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05:02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企业管理重点知识,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企业如何做好职业禁忌证管理,把好职业健康监护关,是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与职工劳动保护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如何实施,这是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面临的难点。近年来,本企业在实施职业禁忌证的管理中,着重关注以下重点,来做好这项工作。
关注适用法律法规及其
配套规章标准
从事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人员,首先必须学习了解做好职业禁忌证管理的有关法律及其配套规章标准规定。
有关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目前职业禁忌证管理适用的法律规定,见于《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的有关条款之中。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2011年12月31日通过的新修正的《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七条中,分别对职业禁忌的概念,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以及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等作出规定。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中,分别对用人单位必须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作出规定。
有关配套规章标准规定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在附件中,还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规定了具体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以及相应的职业禁忌证。
200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与技术规范》,是目前我国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指导性规范标准。该规范规定了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健康监护的目标疾病、健康检查的内容和监护周期,适用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健康监护。
关注法律条款及标准的执行
强制性法律条款必须执行
上述法律有关条款的明确规定虽然比较原则,但是可解读为是强制性的条款,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必须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禁止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有关规定的禁忌作业。
结合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特点执行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与技术规范》的规定相对具体一些,尤其是GBZ 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与技术规范》,可操作性相对强一些,企业实施职业禁忌证管理,应结合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的特点,以及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的措施来加以处理。
执行中要正确宣讲有关概念
职业健康监护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及应急健康检查。
从职业禁忌证概念可以看出,企业职能部门的职业健康监护既要组织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其中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及应急健康检查;又要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工作,两者缺一不可。职业禁忌证并不等同于职业病或职业损害。在企业,一些劳动者由于认识上的局限,只要一旦被列入职业禁忌证人员范畴,其第一反应是“我是不是得了职业病?”;第二个反应是“企业应该要给我负责”。由此可见,企业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正确理解上述法律及其配套规章标准有关条款,以及有关概念有多么重要。对此如自身理解含混不清,就无法说服劳动者回到正确处理的轨道上来。
关注坚持调岗原则与
实际困难及诉求
对于企业而言,必须坚持“职业禁忌证必须要调岗”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采取有步骤、有计划的调岗。步骤和计划如何确定要根据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车间实际等情况来定,即制定一个调岗安排顺序表,第一批调哪些人,第二批调哪些人。对于一些技术骨干,短期不能调的,应有两手准备,即培养新人与控制接触并举。在如何控制接触方面,企业管理者要将员工的健康状况、调岗要求、暂时不能调的原因、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工作安排、单次接触时间、每工作日累积接触时间等与劳动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以取得劳动者的理解与配合。沟通的过程和结果应形成文字材料存入员工职业健康档案中。当然,当条件成熟(不超过6个月)时仍应坚定执行调岗。
企业实施GMP,制定了大量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其目的是要严格控制影响药品质量的关键工序和过程,使药品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然而一些企业照搬别人的GMP文件,和自己企业的实际生产环境、运行模式脱节,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有效地指导实际生产操作。GMP文件成了摆设,企业的生产活动没有准确的标准做依据,无法有效的保证其生产出来的药品的质量。企业要发展,必须实施有效地管理,而GMP文件就是实施企业管理的依据。文件制定好了,企业的管理活动才有据可依,才能尽可能缩小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扎扎实实的制定好企业的GMP管理文件是非常重要的。为了使GMP文件更规范、更具操作性,应指派专人对所有修订的文件进行全面审核。
2 提高人?T的素质
具有高素质的人员是关键。作为一个企业,从产品设计、研制、生产、质控到销售的全过程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因此,为了真正达到认证标准,企业就必须按要求对各类人员进行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培训,要像抓硬软件建设工作那样,去搞好“人”素质提高的建设工作,切不可将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如果“人”没有达标,即使企业通过了认证,也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促使企业提升实施GMP的理念,抓好人员培训工作,GMP认证除了需要良好的硬件条件和完善的管理文件外,还需要一支有相当管理水平、技术过硬的高素质人员队伍,因为制药行业属于技术型生产行业,GMP管理措施的落实程度完全取决于执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素质的高低,所以GMP规范中首先谈到的是“机构与人员”。对于人员素质的要求,不仅体现在受教育的程度、相关制药行业从业经验,还要求进行“再培训”,用GMP规范指导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良好的硬件能够提供一个科学、合理、稳定的工艺条件,软件的管理落实到各个生产环节,才能够真正体现GMP的宗旨思想――对药品生产的全过程提供质量保证。
3 加强生产现场质量监督
3.1 建立使用评价机制,建立、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监督等级评价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自律,树立诚信理念。对监督等级高、诚信度好的企业可以免于或减少检查频次。对监督等级低,诚信度差的企业实施全面重点检查。
3.2 中药制药企业如果想要获得良好治理,管理手段就必须建立相应的机制,将GMP证检查系统,进行动态上的监管。与此同时,企业中的管理层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建立GMP管理系统,对企业的机制运行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监管。企业中的管理人员还要制定出有效的监管办法,并对GMP管理系统进行随机监督抽查以及有因检查等检查内容,并在检查的过程中制定出相应的规定,让重点检查内容可以在现场勘察过程中,得到有效发挥。这种管理机制的运行,可以及时发现中药制药企业在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缺陷以及相应的整改。可以让企业的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得到有效提升,并根据问题的产生以及影响后果,制定出更为高效的检查运行机制。中药药品生产企业还要加强GMP软科学上的研究内容,动态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进行推动实施,让企业的管理机制得到不断完善,尽量让机制在构建的过程中能够与发展发达国家的管理水平达成一致。这样严格的管理也是为了我国中药医药企业能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打下一个良好的管理基础,为我国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与运行创造条件,并积累经验。
4 建立健全物料供应商的选择流程
中药制药企业在管理运行过程中物料的供应,对于企业的整体运作起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如果没有达到检验标准的物品资料进入生产环节,就会直接对生产出的药品质量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这些环节如果没有得到严格的监控,那么药品生产工序的后续工作即使监管的再为严格也无济于事,所以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严格的监管。对于供应物料的生产商,一定要进行严格的评价机制建立。
根据物料的检验结果,做出相应的评价与反馈,最后再敲定出到底要选择哪家作为药品生产的物料主要供应商。中药制药企业还要,建立专门的检验机构,设置专业的检验人员对药品物料供应商的资料支持进行相应的质量结果评定,参与评定的人员应该按照相应的流程步骤,对技术质检生产等相关流程进行相应的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供应商的资质经济实力等内容。
引 言
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快速的发展,各大电信企业的竞争已由单一的价格竞争转向为满足客户需求的竞争。在此情况下,企业对产品开发成为必不可少的过程。而电信产品开发又是需要对积累经验和知识进行灵活运用和思维创新的复杂过程。为使企业开发出适合市场需要的产品,企业必须建立起一个针对产品开发的知识管理系统。
知识管理目的是让知识和人进行更加紧密联合,使知识、经验可共享、沉淀、应用和学习。知识管理需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来实现,通过知识文化共享,为企业竞争赢得优势。
1.如何在电信企业产品开发中进行知识管理
产品开发创新是建立在满足客户、市场需求基础上,而知识管理最主要目的是对过去的实践、经验进行重复利用,使开发的产品能够适应市场。所以产品开发的顺利与否关键在于如何做好产品的知识管理。在整个产品开发流程中知识管理始终伴随其中,并且对其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1.1电信产品指满足特定目标群内用户的所有通讯要求,其中包含服务、品牌、渠道、资费等营销元素的业务组合,它是由许多公用业务特征来对每个业务进行实现的。
1.2在电信企业产品开发中进行知识管理的条件
(1)设计PDM系统:电信企业在进行知识管理软件开发时,应当开发和本企业业务活动相符的软件管理程序,保证开发的软件界面方便简单,易于操作,能够方便工作人员获取、分析、整理知识;同时也可以使客户参与到产品开发过程中,形成互动。
(2)完善硬件基础设施:在电信产品开发过程中,为达到与知识管理需要相符合,企业应当购置通讯网络、电脑等硬件设施,使企业各部门、客户可以相互联系,及时获得反馈信息,确保企业作出正确决策。
(3)搭建数据库:管理、技术、客户三大类知识是企业产品开发中要运用到的知识,管理人员应当收集、分类、整理相关知识,并存贮于数据库中,方便开发人员进行查找、更新和修改。
综上所述,知识管理是企业为使隐性和显性的知识形成知识共享,所使用的新途径。是对企业创新、应变能力进行提高的工具,它运用了成员的集体智慧。知识管理包括对知识库的建立,在内部环境中员工可以形成知识方面的相互交流,同时将知识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管理。
2.在电信产品开发中进行知识管理存在的意义
电信产品成功与否决定了用户的规模。电信企业要想要在市场中站稳脚跟,需要从电信产品开发方面入手,通过产品赢得市场、赢得市用户口碑。
随着电信行业各级领导的重视,企业已将产品开发作为占领市场的关键。产品开发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对原有产品进行技术上的发展、改良,对客户进行更加细致的范围划分。为后期的产品、机遇、挑战做出准备,达到未雨绸缪的效果。
产品开发是对积累的经验、知识进行灵活运用和思维创新的过程,是一项复杂工作。在产品开发设计过程中,不仅需要显性的知识,还需要技术人员长年累积的经验等隐性知识。产品开发需要经历很长阶段,需要大量知识。而这些知识并不是单单依靠一个人就能够完成的,需要将所有成员的知识、经验汇集到一起,形成一个知识管理系统,提供给负责开发研究人员进行搜索并加以有效运用。
建立知识管理体系是企业对产品开发进行知识管理,建立与产品开发相适应的知识管理体系。将企业所有的知识汇集到一起然后组合成一个企业的知识管理的过程。
产品开发知识管理系统是将新产品开发过程中获得的所有显性、隐性知识进行累积、创造的过程。将客户对于产品的某些需求在产品开发中进行转换;在进行开发时,以此为出发点进行产品开发。
3.在电信产品开发中进行知识管理的作用
电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指对产品的创新,而产品开发是产品进行创新的表现形式之一。在电信产品开发中进行知识管理可以对产品开发的绩效进行有效提高,是企业占领市场的保障。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明在电信产品开发中进行知识管理的作用。
3.1在知识管理中着重的强调对于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人作为知识的运用者与开发者,对其进行的提高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为电信产品的开发提供有力保障。
3.2在产品开发中可以通过知识管理让开发人员实现互动、交流、知识共享。在很大程度上使重复性的开发工作得到避免,实现群体智慧的凝聚,技术信息得到广泛传播,产品设计更加完善。
3.3知识管理是将获取的外部信息、内部知识经验进行一定的整理、贮存,使之形成一个知识库,从而来为后期产品开发提供技术支持。为开发对象的选择提供有利依据,对开发策略的确立和效率的提高提供保障。
3.4实行知识管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让电信企业各部门间联系更加紧密,使产品开发与企业战略目标相统一。
4.结论
企业在进行产品开发过程中,应当结合知识管理的具体原则,形成与自身能力相符的产品开发知识管理体系。同时电信企业产品开发知识管理体系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经历长期的探索才能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张海平.电信企业产品开发中的知识管理研究[D].南京邮电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