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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汇编(三篇)

发布时间:2023-11-19 16:05:03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

篇1

农业科技创新除了受农业自身特点影响,具有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不确定性大等特征之外,还具有公共性、基础性和社会性等特征。首先是公共性,即农业科技创新的公共品性质,具有使用的非竞争性和收益的非排他性。这决定了农业科技存在市场失灵,靠市场机制无法满足。其次是基础性,即农业科技支撑农业的稳定持续高水平发展,农业科技研究主要为基础性应用研究,为农业的发展提供基础性支撑的同时,又为其他学科、产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知识积累及技术支持。第三是社会性,农业科技创新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其社会效益远大于经济效益。农业科技创新源于社会且服务于社会,属于“社会模式”,创新的主体囊括多种社会力量,如科研院所、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农民等,创新内容包涵政治、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

2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迫切性

2.1资源及生态约束

我国耕地资源占世界的10%,淡水资源占世界的6%,却养活了占世界20%的人口,并实现了农业连年增产增收、农业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实现“十二连增”,打破“两丰一平一歉”的周期陷阱,2014年粮食总产量达到6071亿kg,连续两年稳定在6000亿kg以上,其他重要农产品也是丰产丰收、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在这些辉煌成就的背后是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长期透支。另外,巨大资源压力及人口负荷带来了农业生态退化、面源污染加剧、生态环境的恶化等一系列生态问题。农业发展面临资源和生态的双重约束,且日益明显。加快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探索从注重产量增长和拼资源、拼消耗的粗放经营向注重农业技术创新、提高竞争力、数量质量效益并重转变的新路子迫在眉睫。

2.2城镇化的要求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社会对农产品的数量需求呈刚性增长,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而农业科技创新是实现粮食产量稳定提高、质量不断改进的根本途径。另外,城镇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挤占我国农业生产活动所需的水土资源,进一步加剧耕地、淡水、生态环境等因素对农业发展的刚性约束。同时,城镇化引起农村劳动力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力成本将不断提高,进一步拉高国内农产品生产成本。因此,今后单纯地依靠传统农业科技难以满足13亿人口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健康的基本诉求,难以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难以支撑国家粮食安全方略。解决这一系列问题的核心在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2.3解决“三农”问题的要求

“三农”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农业更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我国水、土等自然资源的硬约束不断增强,人均耕地、水资源量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对主要农产品如粮食、棉花等的需求呈刚性增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压力不断加大并将长期存在;农业存在结构不合理、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农产品附加值低等一系列问题;农村生态与环境状况愈发严峻,严重制约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民食物安全、生态安全、增产增收的诉求难以得到保障。我国的基本国情及面临的严峻挑战要求必须把科技进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根本措施,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突破资源瓶颈,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步伐。

2.4国际竞争压力

近年来,随着国内化肥、租金、劳动力、农业生产等农业生产成本的不断上涨,农产品的价格不断攀升。为保障粮食安全及农户的基本利益,托市收购价不断提升。长此以往,国内农产品价格高于国际市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减弱。以小麦为例,200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38~1.44元/kg,2014年为2.36元/kg,上涨幅度高达64%?71%。此外,小麦,玉米、稻谷等粮食价格普遍比国际市场高40%~50%\如此,我国农产品将在国外农产品价格下行及国内农资成本上行的双重挤压下竞争力日益减弱,发展空间越来越狭窄。同时,我国农业科技无论是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要求相比,还是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都有很大差距。2014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而发达国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早已达到75%以上。当前我国的耕作栽培技术体系仍以常规耕作技术为主,而国外则已将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相结合的规范化、定量化的栽培技术运用到农业技术领域。无论是农田灌溉技术、种子产业化方面,还是先进设备、农业信息技术方面,我国都落后发达国家15年以上。生物技术研究,畜牧业科技水平,种质贮存、筛选、创新及利用方面也同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n。

3中国农业科技创新面临的突出问题

21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基础设施、科技装备、抗灾能力和农民素质都有很大进步,2014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主要农作物尤其粮食作物良种基本实现全覆盖,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1%,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比达到52%,农业科技创新为我国农业集约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战略空间。但不可否认,当前的农业科技创新仍存在诸多问题。

3.1投入相对不足

当前,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主体主要为国家和企业。国家财政投入主体为中央和地方政府,包括农业部、林业部、财政部、科技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个部门。涉及面广且复杂,各部门间缺乏协调,统计口径不一,总体投人较难统计。以科技部为例,其对农业的投入主要通过国家主体性计划项目,包括“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2013年农业投入有所增加,但仍难以满足农业科技所需'除国家主体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外,企业和农户也是主要投人主体。但受农业的自身特征影响,农业科技投人短期回报率较低,企业和农户参与农业科技活动的动力不足。总之,农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投人不足,直接影响我国农业科技的长远发展。

3.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低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率只有4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据统计,我国每年有各类农业科技成果7000项,转化率只有40%左右(表1),但真正实现转化或者取得成效的不足15%,大多数成果停留在理论上,造成了科技资源的巨大浪费,阻碍了我国的农业现代化进程。主要原因有重视学术评价,对成果应用关注不够,导致农业科技成果实际转化率很低;推广体系不健全,农技推广缺乏利益驱动机制、依赖行政支持,推广积极性不高,导致推广体系运行不畅,中介功能和推广作用难以发挥;技术市场不完善,农业科技市场的监督机制、激励机制、评估机制及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中介组织服务体系不健全,信息传播渠道不畅,成果交易缺乏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成果交易风险较大。

3.3农业科技体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农业科创新体制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农业科研体制滞后,研究目标单一,创新能力不高;农业科研单位之间既存在条块分割问题,又有机构重叠、人才积压弊病,导致项目交叉重叠和人才、资源的浪费;农业科技创新的推广机制不健全,推广部门职能分割,各成体系,难成合力,直接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另外,一些地方政府注重经济效益,忽视了农业科技创新推广自身的公益性特征,严重影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和传播,阻碍了农业技术创新成果在农业生产中的扩散;农业科技创新的宏观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形成有效的结合与转换机制。就组织结构而言,我国政府主导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主要由科研、推广和教育3个子系统所构成,由于部门分割,农业科技创新的供需之间存在时滞与脱节,降低了农业科技创新供给的有效性。就管理手段言,农业科研机构依赖行政方法进行管理,不可避免地会滋生官僚化及半官僚化,人浮于事,降低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效率。

4中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思路及“十三五”展望

农业科技创新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根本要求,离不开配套的科技体制,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农业生产由精耕细作向机械化转变、农产品由短缺到结构性过剩转变的关键阶段,农业的科技创新必须借助改革的力量,将制度创新作为突破口,通过进一步调整和改革农业科技体制及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机制,适应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步伐,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体制及制度上的保证和支持。“十三五”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5年,既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胜利实现,又要取得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决定性成果,还需确保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实质性转变。因此对新时期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思路及发展方向的把握至关重要。总的来说,新时期农业科技应以改革带动创新,以创新促进发展,扎实推进科技体制改革,适应和引领农村经济新变化。同时要适应未来5年万众创业的新形势,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为科技创新提供开放合作、良性互动的氛围和土壤。为此,应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投资体制、农业科研管理体制、农业科技推广运行机制。

4.1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投入体系

农业科技创新的公共性、社会性决定了其投资主体为政府,应进一步维持并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在资金、项目、人才、政策等方面对西部省份特别是农业大省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引导涉农企业、农户投资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投人保障,形成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一方面,要加强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的支持,使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优秀科技人员以及优势科研团队得到稳定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公益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支持,在财政预算上保证一线农业科技推广所必需的业务经费,同时在财政支农资金的安排上要向重点产业倾斜。

4.2完善现代金融支持保障体系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推手”,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的基本保障。现代金融支持及保障体系通过集聚社会闲散货币资本,为农业科技创新快速积累财富,提升整个社会农业科技创新的速度。同时,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具有未来收益折现、公平合理定价的功能以及知识产权质押、抵押等金融工具,能够保证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实现创新收益,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交易转化并逐步实现产业化。为此,应该进一步完善农业创新型科技企业的现代金融市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机会,为农业科技创新企业营造更广阔的创新发展空间。

4.3完善农业科技创新考核管理制度

针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等不同科研创新活动,建立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分类考核。如对于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探索,应以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作为评价重点;对于面向市场的科研创新活动则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应用及其对产业的贡献为评价重点;公益性科研活动当以满足社会需求和社会效益为评价重点。考核评价与绩效奖励相结合,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对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考核,应以科技创新成果的市场需求的匹配程度、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及具体的可推广性作为考核重点。

4.4完善农业科技创新的激励制度

加快形成鼓励涉农企业进行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国家应进一步将涉农企业的农业科技投入列为农业科技投入的重点对象。当前涉农企业整体参与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比例较低,能够直接从事研发、拥有真正自主创新技术的企业更少。而涉农企业是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参与者,能更精准地把握农业科技发展的方向和需求,并实施更为有效的推广方式,因此,加快农业科技创新,鼓励更多的涉农企业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制定一套面向涉农企业的激励机制迫在眉睫。

4.5把握创新方向,加大推广力度

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着眼长远,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前沿性、方向性的重大科技问题,深人开展综合研究和协同攻关,明确创新方向,超前部署农业前沿技术和基础研究,避免农业科技成果与生产应用的脱节问题,做到“理论扎进黄土地,成果走进农民家”。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与生产应用紧密结合,加大农技推广力度,强化农技推广服务,实现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乡镇的全覆盖,积极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甚至农户在内的非政府力量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大力推进成熟适用的农业技术成果走向大规模市场开发和应用。

篇2

陕西要因地制宜,在农业科技创新的信贷投资中把握重点。一是根据种、养、加、储、运、销等农业产业链及各个环节不同类型农业科研与农业科技创新主体的融资需求,有针对性、多元化、多层次地开发与创新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二是积极探索适合农业科技产业项目的多种贷款模式。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降低信贷风险。三是建立符合监管要求的灵活的差别化的利率定价机制,为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尤其是农业科技中小企业提供优惠贷款。需特别强调的是,作为农业竞争力和农民人均收入在全国均处于劣势、金融体系欠发达的省份,陕西应特别重视本省迅猛发展的农村合作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置作用的发挥。据陕西银监局资料,2011年陕西有农村合作机构(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及农村商业银行)2937个,从业人数23984人,资产总额3734亿元,法人机构107个;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类机构)9个,从业人数154人,资产总额12亿元,法人机构7个;农村互助资金组织1450个,覆盖率达5.31%,在西部仅次于宁夏和重庆。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小额贷款公司数据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3月底,陕西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4878家,从业人员53501人,实收资本3871.37亿元,贷款余额达4447.25亿元。陕西应全面培育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互助资金会等新型金融机构,开展多样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方面的小额信贷和联户贷款业务,解决农户采用农业科技的资金需求。

建立科技创新投资的产、学、研、园利益联动机制

鼓励涉农企业、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园区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满足农业科技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创新人才培养等不同需求,形成“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利益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科研院所的基础与引领作用,农业科技园区对科技创新的平台作用、科技成果全程式跟踪评价和示范带动效应,形成科技创新的合力,整体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陕西的农业企业整体实力及在农业科技创新投资中的主体作用较弱,尤其是在国内上市的农业类企业偏少,通过证券市场进行农业科技融资的企业少。陕西要重视对涉农企业科技证券化融资的培育,鼓励企业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融资规模。处于种子期、创建期的农业科技企业尤其要吸引风险投资基金的投入,成长期和成熟型的农业科技企业要设法拓宽银行贷款、上市融资等渠道。不仅如此,陕西应从自身的实际出发,大力扶持小型微型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通过星火计划、科技惠民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活动等扶持并激发小型微型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力。“十一五”期间中国省域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显示,陕西科技综合竞争力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陕西农林科研院所具有巨大潜力,杨凌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了优势平台,陕西应利用这一良好的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建立科技创新投资的产学研园联盟,以市场机遇和经济效益为驱动力,形成利益联结与制衡机制,互动互助,相辅相成,推动农业科技创新迈向新台阶。

建立对农户科技创新投资的引导与激励机制

篇3

我国是农业大国,我们以占世界6%的淡水和9%的耕地资源,解决了占世界20%左右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非常了不起的巨大成就。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积极实施科技兴农、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业科技创新对农业生产的意义

 

1.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先导力量。农业科技创新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利于用丰富的资源代替稀缺能源,节约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同时,农业科技创新也有助于降低农业的自然风险。自然中存在着许多不可抗拒的力量,如干旱、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出现都会造成农业的减产,而通过农业科技创新,不仅能推出抗旱品种,用以降低危害,同时气象预报也可以使我们提前做出防护,以减少损失。农业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不断应用和发展,给农业生产的发展带来质的飞跃,为农业生产率提高提供了强劲动力。只有十分关切农业科技创新,加快以现代科技武装农业,才能使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更快更实,动力更加持久、更加有效。

 

2.农业科技创新是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不竭资源。科技创新更是农业经济发展的不竭资源,它通过对生产力诸要素的物化,使生产力发生质的变化。科技转化为劳动者的技能,提高了劳动者在农业生产中的能动性;科技物化为劳动资料、创新的生产工具,使劳动手段更加现代化;科技发展使劳动对象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提高了农业劳动对象的效能和效用;科技创新的生产工艺使农业生产工艺流程更先进;科技进步优化了生产要素组合,使农业生产过程的组织形式更加科学合理;科技创新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使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法更加科学化,手段更加现代化。

 

3.农业科技创新是未来我国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科技”。只有依靠科技进步,通过农业科技的突破性成果和新技术的有效推广应用,才能实现中国农业的持续发展,最终早日实现中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当前,制约我国农业及经济发展的因素很多,如水土流失不断加剧、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生态破坏愈演愈烈等。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业发展基本问题,使农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协调起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关键靠技术,靠创新的可持续农业技术才能彻底摆脱农业的“不可持续”局面。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可以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水等自然资源,提高资源的产出效率;农业新技术应用,可以拓宽资源的范围,实现资源的有效替代,有效缓解现有资源的约束;农业新技术的应用,还为科学控制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开展科技减灾提供了基本手段。

 

二、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措施

 

1.加大对农业企业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纵观农业发达的国家,无不具有若干实力超强的农业企业,它们往往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由于工作环境、待遇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农业企业科技人才相对匮乏,研发投入不足。据统计,我国农业企业科研投资占销售额的比重不足2%。多数企业不具备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自主研发能力,有些企业甚至放弃研发,只从事生产。同时,一些农业企业采用的依然是传统的农场机制,行政色彩浓厚,研发的积极性不高。改变我国农业企业研发积极性不高、能力偏弱的局面,需要加大对农业企业进行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目前,农业企业经营税法规定免税的产品可以免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这种税收减免政策并没有给农业企业带来科技研发的强劲动力。因此,可以考虑用研发费用冲抵其他税费,或直接进行研发补贴,进一步提高农业企业科技研发的积极性,推动农业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

 

2.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个体农业生产仍然是占主体地位的农业生产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农业生产方式由于生产规模小,运输成本、检验成本、培训成本等都很高,生产出的产品难以标准化,品质难以得到市场认可。这就使很多具有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的农产品,如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因成本等问题难以推广。另外,在农民素质不高的情况下,农业技术和设施建设很难推广普及,运用效果大打折扣。农业集约化经营不仅有利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而且在农产品加工、运输、生产资料采购和产品价格谈判以及在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和生产协作等方面都有巨大优势。因此,应大力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促使农民联合起来,从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向规模化发展之路迈进。我国在2007年施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立法的方式规范农民合作组织的成立与运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制度得以确立。但目前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仍然不够明晰,合作社内部制度仍然不够完善,同时存在组织规模不大、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信贷资金匮乏、引进新品种和发展新项目资金不足以及信用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和作用的发挥。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教育和引导更多农民加入合作社,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有序推进。

 

3.加强对农民的科技教育培训。农业科技创新不仅涉及农业科技的研发,而且涉及农业科研成果推广以及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农业科研成果不能推广使用,便无法实现价值,势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没有对农业科技成果应用者的教育和培训,新农业科技的大范围推广便不可能顺利完成。农民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主体,农业科技成果的成效如何,最终取决于农民,而农民的文化程度和科技水平的高低,决定了农业科技成果能否被农民接受和应用的程度。因而,必须加强农民的科技文化教育,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加强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和科技水平,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解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源动力。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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