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0:31:45
绪论:一篇引人入胜的老年人常见的护理问题,需要建立在充分的资料搜集和文献研究之上。搜杂志网为您汇编了三篇范文,供您参考和学习。

随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所占人口比例越来越高,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绝不仅仅是老年人自己的问题,伴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衍生出一系列医疗保障、生活料理、疾病护理等问题。人老病多、用药亦多,这给家庭、社会和国家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各个器官都发生一系列的功能变化,各个脏器均出现退行性变化,住院老年病人用药是临床护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本文对我科100名住院老年病人进行调查,旨在了解住院老年病人在口服用药中常见的问题及护理对策,以便更好的发挥药物疗效,减少不良反应,使药疗监护得到有效保障。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06年4月—2008年11月期间,随机抽取我科68岁—89岁,平均(78.0±4.3岁),住院老年病人100名(意识清楚、能独立回答问话),其中男性48例,女性52例;小学以下文化程度54例,中学28例,大专以上18例;伴发1种疾病者45例(占45%),伴发2种疾病者19例(占19%);伴发3种疾病者16例(占16%);长期同时服4种药物者12例(占12%),5种以上药物者59例(占59%)。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以访谈与问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用百分率进行统计分析。
1.2 调查内容
问卷的内容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选择临床常发生老年病人口服用药常见问题自行设计,共6项。经我院五位护理专家审核修改,认为效度可靠,重测信度为0.80。重点内容包括住院老年病人口服用药常见存在的问题和护士对病人中存在问题的认识两方面。
1.3 分析资料的方法
对回收到有效问卷结果用百分率的统计学方法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住院老年病人口服用药中的常见问题
2.2 护士对病人中存在问题的认识
住院老年病人口服用药过程中存在护理工作不到位现象,如护士发放口服药时不能做到服药到口,发药后又不能及时督促患者服药,因此,有41.0%的患者因记忆力减退和认知分辨率差,曾发生过漏服服药;有40.0%的患者由于不懂得药理知识,擅自服用院外带入的药物;有30.0%的患者不按指导服药;有25.0%的患者不能按时服药;有23.0%的患者有不能自行拆除药物包装;又如有的老人行动不便,护士发药时不备水或水凉后未及时为患者补充热水,从而使患者不能及时服药,造成患者漏服药或意外事件的发生。
3 讨论
3.1 老年病人自身因素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调查中发现,有47.0%的老年病人在服药过程中发生过呛咳。临床上常有多种疾病因素可导致老年病人吞咽功能障碍。有28.0%的住院老年病人希望自己独立服药;调查中有64.0%老年病人住院期间自行用药,不同程度影响到住院期间正常药物服用。由于服药种类太多、次数频繁也会造成病人忘记服药、不能按时服药等安全隐患。
3.2 护士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老年病人服药
对老年病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能力评估不全面。老年病人记忆力减退,且所服药物种类繁多,有些药物需分别服用,因此,容易发生漏服或忘服药物。反应出临床护士对老年病人服药能力、独立生活能力评估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及时了解老人的困难。护士对老年人实施人文关怀认识不够,护理工作中存在服务不到位现象,护士在发药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服药到口原则,未能及时督促,致使病人漏服药物,影响治疗。本调查中有23.0%的老年病人不能自行拆除药物包装,护士在发药前有时未能及时打开包装,导致老年病人不能及时用药。另外,13.0%老年病人不能自己准备服药用水,护士履行职责发药时备服药用水,可避免老年人因备水困难发生烫伤等意外。
3.3 增强护士服药安全意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是住院老年病人服药安全的保障[4]。
护士从负责备药、发药到协助老年病人服药的全过程,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服药安全,护士长应加强护士对服药安全意识的教育,加强对服药过程中的监督力度,使护士做到主动对老年病人进行全面的评估,并针对老年病人的个体差异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病人也要给予协助与督促、指导。提高预见性护理能力[5],坚持执行服药到口原则,服务到位是有效预防老年病人服药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的保障。
3.4 对患者家属、陪护人员进行安全服药宣教和管理,提高患者服药安全性。
有些老年病人在住院前就长期服药,已形成自己的服药规律,对病房护士实施的服药到口顺从性差[6]。因此,护士长、护士应加强对病人家属、陪护人员的管理,主动向他们宣传安全服药知识,并及时与其沟通,在交流中了解和分析患者服药过程中易发生的安全隐患,告诉他们预防措施,取得他们的理解和配合,以提高老年病人住院期间的服药安全性。
4 口服用药常见问题的管理措施
4.1 加强对护士的服药安全教育
4.2 做好老年病人的健康教育
4.3 加强家属或陪护人员管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法民字〔1989〕138号“关于监护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请示报告收悉。
关于梁剑文等4未成年人盗窃财物被劳动教养,受害人翁舞慧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能否作为民事赔偿案件受理的问题,经研究认为,鉴于此案情况比较复杂,现行法律对此类问题又无明确规定,如何适用法律,需要在审判实践中积累经验进行研究。因此,此案不宜采用提起民事诉讼的办法解决。
长期护理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因为年老、严重或慢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安养院接受长期康复和支持护理,或在家接受他人护理时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当前在我国还没有出现真正意义上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长期护理保险在现实保险业中仍是一个几乎尚未触及但又颇具吸引力的新课题。人口老龄化趋势引致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我国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体现了发展快、绝对数大、“未富先老”和地区差异的特点。我国失能老人的人数已经超过了1000万。可见,随着我国老龄化的趋势加快,医疗费用的飞涨,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不完善等原因,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的潜在市场将会相当可观。因此,为了构建和谐的小康社会,在我国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势在必行。
一、我国老年人健康需求
老年人的健康需求是多方面的,老年人的疾病治疗包括慢性病和突发病,常见病的治疗,老年人的健康才能保证老年人过上安定无忧的晚年,对于老年人常见的慢性病,高血压,心脏病,高血脂,糖尿病都需要一定的治疗方案以稳定病情,对于日常的疾病老年人可以及时得到治疗。老年人由于机体的退化,生活自理能力减弱,日常生活需要照顾,起居饮食都需要雇人长期的料理。老年人退出工作领域,缺乏情感的依托,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很重要,所以老年人的情感慰藉很重要,老年人的心理问题较多,及时解决老年人可以通过心理咨询解决。
二、我国老年护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我国护理保险制度的可行性。在医院得到治疗方案或治疗后的老年人需要一定时期的疗养,他们并不是重病患者不需要在医院得到治疗。如果长期住医院会浪费医院的资源,浪费病床,而居家却没有人照顾,所以长期护理制度的实施非常必要。由于我国现在家庭的限制,子女无法长期照料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于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为此类老年人解决后顾之忧的上佳选择。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也会提高,对于护理保险很多老年人都有经济能力来承担,很多养老院都可以提高自己的护理水平来提供,健康保险的需求也在增长。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还可以推动相关产业部门的发展,推动就业,缓解子女的照料压力。为很多下岗再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和生活来源。2.德国护理保险制度。德国从20世纪90年代就出台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当时的德国的护理保险存在了很多问题,于是就进行了改革,再融资机制,受益资格,受益级别,受益方式方面都重新有了新的明确规定,护理成本多方承担,并公私合营。德国的护理保险对经济产生了很好的影响,降低了政府与个人的护理成本,并为相关行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缓解社会的就业压力发挥了积极的影响,由于覆盖面较全,层次多样,满足了不同老年人群的不同需要,在护理保险制度内进行监督保证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各个健康保险基金公司相互比较,刺激发展,是比较成功的。
三、健康管理下老年护理制度的构建
1.护理保险制度人员培训。在社区可以培养一批为老年人服务的人才队伍,养老院,老年公寓更需要一批护理人才去给予老年人护理服务。对护理人员的培训需要从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入手,了解老年人的常见疾病,老年人的心理状况,对老年病的治疗有一定的治疗方案,护理人员具备的不仅是医院的医护人员所具备的医疗技术,更加重要的是具备护理人员照顾老年人的能力,懂得如何照顾老年人,了解老年人的老年需求,融洽的与老年人和睦相处,不管能够解决老年人的医疗问题,还能解决老年人的生活问题。2.护理保险机构建设。在社区可以设立长期护理康复机构,其中包含的专项治疗包括慢性病康复诊疗室,日间照料护理室,常见病普通治疗室,老年心理健康咨询室,注意增加面积,为老年人提供必要地诊疗服务。各个诊疗室要有足够的床位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建设以小规模为单位保障老年人的健康需求。慢性病的康复诊疗室专门为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康复治疗,老年人可以长期居住,治疗慢性病。日间照料护理室是针对一些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所开设的,一些失能失智老人能在这里得到生活照顾。常见普通治疗室是为老年人解决日常遇到的一些常见病。在养老院,老年公寓都可以设立性病康复诊疗室,日间照料护理室,常见病普通治疗室,老年心理健康咨询室为老年人提供各项服务。3.护理保险制度法律法规建设。我国的护理保险制度应该定立一定的法律法规,我国早在2006年的《健康保险管里办法》已将长期护理保险列为健康保险,我国的社会保险的发展空间广阔,可以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列入保险制度里,能加入护理保险制度的老年人人群广泛,很多老年人都有参加护理保险的需求,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应规定参保人,参保年限,参保资金的缴纳与筹集。4.护理保险制度的资金来源。采取公私合营办养老院和老年公寓,老年护理的服用采取政府财政拨款,由税收占大部分护理费用,参加护理保险的老年人需要在入住护理机构前缴纳护理保险费用,以保证晚年入住护理机构。一般养老院如果进行住院护理的话老年人大概支出3000元左右,对于一般家庭相当一个人的收入或是老年人的退休金,所以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多分担老年人的费用,不至于老年人住护理机构就没有了老年保障。四、结语我国长期护理保险提出的早,虽然我国护理保险制度资金的筹集也是也是一项不好解决的问题,需要各方在努力思考如何合理地进行筹资,护理人员的配备也不是一朝一夕。但在老龄化和经济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在我国是可以实行护理保险制度的。
参考文献:
[1]周典,周若祁.构筑老龄化社会的居住环境体系[J].建筑学报,2006(10):11.