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8 10:05:28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社会治理条例,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二、王海“打假”背后的故事
1998年9月,一位叫王海的打假英雄将天津某华联商厦告上法庭,案情大致如下:王海在华联商场购买了40个电话台灯,该电话台灯的电话部分无入网证,灯具部分有四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故要求华联商厦向其赔礼道歉,并双倍返还购灯价款,电话台灯由法院予以收缴。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在1998年3月25日,王海曾将购买过的电话台灯经他人在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后于9月,王海购买了相同款电话台灯40个并于当日持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要求华联商厦双倍赔偿其经济损失。华联商厦方面提出王海购买台灯后十分钟就手持检验报告索赔,购买行为不以生活消费为目的,不属于消费者,只同意退还货款,不同意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行双倍赔偿。一审法院及二审法院均认为,华联商厦作为商品销售者,应依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向王海退还货款。而王海在其得知有关部门对电话台灯的检测结果后大量购买,随后要求华联商厦双倍赔偿损失的行为,不能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赔偿,对王海的诉求不予支持。
至此,王海败诉了。由此引发出的一些问题却值得我们思考。
三、调整利益以实现维护秩序
有一种利益理论认为,行为者服从利益而非法律。若行为者权衡服从法律与不服从法律的利弊后,发现服从更有利,便会守法;发现不服从更有利,违法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我们用这个理论可以解释王海积极打假的行为和商家售价的行为。利益决定着法的形成和发展。法律对社会的控制离不开对利益的调整,而法律对利益的调整机制主要又是通过将利益要求转化为一定权利,并把它们及相对的义务归诸法律主体,同时还要通过维护权利和强制义务的补救方法―惩罚、赔偿和制止等来实现。
要想制止制假售假商家的违法行为,就要加强他们守法的利益,也就是变相地加大对他们违法的惩罚。从这一观点出发,对于惩罚性赔偿这一方法,应该能用就用,不光要赔,还要多赔。以美国法律为例,他们主张保全私权利,维护公共秩序而采取严格惩罚性赔偿的方法。虽说对某些商家造成较大损失,但从公共利益的保护层面看,是很值得借鉴的。
王海的败诉核心因素是对“消费者”这一概念的定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消保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根据前面所提的利益理论,基于行为者对利益的服从,我认为,消保法里关于“消费者”的定义应该扩大解释为: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消费,办公或者其他正当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人和单位。在原先定义中,消费者人群限制为为生活消费需要,这样定义未免太局限。即便不为生活消费所用,而是用作办公、生产或是其他正当的目的,也不应当排除在消费者行列之外。如果能做此定义,扩大消费者的范围,一方面能加大对商品买受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制假售假商家赔偿范围,加大了违法成本和承担处罚的风险,对不法商家的威慑力加大,这对于制止他们的违法行为会有很好的作用。从这一点出发,可以有效地提高对交易秩序的维护。
然而,王海在购买商品时既非用作生活消费所需,又不是其他正当合理的用途,目的仅是获赔收益,所以王海并不应当被认作是消费者。表面上看,他是在依照消保法维护权益,但这种以索赔获利为目的伸张法律正义却并非真正的正义。法院对其知假买假,钻法律空子的认定不是没有道理。单从行为上,不可否认其正义性,但他的动机与目的却超出了维护秩序、捍卫法律权威的界限,更多的延伸向了谋取利益,而这种利益的谋取,却是不正当的,非正义的,即使其打假行为本身是一种维护公共利益的手段。
[作者简介]韦万祥,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社科部副教授,广西南宁530022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6)10一0014―03
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长远的、庞大的系统工程,总书记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明确的阐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实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必须在经济、政治、文化各个方面努力奋斗,力争做到利益和谐、制度和谐、机制和谐、秩序和谐、人际和谐。在这一切和谐中,人际和谐是根本,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其他一切和谐都达不到。和谐
一、社会利益分配均衡才能实现人际
人与人的和谐相处,其本质是实现社会利益分配的均衡,我国的贫富差距是当前一个涉及广大群众根本利益极为重要的社会现实问题,我国收入差距问题属于复合型,兼具分配不公和制度缺失。根据国家统计局城乡住户抽样调查数据,参考世界银行的调整数,用五等分法测算出平均贫富差距,我国平均贫富差距从1978年的2.70倍扩大到2004年的7.20倍。具体表现为:一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不计社会保障与福利补贴,我国城乡差距从1978年的2.57倍扩大到2004年的3.21倍。二是地区收入差距扩大。东西部人均GDP比例由1991年的1.86倍扩大到2004年的2.52倍。三是行业收入差距扩大。行业平均工资,2004年最高与最低的比例是7.50倍,而1978年是1.30倍。根据国际社会衡量分配状况的指标基尼系数来看,人们普遍认为,近年来中国的城乡整体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目前的贫富差距其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由合法竞争导致的。打破了“大锅饭”后,追求效率、优胜劣汰而形成差距,部分人依靠自己的劳动、资本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一类富人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二是由不正当竞争甚至违法行为产生的。市场中的垄断行业凭借垄断经营获得垄断利润和高额利润。如金融、烟草、电信、电力等行业,这些行业的就业人员,不仅收入水平高,而且享有优厚的福利待遇,他们的收入水平是普通公务员的3―4倍。垄断行业还转嫁福利成本,以亏损为由,用涨价形式增加群众负担,引发群众不满,加剧社会不公和国有资产流失。而那些从事轻工、纺织、机械等制造业的人员,不仅收入水平低、社会福利差,而且面临失业、下岗的威胁。三是利用法制不健全,市场的不规范,钻政策和体制的空子,非法经营,偷税漏税,从而发了横财。还有一些腐败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获取“灰色收入”、“黑色收入”。这类富裕是人们难以接受的。产生这种现象主要是市场经济竞争过程中机会的不均等,导致人们对社会体制产生不满,危害社会经济、政治秩序,直接影响了人际关系的和谐。
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成员之间存在收入差距是正常的,而且差距的存在有利于鼓励人们勤劳致富,对经济增长起促进作用。但这种差距必须是合法所得造成的,并维持在一个适当的“度”上,控制在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范围内,如果任由差距扩大,导致人们不满,就会影响人际关系和谐,进而破坏社会稳定。
为了提高整个社会对贫富差距的承受程度,缓解由于利益调整引起的社会矛盾,我国必须建立使全民都在其覆盖下的社会保障制度。认真加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改革和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的人群要进行社会救济,保障其基本生存。还要加强对农村的扶贫力度,特别要认真考虑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穷者有其食、老者有其养。最终从经济上着实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缩小贫富差距,进而提高人们对社会的满意度。
为了缓解贫富差距的扩大,必须对社会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二次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现阶段社会分配机制不完善,为此,必须加强税收的调节作用,目前个人所得税正在发挥调节分配的职能,但力度不够,现行个人所得税法仅仅是提高了征收基数,应当借鉴英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方面的做法,如增加抚养扣除、对残疾人的扣除及捐款扣除等。另外,还要加强反腐败力度,在容易发生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权力部门、重要岗位和重要环节上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约束制度,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契机,加快政府改革,减少审批项目,不断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从而减少腐败现象的产生。
社会成员的充分就业,是改善分配关系、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和促进公平的重要前提。目前我国13亿人口中有4亿多个家庭,其中2/3的家庭成员都是劳动者,就业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劳动者失业就意味着家庭收入的减少,如果全家无人就业,就断了家庭收入的来源,只能依靠救济来度日。调查显示,在目前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中,40%以上是失业和下岗人员。扩大就业,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大力推动,建立规范的劳动力市场,为劳动力市场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经济与就业同步增长。教育对人们的就业有着决定性影响,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经费的增长慢于GDP的增长,教育弹性系数一直低于l%,财政性教育经费按人口平均2003年仅为36美元,只相当于美国上世纪90年代1400多美元的2.6%。除总体教育投入占GDP比例低外,我国教育机会不均也比较严重。据统计,2003年教育部的预算内经费用于小学和初中的只占30%左右,中西部地区农村的中小学有危房约4000万平方米,贫困学生2400多万人。有专家指出,一个社会不可能做到财富的绝对公平,但是要做到机会的公平,而教育是机会再分配的重要基础之一,贫困人口一旦丧失了受教育的机会,就会失去就业竞争力,要想实现充分就业就成为空话。因此,中央财政必须尽快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比例。
二、建立诚信才能使人际关系和谐
诚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灵魂,如果社会不讲诚信,人们之间相互不信任,社会各种违约现象泛滥,市场充斥假冒伪劣产品,银行的贷款风险居高不下,国家的各种政策法规很难得到贯彻执行,整个国家的经济将难以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因而诚信的构建对消除信用危机,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人际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公众与地方政府互不信任现象有不断上升之势,由地方政府的某一行为或措施引起不满而
发生的频繁发生。从1993年到2003年,因为人民内部矛盾所引发的数量,每年按17%的比例增长,“”数量已由l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加人数也由约73万增加到307万。的大量发生是利益受损群体在找不到解决途径或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情况下,为表达不满而采取的一种自救方式。据公安部2004年统计资料显示,绝大多数“”的发生都与一些地方政府在实施农村征地、城市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移民安置补偿等问题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有的地方领导在制定政策时随意性很大,往往凭经验办事,习惯拍脑袋决策,致使决策失误,给群众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而在执行政策时又常常因人而异,因时而变,使群众无所适从。有的地方领导为追求任期效应,不顾客观条件大搞形象工程以彰显政绩,结果是劳民伤财,民怨难平。有些政府部门不恰当地介入经济活动,与民争利,巧夺民利,任意侵犯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在实施此类侵犯群众利益行为时常冠之以改革的名义,导致群众对真正的改革不理解、不支持。
诚信是营造政府与公众和谐关系的重要因素,各级地方政府必须从关系党和政府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大力改善公众与政府信任关系的紧迫性,采取各种措施打造诚信政府。各级政府要深入基层调查,真正了解群众所想、所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人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地方政府必须由官本位政府转变为民本位政府,大力改善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满足群众的各种需求。各级政府要提高执政透明度,扩大群众的参与程度,重大问题让群众知道,重大问题经群众讨论协商,要做好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实行重大政策出台的公示制度、听证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以保证政府行为更符合民意,增强群众对政府的了解和信任。各级地方政府必须转变工作作风,重塑勤政、廉政形象,各级领导要想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需、办群众之所盼。多做得民心、暖人心、稳人心的真事、实事和好事。通过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机制,强化领导干部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审计监督、纪律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坚决预防和惩处腐败,树立地方政府清廉有为的形象,以提高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当前我国在社会上存在的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说必须在发展中才能得到解决。因此,各级政府必须牢记“发展才是硬道理”,通过不断推动发展,为群众创造更多的现实利益,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使群众在改革中不断得到实惠,这样政府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社会阶层结构由封闭转向开放,由简单到多元,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初步形成。目前来看,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主要包括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经理人员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经营户阶层、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等10个阶层。在新的社会阶层结构中,中产阶层的规模比例不断扩大,是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突出特征。
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在新社会阶层出现的同时,还有大量的新的社会群体产生。除了上述新的社会阶层之外,在城乡流动大潮中我国已经拥有2亿多农民工。他们并不能真正融入所在城市,在他们流动就业和生活过程中,形成了“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甚至“流浪儿童”群体。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特别是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出现,使得传统的社会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新的社会组织的挑战
单位制解体以后,社会流动大大增加的一个必然趋势是人们开始寻找新的社会组织形式提供生产、生活和精神的依托和归属地。新时期突出的特点是社会组织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截至2008年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接近40万个,其中社会团体2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8万个,基金会1390个。实际上,除了上述经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类社会组织之外,我国社会组织还存在更多其他类型,数量更大。比如,近年来,在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和管理中,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的共同需求,很多住宅小区都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代表小区住户与物业公司打交道,表达住户的诉求,处理两者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除了备案登记的草根社会组织之外,还有很多松散型的准社会组织。例如,老乡会、同学会、校友会、兴趣小组、网友会、网络社区组织等等。这些草根社会组织和准社会组织满足了其成员一定的社会需求,有其积极的作用,需要社会正名和政策支持,需要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但是,如果对其不加以有效的规范和引导,使其健康发展,这些社会组织可能妨碍社会的和谐稳定。
新的社会需求的挑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人们的社会需求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的社会需求表现出如下一些特征:
基本生存需求逐渐得到满足,发展需求越来越强烈。我国总体上进入小康社会、温饱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在基本的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满足之后,人们开始关注自身的发展,注重人力资源开发和人力资本的投资,注重精神文化投资和消费,希望能够更加全面地发展。人们渴望能够得到好的教育和培训,能够有好的发展机会和发展平台。家长对于子女的教育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重视,特别是城市家庭望子成龙心情更加迫切。
基本需求的标准在逐步提高,权利需求越来越强烈。衣食饱暖等基本需求满足之后,人们开始由注重生活的量向注重生活的质方面转变,开始关注和追求生活的舒适和品位。与此同时,人们开始关注和重视自身的权利,希望能够有迁徙的自由,希望能够有表达的权利、参与的权利,希望自己的知情权、监督权等能够得到保障和实现。
社会安全需求越来越强烈。由于生活质量的提高,也由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人们的社会安全需求越来越强烈地表现出来。这也是现代风险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近年来,人们对于就业、养老、住房、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由于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由于实际工作不到位、不得力,人们对社会安全的满意度不高。
阶层之间和代际之间需求差异较大。由于收入条件、生活经历等不同,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社会需求有很大差异,不同年龄段的人社会需求也有着较大的差异,老年人追求稳定、安逸,青年追求变化和新奇;80后、90后农民工与他们的父辈们相比,对于工作地点、职业环境、工资待遇、个人权利等方面表现出很强的自主性和选择性。
社会需求结构变化表现为社会需求结构的多样化、差别化和高级化。社会需求结构的深刻变化要求满足需求的方式和手段也随之调整。当前社会需求满足方式呈现出如下一些特点:以单位、集体满足为主向市场满足为主转变,但是市场又是不稳定、不可靠的;传统的社会支持系统功能在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面临挑战;社会保险制度不完善;虚拟世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由于传统的社会需求满足方式和手段的有效性正在减弱,新的社会需求满足方式尚未完全到位,人们的物质家园、精神家园仍处于建设过程中,人们的生活保障、心灵归属感不强,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新的社会事务的挑战
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和国际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新的社会事务,例如,在城镇化过程中,外来人口管理、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城中村改造,城郊结合部管理;农民市民化的转变。在工业化过程中,出现征地拆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等社会事务。在市场化过程中,出现就业与失业、企业改革、劳动关系、劳动权益保护、劳动力转移和培训、收入分配、市场监管和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等多种社会事务。在信息化过程中,出现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等社会事务。由于社会结构变动,社会需求结构变化和升级,出现了农民工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养老问题、医疗问题、家庭关系问题、城市融入问题、政治参与问题、精神文化甚至生理需求满足问题,出现独生子女问题和老龄化问题,出现国际交流与合作、信仰多元化、文化传播与文化安全问题等。这些新的社会事务使得社会管理工作量大大增加,社会管理难度加大。
新的社会心态的挑战
改革开放之初,解决温饱问题是绝大多数群众的迫切要求。那时,对改革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都得到了人们的高度赞成和支持。上世纪80年代,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深圳率先喊出了“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口号,一心一意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成为时代的共识。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后富的观念也逐步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国民财富蛋糕的做大,随着开放的扩大和互联网等信息传播手段的大众化、便捷化和互动化,在贫富差距逐步拉大、利益群体逐步形成的过程中,人们对待改革的心态发生了变化,一部分人特别是那些改革中失利的群体对改革开始持怀疑甚至抵触态度,仇富、仇官心理在少数人心中滋生。
新的社会矛盾的挑战
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例如,土地问题、拆迁问题、干群矛盾、劳资冲突、医患关系矛盾、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矛盾、城乡之间的矛盾、贫富差距矛盾、黄赌毒、互联网风险、退伍军人问题、库区移民问题、事业单位改革问题等。在所有这些矛盾中,党群关系在总体改善的前提下,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一些领域和地区干群矛盾还比较突出,有时矛盾还相当尖锐,呈现如下一些特点:
干群关系越往基层情况越不容乐观。从工作来看,近年来越级上访事件越来越多。群众上升幅度呈“倒金字塔”型。越级上访表明,群众更相信上级党政领导。的大案要案只是使干部的整体形象不好,直接影响干群关系的还是在基层、与普通群众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一些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