案中拟更换外立面门窗,从美观的角度增加玻璃幕墙,拆除原中央空调系统改为VRV空调,经技术、经济论证并现场探勘后,建设方决定保留原外立面门窗,取消玻璃幕墙改为大面积落地窗,保留原中央空调系统局部增加VRV空调。经此调整后投资估算节约了400万元。
2.设计阶段
是投资控制的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投资控制最有效的方法是多方案比较。第一,认真做好设计方案技术经济相结合,综合考虑功能和成本,对关键设备、工艺流程、总图方案、主要建筑和各种费用指标要提出技术经济评价。一旦发现初步设计总概算超出批准估算时,应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在保证实现建设目标的前提下,降低部分建设标准或使建设内容满足投资限额。第二,概算投资应完整地包括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投入使用的全部费用。尤其要注意概算中需深化设计的专业工程(如净化工程、屏蔽工程、医用气体工程、弱电工程等)投资。同时还需审查概算中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例如:围护工程的指标估算,在概算评审时围护设计尚未完成,此部分投资只能按照投资经验值进行估算。由于围护工程投资与周边环境(如:地铁、邻房、管线)、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有极大的关联,单凭经验值估算与实际投资相比往往存在较大的投资偏差。第三,当扩初概算评审后,要落实专家评审意见相应调整扩初图,同时将批准的扩初概算切块细分并进行分析,作为施工图分项设计的投资控制目标值。财务监理核实调整概算,整理评审意见,并对批准概算做出详尽、完整的分析报告。第四,施工图审图后,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当设计预算超出概算计划控制值时,要及时分析原因,有的放矢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并进行施工图修改调整,使修改后施工图设计预算控制在概算的设计范围内。其间,财务监理做好整个项目的资金平衡工作。
3.工程招标阶段
工程招标的目的是为了选择一支技术力量强、经济实力好、管理工程经验足、社会信誉好、价格合理、能足以胜任的施工企业。
(1)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工程清单的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工作中的主线,一定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工程招标范围、工程承包方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要求及验收标准、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相关内容的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依据及办法、施工合同条款中专用条款、评标办法等都要有明确规定,特别对现场的施工条件与自然条件要客观、公正表述(如地铁、高压线、暗沟、河道、地下障碍物以及周边道路、管线、邻房、铁路等做出相关说明),尽量做到风险量化、责任明确,避免因施工条件不符而引发的施工索赔,同时也为日后投资控制做好基础工作。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是设计阶段造价工作的深化,其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投标报价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而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投资控制管理工作。因此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必须科学合理、内容明确且客观公正。
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编制依据要明确;工程量计算力求准确;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一定要准确和全面;对现场施工条件和自然条件也要有准确的表述。
(2)做好招标过程的回标分析。回标分析是公正对待每个投标企业的关键,也是建设施工中的各种索赔关键。回标分析要把招标文件中要约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一一对照,做好相关的招标澄清工作;检查每个投标报价的完整性,投标报价中材料、设备暂定单价是否与招标清单相一致,对报价中略高和略低的现象作分析找出其原因;对措施项目清单要分析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四项措施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其他项目清单报价需分析并判断每个暂定、指定金额与招标文件是否一致。通过招标文件要约、投标文件承诺、回标分析结果对投标方案作“废标、修正、询标”处理,最后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将投标单位排序,选出中标单位。
(3)施工合同签订。经过专家评标明确中标单位并公示后为项目中标单位。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时首先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其次整理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要约与承诺中)的差异,对询标中的承诺在合同谈判时作进一步明确。一个完整的《总承包施工合同》须包括如下要素:合同范围、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要求、合同保函、工程款付款方式、合同价款调整方式和范围(包括市场风险的承担和施工变更的确定方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争议处理方式以及双方根据工程特征的特殊约定。合同文字应尽可能明确,避免含糊字句、尽量量化、公式化以避免索赔、争议、纠纷的发生。
签订的合同总价作为施工单位的投资控制目标值。
4.工程施工阶段
(1)建立此阶段的动态投资控制机制。推行实际投资概算对比月度分析表目的是将批准概算切块分析,分解控制目标值,从而达到控制实际总投资的目的。值得一提的是,在总投资不突破的前提下,各分项投资控制目标值在保证安全、质量、进度和满足建设方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可利用价值工程原理和项目管理技术―WBS方法随项目进程作适时调整,强调动态平衡。
(2)严格控制各类变更。从制度上防止任意提高设计标准、改变工程规模及增加工程投资的情况发生。对于非发生不可的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进行,以减少变更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对影响工程造价的重大设计变更,则要采取先算账后变更、分权限审批的办法以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控制变更的主要措施:首要变更的审批、审查,实行上报制度,待批准后可实施变更;其次抓好施工图会审,要求项目筹建办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认真熟悉、消化图纸,分析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采取经济合理的方式减少各类变更。
(3)梳理招标中的指定金额和暂定金额。先将概算与合同清单对比,明确专业分包、材料设备的切块价格,在不突破批准概算的前提下采用价值工程原理进行排序、修正与调整;采取限额设计、限额招标方法控制各类专业分包的投资。
(4)合理确定材料设备的价格。材料、设备投资一般占建安造价的60%~70%,所以要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严格控制,认真把关,引入竞争机制,应公开招标的一定按公开招标程序合理设定限额价;应批价的程序,要组成批价小组(由筹建办人员、工程监理、财务监理、设计、总包、监管人员组成)对照批准概算,参照材料信息网,通过内部评议、集体讨论制从质量、价格、服务、付款、工期等方面来排序名次,最后决定中标单位。
(5)定期例会制度。每月或每两周一次例会,检查、分析投资情况,对过程中发现的超投资问题及时调整,合理解决,及时分析产生原因,汇总对总投资影响的程度,对照单位造价指标及专业工程造价指标。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控制目标值,从而达到控制实际总投资的目的。
5.竣工结算阶段
竣工结算阶段是项目实施的最后阶段,此阶段应严格遵循合同和国家相关文件。
首先必须审核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即审核结算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审价要求。其次,需审核工程结算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理性,凡属合同条款明确包含或是在投标时已做出承诺的费用、属于合同风险范围内的费用及未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工程费用等额外投资必须坚决剔除。
三、结束语
通过工程项目“代建制”模式全过程投资与管理的探索,可得出:采取“代建制”管理模式的项目可有效地遏制“三超”现象;投资控制要有系统组织,由业主(筹建办)、设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人员、总包管理人员及专业分包按照定期例会制度进行沟通,统一思想,充分发挥各专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综合考虑分析各类问题和情况,遵从合法、合理的原则;投资控制应是全过程的动态控制,要在每个阶段制定计划控制值,发生偏差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进行合理调整;投资控制应进行设计管理,充分发挥设计人员的主观积极性与专业水平,要进行多方案的经济对比,保证实施方案是性价比最高的,从而提高限额设计的水平;投资控制要充分激发财务管理人员的主观积极性、发挥其专业优势,对市场材料设备价格走势的预测与分析、对概算的切块分析以及每阶段的计划控制值分析,进行有效的限额招标;业主是投资控制的关键,对功能与投资要以价值工程的规律分析决策,所做的决策都应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之内。 (编辑 吕志新)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政府投资项目越来越多,且政府投资行为成为了拉动国民经济继续发展的关键动力之一。管理并控制好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并将其作用最大化发挥出来,即明确投资资金来源与去向、保证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法性及有序性,这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的逐步深入,积极推进我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扩大固定资产投入等均要求政府投资数额的增加,因此,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势在必行。
一、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意义及现状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含义
何谓政府投资项目?它是指政府通过各种社会融资形式(发行债券、银行贷款及财政性资金投资等)及组织兴建项目,以此确保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推进国家繁荣富强。就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而言,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等将直接负责开发-建设-营运-管理各项目,各单位服务的对象包括了一定区域或全国范围内人民群众、事业行政单位或企业等。
(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意义
就现阶段我国政府投资项目而言,工程造价存在着“三超现象”,即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而且这一现象将长期存在,其必将对我国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的有效性造成极大的制约。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造成管理旨在对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并合理管理,即将项目实际投资控制在批准限额内,并合理使用物力、人力、财力及固定资产等。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的逐步深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将面临失控的困境,则“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程造价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及法制化”已经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之一。
(三)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现状
就现阶段我国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而言,我国依然沿用前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造价管理模式。源于项目工程造价的特点:关系复杂、种类繁多,其于不同阶段的造价管理被容均存在较大差异(见下表):
尽管我国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水平实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依然存在较多问题,即:
1.项目决策依据缺乏科学性;
2.设计阶段造价管理机制缺乏约束性;
3.施工管理水平不高;
4.造价管理以事后管理与静态管理为主,即动态管理欠缺。
二、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
(一)建设项目决策阶段难点与解决措施
政府投资项目决策阶段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将直接影响到建设工程造价及使用经济效益等,作为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必要环节,其存在着诸多难点:
1.项目模型缺失致使估算准确性不高;
2.投资估算科学性、严肃性及合理性不够,即投资额增减随意性较强;
3.投资估算所用数据资料适用性差,即与实际情况间偏差较大,通常情况下,误差处于20-30%间。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难点,基于分析的基础上,政府投资项目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把握:
1.项目投资单位应该与业主合作,共同编制具备适用性、可操作性、科学性的研究报告,并经济评价拟建项目,以此确保拟建项目经济性及技术性均能达到既定标准;
2.通过优化建设方案,编制出质量高、可操作性强的项目投资估算,使其在项目总投资方面的控制作用发挥到极致。
(二)建设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建设投资计划确定完毕后即为设计阶段,建设项目设计阶段为经济与技术有机结合的过程。建设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一直以来处于被忽视的地位,以至于其作用无法得到正常发挥。
就我国现行建设项目造价控制制度而言,我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至设计阶段均有效管理并控制了工程造价。但是,通过对我国工程建设现状的分析可得,建设项目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环节依然存在众多不足,且“重技术轻经济”现象极其严重,其对国家及社会造成的经济及财产损失不言而喻。综上可得,我国应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强化建设项目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即彻底转变过去建设项目设计阶段造价被动控制的事实。设计人员应该铭记工程建设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以此明确设计标准的合理性。就政府投资项目设计阶段造价管理与控制而言,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探究:
1.建立健全设计招标制度;
2.积极推行限额设计;
3.优化设计收费标准及方法,完善设计质量奖惩制度;
4.实施设计监理制度;
5.鼓励施工企业参与项目设计工作,强化施工图纸审核工作。
(三)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1.招投标阶段管理措施
(1)推广工程清单计价机制,规范招投标制度;
(2)实行量价分离,突出风险分担,提高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水平;
(3)优化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招投标程序,提高招投标全过程透明度,弱化标底对招标的影响程度;
2.强化施工组织管理与设计
施工组织的合理性有助于各生产要素作用的最大化发挥。通过强化施工组织管理,积极鼓励现代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对新方法、新管理手段的应用,尤其是将网络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应用于工程进度列队中,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此外,通过对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严格控制,最大程度降低返修率,减少建设项目成本投入。
3.强化建设项目变更控制
工程变更包括部分工程尺寸、位置、标高等表更;部分建材标准及规格变更;部分工程施工顺序及时间变更等。源于各种主观及客观因素,项目施工阶段局部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工程更改及工艺方法改变等不可避免,且其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预算价格。由此可得,完善设计变更审批制度将最大化控制建设项目变更经费。
4.积极推行全方位合同管理
施工承包合同签订过程中,为了避免事后因合同条款概念模糊而引起纠纷,应该对可能存在的费用索赔及分歧问题进行全方位考虑,并详细规定计费日期、标准及文件等。全方位合同管理要求最大化规范合同谈判及合同起草等相关事项。此外,合同条款应该完备,并明确合同双方义务及权利对等,且合同语言表达应该条理清晰。
三、总结
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离不开政府投资资金的增加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模的扩大。作为社会公共财产的重要成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将有助于最大化规避社会公共财产的流失、有助于提高政府投资经费的利用率、有助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济建设及和谐社会的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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