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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问题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0-10 17:16:2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会计实务问题,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会计实务问题

篇1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的会计制度也在不断的改革,但现阶段我国的会计实务仍存在许多弊端。并且相关法律不完善,导致许多中小型企业会计实务中存在很多问题。作为一个会计工作者,本文就对当前企业会计实务现状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了简要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

一、利息计提问题

在利息和税率这类会计实务中,存在是否需要计提的问题。在企业刚创办支出,或者年终时就会产生巨额的存款或者税点。这些存款一般金额较大,但是这些存款在期末产生的利息到底应不应该计提,这一类账目的计提与否会给公司的当期的资产带来很大的变动。针对存款项目中所产生的巨额利息分为从以下两个角度假设分析。

(一)计提利息

如果将存款中的利息计提,那么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借方需与贷方平衡的原则,就不能明确的标示出贷方所需要的会计科目。其中很大一部分人认为此部分应记录在“其他应收款”中,但是如果记录在这一会计科目中就会影响到期末的坏账计提基数,与此同时就会违背《会计制度规定》。这样就存在很大的矛盾。其他一部分人则认为应该把这一部分计入到“应收利息”中,但是在应收利息这一会计科目中又不包括存款利息,这样就让会计工作人员很难决定将这一部分收入记录在案。因此就会导致最终财务出现漏洞,影响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不计提利息

如果此类账款不计提的话,就会明显的影响公司的财务,出现这样的请款是有悖《会计制度规定》的,并且此类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针对这一会计实务问题应该完全根据该公司的记账管理记录并且计提该款项。切记不能违背《会计制度规定》。由于其他应收款中不包括定期存款这一项目,所以,有些公司将此款项在报表中列入其他应收款是不符合规定的。

二、成本费用中产生的各项问题

成本费用中的“营销费用”会对这一会计科目有很大的影响,并且有可能在公司的流动资金中形成假象。举个例子说明:某化妆品销售公司的出差销售人员,因为人员基本都在外地出差,不能及时的将发票等消费凭证及时的送回公司进行回单冲销,这样就会导致在这一时间段中公司财务出现虚高现象。进而也违背了当下的会计准则。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解决此问题呢?

根据现阶段最新的准则来看,该化妆品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内部实际需要进行调节费用科目,但是如果增加了费用科目就要在年度预提费中适量调整为实际发生额。如果按照此方法操作就要会计人员和营销人员都要严格遵照法律和公司制度进行核算和冲销。并且公司应该制定严谨有效的制度用以规范工作人员。

三、收入含义不明确

本标题下的“收入”含义主要表现在利润表中的商品销售收入这一会计科目中。利润表是反映一个公司某个阶段内的会计报表。这类报表具有很强的代表性,是根据不同时期而产生的报表。比如房地产行业中的利润报表就是表示房产给公司带来的收益。但是房地长的黄金销售阶段在9、10月份,这也就表明这阶段的利润表浮动较大。而且就这一阶段给公司带来的利益也是最大的时刻。

根据1994年1月1日开始实行增值税开始,利润表中就不显示税前的金额,这也就是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公司的首日,开始就有很大一部分人持反对意见。因为不论是税前还是税后都是工作得来的收入,所以就应该显示到报表中。所以建议在例如表中多加入一项“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也就是“不含增值税的主营业务收入”。

四、会计制度不完善,理论超前,实务滞后

近些年来我国法律对会计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进而产生了30多部与会计相关的法规制度。这些会计制度中从会计职能和会计工作者的素质等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但是仍然有很多“空子”。我国是法律大国,本着依法治国的理念提高会计人员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是很有必要的。近年来,有很多会计人员没有把持住自己导致出现财务纰漏,并且被绳之于法。为什么不可以防患于未然,一定要等到问题出现后才去解决呢。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在新的会计制度中出现了很多方便快捷的备选方案,这样虽然给会计工作者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是也提高了会计工作者的自主能力,但是长此以往就会给没有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机会,让他们钻空子,并且给审计和税务检查都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所以我国相关法律部门应该及时颁布或者及时补充与时俱进的相关法律条文,严格把关会计审查。

由于我国早在几千年以前就出现了会计工作,所以我们有着相当多的实践经验和十分超前的会计理论知识。随着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近些年来我国更加注重教育研究会计理论,并没有狠抓会计实务,导致出现理论和实践不能有效地结合的“断层现象”。在会计实务中的审核工作和监督力度相对较小,导致会计实务滞后。因此就更加应该双管齐下,在研究会计理论的同时注重对会计实务的监督力度,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快速稳定的发展。

五、结语

当下会计实务逐步被大家熟知和关注,会计人员应该提高自身素质,严格遵循会计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标准,结合工作实践,实际分析,做到活学活用。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经济体制和当前会计实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会计实务中存在的实质性问题是当务之急因此更应该完善法律制度,严格规范会计实务中的各项活动。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玄宏;王永力.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J].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04).

[2]张镅;朱大鹏.财务报告的现行局限性及发展趋势[J].企业家天地.2007(08).

篇2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公允价值在会计实务中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收录日期:2014年6月10日

一、公允价值在会计实务中面临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获取和使用存在的难度。由于采用公允价值的价值变动是通过损益表反映的,它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的各项指标和财务信息的正确性,因次公允价值的确定办法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因为有许多会计要素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可供观察的交易价格,将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计量,往往就成为估计相关价格即公允价值的最重要的技术手段。公允价值本身是合理的,我们不能因为公允价值难以计量就放弃其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为公允价值提供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优化其存在的基础,便于我们更有信心地使用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问题

1、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问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一直以来都难以同时得到满足。有些经济学者提出反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原因是他们认为公允计量是一种以牺牲可靠性为代价来满足相关性的计量手段。就目前市场可观察到的现行价值状况而言,相关资产市场的存在是其必备条件之一。从我国的现状来看,证券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建设都还不成熟,价格并不能确实的反映价值量,绝大多数市场资产的公允市价难以获得。虽然在不存在相关资产的活跃市场,也可以运用其他技术来估计公允价值,但是就我国经济信息水平状况而言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现阶段我国市场对未来现金流量以及折现率的信息都还很缺乏,判断常常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现值的主观估计成分偏大。因此说一种计量方式即使是很有价值,但也决不能以牺牲其可靠性为代价。

2、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问题。公允价值的运用较历史成本而言在技术和人才等方面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并且大大地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现值技术的应用需要有高超专业技术、诚实守信的评估师队伍,而且公允价值的计量与核算也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同时需要更高素质的会计人才进行会计处理才能完成。从我国现状看,评估人员与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专业技能都是不理想的,客观的说目前我国的大多数从业人员对于公允价值这一业务运用尚难以适应。

(三)缺乏成熟的市场环境。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不高,公平的交易环境尚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对绝大多数资产和负责而言,很难找到可以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同时缺乏公平价格的形成机构。作为行使中介职能的中介机构尚难以做到真正独立、客观、公正,还有一些中介机构缺乏诚信,对一些资产或负债的评估有失公允,资产评估的科学性还存在较大欠缺。

(四)成为操纵利润的工具。新准则规定了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易等方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许多人认为,公允价值的采用会加剧公司人控制现象,为管理人员操纵利润提供了方便。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导致利润纵并非政策制定本身有问题,而在于其使用者人为操纵造成的。财政部在本次准则的制定中慎之又慎,尽量避免了滥用准则的情况出现。如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就明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除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这一条件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相关信息。可见并不是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可以采用公允价值的,需要有严格的要求限制。这一点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是完全不同的,也是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的。从这些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应用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

二、解决公允价值在运用中面临问题的对策

(一)完善公允价值理论,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允价值应用框架。我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和会计理论界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前提下,尽早推出一个具有操作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理论及应用框架。这个指导框架应对公允价值的细节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和详尽说明,以便于会计人员进行实务操作。同时将健全的理论在我国全面推广,才能促进解决运用中出现的难题。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也可以进行创造性的工作。

(二)加快市场经济发展,建立成熟的市场环境

1、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确立,为公允价值的运用奠定了环境基础。保证有一个公开、公平、有效的市场经济大环境。我国应加快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全国市场价格信息数据网络,大力推进信息资源公开化,形成良好的市场价格信息体系。而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完善,在提高资本运作透明度,清理违规违纪行为,构建上市公司综合监管体系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财政部也不断的加大了对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广大投资者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有效鉴别的能力也有所加强,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逐步提高。可见,如今的经济环境与以前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所以现在的市场经济环境初步奠定了公允价值运用的环境基础。

2、不断完善相关理论体系,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公允价值计量的有效实施首先需要有一个完善的公允价值理论体系作为支持。尽管我国新会计准则已经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但是,基本准则中并没有对公允价值的应用进行详细的规定,而且没有单独一项具体准则专门规范公允价值计量应用的细节问题,这将极大地阻碍公允价值的应用与发展。我国理论界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研究仍然十分有限,真正理解和掌握了纷繁复杂的现值技术和公允价值会计理论方法精髓还远不够。对理论研究的缺失,特别是对公允价值及其外延研究的缺失,导致对公允价值确认计量的要求及方法远不能满足现有复杂的资本结构体系。我国应根据国情,尽早的制定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准则或应用指南,应具体详细的说明现值技术的操作,详细地说明现值的确认、计量问题,折现率和资产报酬率选择的问题,对于公允价值定性和定量给予一个标准,使得操作上能够规范,减少主观的臆断,以利于实物操作。在目前的准则体系下,公允价值计量很难真正做到与国际接轨,加强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三)加强监管

1、强化相关管理、审计机构等监督力度,建立互动机制。界定清楚财政、审计、会计等监管职能和作用,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做到各司其职、严加监管。而且相关管理机构之间要建立互动机制,发挥监管合力,人员必须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的职能和作用。

2、提高会计、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水平。公允价值的引入增加了大量的职业判断的内容,这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加强对会计人员有关公允价值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我国会计人员整体职业判断水平;另一方面必须加强会计人员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教育,从主观上消除利润操纵的动机。此外,应该加强对审计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与执业能力培养,使其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起到监督控制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篇3

筹办期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准备阶段,在这个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正常开展,主要进行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的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由于复式记账和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之间存在固有的勾稽关系。处于筹办期的企业由于没有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无须编制利润表,但为了反映筹办期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企业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由于筹办期企业现金流量的特殊性以及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缺乏净利润基础,使得编制现金流量表具有其特殊性。

首先,我们分析现金流量表主表部分的编制。在编制现金流量表主表时,如何划分筹办期发生的费用所引起的现金流量是编制筹办期现金流量表的特殊之处。按照现金流量表准则,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经营活动是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企业筹办期发生的开办费,主要包括登记注册费、估验资费等,这些费用的发生同公司的设立行为相关,而与企业经营收入不存在直接的联系。《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月的损益。可见开办费从实质上讲是应会计权责发生制要求而设置的费用性质的资产,是企业进行经营活动的必要准备,是设立企业的必要投入。从性质上看,将开办费引起的现金流出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是恰当的,由于这种现金流出不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资产,所以在现金流量表上不应列示在“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等栏目,而应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栏列示。由于规模不同,不同企业的开办期长短不一,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实务中有人主张将在一年内发生并转销的开办费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而将跨年度的开办费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中列示,这种做法没有考虑开办费的性质,同时也导致会计报表的可比性降低,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

其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的要求,企业除应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外,还应在补充资料中以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即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由于筹办期企业没有编制利润表,没有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净利润基础,所以筹办期企业无须也不可能以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即无须编制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的补充资料。

二、收购或出售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问题

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以下简称“解答”)中,对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如何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做出了规定,该解答规定母公司报告期内因出售、购买子公司而产生的现金流量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予以反映,即要求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期末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应将被出售的子公司自报告期期初至出售日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下单列“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将被购买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现金流量的信息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并将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在有关投资活动类的“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下单列“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但上述规定并没有说明企业在出售、购买子公司时子公司在出售、购买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如何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上列示以及如何保证直接法编制的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补充资料中依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期初的差计算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平衡。

笔者认为,既然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引致的现金流量归类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则应该将企业在出售、购买子公司日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上也应该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列示。企业报告期内出售子公司将导致期末合并范围的减小,被出售的子公司期末将不再包括在合并会计范围内。子公司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不再包括在期末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故子公司在出售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在“支付的与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购买子公司时,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中不包括所购买子公司期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而所购买子公司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则包括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在购买日被购买子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作为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这样处理后不仅能够保证直接法下编制的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补充资料中依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期初的差计算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平衡,而且使得企业在报告期内出售、购买子公司现金流量的分类在逻辑上具有一致性。实务中有一种观点认为,在处理企业出售、购买子公司时子公司在出售、购买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时应采用追塑调整期初数的办法,以便能够实现直接法下编制的合并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与补充资料中依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期初的差计算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平衡。由于调整期初数与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符,实质上是一种为了保证会计平衡而做出的一种模拟,不符合会计信息客观性的要求。

三、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问题

正确确定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是房地产企业经营成果公允表述的基础。一般来说,房地产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应结合项目的开发地点、规模、周期、功能设计、结构类型、装修档次、层高等因素确定,而且一个成本核算对象只能计算出一个单位成本,并据以结转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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