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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07 15:42:40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城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城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篇1

中图分类号:TU20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3)07-0172-02

1.前言

住宅,作为一种最常见的建筑类型,在我们的建筑设计中,也占了一个相当大的比重。但怎样的住宅是好的设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很难有一个统一的判断标准。而且,目前居高不下的房价,让我们设计者在设计之初,就得考虑消费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开发商的利益空间等问题,往往我们的设计过程就是一个各方利益平衡的过程。作为消费者,对于我们的设计也更为挑剔,所以,这几年,我们面临的纠纷也不断增多,这就迫使我们设计者在设计中除了考虑设计理念、空间合理利用等因素外,还得考虑自我保护,如何遵守我们国家繁多的规范。纵观我自己近20年的设计,对于住宅设计中一些容易忽略的问题及防治解决措施作了一下总结,与大家分享。

2.总平面设计容易忽略的常见问题

2.1绿地率的计算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住宅小区内绿地率的计算面积应扣除建筑周边1.5m的范围。但实际工作中,我发现大部分的设计人员在匡算绿地面积时会忽略这一点,匡算至外墙边。以前,绿化验收工作比较马虎时,这样计算也蒙混过关了,但现在各部门的验收工作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这样的问题就值得我们引起重视了,否则,在验收时就会出现不合格的现象,应当予以重视。

同时,由于小区停车位要求的提高,小区的车库越建越大。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车库顶部覆土大于等于1.5m,其上的绿地面积才能计入绿地率。这点作为设计师应尤其注意。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消防登高场地的范围,我们不能采用铺植草砖的方式计算绿地率。自上海11.15大火以后,消防在这方面的要求予以了进一步的明确,验收时也更为严格。

2.2地下车库进排风口与住宅的距离及离地高度

目前,小区的停车位要求越来越高,地下车库越建越大。在上海,基本上新建的住宅小区,地下基本全部掏空。如此大的车库,必然分为很多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均有进风机房和排风机房,这些机房的设置与车库的车道及停车布置相关,同时要考虑相对位置在通风要求上的合理性,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同时,我们应注意这两个机房出地面的进风口和排风口在总平面上的位置,避免其与道路冲突,同时与住宅留出足够的间距。尽管查不到有关排风口与住宅的间距要求的条文,我们还是要尽可能地远离住宅,并杜绝排风口正对住宅门窗洞口的现象。排风口底部离地的高度,按照《汽车库设计规范》的要求为离地2.5m,按照《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要求为2m。上海市地方标准《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中规定,排风口底部离地应满足2.5m,当位于无人员出入的绿化中时,可适当降低。如果能做到2.5m,这是最理想的,但此高度可能对景观的影响较大,所以我们最低限度应做到2m,并注意与周边的关系予以技术处理,否则在竣工验收中我们可能面临需整改的问题。

2.3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

2.3.1出入口与道路的关系

《汽车库设计规范》中,对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的距离有具体的要求,但与小区道路就没有明确的要求。所以,我们很多设计师在设计出入口时就比较随意。但从使用和安全的角度出发,我觉得我们在设计上应注意一些细节,比如,出入口与小区道路间留个大于2m的距离,并保证120°范围内无遮挡障碍物;出入口与道路尽量垂直相交,避免车辆出库后大角度地转弯;出入口的位置尽量少地干扰小区主干道的通行等。

2.3.2出入口与住宅的间距

这个问题也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国家没有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上海市地方标准《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中,有10m的要求,由于这本规范不是我们设计中常用的规范,所以,很多设计人员可能会忽略这个问题,在此列出,以供大家参考。

3.建筑单体设计容易忽略的问题

3.1低层、多层、中高层及高层的界定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住宅设计规范》中,均定义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但这两个规范中,没有定义具体的层数如何计算,底层设架空层或层高不超过2.2m的用房时,是否记为一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之所以在这里累述关于住宅类型的界定,是因为,不同层数的界定,国家相关规范有不同的设计要求,有时,我们会忽略这方面的问题,以我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一个实际案例为例,说明如下。

我在工作中曾遇见这样的案例:业主要求,住宅一层设自行车库,上面建六层住宅。那么,按照以上规范条文,该项目如果想按照多层住宅未定义,则一层自行车库必须高度小于2.2m,而且按照不超16m的要求,如果界定住宅层高按常规的2.8m计算,自行车库高度只能做到2m,且室内地坪不能高出室外地坪面。但如果自行车库层高只做2m,则不能满足作为经常有人员出入的场所,净高不小于2m的规定。

业主对于这样的设定不满意,他们提供了当地设计单位常规的做法。在当地,设计单位把一层车库设计为2.4m的层高,其上住宅设计为2.7m的层高。然后,该住宅按照多层住宅来处理。对于这样的处理,个人认为,从规范条文解释上,该住宅层数已为7层,按照多层住宅处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1.1电梯的设置

《住宅设计规范》4.1.6条规定,“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该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注释中,注明底层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多层住宅,底层为架空层或储存空间的多层住宅,其住户人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

该住宅入口高度经过处理,不超过16m,但层数为7层,同样应该设置电梯。

3.1.2楼梯间的处理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4.1.2条规定,“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

一般,我们多层住宅的楼梯间轴线宽度设计为2.4m,一般墙厚度为240mm厚,楼梯间净宽为2160mm。不设梯井,梯段宽度为1080mm,算上栏杆宽度及墙面粉刷层厚度,勉强能满足梯段净宽1m的要求。但该单体应为7层,所以应满足1.10m的要求,所以,楼梯设计中应放宽梯间的宽度。

另外,按照《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第5.3.10条规定,如建筑层数超过6层,则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将楼梯间的门窗设置为乙级防火门窗。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我们对一个问题进行了技术处理,规避了一些规范条文约束的同时,又会衍生出另一些问题,在处理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

3.2交通空间

由于经济的问题,我们在住宅设计中尤其注意得房率,使得我们在公共交通面积的设计上,所有的尺寸均按照规范的最小尺寸去做。但这样做的同时,我们尤其需要注意一些部位的细节,否则处理不好就违反了相关规范或引起纠纷,我总结了一下,有以下几方面。

3.2.1入地下室防火分隔墙处楼梯的净宽问题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用耐火极限大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墙及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隔开,所以下地下室时,我们需将楼梯栏杆改为实体墙,墙体厚度需做100厚方能满足2小时的要求。我们有些设计师会比较随意地将墙设在其中一个梯段上,由于楼梯间尺寸一般都是卡着最小尺寸做的,这样做的结果是使下地下室的一个梯段宽度不满足1m(多层)和1.1m(高层)的要求。有时我们设计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但施工人员未注意也会做错,所以在设计交底时应特别提醒施工人员予以注意。

3.2.2楼梯休息平台的净宽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楼梯平台净宽不小于梯段净宽并不小于1.2m,我们一般会从踏步起点至墙面的尺寸留为1.2m,考虑墙面粉刷,会放出50mm的余量,但平台处,楼梯扶手往往会突进平台,考虑此部分,平台宽度就会不满足,所以,我们应在设计交底时特别强调此点,楼梯扶手转弯时不能突入平台。

3.2.3电梯厅净宽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电梯厅深度应大于等于最大轿厢深度并不小于1.5m,现行的住宅设计规范要求设置一台担架梯。按照有关解释,轿厢尺寸满足1.4m×1.4m的净尺寸就可以满足担架的斜放,所以,电梯厅深度满足1.5m就可以了。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中,首先对居住建筑需进行无障碍设计的部位进行了定义,高层、中高层住宅的候梯厅为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对于候梯厅的深度要求为1.8m,这就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相矛盾,设计时我们应引起重视。

3.2.4入户门开启方向

对于入户门的开启方向,设计人员一般比较随意,设计规范也没有特别的规定。但不经意间就会埋下纠纷的隐患。为了提高得房率,公共空间我们一般都会抠得比较紧凑,配套的设备专业往往见缝插针式地布置设备。此时,如果入户门往公共空间开启,就应注意是否会影响公共空间的疏散,门扇开启后是否会影响消火栓门的开启等。如果入户门往住户户内空间开启,就应考虑门开启后鞋柜,衣帽柜的位置等,要方便住户的布置和使用。对于方案时提供的门开启方向在施工图阶段有修改的,就应及时与设备专业及时沟通,以免发生开关装在门背后等情况的发生。

3.3阳台空间

阳台的设计主要有几点需要注意。

3.3.1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对阳台面积的计算条文为“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这个水平投影面积可以理解为阳台结构板的投影面积。但上海市测绘部门的内部文件计算时以阳台栏杆中心线为准。如果按结构底板投影计算,不会产生超面积问题,但测绘面积会减小,对于大型住宅小区,整个小区的减少面积还是相当可观的,如一个3000户的住宅小区,每户阳台面积测绘减少0.5m2,整个小区就减少面积1500m2,对建设单位来说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据。

同样的,由于有以上计算一半面积的条文,在加上前几年7090政策的推行,开发商想出了拓展面积的方法,就是把整间房间定义为阳台。同时,超面积时又会把阳台的一部分定义为设备平台,不计入面积计算。针对这种情况,上海市于2011年8月出了《上海市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规定中针对以上情况,规定大于8m2的阳台将以全面积记入容积率,同时设备平台、装饰性阳台进深大于0.6m也将被记入容积率。其他省市对此也出了一些相关的条文,我们在设计时应先了解清楚。

3.3.2栏杆高度

规范规定,多层建筑栏杆高度为1.05m,高层建筑栏杆高度为1.1m,窗台的高度小于0.9m时应加护栏。目前,我们设计的住宅,有时建设单位会要求做全封闭阳台,此时有些设计人员就会把栏板视同于窗台。对此,2011版的住宅设计规范在条文说明中有明确的解释,还是应执行栏杆高度的要求。

3.4套内空间

住宅的套内空间设计,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3.4.1窗地面积比

《住宅设计规范》要求,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般情况下,卧室均会满足,但厨房和厅有时就会忽略掉,设计时稍加注意,这种情况还是可以避免的,如设计时不注意,等审图时再发现,往往盖起来就相当麻烦,会牵涉到其他专业的相应修改。

3.4.2上下房型发生变化时引起的问题

篇2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长,高层住宅建筑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建筑高度和建筑形式不断发展,这对改善城市景观和人民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高层住宅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直接关系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其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是建筑设计中的重要问题,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对此有明确的规定。高层住宅建筑人员疏散是否安全快捷,不仅反映了一个建筑物的实用性和经济性,同时还涉及到人员的安全问题。安全疏散设计攸关人员生命安全,要求高,难度大,无疑是建筑防火设计中的重点和难点。但从实际情况和火灾案例来看,其建筑安全疏散设计仍然存在规范要求与实际需要的矛盾,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1单元式高层住宅建筑安全疏散设计难点和原因

单元式高层住宅建筑人员疏散的特点包括:(1)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人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疏散到安全场所;同时,由于不能及时准确得到灾情信息和判断火灾情况,人员起始疏散时间较公共建筑要迟。(2)发生火灾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烟气和火势竖向蔓延快,若楼梯间的门关闭不严会使烟气进入楼梯间,增加人员安全疏散的困难。(3)人员集中,容易出现混乱、拥挤的情况。而且在疏散过程中人往往倾向于选择熟悉的路线疏散,先跑向电梯,发现电梯停止使用后,再向楼梯疏散,因此容易在封闭楼梯间门前和防烟楼梯间前室产生拥堵现象。

1.1关于单元式高层住宅建筑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规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可以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尽管《高规》针对这个问题,已经做了合理和科学的修改,即不再要求十层以上层层设单元通廊和连通阳台,改善了建筑的立面造型,降低了安全疏散设计的难度。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仍然存在规范规定与使用功能、节省投资要求的矛盾,例如:甲级防火门与防盗门难以合一;住户在装修时将防火门换为防盗门;客厅和厨房阳台窗以及相当一部分卧室的落地窗为了增加采光和美观要求,窗槛墙高度难以达到1.2m,为满足规范要求使用甲级防火窗代替不燃烧体窗槛墙,增加了投资又影响了美观;单元隔墙(防火墙)两侧窗间墙宽度受户型局限,难以达到2m;有些户型的厨房阳台窗紧邻楼梯间外窗,其间距《武警学院学报》2008年第10期(总第148期)•消防评价与设计•也难以达到1.2m。

1.2关于单元式高层住宅建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的条件《高规》对于单元式住宅如何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未做明确规定。由于连通单元楼梯间的阳台或凹廊紧邻住户的房间外窗,影响住户的安全和生活,所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对于十八层以上的单元式高层住宅建筑都不采用这种做法,而采用剪刀楼梯间来设置两个安全出口。同时高层住宅受面积指标的限制,又要满足功能使用的要求,设置两个防烟前室有些情况下十分困难。所以剪刀楼梯间的防烟前室一般都共用,并且再和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即所谓的“三合一”前室。在实际执行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消防监督部门在各自的立场上,对这些问题的处理意见分歧较大,以至于各地在对规范的掌握上存在不同的尺度。形成这种现状有两个原因:(1)国家规范的适用滞后于建筑设计思想的发展,随着国际交往的深入和建筑市场的国际化,国外的先进建筑设计理念开始影响国内的房地产商和建筑设计单位,在户型布局、户内采光、外形美观等方面的要求已经与国家规范的限制形成矛盾。(2)各规范控制尺度不一致,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窗槛墙高度不低于0.8m,而《高规》则要求窗槛墙高度应大于1.2m。《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楼梯间窗与套房窗水平净距不小于1.0m,而《高规》无此项要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电缆井和管道井可设在前室、合用前室里,但检修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而《高规》则不允许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内设竖井检修门。再如,《高规》允许在疏散走道上设防火卷帘,防火卷帘两侧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启闭的装置。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则规定疏散门只能是平开门。

2解决单元式高层住宅建筑安全疏散设计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建筑物的消防设防水平应当考虑投入和回报,其消防投入的价值只有在火灾时才能体现出来,所以消防投入必须考虑建筑物发生火灾的概率大小和火灾可能产生的损失大小,同时消防投入还必须考虑投入的有效性,杜绝无效投入和重复投入。以中部地区某省会城市为例,在投入使用的十八层以下的高层住宅建筑中,33%的窗槛墙,特别是阳台落地窗的窗槛墙高度在0.6~0.8m之间;防烟楼梯间的门由于方便使用和采光要求基本上为常开状态;在使用中已经有40%的户门被更换为普通防盗门。且根据火灾统计情况,该城市高层住宅建筑近5年内,发生火灾事故仅1起,火灾直接损失约2万元,并且没有形成火势向上层蔓延的现象。鉴于这种情况,从火灾时保证人员安全快速撤离的要求出发,笔者认为可以适当减少单元式高层住宅建筑设置一个和两个安全出口的条件限制,同时从以下几个环节采取措施提高安全疏散设施的整体安全可靠度。

2.1在技术上减少火灾警报的发出时间,保证第一时间通知人员疏散在住户内设置独立式的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并且在厨房设置独立式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这些投资完全可以抵消设置防火玻璃窗的投资。并且由于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高层住宅建筑都设有联动控制消防电梯前室机械加压送风口的火灾自动探测器,可以在楼梯间每层设置光电报警器,或者利用带有广播功能的单元门禁系统发出火灾警报。通过提升发现火灾的技术手段,为人员疏散争取时间。

2.2在设计上进一步提高楼梯间和前室的安全可靠度

2.2.1对于单元式高层住宅建筑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情况:(1)在未制定高层住宅建筑专用的防火防盗门产品标准前,适当允许开向公共走道的户门,可以不设防火门。(2)提高防烟楼梯间的实际安全性,将楼梯间的门设为能通过前室的火灾探测器的信号和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的带有闭门释放器的防火门。(3)对于厨房和卧室的窗槛墙的高度可以参照幕墙的防火要求,放宽到0.8m。但是对于客厅的阳台窗,由于一般阳台和客厅之间在顶板上都有高度为0.4m左右的梁,可以减弱火焰向上蔓延的趋势,所以其窗槛墙的高度可以放宽到0.8m以下。(4)加强对机械加压送风机安装和风井施工质量的要求,提高送风风压的安全稳定性。避免风井内壁施工质量不合要求,导致风压损失过大。(5)禁止在楼梯间内设置燃气供气管道。

篇3

(一)为指导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要点。

(二)本要点供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性审查时参考使用。工业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本要点进行审查。

(三)建设单位报请施工图技术性审查的资料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详勘)。

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四)施工图技术性审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结构设计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4、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

(五)本要点所涉及标准内容以现行规范规程内容为准。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对本要点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

二、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序号 项目 审 查 内 容

2.1 编制依据 建设、规划、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审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实,如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用途及规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规定;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本建筑设计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是否齐全、正确,是否为有效版本。

2.2 规划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位置,建筑面积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规划许可的范围内。

2.3 施工图深度

2.3.1 设计说明基本内容 ⑴编制依据: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工程建设标准。⑵工程概况:建设地点、用地概貌、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与高度。⑶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墙体、屋面、门窗等(属于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范围的工程可与《节能设计》段合并)。⑷节能设计: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的体形系数、耗热量指标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等;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应说明建筑物体形系数及主要部位围护结构材料做法、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等。⑸防水设计: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变形缝构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选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选型;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防水及墙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渗漏措施。⑹建筑防火: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及措施:如墙体、金属承重构件、幕墙、管井、防火门、防火??帘、消防电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设置、构造与防火处理等。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所在部位、防护等级、平战用途、防护面积、室内外出入口及进、排风口的布置。⑻室内外装修做法。⑼需由专业部门设计、生产、安装的建筑设备、建筑构件的技术要求,如电梯、自动扶梯、幕墙、天窗等。⑽其它需特殊说明的情况,如安全防护、环保措施等。

2.3.2 图纸基本要求 ⑴总平面图:标示建设用地范围、道路及建筑红线位置、用地及四邻有关地形、地物、周边市政道路的控制标高;明确新建工程(包括隐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内外设计标高、场地道路、广场、停车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⑵平、立、剖面图纸完整、表达准确。其中屋顶平面应包含下述内容:屋面检修口、管沟、设备基座及变形缝构造;屋面排水设计、落水口构造及雨水管选型等。⑶关键部位的节点、大样不能遗漏,如楼梯、电梯、汽车坡道、墙身、门窗等。图中楼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护设施应交待清楚。⑷建筑物中留待专业设计完善的变配电室、锅炉间、热交换间、中水处理间及餐饮厨房等,应提供合理组织流程的条件和必要的铺助设施。

2.4 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中有关建筑设计、建筑防火等建筑专业的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略)。

2.5 建筑设计重要内容

2.5.1 室内环境设计 ⑴《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第3.0.5(附录a)条。结合本地区节能实施细则规定的实施范围,确定建筑耗热量指标。⑵《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第4.7.1(三)条。严寒及寒冷地区厕所、浴室,特别是公共厕浴,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即使有外窗,也应设置排气设施。⑶各类建筑物中重点噪声源,如空调机房、通风机房、电梯井道等的隔音,减振措施。

2.5.2 防水设计 防水设计包括地下工程、屋面工程、潮湿积水房间的防水、防潮做法三部分⑴《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第3.3.1条、4.3.4条、4.4.6条。地下工程防水卷材及涂料防水层的厚度要求。⑵《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第3.0.1条、4.1.4条、4.3.6条及5.3.4条、6.1.1条。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内容应包括:防水等级、设防要求及选用材料的技术指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第4.4.2(二)条。屋面排水方式正确的选择。屋面排水设计合理性的衡量,如排水是否顺畅,雨水口分布是否均匀,汇水面积与雨水管径是否配套。⑶潮湿积水房间楼面、地面及墙面、顶棚的防水、防潮措施。

2.5.3 无障碍设计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2001第5.2.2条、7.2.4条、7.5.1条。成片开发建设的低层、多层居住区、宿舍区宜考虑无障碍住房套型;室内外高差较大的建筑不宜采用无台阶入口,如入口仅设坡道,坡道坡度应符合最大限值的规定;从三级起台阶应设扶手。中、高层设残疾人坡道的住宅应保证至各层电梯厅、地下停车库的无障碍通行要求。

2.5.4 托儿所、幼儿园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第2.1.1条、3.1.7条、3.1.8(表3.1.8)条、3.7.3(一)条、4.2.3条。托儿所、幼儿园应有独立的建筑基地,相应的室外游戏场地及安全防护设施;幼儿生活用房应有良好的朝向,满足房间采光、通风的基本要求;窗台距地小于0.6m时,楼层无室外阳台应设护栏,距地面1.3m内不应设平开窗。

2.5.5 中、小学校 《中、小学 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2.3.4条、 3.2.1(二)、(三)条、4.2.3条、4.2.11条、7.1.1条、7.3.2条。教室布置应考虑保护视力的基本要求,应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教职工厕所应与学生厕所分设;男、女生宿舍应分区域或分单元布置。

2.5.6 商店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第3.2.12(三)条。大、中型商店 应设顾客卫生间。

2.5.7 饮食建筑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第3.3.7(二)、(三)条、3.4.1条。厨房应有为工作人员独立设置的交通及卫生设施;未做详细设计的厨房不能遗漏通风、排气设施。

2.5.8 汽车库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第3.2.1条、3.2.11条、4.1.7(表4.1.7)条、4.1.8条、4.1.9条 、4.1.13条、4.1.19条 、4.2.14条。为保证人行与车行安全,汽车库室内最小净高、汽车坡道纵坡、缓坡设置及汽车通道转弯半径应符合规定;楼地面应有排水坡度,并设置相应的排水系统;为减少地下汽车库废气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排风口应满足出地坪的高度要求。

2.5.9 医院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第3.1.5(二)、(三)条、3.6.5(三)条。医院主楼梯的平台宽度不宜小于2m;注意满足设无影灯的手术室对室内净高的特殊要求。

2.5.10 住宅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3.2.4条、3.8.1条、4.1.8条、4.5.2条、5.1.4条、5.1.5条、5.3.3条。暗厅面积应有所限制;良好通风、隔音是保证住宅环境功能质量的重要因素;住宅套内平面布置应方便家具搬运;设置单台电梯的高层单元式住宅应具备相邻单元借用电梯的条件;住宅建筑内不宜布置餐饮店。住宅外窗设计,应考虑玻璃清洁工作的安全问题。

2.6 建筑防火重要内容

2.6.1 多层建筑防火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⑴第5.1.2条。多层建筑设置中庭或自动扶梯超过过防火分区允许的建筑面积,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当采用防火卷帘阻断人行疏散通道时,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防火小门)。⑵第5.2.3条。燃油、燃气锅炉房防火间距应执行工业厂房(丁类)防火间距的规定。⑶第6.0.1条。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⑷第7.1.1条。建筑物屋盖为耐火极限低于0.5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屋盖为耐火极限低于1.0h的非燃烧体时,防火墙应高出屋面40cm。⑸第7.1.5条。紧靠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之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如防火墙设置在转角处,内转角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⑹第10.3.3条。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在底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防火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6.2 高层建筑防火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⑴第3.0.1条。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⑵第3.0.8(2、3)条。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内不同防火分区楼层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幕墙与楼板、隔墙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⑶第4.1.4条。消防控制室宜设在首层或地下一层,应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⑷第4.1.9条。高层建筑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⑸第4.3.1条。当高层建筑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置消防通道。⑹第5.2.1条。防火墙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⑺第5.2.3条。防火墙上必须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⑻第5.2.8条。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的房间应设置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⑼第5.4.4条。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的分隔,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当采用防火卷帘阻断人行疏散通道时,应设置可自行关闭的防火小门)。⑽第6.2.7条。除允许设一座疏散楼梯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的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⑾第6.3.3(2、3、6、11)条。消防电梯前室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0?。消防电梯前室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通向室外。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其它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隔墙上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消防电梯井底应设排水设施。⑿第7.5.1条、7.5.2条。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设防火隔墙,隔墙上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宜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

2.6.3 内装修防火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第3.4.1(表3.4.1)条,有关地下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等级的规定。

2.6.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⑴第5.3.3条。汽车坡道两侧应用防火墙与停车区隔开,坡道出入口应采用水幕或设置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措施与停车区隔开。⑵第6.09条、6.0.10条。汽车疏散坡度的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m,毗邻设置应设防火隔墙。

2.6.5 中、小学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6.2.1条。中、小学校教学楼走道最小净宽的规定。

2.6.6 图书馆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99第6.2.7条。书库楼板不得任意开洞,所有提升设备及竖井井壁均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制成,井壁上的传递洞口应安装防火闸门。

2.6.7 剧场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第8.1.1、8.1.2条、8.1.3条、8.1.4条、8.1.5条、8.1.7条、8.1.8条、8.1.9条、8.1.10条、8.1.11条、8.1.12条及8.2.2条。剧场建筑与其它建筑合建或毗连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剧场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周围的墙体均应采用防火隔墙,主台通向各处的洞口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水幕;舞台上部屋顶或侧墙上应设置通风排烟设施;舞台内严禁设置燃气加热装置,后台使用燃气装置时应设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高低压配电室与舞台、侧台、后台相连时,必须设置前室及甲级防火门;观众厅出口门、疏散外门及后台疏散门应符合有关宽度、踏步设置等规定;观众厅吊项、检修马道及各界面构造均应采用不燃材料。

2.6.8 旅馆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62-90第4.0.4条。集中式旅馆的每一个防火分区应有2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2.6.9 商店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第4.2.4条、4.2.5条。大型商店营业厅在五层以上时,宜设置不少于2座直通屋顶平台的楼梯间;商店营业部分疏散人数应按规定计算,并以此确定疏散外门、楼梯、走道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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